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業總產值如何計算
由於多數企業是由財務人員兼職統計工作,在實際計算中容易出現以下幾種不正確做法:(1)用產品銷售收入或生產成本代替工業總產值;(2)不遵循生產的原則(產品不是本企業生產的);(3)企業對用自備原材料生產和用訂貨者來料加工,這兩種不同情況下如何計算工業總產值不加以區分;(4)期末期初半成品及在製品差額漏統;(5)工業總產值出現負數。 工業總產值包括:本期生產成品價值、對外加工費收入、自製半成品及在製品期末期初差額。 1、本期生產成品價值的計算公式:本期生產成品價值=自備原材料生產的產品數量乘以本期不含銷項稅的產品實際銷售平均單價(凡報告期內產品銷售價格有變動,或同一種產品在同一時期有幾種銷售價格的,應分別按不同價格計算總產值。若一個生產周期完成時,還不能確定按哪一種價格銷售,可按報告期實際平均銷售價格計算)實際銷售價格是指產品銷售時的實際出廠價格。另外,工業總產值中有些項目,如自製設備、提供給本企業基本建設和生產福利部門的產品和工業性作業等,沒有出廠價格,可按實際成本價或加工費計算。 2.對外加工費收入是指企業在報告期內完成的對外承接的工業品加工(包括用訂貨者來料加工的產品)的加工費收入,和對外承接的工業性作業所取得的加工費收入。計入工業總產值的對外加工費收人應不含銷項稅,可根據產品銷售收人科目的相關資料取得。 3.自製半成品及在製品期末期初差額,是指企業報告期自製半成品、在製品期末減期初的差額價值。該指標核算與各企業的會計核算口徑一致,未設半成品科目的企業可不計這部分價值,產品產量統計和中間投人的計算也應與之保持同口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