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園區招商模式有哪幾種
1、政府組團招商
做法:經過具體辦事人員的事先策劃和籌備,各級領導集體出行,以招商會的形式,聲勢浩大地到目的地城市推薦自己的資源優勢和招商項目。比如到香港、深圳開招商引資大會。很多地方政府仍然熱衷這種做法。
2、小組招商
做法:將原來的各級領導班子整體出場改為小組,以小組為單位,不定期到目標引資地去洽談項目。
3、駐點招商
做法:在重點招商目的地設立辦事處的形式,成立專門一個團隊,長期負責在當地進行招商。比如在深圳、東莞、蘇州等地設立辦事處。
4、展會招商
做法:參加在大城市舉辦的各類展會,比如深圳高新技術產品交易會、深圳文博會。在展會上,通過對招商項目的集中展示,達到廣泛吸引人氣、招商引資的目的。
5、文化招商
做法:地方政府利用自己的特色文化,打文化招商牌。比如利用媽祖文化招商。
6、旅遊招商
做法:利用當地的旅遊資源,吸引遊客的同時,吸引投資者。比如荔枝節、梨花節等,利用旅遊活動實現旅遊、招商雙重目的。
7、以商招商
做法:通過已經在當地投資的企業,利用商人之間的人際交往,用口碑傳播的方式進行招商引資。
8、委託招商
做法:採取有償的辦法,委託對目標招商地熟悉的機構(比如居間服務機構樂商網 [2] ),牽線搭橋,推薦項目,達到招商引資的目的。
9、顧問招商
做法:與委託招商相似,但擔任顧問的均是個人。一般都是委託在目標招商地的知名人士和商界名人等作為招商顧問,有的還發政府聘書。
10、全員招商
做法:發動群眾,採用人民戰爭的思路進行招商。對有招商引資業績的,給予獎勵。
11、網路招商
做法:通過網路平台進行招商項目的宣傳推廣也是當下的一種招商方式,先進很多政府也正在採用這種方式進行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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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工業園區物業管理模式
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對加速市場經濟的進程,實現住宅商品化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工業園區物業管理模式相關內容,文章僅供大家借鑒參考!
摘要:本文從物業管理權利與實施主體角度對物業管理模式概念做了劃分界定,歸納了常見的工業園區物業管理模式,分析比較了各種模式的內涵及利弊;圖解細分了委託管理模式的主要類型:全權委託統一管理模式、代理監管模式、並行委託管理模式;揭示了一個典型的工業園區物業管理模式選擇實例。旨在促進業界認清、優化物業管理模式,促成工業園區物業管理效率的提高。
關鍵詞:工業園,物業管理,模式
中圖分類號:F290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1—9138—(2012)06—0045—52
工業園區主要有兩種類型:多用戶工業園區與單用戶工業園區。多用戶工業園區通常是地方政府或投資集團規模開發,然後分區域、分單元出租出售給眾多公司或企業使用。單用戶工業園區往往由一家大型企業或企業集團獨立開發,全部或大部分供內部使用,兩者的物業服務需求總體上有一對多(一家物業服務企業(以下簡稱物業公司)對眾多的園區用戶企業)與一對一(物業服務只針對單一業主單位)的明顯不同。無論哪種工業園區,選擇合適的物業管理模式,對提高工業園區的服務效率,保障園區的正常、高效運營均十分必要。
1、工業園區物業管理模式的界定與劃分
「模式」一般是指某種事物或工作的標准形式,是別人也可以「照此辦理」解決同類問題的(系列)方法、方案。討論工業園區物業管理模式,需要先對一些概念進行釐清與界定。一種是從權利、實施(責任)主體角度界定區分管理模式。從這個角度,工業園區物業管理的主要模式主要有3大類:自建自管、合作管理、委託管理。這其中,建設單位(業主單位)有時為了使管理服務工作更有保障或更有品牌影響,還會聘請國內或境外的知名企業作為顧問單位從旁協助,稱之為顧問管理模式:另一種物業管理模式劃分是從管理服務所呈現的方式或採取的手段角度,如封閉式管理、開放式管理模式,智能網路化管理模式、酒店式管理模式、管家式物業管理模式、一站式管理模式等:還有一種是從物業服務費計取方式不同劃分的模式:主要有包干制模式、酬金制模式:其他還有從業務盈利來源、組織性質與治理方式等多種角度劃分的物業管理模式。本文重點是從物業管理權利主體、業務實施(責任)主體角度論述物業管理模式,從這種意義上,物業管理參與方的不同組合就構成物業管理的不同模式,本文重點討論的是委託管理模式的不同細分形式。另外,為了避免把問題引向過於復雜,本文沒有從物業管理服務主體是否與物業經營主體分離的角度區分物業管理模式。
2、各種主要模式的內涵及利弊分析
2.1自建自管、合作管理、委託管理模式
2.1.1自建自管
自建自管,即由建設單位(業主單位)直接管理自己投資建造的物業,其中又有成立子公司、項目部或管理中心(後期按法律要求也必須轉成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的不同形式。這種模式的優點是,上下級溝通便利,上級單位能直接指揮下屬部門或公司,具體管理服務單位能直接按上級意圖進行物業管理運作,上級意圖能較好得到貫徹:同時,管理服務需要的各種資源更容易得到建設單位支持,工作計劃也更容易被批准實施:建設單位不會受制於專業公司,能節約必須用於支付給專業公司的酬金或利潤。但其缺點是:自己的隊伍可能水平不夠,管理服務效果差、成本高:建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需要承擔全部管理責任與風險;企業內部人事關系復雜,從業人員容易攀比主業人員的工資待遇,協調管理難度大,不容易追究管理責任,也不利於企業專注於主營業務。這種模式要求建設單位有較強的物業管理經驗,儲備有足夠的專業管理人才。一般的工業園區都不具備自管條件。
2.1.2合作管理
合作管理是指建設單位(業主單位)與專業物業公司合作進行項目的物業管理。合作的常見形式是雙方共同出資、出人成立項目管理公司,並且通常由建設單位派出一般的管理人員與操作人員,專業公司派出骨幹專業管理人員,共同承擔項目管理服務任務。管理服務過程中,專業公司對建設單位的人員進行「傳幫帶"和培訓,後期建設單位會隨著經驗的積累逐步獨立。這種模式適合於建設單位有富餘人員需要安置,也願意介入物業管理行業的情況。該種管理模式的優點是,能將雙方資源配合使用,對建設單位來說,即能分流一部分員工,又能鍛煉隊伍、培養人才、積累經驗。對物業公司來說,可以更為便利地取得管理項目,拓展業務范圍。缺點是,不同的企業,文化不同,工作習慣要求不同,員工間溝通協調渠道不暢,容易出現利益紛爭、責任不明的情況。
2.1.3委託管理
委託管理是指建設單位委託專業物業公司或機電、保潔、綠化等專業公司從事項目管理,包括全權委託(物業公司包攬整體管理服務事務,可以再分包)、委託代理監管(不同的工作委託不同的專業公司承擔,專業公司的選擇與監管由建設單位負責)、並行委託(部分主要的物業管理工作,如房屋管理、設備設施管理、秩序維護、車場管理、保潔綠化管理、客戶服務等委託給物業公司(部分項目物業公司可以再分包),核心業務如專用設備的維修維護委託給專業公司)等主要形式。這種模式的優點是,委託方可以專注於主營業務,廣泛選擇社會上優秀的物業公司或專業公司承擔項目管理服務事項,充分發揮社會化專業分工的優勢,權責分明,管理服務專業性強、適用范圍大、效率高,風險主要由專業公司承擔,監管也相對容易。其缺點是,需要為專業管理服務另行支付費用,另外,建設單位可能受制於專業公司的信息封鎖,難以了解項目運作的真實成本和情況,合同到期後更換服務商容易出現交接問題等。
2.2封閉式與開放式管理模式
2.2.1封閉式管理
封閉式管理的特點是整個物業為封閉體系,物業出入口有專門保安人員崗位看守,業主、使用人有專用通行憑證,外來人員須徵得業主、使用人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入內。這種方式適用於政府機關、部隊等一些要害部門或別墅、高級寫字樓、高檔工業園區等一些高檔物業或業主、使用人對安全有特別要求的物業管理。其優點是保安嚴密,安全、秩序有保障,業主、使用人放心。其缺點是安全方面用人較多,人工成本佔比大,有時會給業主、使用人、來訪者造成不便,產生受限、不尊重感,導致糾紛。
2.2.2開放式管理
開放式管理模式,不僅業主、使用人無需辦理專用通行證件進出物業,且外來人員只要著裝整潔、行為正常也可自由進出。這種方式適合於一些公共商業樓宇、沒有圍合條件的住宅小區、工業園區、大學園區等。實行完全開放式物業管理的物業不多,一些公共商業樓宇在非辦公時間也採用封閉式管理,以確保業主、使用人的財產安全。與封閉式管理相比,開放式管理不會影響人流進出速度,給人以自由親和感,也不需佔用大量人力,但容易導致秩序失控,引發安全事故。
2.3包干制與酬金制管理模式
2.3.1包干制模式
包干制是指由業主向物業公司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公司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包干制由於費用包干,會激發物業公司的節約意識,節約得越多,剩餘的利潤越多。但正因為如此,可能產生物業公司在合同期內該修不修、能省則省的問題,導致部分設施設備得不到及時保養,小毛病積累成大問題,小修變成大修(大修可以動用專項維修資金或備用金),甚至釀成事故。克服的辦法是制定細化的合同與工作要求,並且有嚴密的監管、控制體系。
2.3.2酬金制模式
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公司,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與包干制不同,實行酬金制的物業公司不會有過於節省的沖動,但可能反過來亂造計劃,大手大腳花錢。因為工作千得越多,花錢越多,酬金越多(酬金往往按總支出的一定比例給付)。解決的辦法是,限定物業公司要嚴格按實際需要制定開支計劃,並應當向業主及時公布資金使用情況和年度預決算,接受業主的檢查監督,還可實行固定酬金合同,遏制服務企業花錢的沖動。
不管是包干制還是酬金制,若合同雙方誠信守約,實施效果差別不大。但有兩個方面區別明顯:
一是按照《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包干制模式下物業服務收費要向國家交稅,酬金制情況下物業服務開支不用向國家交營業稅等稅項;
二是包干制形式下法規沒有規定物業公司要向業主方公布成本開支,酬金制模式下法規明確規定服務企業每年不少於一次要向業主方公布服務支出情況。
因此,目前大多數服務企業都選擇包干制合同(酬金制是否真能免稅,實施過程中還要稅務部門認可)。
3、委託管理模式的.細分與選擇
科學的管理模式是質量與效率的保證,如何選擇應由業主方根據物業規模、自身能力、物業公司資質、資源情況,專業公司資質情況,管理服務需求情況等因素,從實現物業管理服務效率與效益最大化角度綜合考慮。委託專業公司管理物業是現代社會分工的必然產物,是國內外物業管理的主流趨勢,也是多數工業園區物業管理模式的·必然選擇。根據工業園區具體規模、組成項目和管理服務業務的不同,委託管理模式還可進一步細分為如下類型。
3.1全權委託統一管理模式
這種模式業主將工業園區全部物業管理事務統一委託給一家專業物業公司負責,由物業公司直接管理所有項目或將部分管理服務項目再分包給專業公司,物業公司直接監管專業公司,如圖1所示。
這種模式是由業主方與物業公司簽訂總包合同,要求物業公司綜合管理服務能力很強,並熟悉如何選聘監管專業分包商。需要說明的是,並不是一個分包商僅對應一個項目,可能是一個項目群。這種模式適用於園區物業管理事務不太復雜,業主方對物業管理事務不熟或無暇顧及的情形。
3.2代理監管模式
即業主委託授權物業公司代表業主分包所有項目,選擇分包商並監督其工作,委託管理服務合同由業主直接與專業分包商簽訂。物業公司只負責監管,不設操作層,是純粹的管理型公司,其扮演的是物業服務代理商、集成商、監管者的腳色。這在境外是一種主要做法,但國內受限於物業公司、專業公司的能力與專業性,實際應用例子不多。此種情況如圖2所示。
3.3並行委託管理模式
即業主將主要物業管理服務項目交由物業公司實施統一的專業化管理(部分項目物業公司可再分包),將一些重要的、物業公司不擅長的項目交由專業化公司承擔,業主直接監管。此種情況如圖3所示。
4、委託管理模式應用案例
以下是我們為某通信總部工業園區設計的委託物業管理模式。該園區物業有很多專業通信設施設備,食堂餐飲提供與管理也納入園區管理工作。由於物業公司對食堂餐飲和特定的通信設施的管理與監管均不擅長,業主方在長期的實戰中已經積累了對通信代維公司的選聘監管經驗,所以在該園區物業管理模式選擇中,我們優選了並行委託管理模式,其實際管理模式如圖4所示。
在這一具體管理案例中,園區業主方選聘一家一級資質物業公司實施大部分項目的物業管理服務,物業本體小修、常規設施設備維護、一般性客戶服務(服務受理、投訴受理、樓層接待、會務服務、來訪接待等)、秩序維護、公寓服務等大園區范圍的主要物業服務由一級資質物業公司下設服務中心直接實施。部分專業化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如房屋大修、電梯維養、消防設施檢修、部分設備大修、保潔、綠化、郵件收發、商品代購、洗衣等)由物業公司發包給專業公司實施,物業公司指導服務中心監管。非物業公司擅長項目(通信及相關動力設備維護、餐飲服務等)由業主直接發包給專業公司,直接監管,物業公司配合。因為通信及相關動力設備關繫到網路安全,影響面大,物業公司不擅長管理,業主積累有長期監管、合作經驗,直接發包監管效果更好。
食堂餐飲提供與管理的專業性一般物業公司不具備,專業餐飲公司才能確保管理服務品質。圖4中物業管理委員會由業主方代表、園區普通用戶代表、物業公司及服務中心代表共同組成,目的是及時溝通洽商物業管理服務事宜,及時提出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改進意見與建議,監督管理服務方提供合格的物業管理服務,同時督促業主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與配合。
5、結語
物業管理模式涉及物業服務參與方的組合形式、服務實施方式及對應的程序與合同安排,形式上是物業管理任務的發包分派方式,本質上是物業管理具體操作權及相關責任的轉移(同時也意味著風險的轉移),是在當前階段(社會分工、業主與專業企業技術水平、資質狀況、物業規模與服務復雜程度、法律規制背景下)為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效率選擇的專業分工與合作形式。優化物業管理模式,不僅利於物業自身的增值保值,同時可以提高物業整體運營效益(為業主和客戶同時創造價值)。本文所討論的委託管理模式多數情況下也適用於當前的大型公共項目和大型商業項目的物業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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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
本文為廣州市屬高校社科項目(08B076)研究成果。
作者簡介:
陳德豪,廣州大學商學院工程管理系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從事房地產、物業管理研究。
㈢ 縣級工業園區的批准部門
法律分析:縣級工業園區單位是政府的派出機構,是直屬單位,多數是事業編制,代表政府管理工業園區的企業,人事,勞動,國有資產,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等具體事務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二十四條 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委託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委託機關應當將受委託行政機關和受委託實施行政許可的內容予以公告。委託行政機關對受委託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受委託行政機關在委託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許可;不得再委託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許可。
第二十五條 經國務院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許可權。
第二十六條 行政許可需要行政機關內設的多個機構辦理的,該行政機關應當確定一個機構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統一送達行政許可決定。行政許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兩個以上部門分別實施的,本級人民政府可以確定一個部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並轉告有關部門分別提出意見後統一辦理,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辦理、集中辦理。
㈣ 什麼叫工業園區管委會管理人員,具體工作是干什麼的
管理人員是指在組織中行使管理職能、指揮或協調他人完成具體任務的人,其工作績效的好壞直接關系著組織的成敗興衰。工業園區管委會管理人員是指經批准後(園區詳細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等),組織實施制定園區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服務工作的工作人員。
一、工業園區管委會
根據園區總體規劃編制園區詳細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制定園區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服務工作規定為園區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或審核園區內的投資項目並報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統一規劃、管理入園項目和園區內的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負責園區的人事、勞動、國有資產、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等具體事務管理工作管理園區進出口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依法辦理園區的涉外事務承擔鎮政府授權管理和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工業園區管委會是區政府的派出機構,行駛區政府授予的許可權,其主要職責:
1、制定工業園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報請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2、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及我市的有關規定,制定工業園區有關管理辦法;
3、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工業園區土地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徵用、統一開發、統一管理;
4、統一規劃、管理工業園區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5、監督和治理工業園區的環境污染,依法實行環境保護;
6、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工業園區的財產、稅收、人事勞動等事物;
7、協調工業園區的內外投資、外資利用、經濟技術合作以及出口業務;
8、處理工業園區的涉外事務;
9、管理工業園區的財政收支;
10、管理工業園區的公益事業;
11、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設在工業園區的分支機構與企業的關系;
12、按規定許可權任免和獎懲管委會機關和基層單位的工作人員;
13、承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一般的工業園區管委會都是政府的派出機構,代表政府管理工業園區的企業,是直屬事業單位,多數是事業編制,但是管委會的領導崗位一般都是行政編制的,屬於公務員,其它的工作人員仍然是事業編制,當然不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參公管理是不同地區自己來定的,實力將強的工業園區管委會一般屬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有參公編。一般要有行政執法職能才可以,管委會一般參公的不多。
四、備註:
1、參公編全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編制」。是政府委託或受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是事業單位的一種,單位的管理制度參照公務員管理,但人員屬於事業編制,而不是公務員編制 。
2、管委會一般參公的不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具有行政編制、有國家財政供養、行使管理國家職能,三者缺一不可。因此,不具有行政編制的,都不是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