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集體工業用地可以轉讓或出售嗎
集體土地所有權不可以轉讓或出售,但是集體用地的使用權可以轉讓或出售,但是土地使用權也僅能轉讓出售給本集體成員,且這塊土地也不可以轉讓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工業用地限制轉讓的情形有什麼?
1、超出兩年未動工開發建設,未建有廠房的土地,不能直接辦理轉讓過戶手續,必須先按閑置土地處置程序作出處置,收回土地使用權;或足額收取閑置費後,再另行安排新工業項目。
2、超過出讓合同約定開工時間又未超兩年的,並且投資(扣除土地成本)未達到投資總額的不得轉讓,若不繼續開發建設應交納閑置費後,收回土地使用權。
3、凡享受政府用地優惠政策的工業用地已完成廠房建設的工業用地,必須按原享受的優惠地價標准上限,交足差額土地出讓金,並變更或重新簽訂出讓合同(使用權終止日期不變)後方可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4、已辦理金融抵押的工業用地不得轉讓。
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業用地,未經人民法院裁定不得辦理轉讓。
6、實際已將工業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辦理轉讓,必須按違法用地處理,追繳土地出讓金後方可辦理轉讓或收回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集體土地的所有權是不可以轉讓出售的,但其使用權可以轉讓或出售,且也只能轉讓出售給本集體成員用於農業建設。但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B. 工業用地轉讓的條件是怎樣的
工業用地轉讓的條件:
一:當工業用地低於兩年還沒有開始建設,可以用以轉讓,並且需要辦理過戶手續。
二:工業用地都會有一份合同書,在合同書裡面有約定開工的時間。開工的時間如果超過了兩年,並且達到了投資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就可以辦理轉讓。
三:已經完成建設並且享有徵服用地等優惠政策的特殊工業用地,等繳納了差額出讓金,就可以辦理轉讓手續。
四:如果工業用地變為金融抵押用地,則不可以進行轉讓。
五:工業用地權屬沒有爭議,為重要的轉讓條件。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十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應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依照規劃對土地進行開發建設,完成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礎設施、公用設施的建設,達到場地平整,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C. 工業用地使用權如何轉讓
工業用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一般要視其具體情況而定,若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是通過拍賣競價的方式獲得,那麼直接簽訂買賣合同交易即可,若是劃撥的的土地上交易前必須補繳土地出讓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D. 如何轉讓工業用地
依法轉讓工業用地的辦法:
1、簽訂轉讓工業用地的合同;
2、依法取得當地政府出具的相關土地批復文件;
3、在六十日內繳納土地契稅;
4、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辦理規劃定點陣圖,宗地圖和地籍調查表;
6、攜帶轉讓合同、規劃許可證等材料,前往土地局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並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界址、面積、動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和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十六條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