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佔地面積較大的工業用地怎麼辦
農螞正拿村佔地面積較大的工業用地的解決方法是:
1、經批准用悶搭地時超占並符合村莊規劃及當地土地利用總規劃的,拆除後不能還耕,或耕種意義不大,經使用者申請可以保留。可考慮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費後以批准面積進行確權登記。在備注欄註明超占部分在何時經何機關處理,如今後在房屋拆除、重建時必須自行無償拆除字樣。
2、對於超出面積不符合規劃、拆除後能與大塊耕地合為一體須責令拆除,不拆除不給予確權登記。
3、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清握續。
❷ 工業用地50年後怎麼辦
工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的處理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種:1、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如果是使用權人不止一個的,應當由所有的使用權人共同聯名提出申請,並補繳土地出讓金。出讓金的價格一般應當低於同類市場價。但是如果根據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的,不予批准延長;2、土地使用權擁有者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延長使用權期限的,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回收,並對土地上的建築進行相關經濟補償。因為在我國,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而房屋建築所有權歸個人;3、拆遷安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 【徵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提前收回及其補償】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