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業用地能否轉住宅用地如何轉為住宅用地
按照政策已全部繳清土地出讓金的待開發商業用地,是可以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申請,在符合規劃和有關規定條件下,經相關部門審批轉型為商品住宅用地,但需要重新核定出讓價款。
按照政策已全部繳清 土地出讓金 的待開發 商業用地 ,是可以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申請,在符合規劃和有關規定條件下,經相關部門審批轉型為商品 住宅用地 ,但需要重新核定出讓價款。
工業用地 能否轉為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如何轉為住宅用地?
工業用地能否轉為住宅用地?
1、工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目前很難了,不過只要你關系夠硬,還是有操作空間的,在以往這種例子並不少見。很多開發區的操作模式就是先以工業用地地價拿下,然後再通過關系更改為住宅或商業用地。
2、工業用地上的住房,必須要轉變土地性質才能上市交易。否則可能存在非法操作,因為土地性質一般很難發生變更。
3、工業用地上的房子拿來當住宅使用,這種做法沒有按實際用途進行操作,可能會有風險。
4、在正常交易之前,這塊土地必須先由工業用地轉變為經營性用地。並且,土地變更必須先在規劃用途上進行確定,然後需要重新進行招拍掛。
5、變更土地性質後的房產,如果已經獲得 房產證 ,還是能夠正常過戶的。
6、只是土地性質需在國土局轉,變更之後土地性質仍保持工業用地性質。
工業用地如何轉為住宅用地?
1、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需要土地部門的領導簽字。
2、如果符合城市規劃可以改變為商業用途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 招標 、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但有一個問題就是,按 市場價格 補交差價就可以了,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
3、在實際操作中,不同的地方政府對這一原則的理解程度和政策執行方式都不盡相同,比如規定對這類土地必須進入市場公開交易(招拍掛),又如只要按經認可的市場評估價格補交出讓金即可進入市場等。
4、必須招拍掛需要有一定的前提,那就是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如果是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工業用地,由於使用權已經被買斷,因此強制性要求招拍掛的做法不妥當,有違 物權 的基本准則;但如果是 劃撥用地 ,那政府就完全有權利要求進入有形市場公開交易。
5、《國務院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加強 建設用地 管理的通知》第四點的部分原文: 協議出讓 的土地改變為經營性用地的,必須先經城市規劃部門同意,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統一招標拍賣 掛牌出讓 。
6、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當徵得出讓方同意並經土地管理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批准,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以上就是“工業用地能否轉為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如何轉為住宅用地”的全部內容,對於改變土地用途、容積率、建築高度等城市規劃限制條件的,補地價的數額理論上等於改變後的地價與改變前的地價之差。憑變更的規劃到國土部門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並補交土地出讓金。
『貳』 工業廠房開發需要房地產開發資質嗎
法律分析:工業房地產就是指工業種類土地資源應用特性的毛地、熟地黃,它都不同於住房、商業服務及其綜合性商業用地之外的第四種特性商業用地。工業地產需要開發資質證書關鍵看五證。五證:房地產業商與預購商住樓時要具有《建設商業用地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通稱「五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八條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二)依法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資金安排、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叄』 工業用地改為住宅用地後可以開發房地產嗎
法律分析:1、工業用地上的住房,必須要轉變土地性質也就是轉住宅用地的房子才能上市交易,否則可能存在非法操作,因為土地性質一般很難發生變更,因為國家規定嚴禁在工業用地上開發建設除工業廠房、工業辦公用房、工業配套用房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公寓住房出售。
2、另外由於工業用地國家規定使用期限為50年,居住用地使用期限為70年,工業用地轉住宅用地在變更土地性質後的房產,如果已經獲得房產證,還是能夠正常過戶的,並且能夠享受住宅用地的70年產權。
3、工業用地在正常交易之前,這塊土地必須先由工業用地轉變為住宅用地,並且,土地變更必須先在規劃用途上進行確定,然後需要重新進行招拍掛,購房者才能正常交易,否則會有很大的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六條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第八十條 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