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業園區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進入園區的投資項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工業園區產業規劃的項目(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三)符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規劃和相關法律法規(四)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項目,其項目的投入強度為每畝150萬元以上。
申請在工業園區投資新建項目,由投資者向園管會申報以下材料:
(一)項目入園申請書(二)投資者身份證復印件(三)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四)企業的國稅、地稅登記證復印件(五)銀行資信證明(六)項目建議書(七)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八)項目環境初步評審意見(九)項目立項報告或備案文件。
法律依據:《工業園區管理制度》
第四條 進入園區的投資項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工業園區產業規劃的項目(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三)符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規劃和相關法律法規(四)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項目,其項目的投入強度為每畝150萬元以上。
第五條 申請在工業園區投資新建項目,由投資者向園管會申報以下材料:
(一)項目入園申請書(二)投資者身份證復印件(三)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四)企業的國稅、地稅登記證復印件(五)銀行資信證明(六)項目建議書(七)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八)項目環境初步評審意見(九)項目立項報告或備案文件。
⑵ 新建工業園區需具備的條件
建設工業園區需具備的條件一是有主導產業和龍頭企業;二是有特殊的體制和政策;三是有很好的區位優勢和高質量的規劃;四是有良好的基礎設施;五是有完備的社會服務體系;六是有暢通的融資體系;七是有充足的人力資源和研發機構。由於諸多方面條件限制(如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工業園區很難自然形成。建得早的和先進的工業園區,一開始都是由政府引導培植的。其最初可能只具備了某一方面條件,如依靠龍頭帶動形成「鏈」,由於「鏈」的聚集帶來優勢,在此基礎上通過行政推動、產業帶動、龍頭拉動、服務聯動,最終形成工業園區。
⑶ 重慶銅梁工業園區的投資項目准入條件
重慶銅梁工業園區項目准入條件
1、投資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園區產業發展規劃和要求,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2、工藝技術落後、環境污染嚴重、高耗能、高耗水的項目禁止入駐園區;
3、在園區投資辦廠,須在本轄區工商、稅務部門進行工商、稅務登記;
4、投入產出強度須達到市特色工業園區有關規定要求,即投資強度200萬元/畝以上,產出強度467萬元/畝以上,稅收強度10萬元/畝以上;
5、原則上固定資產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項目供地,2000萬元以下項目進駐標准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