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業廠房容積率標准規范
法律分析:容積率:項目用地范圍內總建築面積與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值。計算公式:容積率=總建築面積÷總用地面積 建築物層高超過8米的,在計算容積率時該層建築面積加倍計算。
工業用地容積率:
除安全、消防等有特別規矩或職業出產有特別要求的項目外,一類工業用地容積率不得低於2.0,二類、三類工業用地容積率不得低於1.2,出產工藝有特別要求的工業用地容積率不得低於0.8。
工業項目用地規劃內總修建面積與項目總用地上面積的比值。
核算公式:容積率=總修建面積/總用地上面積;修建物層高逾越8米的,在核算容積率時該層修建面積加倍核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實施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