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財務制度
企業財務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小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單位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實際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納稅,並接受稅務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三條 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本年利潤,利潤分配。盈餘公積用於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
第四條 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交稅金、其他應交款、應付利潤、待轉資產價值、預提費用等。
如發生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轉作營業外收入處理。
應付福利費按計稅工資總額的14% ,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按2%、1.5% 提取。
預提費用包括預提的租金、保險費、短期借款利息等。
第五條 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帳款、壞帳准備、其他應收款、存貨、待攤費用等。
年度終了,按應收帳款余額 1 %計提壞帳准備金,按庫存商品期末余額的0.5 %計提存貨跌價准備。
存貨包括在途物質、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委託加工物質、委託代銷商品等。存貨按實際成本核算,存貨的發出按移動平均法結轉成本。低值易耗品領用後一次計入成本費用,(一般一次領用數額較大的計入待攤費用,按五五攤銷法核算)。
第六條 非流動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等。單位購建的使用年限在 1 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和生產、經營主要設備、器具、工具以及單價在 2000 元以上,使用年限 2 年以上的非生產、經營主要設備、器具、工具等列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採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固定資產凈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 5 %確定。折舊年限按下列方法確定:
(1)房屋、建築物為 30 年;
(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 10 年;
(3)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 5 年;
(固定資產修理費在發生當期直接列入成本,修理費用占固定資產原值20%以上或修理後可延長二年以上使用壽命及修理後用於新的用途的,視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相應增加固定資產價值或作為遞延資產。)
遞延資產按直線法分 5 年攤銷,無形資產按 50 年平均攤銷。
對企業的存貨、固定資產進行定期盤點清查,發生盤盈或盤虧的凈損益報經稅務機關審批後列作管理費用或營業外收支。
第七條 成本類(工業企業)包括生產成本、製造費用,企業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按產品類別和成本項目分別歸集;製造費用按項目歸集後按照銷售收入標准進行分配,計入成本。
第八條 損益類包括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主營業務收入核算企業銷售產品(商品)、提供工業性勞務等所發生的收入,並按產品(商品)類別設置明細帳。企業在發出產品(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主營業務收入的實現。
主營業務成本核算企業銷售產品(商品)、提供工業性勞務等的實際成本,按產品(商品)類別設置明細帳。
營業費用核算企業在產品(商品)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包括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廣告費、業務宣傳費等,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帳。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包括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
管理費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員的工資、福利費、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的各項稅費,業務招待費,折舊,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勞動保險費,差旅費,會議費,董事會費,法律,財務,資料處理及會計事務方面的成本等。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在根據稅務機關審批超出所提壞帳准備部分直接計入本期管理費用,一切壞帳的確認均按稅法要求報經稅務機關審批。企業人員因公出差發生的車船、飛機、住宿等費用,憑有效合法憑證經簽字後報銷,出差補貼按市內每天 20 元、市外省內每天 30 元、省外每天 50元、特區每天60 元發給。
營業外收支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支,包括資產盤虧、非常損失等。
其他業務收支是指主營產品(商品)銷售(業務)以外的經營收支。
第九條 利潤是一定時期的收入減去成本費用、稅金後的凈利額,在按照國家稅法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法繳納所得稅,所得稅採用應付稅款法核算。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首先用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然後按扣除前項後的 10 %提取盈餘公積,之後再向投資者分配。
本制度自年 月 日起執行。
『貳』 您好:公司財務制度,工業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報銷制度及流程采購制度,倉庫管理制度,成本核算
財務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准則》制定本制度;
2、 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 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 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准確、完整。
二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 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 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 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5、 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6、 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7、 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8、 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9、 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10、 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11、 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2、 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3、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職責
1、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准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 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 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 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 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 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 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 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 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 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 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 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 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 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支出審批制度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佔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一)使用商業單位制,經營計劃和財政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經理/部門負責人對該單位之營業指標負全責)。
(二)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許可權或部份許可權,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授權方式可分為兩類:
三、審批程序
1、計劃內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 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2、超計劃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和超支報告)、 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
四、計劃審批內容
1、 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運營中心收齊匯總,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並庫存,各部門登記領用,並進入各部門的費用。每月底由運營管理中心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明細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 固定資產與辦公傢具:其購買由各部門報申請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總經理批准。
3、 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復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註明人數與明細並履行上述審批手續。凡批准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 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專項申請報告,註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4、 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註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審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後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總經理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5、 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表,經理簽字確認,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財務發放。
6、 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準的計劃內業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計劃外業務費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六、報銷手續
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制度,款項支出時填寫支出憑單並將發票(所有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交給財務。由客戶或分公司報銷的要向財務註明並留復印件,原件給客戶。 計劃內報銷必須提供的原始憑證:
1、 版面費、廣告代理費:由部門憑發票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部對票具進行核實(附上媒體刊登的詳細清單),核對無誤後付款。
2、 印刷費(出片費):部門憑發票,附印刷品結算單,進行核實無誤後,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審核無誤後付款。
3、 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的,運營管理中心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後,填寫驗收單後(低值易耗品還需有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及分攤明細)填寫費用報銷單。各單位自行購買的憑發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相應級別的領導審批後報銷。
4、 機房與OA設備:技術部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後填寫驗收單和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5、 資料費:各單位購書及其它資料,首先將書、資料和發票拿到資料管理部門(運營管理中心)進行登記驗收,並在書、資料上蓋章、編號。經手人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6、 差旅費:於返回3天內必須報銷,由部門經理審核票據的合理性並在報銷單上隨同差旅者簽字認證,後至財務核銷借款。各單位經理報差旅費憑報銷單經大區總裁審批後到財務核銷借款。對3天內無故不及時報銷的,財務部應催辦一次,仍不辦理者,財務部有責任從其當月工資和獎金中扣除。試用人員出差借款須由經理擔保,視同經理借款。
7、 業務費用:所有業務費用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各單位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業務費用,任何人不得用於除業務需要以外的個人消費。業務招待費須有兩人以上簽字並註明時間及招待客戶名稱;加班用餐費須有全體用餐人簽字;交通費須註明起始、地點及原因;禮品費須註明所送人名及禮品名稱、數量;快遞費單據上請註明客戶名稱。所有費用均計入部門成本。未按規定填寫說明或簽字的,財務人員應將報銷憑證退回並說明原因。
8、 超計劃報銷手續必須有審批報告,其它同計劃內報銷手續一樣。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
為保證公司差旅費的合理使用,規范差旅費的開支標准,特製定此規定,具體如下:
1、 出差人員是指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離開本市一天以上進行各項公務活動的員工。
2、 出差人員出差需持有經部門經理、運營中心、公司總經理簽字的《出差申請表》。申請表中需註明部門名稱、出差人姓名、出差時間、出差地點、出差事由、 出差來回乘坐交通工具、預計差旅費金額,報總經理審批,憑申請單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後將申請單交運營管理中心存檔。
3) 報批手續:
一般人員出差,在特殊情況下需乘飛機,必須有總經理審批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1、 工出差到外地,可預借一定金額的差旅費。出差回來後憑單據在三日內報銷,逾期不報銷者,將從工資中扣除所借款項。
2、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干(詳見後附差旅費報銷標准),由出差人員調劑使用,節余歸己、超支不補。
3、 出差乘坐火車,一般以硬卧為標准,如買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價的60% 予以補助。
6、 出差期間的交際應酬費,須事先請示總經理特批。
7、 往返機場、車站的市內交通費准予單獨憑車票報銷(不含計程車費用)。
8、 出差參加展示會的運雜費、門票等准予單獨憑票報銷;對於到外地參加會議、展覽、及其他活動的人員食宿及其他費用由對方負擔的,不得在公司報銷路費並領取補助.
10、 出差或外出學習、培訓、參加會議等,由集體統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統一標准報銷,不享受任何補助。
11、 出差補助天數的計算方法:
1) 出發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准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准:上午12:00前出發的可享受全天補助;12:00後出發的,當日不能到達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後出發的,當天到達目的地的並住宿,可享受全天補助;
2) 到達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准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後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補助。
12、 出差天數的計算方法:按照實有天數計算。
13、 費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員出差費用均計入各部門成本。
14、 其它
1) 報銷差旅費時,應提供出差期間相應票據(如住宿費、市內交通費、餐費等),以便財務部進行帳目財務處理。如無法提供相應票據,日補助超過30元以上的部分將由財務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 凡購買打折機票的(票面有不得簽轉更改字樣的),在報銷時必須按打折後的實際價格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後將加倍扣還。
附件: 差旅費報銷標准
職務 一般地區費用標准(元/天) 特殊地區費用標准(元/天)
總經理 280 380
事業部/職能部門總經理(主任) 240 320
部門經理 220 280
部門副經理/主管 180 230
一般人員 160 200
2、事業部副總經理/職能部門副總經理(副主任)與部門經理補助標准相同;
3、經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往來帳務管理制度
一、應收帳款管理
(一)收款方針
1、 業務人員在公司為其客戶提供了相應的服務或勞務後,應及時把廣告認定單交由客戶確認,並及時催收款項。
2、 收款時間:次月13日前。(註:數據入網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簽訂的金額)。
3、 回款方式: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現金;抵實物,(所抵實物必須為公司需要或對方企業瀕臨破產無法收回所欠款項,並且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 嚴禁市場員墊付業務款,否則公司除追收客戶款,沒收市場員所墊款項,並通報批評。
4、 部門人員調動或離職等,部門經理必須監督其業務款項的回收及移交,必須填寫移交清單一式四份(一
份交財務、一份部門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執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監交人及財務部相關統計人員均應簽字,並報財務備案。接受人應核對帳單金額及是否經過客戶確認。
(二)未回款考核辦法
1、未回款處罰
1)由於業務人員失職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額;
2)由於公司內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關責任扣罰;
3)由於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戶倒閉、破產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關部門證明,只扣業務成本。
2、 未回款從個人收入中按比例核減,待回款後按以下方法返還:
1) 未回款額分三個月核扣,當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個月扣60%;
2) 未回款扣款每月隨工資補發,三個月內全部收回,補發全部扣款額,提成按5%;
3) 若第3個月仍未回收該款項,該市場員停止業務,專職收款.在3個月之後回款,待回款後只補發扣款額,不予提成。
3、 未回款項不計入業績。
4、 3個月(含3個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請壞帳,則扣除該業務員該筆應收款30%的印刷成本,並處以30%的罰款,其直接主管或經理督帳不利,同時處以5%的罰款。
5、 若市場員連續兩個月無未回款且業績均在部門任務額(任務額低於8000元的以8000元計)以上,則酌情給予獎勵。由市場員申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後在工資中發放。
6、 財務部對部門未回款進行監督。對3個月以上部門未回款財務部上報公司總裁。
7、 對預收款,按1%的比例對市場員給予獎勵。
(三)可疑客戶及可疑帳款的處理
1、業務員在接洽客戶時,如發現客戶有異常情況,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單」,並建議採取措施。
2、業務人員對在兩個月內催收無效且金額較大的票款,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書」,並收集有關證據、資料等,報請公司領導批准後移送法律部門依法追訴。
3、催收或經訴訟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項未能收回的,業務人員應取得相關法律機關證明、債權證明、破產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種憑證,送財務部作沖帳准備。
4、對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的業務員,一旦發現,公司將從重處罰。
二、應付帳款管理
(一)付款時間:
1、業務款項由部門申請,經過審批後執行;
2、印刷費、版面費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後第二日報財務);
3、購置固定資產款項於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後支付。
(二) 付款方式:
1、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
2、現金;
3、實物或廣告,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
(三) 其他:非本公司人員領款時,必須由我公司相關人員帶領。
票據管理制度
一、發票管理
(一)申領
1、 由申請人在《零星開票通知單》中詳細填寫部門名稱、申請日期、合同號(右上角填寫)、企業全稱、廣告刊登媒體或網刊全稱、業務發生具體日期、開票金額、業務性質(廣告或信息)、申請人姓名等,交部門經理審批、會計審核後開具。
2、 若零星開票通知單中企業名稱與合同中的企業名稱不相符,業務員需持有雙方企業蓋章認可的證明(特殊情況可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財務方可開具發票。
3、 杜絕開無企業名稱發票。
4、 杜絕開企業名稱不全發票:任何人無權把企業名稱縮減 至2-3個字。
『叄』 工業企業用什麼會計制度
工業企業一般採用的會計制度為《企業會計准則》。
詳細解釋如下:
一、《企業會計准則》是我國為了規范企業會計行為、提供會計信息而制定的一套統一的會計制度。這套准則涵蓋了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等各個方面,旨在為外部世界提供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信息。工業企業作為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其會計處理和報告需遵循這一準則。
二、工業企業採用《企業會計准則》的原因在於,該准則能夠為企業提供一套標準的會計語言和規范,確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質量可靠、內容完整。這對於企業內部的決策制定、外部的資金籌集以及與其他企業的經濟交往都至關重要。同時,該准則強調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有助於企業做出更為准確的經營決策。
三、《企業會計准則》的應用不僅有助於工業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還能夠提高整個行業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過遵循統一的會計制度,企業之間的會計信息可比性增強,為投資者、債權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信息基礎,有利於市場的公平交易和資源的有效配置。
綜上所述,工業企業一般採用的會計制度為《企業會計准則》,這套准則為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會計規范,確保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對於工業企業的健康發展以及市場秩序的維護具有重要意義。
『肆』 一個新成立工業企業如何制訂財務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頒布的會計制度(兩種——上市公司、小企業),結合自己的實際需要進行增刪。現提供一個樣本,予以參考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一、 財務管理規則
□ 總 則
二、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資金,及時上交實現的各種稅金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配合財政、稅務、審計、銀行等有關部門對公司的財務檢查工作,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在必要的情況下,設置專職總會計師,兼任審計工作。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務事宜,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融通資金,有效地使用 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准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頂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與銀行配合,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接受會計指導,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准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核算結賬日為每月的二十五日。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作出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及時處理。非分內工作失誤,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會計人員不得長期兼管現金收付、保管工作。出納人員有事外出由會計臨時兼管收付款業務,應提供有限的收款單據,並予以記錄,事畢立即交接臨時代辦業務,並當面點清款項、單據,並在會計填開的單據上簽字明確責任。
第十七條 日常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對發現可能存在問題的事項,審計人員可隨時進行檢查。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委託人監交。
第十九條 實行會計電算化及微機記賬,應報經財政部門批准並報送主管稅務部門備案。
□ 支票管理
第二十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指定專人保管。在無正規結算發票或收款收據情況下使用支票,應填寫「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填寫,加蓋印章、填寫日期、收款單位、用途,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支票付款後,支票領用人憑指定負責人審批的正規票據在支票登記簿上注銷領用的支票。 如直接結算貨款,則根據總經理簽批的正規發票或收款收據,由支票領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對簽發的支票負責催收相應正式票據,對逾月收不到相應票據的,出納人員有權拒絕為該支票領用人辦理同類業務,否則出納人員承擔相關後果。
第二十二條 業務人員借支公司款項逾月後,財務人員要及時催收,並有權在其工資中全額扣收。第二十三條 出納人員每日應填制《資金日報表》,次日報送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出納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經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簽。
□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材料、大宗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福利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出納人員支付現金,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作私人借用處理,在工資中扣還,並按逐月欠款金額,每月扣罰5%。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各部門每月提供的工資計算資料編制工資發放明細表,交勞資人員審核,總經理簽字通過,財務人員按時發放工資。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內容的真實性,會計復核無誤後送 總經理簽字,交出納員付款。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出納人員都必須根據有效單據辦理。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 銀行存款管理
第三十八條 銀行賬戶的設立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及公司的業務需要,經總經理同意,開設銀行賬戶,不準私自另開賬戶。
第三十九條 除了可以用現金支付的款項外,各種款項盡量通過銀行存款結算。
第四十條 通過銀行支付的款項,收款人要和結算單據註明的收款人名稱保持一致。
第四十一條 不準對外借用銀行賬號。
第四十二條 出納人員要定期與銀行對賬,編制銀行余額調整表,交會計及審計人員檢查。審計人員應不定期對出納員與會計的對賬工作予以檢查。
□ 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三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四十四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五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六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非會計人員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 處罰辦法
第四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視情節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保留帳外款項或挪用公司款項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八)違反本條款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三、 出納工作處理細則
第一條 本處理程序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收入與支出等作業。
第二條 為便於零星支付起見,可設備用金,採用定額制,其額度由總經理核定,備用金由出納經管。
第三條 備用金根據合法有效的原始單據支付,出納員對單據的有效性負責。
第四條 提取備用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五條 公司一切支出,均須總經理核定後支付。
第六條 凡單筆現金超過5000元的收款業務,必須在兩日內單筆存入銀行。
第七條 凡支付往來款業務,須經會計(記賬)人員簽字核實。
第八條 結算貨款超限額支付現金,須總經理在結算票據上註明。
第九條 非臨時采購業務,本公司人員不得代領貨款;如需代領,收款單位須蓋章授權,授權書隨單筆結算票據保存。
第十條 支付款項中,現金及支票必須取得收款人合法有效的單證;銀行匯款可以按自製有效的憑據辦理。
第十一條 支付款項應在單證上留下領款人印記,付訖後加蓋付訖戳記。
第十二條 本公司支付款項的付款程序,依照下列辦法辦理。
(一)原始憑證的審核:
1.直接入庫款項:應根據規定的合法發票(增值稅、普通),以及收到貨物的入庫單、驗收單等,經辦部門同意,會計人員審核確認、總經理簽批後辦理。
2.預付、暫付款項:應根據合同或核准文件,由經辦部門填寫申請單,註明合同文件字型大小,總經理簽批後辦理。 3.應付款項:應根據合法有效的單據(發票、收款收據),及相關的入庫單、驗收單等,經會計人員審核確認,總經理簽批後辦理。
4.一般費用:應根據發票、收據或內部憑證,經有關主管簽章證明及核准,總經理簽批後辦理。
5.增值稅發票:明確結算貨款是否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查增值稅發票的真實性、有效性,避免過期,並負責及時認證。
6.審核者責任:經辦部門對業務的真實性負責;會計人員對發票的合法性及應付款項的真實性負責;總經理對付款的確定性負責;出納人員對付款憑據的有效性負責。
(二)會計憑證的核准:
1.會計部門應根據原始憑證填制。
2.會計部門填制會計憑證前,應先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及有效性進行審核。
3.經審核無效的原始憑證會計人員應退給出納人員,並附簡要書面報告,填寫原始單據交接表;出納人員收到退回的原始憑證,應在會計的書面報告及原始單據交接表上簽字確認,並按書面報告列明的原因及時通知經辦人補辦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 銀行存款管理
1.開設銀行賬號必須符合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要求和公司的實際需求。 2.開設銀行賬號必須經總經理的書面同意。 3.開設銀行賬號的相關資料作為會計檔案處理 4.銀行間劃款,必須進行書面申請,列明金額及原因,由總經理簽批。 5.隨時了解外匯牌價,及時辦理結匯,盡量減少匯兌損失。美元結匯視同銀行間劃款處理。 6.根據銀行對賬要求,定期及時對賬,保存銀行對賬單及銀行余額調節表。
第十四條 本公司各項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國內采購貨款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節假日順延),但以原始憑證經核准後於付款日前5日送達會計部門者為限。
(二)一般費用的付款:經常發生的費用,仍以前項期限辦理,內部員工費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憑證齊全並經核准者為限。
(三)工資的付款:每月X日以現金(存款)方式支付。
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支付者,須由經辦部門報呈總經理批准後,再予支付。
(四)固定期繳費項目:包括應交稅金、電費、電話費、其他年金費用,此類費用經辦部門在得知具體金額後,在繳費期限前及時通知會計部門,由會計部門作出「必須資金支出計劃」,報送總經理知曉,可先付款,後補辦付款手續。
第十五條 凡依法應扣繳的稅款及費用,若因主辦人員的疏忽發生漏扣、漏報、或短扣、短報、等情況發生致使遭受處罰的,其滯納金由主辦人員及其直屬主管負責賠償。
四、 會計工作處理細則
第一條 本細則包括原始憑證審核、轉賬憑證填制、會計記賬、成本費用核算、稅金計算申報、會計報表、對賬、問題反映。
第二條 會計人員應根據有關會計制度規定,對原始憑證的合理性、合法性進行審核,確定作為收付款憑證。
第三條 根據本公司賬務要求,填制合理合法的記賬憑證。
第四條 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登記賬簿。
第五條 根據本公司生產特點,採用合理的成本計算方法,對產品成本、費用進行核算,並保留成本核算依據,定期結合實際進行修訂,使成本費用計算結果比較真實、可靠。
第六條 合理籌劃增值稅的上交、退稅及核算工作。對出口收入進行單票登記,正確推算單證到期期限,合理籌劃退稅額度;按時申報各項稅金,並督促出納員及時上交稅款。
第七條 及時完成會計核算工作,編制會計報表及納稅報表,登記入賬的會計憑證要及時裝訂成冊,進行清點編號,以備歸檔保管。
第八條 每月進行賬務處理,要做好企業之間、企業內部部門之間的對賬工作,盡量做到賬務相符之後辦理結算,不符之處雙方及時查找原因,不得長期遺留問題。
第九條 對會計工作中反應出來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在許可權內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匯報給上一級領導,不得隱瞞問題。
五、 其他
以上細則,經公司廠務辦公會審定後通過,如遇國家有關政策制度改變,做相應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