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汽車產業 > 工業土地徵收兩年未使用怎麼辦

工業土地徵收兩年未使用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4-11-26 07:56:35

工業用地到期後怎麼辦

問題一:工業用地使用年限到期該咋辦 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准予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問題二:工業用地廠房使用年限到期後能續簽嗎 首先應該明確你的工業用地是否屬於國有建設用地還是集體建設用地。國有土地實行有償使用制度,具體而言包括工業用地出讓,租賃或者國有土地折價入股的形式,從你發問來看,基本排除了國有土地折價入股,剩下的就是出讓與租賃了。一般臨近國家土地徵用,地方 *** 出於利益的博弈,就不再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土地出讓協議了,而採用國有土地租賃的形式,當然如果該宗土地沒有列入中長期城市規劃,國土資源部門有可能代表地方 *** 與你續簽出讓協議。土地租賃的地租一般一年一交,看國土資源國土出租部門的熱情了,如果他們完成了地租徵收任務可能都懶得去找你,沒完成任務可能一年找你數次,單位受賄罪 標准。不再評論了。如果是你使用的是集體建設地,看你與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同約定,怎麼爭取到最優化的利益,看你的談判技巧和談判水平了。你提到了國家徵用或者拆遷,從你發文分析,補償標准肯定不一樣,首先先糾正你認識上的一個誤區,拆遷將被拆除房屋的功能一般界定為民用建築,工業建築,商業金融建築,盜竊罪定罪量刑。或者混合功能建築,進行價值估定,工業廠房很難安置或者說不可能安置商業金融功能的建築。根據相關估價規則,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土地出讓金是否足額預繳納等因素來確定建築物之補償價值,影響拆遷補償的因素很多,此外還有建築結構,建築質量,採光,朝向,城市功能配套,宗地區位等等,不能一概而論,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問題三:工業用地使用年限到期怎麼辦 您好。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將自動續期,而2007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則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准予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問題四: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1可以向國土部門申請使用期續期

2原使用人不想續期,那麼 *** 可以收回。

問題五:土地使用權到期怎麼辦 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後應該怎麼辦?專家的意見也不統一,目前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自動續期: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認為,目前,關於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續期的法律依據主要是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浙江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專家田傳浩表示:「土地出讓年限的利益落差是由地方 *** 當年決策造成的,如果讓現在的住戶來承擔成本,既不公平也很難實施。」
2.補出讓金差價:土地使用期限規定20年和70年,其出讓金是不一樣的。 *** 出讓20年土地使用權,續期如果不補交出讓金, *** 的利益會受損,而且對其他已經繳納70年出讓金的業主也是不公平的。有專家指出,約定20年以及沒有達到最高限70年的,首先應當自動續期至70年,同時補交約定年限與70年土地使用權期間的出讓金差價。
3.費改稅:對於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的房產又該如何續期?應有償還是無償?楊立新認為,有兩個辦法可供選擇:一是免費,讓利給業主;二是費改稅,不再收取出讓金,而是由取得永久性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權利人向國家繳納稅金。

問題六:工業用地產權有多久,到期後怎麼辦? 補交土地使用費即可,國家到時會向你收錢的; 另外,有償用地在上世紀90年代才開始,怎麼可能快到了呢,最快也要2030年以後啊。

問題七:房子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商品房買賣中最重要的是兩張證,土地證和房產證。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按照國家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工業用地50年;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怎麼辦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2、《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問題八:釋疑70年產權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麼辦 購房者大多對房屋產權問題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土地使
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屋產權是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
業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外,還擁有該房屋的國土土地使用權,還具備所佔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也就是說如果房屋產權到期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
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房產權70年從開發商開始蓋房就開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產權70年和使用權70年混為一談,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混為一談了,正確的說法是「土地的使用權一般為70年」。 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權的區別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到期後,如國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須連同地上建築物一並收回時,這時會出現一個問題,由於房子在開發時有先有後,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為准,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未到報廢的年限。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築物所有人相應補償;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築物所有權人可以在屆滿前一年向國家申請續期,並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
兩者的區別:1、兩者的權屬不同,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地產的買賣是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作用權同時轉讓,也就是說,購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權;但我國實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國家和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因此,土地證上載明的使用終止日期一到,國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相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而地上建築物仍屬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交土地出讓金。 答疑:
Q:房產證上會寫上年限嗎?
A:購買商品房後,由住建局發放的房產證,國土局則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有些地區會在房產證上註明土地的使用年限,目前清遠的是沒有註明的,另一方面,如業主需求土地使用證,則需要開發商協助向國土局申請。
Q: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有什麼區別?
A:要買房子首先要看兩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就有你所購買房屋的土地分攤面積和性質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於居住建築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業用地」、「工業用地」等。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公有的,房產證是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50年、70年是針對該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購房者購買後,則屬於業主所有,但業主僅擁有這塊土地上對應的商品房擁有權,而沒有土地的使用權。另外,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
業主購買商品房,目前沒有硬性規定需要發放國土使用證,業主如有需求,則需要在開發
商的配合下向國土局申請。
Q:房屋產權是從什麼時候算起,如何界定?
A: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

問題九:工業用地臨時土地證二年到期後,該證還有效嗎? 無效。臨時土地證到期後繼續使用應申請延期,不延期視為違法佔地。臨時土地證延期不得超過兩次,具體辦理條件建議咨詢當地國土部門。

問題十:臨時工業用地土地證二年到期後,該證還有效嗎? 該證無效了,不過如果繼續使用土地,可以續交提地出讓金,與當地 *** ,土地主管部門溝通是否可以這樣操作。除非 *** 將該地塊規成其他用途,您可以去當地土地部門咨詢一下。

Ⅱ 工業用地閑置多少年收回

工業用地閑置兩年收回,工業用地閑置收回如下:
1,土地屬於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國家徵用的土地,公民是無權收回的;
2,對於承包集體的土地,承包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
3,對於出讓的土地,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的,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閑置費,可以耕種並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國有工業土地使用證年限到期怎麼辦?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3、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了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綜上所述,工業用地閑置滿兩年的,是可能被收回的。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閑置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Ⅲ 工業用地閑置土地處置辦法

第一條 為依法處理和充分利用閑置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閑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過規定的期限未動工開發建設的建設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認定為閑置土地:
(一)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建設用地批准書未規定動工開發建設日期,自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建設用地批准頒發之日起滿1年未動工開發建設的;
(二)已動工開發建設但開發建設的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1年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其認定的閑置土地,應當通知土地使用者,擬訂該宗閑置土地處置方案,閑置土地上依法設立抵押權的,還應通知的抵押權人參與處置方案的擬訂工作。處置方案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處置方案可以選擇以下方式:
(一)延長開發建設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
(二)改變土地用途,辦理有關手續後繼續開發建設;
(三)安排臨時使用,待原項目開發建設條件具備後,重新批准開發,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價;
(四)政府為土地使用者置換其他等價閑置
土地或者現有建設用地進行開發建設;
(五)政府採取招標、拍賣等方式確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對原建設項目繼續開發建設,並對原土地使用者給予補償;
(六)土地使用者與政府簽訂土地使用權交還協議等文書,將土地使用權交還給政府。原土地使用者需要使用土地時,政府應當依照土地使用權交還協議等文書的約定供應與其交還土地等價的土地。
對因政府、政府有關部門行為造成的閑置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部分土地有償使用費或者征地費的,除選擇前款規定的方式以外,可以按照實際交款額占應交款額的比例折算,確定相應土地給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其餘部分由政府收回。
第四條 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1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1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2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閑置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時,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五條 依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後予以公告,下達《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書》,終止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或者撤銷建設用地批准書,注銷土地登記和土地證書。
升衡第六條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閑置土地的狀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各項建設對土地的需求,優先使用閑置土地。
建設用地能使用閑置土地的,必須使用閑置土地,不得批准佔用農用地。對閑置土地利用未達到規定標準的地區,應當核減其下一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
第七條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依法收回的閑置土地,應當重新明確用途、設定使用條件、確定供地方式,並向社會公告。
旦培收回的國有閑置土地,應當採取以下方式利用:
(一)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區內,應當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確定的用途安排建設項目或者其他臨時用途;近期無法安排建設項目,耕種條件未被破壞的可以組織耕種,不適宜耕種的,可採取綠地等方式作為政府土地儲備。
(二)規劃用途為農用地,耕種條件未被破壞的,應當恢復耕種;不適宜耕種的,應當改為其他農用地。
第八條 收回的集體所有的閑置土地,應當採取以下方式利用:
(一)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村莊、集鎮建設用地區內,應當用於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建設項目;本集體經濟組模笑唯織近期無法安排建設項目的,可以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置換方案,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依法安排其他建設項目,並對原集體經濟組織給予補償。
(二)規劃用途為農用地,耕種條件未被破壞的,應當恢復耕種;不適宜耕種的,應當改為其他農用地。
第九條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地籍調查和土地變更登記的基礎上,查清閑置土地位置、面積等情況,建立閑置土地宗地檔案,繪制閑置土地分布現狀圖,監督跟蹤其利用情況。
第十條 閑置土地依法處置後土地權屬和土地用途發生變化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土地變更登記,重新核發土地證書。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Ⅳ 請問土地被徵用後荒廢多年使用權歸誰,

土地被徵用後荒廢多年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其使用權歸屬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閑置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

閱讀全文

與工業土地徵收兩年未使用怎麼辦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我國的汽車分類標準是什麼 瀏覽:178
合肥工業大學朱士信什麼水平 瀏覽:422
進口b級賓士多少錢 瀏覽:670
滏陽工業園都有什麼樹 瀏覽:221
獵豹跟賓士哪個有面子 瀏覽:202
老奧迪a6沒有低速散熱什麼問題 瀏覽:534
高縣客運中心汽車到宜賓是哪個站 瀏覽:94
寶馬x3車尾怎麼改好看 瀏覽:199
賓士e輪胎鼓包還能用多久 瀏覽:196
汽車的標志掉了用什麼膠水 瀏覽:584
湖北工業大學在哪個行政區 瀏覽:778
賓士glc和bmwx4哪個好 瀏覽:131
工業園春節掛什麼條幅 瀏覽:571
老七系寶馬多少錢 瀏覽:567
寶馬x5最高時速是多少 瀏覽:380
寶馬機油少警告圖是什麼 瀏覽:930
汽車尾燈烤膜怎麼用 瀏覽:136
奧迪a6怎麼設置啟動歡迎 瀏覽:829
寶馬3系動力大小外觀看哪裡 瀏覽:412
寶馬汽車工廠生產一輛車要多久 瀏覽: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