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般農田可以轉為工業用地嗎
要經過政府批準的吧
㈡ 住宅用地如何變為工業用地
一般沒有人這樣做的。
住宅用地的價格是工業用地價格的5-10倍,沒理由用高價買來的土地做低價土地的用途的事情,反過來的則非常多。
土地用途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決定,不能隨意更改,除非是法定規劃修改。
但規劃的修改只有「退二進三」,也就是說是工業用地變為商住用地!
住宅用地變工業用地也有一種情況,就是92-94年大圈地的年代,在不具備生活配套條件的地區買可很多商住用地,沒法開發,只好置換,原地塊開發工業,在配套條件較好的地區開發住宅,不過,地塊置換手續不好辦。
如果一定要換,首先在規劃局改變規劃條件,再到國土部門辦理變更,不過要注意,他們會把你當作怪物看待。同時,也要注意鄰里關系,人家都是住宅,你的是工業,他們可會有比較大的意見。
㈢ 耕地怎樣變為工業用地
根據土地法是不可以的,不過到國務院可以批。
㈣ 農業用地可以轉換為工業用地嗎
可以。
鄉鎮企業使用農民集體土地,按照下列程序審批: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建設單位持有關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向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申請。
(2)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用地申請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3)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許可權,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有地的,應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4)建設用地經依法批准後,申請用地單位按照規定繳納有關費用,佔用耕地的,並履行開墾新耕地的義務。
(5)工程項目竣工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用地和開墾耕地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後辦理土地登記手續,核發《集體土地使用並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鄉鎮企業使用國有土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關於使用國有土地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4)土地如何變工業用地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五條 國有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一條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
國家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准佔用耕地的,按照「佔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佔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佔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於開墾新的耕地。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開墾耕地計劃,監督佔用耕地的單位按照計劃開墾耕地或者按照計劃組織開墾耕地,並進行驗收。
㈤ 教育用地土地的使用性質能否轉換成工業用地的使用性質
一、教育用地土地使用性質不能轉換成工業用地使用性質。
二、土地使用性質由城市規劃控制,要改變土地的使用性質通常是這樣的:
1、所取得的土地為出讓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門申請變更用地性質,政府土地部門會征詢規劃等部門的意見,決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補交土地出讓金。
2、所取得土地為劃撥土地,按現行規定,則應通過招投標方式或者拍賣方式取得,並繳納土地出讓金。
㈥ 采礦用地怎麼變更為工業用地
采礦用地屬於建設用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礦山企業在申請取得采礦用地時,必須按照取得建設用地的程序進行審查報批,必須履行相應的建設用地審批程序。涉及佔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還須由國家進行徵收,履行法律規定的土地徵收相關程序。
㈦ 一般耕地變更成工業用地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條依法改變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必須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更換證書,的相關規定:
經過相應的審批程序後可以改變土地使用用途。一般須按照下列程序審批: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建設單位持有關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向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申請;
(2)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用地申請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3)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許可權,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有地的,應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4)建設用地經依法批准後,申請用地單位按照規定繳納有關費用,佔用耕地的,並履行開墾新耕地的義務;
(5)工程項目竣工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用地和開墾耕地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後辦理土地登記手續,核發《集體土地使用並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鄉鎮企業使用國有土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關於使用國有土地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辦理的手續:
1、確定該農用地可以用於建設,在根據建設部門的要求,進行和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向建設部門提出用地申請,建設部門審查符合後,頒發建設項目的《選址意見書》。用地單位應按規定繳納選址規費。這個文件有效期是兩年,兩年後需要在申請一次。
2、用地單位持該《選址意見書》向同級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預審申請,由該國土資源局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文件有效期為兩年,自批准之日起。已經預審的項目,如需對土地用途,和項目選擇用途有重大調整,應當重新申請預審。
3、用地單位憑《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向建設部門,環保部門等辦理立項,規劃,環保許可等手續,並繳納各項審批費用。
4、用地單位在持以上審批文件,向原預審的國土資源局提出項目用地的正式申請。
(7)土地如何變工業用地擴展閱讀:
1.工業用地用途變更申請
國有土地使用權人應向縣級以上國土管理部門提出改變土地用途申請,並告知申請人辦理改變土地用途應提交的有關資料。
2.工業用地用途變更審查受理
縣級以上的國土管理部門要對辦理工業用地用途變更的單位或提交個人有關資料進行審查。其中對工業用地用途變更申報資料要齊全,符合申請工業用地用途變更條件的,當地國土管理部門辦理受理。
3.地籍部門辦理
對該工業用地土地進行地籍測量並且繪制宗地圖,按當地相關規定繳納地籍測量費,改變工業土地用途各種所需要的資料齊全後,對該工業土地進行組卷,由當地主管局長審查,經過主管局會審會同意後,在上報給同級政府審批。
4.通知發件
當地籍管理部門領取該工業用途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後,通知申請人領取申請工業用途有關批件手續。
5.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申請改變工業用途的單位或個人,在領取改變工業土地用途的批件後,在規定的時間內一定要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㈧ 個人園林用地可以改變工業用地嗎
你是要問:個人綠化用地可以改變工業用地嗎,不可以。
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土地性質可以改變,經過各部門審批通過後,土地性質就變成工業用地了。
綠化用地不能變成建設用地。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是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礎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資(土地開發建設費用),通過工程手段,為各項建設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載能力或建築空間,不以取得生物產品為主要目的的用地。
㈨ 農村集體土地如何轉為工業用地(除徵用之處的方法)
徵用是最主要的方式之一.
此外,利用鄉鎮企業,可將農村集體的非農用建設用地作為工業用地,但該程序比較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