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原子彈原子彈的現狀和分類
原子彈,源於美國對日本的兩顆標志性投放,其中"胖子原子彈"採用核航彈形式,通過飛機投擲。隨著科技的進步,核武器種類日益豐富,如今包括彈道導彈(如多彈頭導彈)、巡航導彈、防空導彈等。美蘇兩國的主要裝備以這兩種導彈為主。核武器根據作戰目的分為戰略核武器和戰術核武器,戰略核武器主要用於打擊敵方戰略目標,戰術核武器則用於戰場打擊。蘇聯還區分了"戰役戰術核武器"。
分類標准並非固定,如美國在70年代後不再使用"戰術核武器",而是代以"戰區核武器"和"非戰略核武器"。核武器的當量和數量估算存在不確定性,但美蘇兩國核戰斗部總數在80年代中期估計達到50000枚,當量約120億噸,對比二戰期間的破壞力,可見其庫藏規模龐大。雖然美國在投射工具數量和總當量上略遜於蘇聯,但在核戰斗部枚數上占優。
評估破壞能力時,考慮沖擊波超壓和破壞面積,美國在戰略核武器破壞力上與蘇聯差距不大,但蘇聯的分導式多彈頭導彈發展使得差距增大。然而,對精確打擊點目標的能力,美國憑借更高的投射精度保持優勢。除美蘇英法中,印度也擁有核武器,表明掌握核技術的國傢具備製造能力,只要具備相應的工業基礎和經濟實力。
原子彈(nuclear weapon)是核武器之一,是利用核反應的光熱輻射、沖擊波和感生放射性造成殺傷和破壞作用,以及造成大面積放射性污染,阻止對方軍事行動以達到戰略目的的大殺傷力武器。主要包括裂變武器(第一代核武,通常稱為原子彈)和聚變武器(亦稱為氫彈,分為兩級及三級式)。亦有些還在武器內部放入具有感生放射的輕元素,以增大輻射強度擴大污染,或加強中子放射以殺傷人員(如中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