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告訴我工業企業的成本核算方法和流程
請告訴我工業企業的成本核算方法和流程:\x0d\x0a1、成本計算方法\x0d\x0a按一定的成本對象歸集生產費用,以便計算出各種產品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的方法。最基本的成本計算方法有:品種法、分批法、分步法。成本計算方法的確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企業生產的特點和成本管理的要求。例如,在大量大批單步驟生產的情況下,只要求按產品的品種計算成本,這種成本計算方法就穩定之為品種法。又如,在單件小批多步驟的生產情況下,由於生產是按照客戶的訂單以及企業組織的生產批別組織生產,因此,產品成本就應該按照訂單或生產批別進行計算,這種成本計算方法就稱之為分批法。而在大量大批多步驟生產的情況下,往往不僅要求按產品品種計算方法稱之為分步法。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可與基本方法結合使用的成本計算方法,例如,採用品種法計算成本,在產品品種規格繁多的情況下,為了簡化成本計算工作,可以先將產品劃分為若干類別,分別計算各類別產品成本,然後在各個類別內部採用一定的分配標准,計算出各個規模產品的成本,這種方法稱之為分類法。在定額管理制度比較健全的企業中,為了加強成本的定額控制,還可以以定額成本為基礎,計算產品的實際成本,這種方法就稱之為定額法。需要指出的是,由於企業生產情況錯綜復雜,在實際工作中,各種成本計算方法往往是同時使用或結合使用的。這主要取決於企業的生產特點,其目標是力求達到既要正確計算產品成本,又要簡化成本的核算工作。\x0d\x0a2、成本核算程序\x0d\x0a成本核算程序是指從生產費用發生開始,到算出完工產品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為止的整個成本計算的步驟。成本核算程序一般分為6個步驟。\x0d\x0a一般分為以下幾個步驟:(1)生產費用支出的審核。對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支出,應根據國家、上級主管部門和本企業的有關制度、規定進行嚴格審核,以便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費用,以及各種浪費,損失等加以制止或追究經濟責任。(2)確定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開設產品成本明細賬。企業的生產類型不同,對成本管理的要求不同,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也就有所不同,應根據企業生產類型的特點和對成本管理的要求,確定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並根據確定的成本計算對象開設產品成本明細賬。(3)進行要素費用的分配。對發生的各項要素費用進行匯總,編制各種要素費用分配表,按其用途分配計入有關的生產成本明細賬。對能確認某一成本計算對象耗用的直接計入費用,如直接材料、直接工資,應直接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賬戶及其有關的產品成本明細賬;對於不能確認某一費用,則應按其發生的地噗或用途進行歸集分配,分別記入「製造費用」、「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和「廢品損失」等綜合費用賬戶。(4)進行綜合費用的分配。對記入「製造費用」、「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和「廢品損失」等賬戶的綜合費用,月終採用一定的分配方法進行分配,並記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以及有關的產品成本明細賬。(5)進行完工產品成本與在產品成本的劃分。通過要素費用和綜合費用的分配,所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的分配,所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均已歸集在「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賬戶及有關的產品本明細賬中。在沒有在產品的情況下,產品成本明細賬所歸集的生產費用即為完工產品總成本;在有在產品的情況下,就需將產品成本明細賬所歸集的生產費用按一定的劃分方法在完工產品和月末在產品之間進行劃分,從而計算出完工產品成本和月末在產品成本。(6)計算產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在品種法、分批法下,產品成本明細賬中計算出的完工產品成本即為產品的總成本;分步法下,則需根據各生產步驟成本明細賬進行順序逐步結轉或平行匯總,才能計算出產品的總成本。以產品的總成本除以產品的數量,就可以計算出產品的單位成本。\x0d\x0a二成本核算的要求\x0d\x0a在成本核算工作中,應遵循以下各項要求。\x0d\x0a(一)算管結合,算為管用。算管結合,算為管用就是成本核算應當與加強企業經營管理相結合,所提供的成本信息應當滿足企業經營管理和決策的需要。\x0d\x0a(二)正確劃分各種費用界限\x0d\x0a(三)正確確定財產物資的計價和價值結轉方法\x0d\x0a(四)做好各項基礎工作\x0d\x0a(五)適應生產特點和管理要求,採用適當的成本計算方法\x0d\x0a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x0d\x0a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是指對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和期間費用,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逐步進行歸集和分配,最後計算出各種產品的生產成本和各項期間費用的基本過程。根據前述的成本核算要求和生產費用、期間費用的分類,可將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歸納如下:\x0d\x0a1.對企業的各項支出、費用進行嚴格地審核和控制,並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確定其應否計入生產費用、期間費用,以及應計入生產費用還是期間費用。\x0d\x0a2.正確處理支出、費用的跨期攤提工作。\x0d\x0a3.將應計入本月產品的各項生產費用,在各種產品之間按照成本項目進行分配和歸集,計算出按成本項目反映的各種產品的成本。\x0d\x0a4.對於月末既有完工產品又有在產品的產品,將該種產品的生產費用(月初在產品生產費用與本月生產費用之和),在完工產品與月末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計算出該種產品的完工產品成本和月末在產品成本。
2. 工業結轉完工入庫產品還及成本項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製造費用的怎樣結轉的詳細介紹請教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
借:生產成本—A產品
生產成本—B產品
生產成本—C產品
。。。
貸:原材料—甲材料
原材料—乙材料
。。。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製造費用
製造費用可按材料消耗或人工成本或實做工時或機器工時分攤,製造費用期末無余額。
例如按材料消耗分攤:
A產品製造費用分配率 = A產品消耗材料 / 本期材料消耗總額
B產品製造費用分配率 = B產品消耗材料 / 本期材料消耗總額
A產品應分攤的製造費用 = A產品製造費用分配率 × 本期製造費用總額
B產品應分攤的製造費用 = B產品製造費用分配率 × 本期製造費用總額
借:生產成本—A產品
生產成本—B產品
貸:製造費用
3. 工業企業月末結轉生產成本的會計項目有及會計分錄
1、月末,結轉製造費用
製造費用分攤可按材料消耗或人工成本或實做工時或機器工時
某產品製造費用分配率 = 該產品消耗材料 / 本期材料消耗總額
某產品應分攤的製造費用 = 該產品製造費用分配率 × 本期製造費用總額
借:生產成本
貸:製造費用
2、月末,結轉完工入庫產品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
3、月末,計提附加稅(增值稅不在本科目核算)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4、月末,結轉本月銷售商品成本和稅金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5、月末,結轉本月收入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6、月末,結轉本月費用
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財務費用
7、月末,結轉應交增值稅
1)結轉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結轉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3)結轉應繳納增值稅(即進、銷差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4. 工業會計中的固定資產成本攤銷問題
財務規定:企業會計准則--固定資產: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
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但是,符合本准則第十九條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企業確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
(二)預計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
(三)法律或者類似規定對資產使用的限制。
第十九條 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
使用壽命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固定資產使用壽命。
預計凈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預計凈殘值。
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的,應當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改變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
稅務規定: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2000]84號文件
第二十五條 除另有規定者外,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因此,財務對使用年限沒有作限制性的規定,當然你根據第十六條的規定和你企業的實際情況既可以選擇20年也可以選擇30年甚至更長.
目前,稅務上規定:房屋建築物最低折舊年限為20年.
對於財務和稅務上規定的不一致.你只要按照財務會計核算就可以了.只不過是同稅務規定不一致,你單位需要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進行納稅調整就可以了.如果你的會計和稅法水平比較高,你也可以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結合稅務規定,進行稅收籌劃,以降低稅負.
5. 廠房公攤面積國家有標准嗎
國家標准:廠房公攤面積計算方法是:公用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各套的套內建築面積乘以公用建築面積分攤系數,得到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一:公攤建築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分攤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二:公攤建築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計入共有建築面積。
三:公用分攤建築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四:約束開發商的有關商品房銷售面積與公攤面積的法規主要有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及《北京市2000年9月26日頒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暫行規定》。
五:新啟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附件標明了"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但只列明了應分攤的部位及其構成,具體數據仍不確定,所以仍然存在著開發商讓業主多攤的可能性。這里我們總結了幾招,提供給購房者參考。
六: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讓發展商出示有關計算公攤面積的數據,包括整幢建築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不應分攤的建築面積等基本數據,也可以要求發展商列明公攤公用建築面積的具體項目以及各項目的面積,這樣業主可以通過數據求出公攤面積,以明確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