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業用地招拍掛流程
1.做好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與農用地轉用、十地徵收審批的銜撥。工業用地出讓涉及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應當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市批手續,再依法採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確定土地使用權人。
2.建立健全土地儲備制度,作好工業用地的前期開發,為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創造條件。
3.建立用地預中請制度,及時了解工業用地的需求情況,科學合理安排工業用地出讓的規模、結構、布局、進度和宗地規模、產業類別、土地使用條件等,保證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制度的有效落實。
4.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國家產業政策,以及擬出讓地塊周邊產業布局情況等,進步細化擬出讓工業用地的地類和產業類型,科學合理地確定擬出讓工業用地的地塊面積、具體用途、土地使用條件、產業類型、生產技術要求等內容。出讓方案中確定的產業類型、用地標准和用地規模等,應當符合《建設項日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和《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的有關要求。
5.根據土地估價結果、產業政策和土地市場情況等,集體決策,綜合確定出讓底價。出讓底價不得低於國家公布的最低價標准。
6.工業用地出讓文件中,應當明確擬出讓地塊的投資強度要求、產業類型、具體地類等內容
7.採取靈活的方式,合理確定工業項目的用地面積。既可以確定出讓地塊面積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也可以先不確定出讓地塊的具體面積,招標拍賣掛牌中通
土地招拍掛程序
1.根據項目向市裡請示土地申請(即確定地塊);
2.國土局根據確定的地塊調整市用地總體規劃;
3.國土局向上級部門報材料申請土地批復(省政府批復);
4.掛牌申請。招商引資單位會同項目單位分別到外經局(發改局)、環保局、規劃局出具初審意見,國土局根據三部門出具的初審意見向市政府打掛牌的請示報告;
5.市政府批復後向社會公示掛牌,公示期限20天;
6.報名。用地單位在公示期限內報名,並繳納20%的保證金;
7.競標;
8.摘牌;
9.摘牌後,國土局與項目單位簽訂成交確認書;
10.項目單位分別到外經局(發改局)、環保局、安監局出具項目正式批文、環評報告、安評報告;
11.國土局根據批文及報告與項目單位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12.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項目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准、核准、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3.項目單位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60日內繳納剩餘金額;
14.項目單位繳納有關稅費;
15.項目單位申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
16.頒發土地證。需提供的主要資料為:
(1)城市用地勘測定界圖(一式八份,需加蓋規劃服務中心及所在地國土所章)
(2)項目用地單位向市政府用地請示及市政府指示意見;
(3)項目用地市規劃局出具的規劃意見書。
法律依據: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
第四條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
㈡ 工業用地摘牌必須有開發資質嗎
不需要。土地摘牌指土地拍賣成功,屬於一種拍賣方式。土地摘牌不需要開發資質,企業和個人可以參與土地競拍。如果是參與拍賣人沒房地產開發資質,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可以注冊一家單項公司,聘請專業人員,達到房地產開發資質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