1. 工業用地年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 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