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加強工業園區企業用地管理
(一)嚴格工業園區規劃審批,強化規劃的龍頭作用
工業園區規劃是統籌工業建設用地管理、促進工業經濟發展的總開關。在一定區域合理設置工業園區,是工業經濟發展和集約利用土地的必然要求。工業園區布點、
用地規模等審批權必須上收,至低放在省級政府。園區規劃一經審批,其效力上升為法律強制性,各級黨委、政府務必敬重、遵守,不得逾越紅線。工業項目建設,
無論什麼性質,無論規模大小,原則上都要進入規劃的工業園區,嚴禁亂鋪攤子;對個別佔地面積小,無污染,不影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不進入工業園區的項
目,地方政府要作出專題論證,逐級上報審批,未經批准,不得上報用地審批材料。省級以上政府要硬化、細化規劃修改管理措施,增強修改規劃的剛性約束,杜絕
規劃跟著項目走。對採取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等手段騙取修改規劃的,要追究主要領導和經辦人員的法律責任和紀律責任。
(二)改進園區用地審批辦法,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
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批准用地事前審查、事後稽查,
強化審批各環節責任,加大行政監察力度,建立錯案追究制度、問責制度、通報制度。如果我們都恪守職責,盡責盡力,建立一個良好工業園區用地秩序應該不難。
(三)改革政績考核辦法,建立科學的用人考核制度
上級黨委、政府要深化、量化對下級黨委、政府科學發展觀考核
辦法,要提高幹部任用考核的透明度、公眾參與度、審計力度,要將領導的幹部行為置於群眾監督、行政監督、媒體監督之下,讓善於做表面文章、善於蒙騙上級的
幹部無隙可乘;讓真心為民,腳踏實地的幹部得到重用,惟有如此,群眾才會服氣,事業才會興旺。
(四)徹底理順土地管理體制,強化執法監察隊伍建設
徹底解決改變「兩頭管」的現狀,實行上級行政主管
部門對下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完全意義上的直管,有利於基層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擺脫當前執法監察的被動局面,有利於土地管理政策法規的全面落實。
(五)建立土地稽查特派員制度,加大對大要案件查處力度
國家審計之所以力度大,震懾力強,一個重要的原因,審計署分片區建立了特派員辦,審計特派辦對一個地區、一個項目的審計,代表的是中央政府,這種辦法可以
有效排除干擾,抵制地方保護主義,捍衛法律的尊嚴。《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明確「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設
立國家土地總督察,向地方派駐土地督察專員,監督土地執法行為」,國務院發文至今近兩年,這項工作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影響了土地執法工作開展和運用
土地政策加強宏觀調控。
『貳』 江西弋陽工業園區工業園區土地使用和管理規定
在江西弋陽工業園區,企業土地使用和管理有著明確的規定以推動可持續發展。入園企業需遵循'節約與發展'的原則,注重單位面積投資強度的提高。具體要求如下:
1. 投資強度:輕工、紡織等勞動密集型項目,每畝投資需達到60萬元以上;機械、電子等項目需達80萬元以上;化工、生物制葯項目則要求每畝100萬元以上。對於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超過1億元的項目,投資強度要求每畝120萬元以上,目標保持園區平均投資強度在每畝80萬元以上。
2. 土地出讓:工業用地出讓遵循國家調控政策,採用招拍掛方式,我縣工業用地的最低出讓價格為5.6萬元/畝,按地區等級分類確定。
3. 土地管理:企業需按申請的項目用地使用,禁止擅自改變用途或超界佔用。企業若需轉讓土地使用權,在關停並轉後需經園區管委會同意,並且園區對閑置土地和地面建築物有優先回收權。
4. 供地原則:根據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土地使用面積有所限制。投資總額在1000-3000萬元的項目,可佔地30畝;3000-6000萬元投資對應70畝;6000萬元-1億元投資,對應120畝;1億元以上的項目,需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特殊處理。
5. 土地儲備:目前園區可供土地為266畝,位於江南滌化公司西側。對面的570畝規劃用地已列入下半年拓園計劃,待資金到位後,將進行開發。
江西弋陽工業園區地處弋陽城南新區,經上饒市政府2002年12月21日第四十一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設立,於2006年3月16日被省發改委批准為省級工業園,近期規劃面積6平方公里,遠景規劃面積12平方公里,現已建成面積3平方公里,落戶企業108家,其中投產企業90家。目前園區已基本形成了以有色金屬加工、機械汽配、紡織服裝、食品醫葯、水泥建材等為主的產業發展格局。2006年,江西弋陽工業園區被評為全市先進工業園區(第三名)。江西弋陽工業園區以 「兩縱」(樂江線、徐鐵線)「兩橫(311高速公路、320國道)」交通主幹線為依託,由志敏小區、連勝小區、320小區、光輝小區、樂江小區五部分組成。其中志敏小規劃用地1500畝,連勝小區規劃面積1500畝,320小區擬規劃面積6000畝,光輝小區擬規劃面積5000畝,樂江小區擬規劃面積4000畝。以特有的區位優勢(距離江銅公司、德興銅礦和貴溪冶煉廠較近)和豐富的金、銀、銅、鐵、錳、鋁、鋅、蛇紋石、磷、石灰石、瑩石等礦產資源條件為園區產業發展基礎,鼓勵引進再生資源利用項目,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突出有色金屬和新型建材兩大產業,加快形成產業集群,逐步形成由志敏小區有色金屬產業基地,連勝小區機械汽配產業基地,320小區食品、紡織、建材產業基地,光輝小區醫葯、高科技產業基地和樂江小區水泥建材產業基地為主的產業發展格局。
『叄』 工業園區物業管理方案
園區物業管理是智慧園區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園區智慧化的不斷提升,人們逐漸接受智慧物業管理這一管理模式。良好的物業管理已經成為園區招商的重要因素,也成為業主或租戶選擇物業的重要考慮因素。接下來君思智慧園區將為大家帶來《物業管理系統項目技術標方案介紹》
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問題分析:
◆ 經營的月報
主要是解決每月資產使用狀況的數據統計和專項分析,可以非常清楚地了 解到所有資產的狀態,那些是用來出售的,那些是用來出租的,哪些已經出租了,哪些未租。以及所有資產的位置,目前的狀態,哪些是裝修好的, 哪些是需要重新裝修,每個物業的價格,哪些只能租給公司辦公,哪些不 能租給餐飲企業等。
◆ 合同的台賬
主要是記錄整個區域在某個時間段內,所簽訂的租賃合同清單,各合同的 履行狀態。各合同所涉及的押金繳納情況等。
◆ 月度完成率
主要是統計在一個月內,整個項目所有發生的資產維修事項的完成率情況, 即下單多少,已完成多少,未完成多少,完成率多少或工程驗收率多少等。
『肆』 雲南省工業園區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工業園區管理,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工業園區的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的工業園區,是指經省、州(市)人民政府依照職權批准設立的工業產業集中區。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工業園區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資金投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監督管理、指導服務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工業園區管理的有關工作。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工業園區發展需要,設置工業園區管理機構,建立有利於服務企業、適應工業經濟發展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工業園區管理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
(二)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專項規劃;
(三)制定工業園區管理制度和服務措施;
(四)按照職權審批或者審核工業園區內投資項目;
(五)組織實施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六)負責工業園區經濟運行監測和分析;
(七)負責工業園區招商引資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八)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第六條設立工業園區應當符合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條件和省工業園區總體規劃,以及當地城鄉、土地利用、環境保護、林業保護利用等規劃,並按照下列規定進行審批:
(一)設立縣級工業園區,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報州(市)人民政府審批;
(二)設立州(市)級工業園區,由州(市)人民政府報省人民政府審批;
(三)設立省級工業園區,由省工業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報省人民政府審批。
縣級、州(市)級工業園區需要升級的,應當符合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規模、產值等條件,並按照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審批。第七條申請設立工業園區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工業園區規劃;
(三)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有關部門的評審意見;
(四)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五)選址意見書和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州(市)人民政府應當自縣級工業園區批准之日起30日內,將批准文件和有關材料報省工業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八條省工業園區總體規劃由省工業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縣級、州(市)級工業園區規劃由縣(市、區)、州(市)工業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逐級報送省工業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工業園區管理機構根據工業園區規劃編制建設詳細規劃,報本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第九條工業園區選址應當不佔或者少佔壩區耕地,並向適合建設的低丘緩坡地布局,引導工業項目向山地聚集。
工業園區建設用地應當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年度用地計劃單列。全省新增用地計劃指標應當優先保障工業園區重大項目。
工業園區管理機構在園區規劃范圍內享有土地一級開發權,園區土地出讓收益用於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工業園區構建融資平台,組建投資開發企業參與土地一級開發。第十條交通、城建、環保、供水、供氣、供電、通信、物流等基礎設施和生活配套設施投資項目、資金,優先安排工業園區。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合理安排工業園區的污染物控制總量指標。工業園區建設應當符合環境保護要求,集中處置工業廢水、廢物,開展工業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設立工業園區專項資金,並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主要用於:
(一)園區規劃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
(二)園區基礎設施、信息化和服務體系建設;
(三)招商引資;
(四)園區發展監測分析;
(五)考核、獎勵。第十三條省工業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工業園區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實行動態管理。
縣(市、區)、州(市)工業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工業園區建設和管理的監督、檢查,支持園區企業的發展。
『伍』 如何加強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建設
一是要不斷深化體制改革, 優化綜合投資環境。在思想觀念、發展模式、體制機制等各個方面、各個領域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不斷完善精簡高效、親商務實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優化綜合投資環境。完善公共服務政策體系,提高公共政策質量,探索開發區與所在區域實現優勢疊加、互動發展的新機制。創新投融資體制,促進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結合,探索以資本為紐帶的合作開發模式。
二是要堅持擴大開放,提高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不斷增強國際競爭力。優化利用外資結構,發揮利用外資在自主創新、產業升級、結構調整、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引導企業大力開拓新興國際市場,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創新對外投資和合作方式,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努力把開發區建設成為內資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參與全球競爭、走向國際化的重要平台。同時,完善開放型經濟的風險防範機制。
三是要繼續著力推進產業優化和結構調整。著力發展現代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大力發展服務外包產業,積極承接國際服務外包。大力引導和引進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更加註重提高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努力營造鼓勵創新的環境,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創新體系,建設創新型產業園區。
四是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堅定不移地走新型工業化和集約化發展道路,從主要發展工業為主向現代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協調發展轉變;從注重外源型經濟向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並重轉變;從注重規模擴展和發展速度向注重提高質量和效益轉變,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等各種資源;加強國際生態環保合作,建設生態文明,努力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五是要在實施國家區域發展規劃和戰略布局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緊緊圍繞西部大開發區、中部崛起、東部率先發展和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一系列區域發展規劃和戰略布局,更加充分發揮開發區的載體和平台作用。在打造城市圈、經濟帶中更好地發揮支撐點作用。更加註重區域協調發展,加強資源整合,實行差異化發展戰略,促進東中西部的產業梯度轉移。
在新的歷史時期,開發區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牢抓住戰略機遇期,進一步提升發展質量和水平,著力打造創新園區、綠色園區、和諧園區,繼續成為改革開放的「試驗田」和「排頭兵」,成為體制創新、科技創新、結構調整、生態環保、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可持續發展的引領示範區,在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中發揮更大的窗口示範和輻射帶動作用,為我國改革開放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新的貢獻,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寫下新的篇章!
『陸』 園區管理辦法
第一章 制定目的與意義
第一條 為了規范園區的管理,保持良好工作環境,維護職工和顧客的合法權益,保證人員、財產的安全,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加強園區管理的目的:一是使員工出入園區更加方便,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二是為顧客來訪合理方便,自動記錄出入情況;三是提高管理的效率,門禁管理自動錄入員工出勤記錄;四是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園區,影響園區的管理;五是保證公司和顧客的秘密以及財產的安全。逐步實現園區管理的自動化、信息化和現代化。
第三條 在園區來往的所有人員,應嚴格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綜合管理部負責協調園區的管理。
第二章 信息卡管理
第五條 信息卡分為工作證、訪客證。
第六條 工作證發放范圍:在園區工作的人員。其功能是:
(一) 工作證及園區內身份確認功能;
(二) 園區內支付結算功能;
(三) 門禁功能,自動出入確認功能;
(四) 個人誠信和工作信息存儲功能;
(五)考勤功能,門禁錄入員工進出記錄作為考勤依據;
(六)停車場使用確認功能;
(七)其他園區內確認功能。
第七條 工作證由綜合管理部發放,具有唯一性,任何部門、個人不得復制。
第八條 工作證的管理。在園區工作的人員上班時間必須隨身佩戴工作證。
第九條 工作證遺失,由個人提出申請,綜合管理部長核批後即時補發,並交納工本費10元。員工調離園區,應主動交回人力資源部,由綜合管理部注銷;如不交回,不得辦理調離手續。
第十條 訪客證的功能只限於臨時來訪人員出入使用。
第十一條 訪客證的發放由接待人員根據來訪者的有效證件,商請接待部門同意後發放。為方便部門接待,每個部門配置二張無固定使用期限的訪客證。
第三章 出入管理
第十二條 人員和持訪客證的客戶通過門禁系統時,須一人一卡,依次通行。
第十三條 臨時來訪聯系工作的,由保安與接待部門聯系,如同意接待,則在保安室辦理登記,由保安按規定發給訪客證,持訪客證通行,離開時必需將此證交回保安室。
第十四條 來檢查工作、考察或參加會議的領導或團體人員,由接待部門接送。
第十五條 監控系統自動記錄通行情況,禁止代人刷卡或強行通過。
第四章 停車管理
第十六條 園區停車僅限職工和來訪聯系工作的車輛停放。
第十七條 園區職工憑工作證停放;來訪客人憑訪客證停放。
第十八條 駕駛人員必須按標識、標線將車輛停放到位。凡在車庫停車有下列情形的視為違規:
1、未按規定車位停車或逆向停車的;
2、超出停車線外,影響其他車位的;
3、在告示禁止停車區停車的;
4、在停車區內亂扔垃圾的。
第十九條 在園區規定的行車道低速行駛,禁止超速行駛。
第五章 安全及消防管理
第二十條 綜合管理部負責園區的安全保衛及消防管理,消防設施必須保持完好。各部門、租賃單位及人員應自覺遵守治安消防安全規定,如發現有消防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綜合治理部,並採取臨時保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 各部門應保持消防通道及消防前室的暢通,綜合管理部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及消防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責成相關部門整改。拒不整改者,綜合管理部必須採取強制措施。
第二十二條 消防及監控室由綜合管理部管理,未經批准,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
第六章 物資運輸管理
第二十三條 園區公共部位裝修、維修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負責安排。
第二十四條 從倉庫運出物資或設備,需有所屬部門出據的物資或設備搬運單,保安人員憑出門手續放行。
第二十五條 長期向園區提供飲用水、花草植物等服務的客戶,必須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否則,保安人員可以拒絕其進入園區。
第七章 其他管理
第二十六條 員工就餐(含自帶餐)一律在園區職工餐廳,不得在辦公室就餐。 第二十七條 遇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時,保安人員可不經過批准打開臨時通道。
第二十八條 對所有來訪的客人,接待人員都要禮貌、熱情接待,並及時與有關接待部門聯系,妥善解決有關問題。同時,把好入口,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園區。
第二十九條 非辦公區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
第八章 處罰
第三十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人員,在園區通報曝光,記入員工檔案,每次罰款50元,由綜合管理部通知人力資源部從其工資中直接扣除;如屬於外部人員,則通知其部門領導,對其進行罰款。情節特別嚴重,影響園區正常管理,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罰。
第三十一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來賓,誠懇解釋,進行勸阻,嚴重的通知顧客單位處理。對造成損失的,依法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