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知識產權和工業產權有什麼區別
1、側重點不同
工業產權是指人們依法對應用於商品生產和流通中的創造發明和顯著標記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區和期限內享有的專有權。
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
2、作用不同
知識產權是關於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利。隨著科技的發展,為了更好保護產權人的利益,知識產權制度應運而生並不斷完善。
工業產權是國家賦予專利權人和商標專用權人,在有效期內對其專利和商標享有的獨占、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未經權利人許可(特定情形下,行政部門的強制許可),任何第三人皆不得使用,否則,即構成侵權。
3、包含項目不同
工業產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貨源標記、原產地名稱以及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我國,工業產權主要是指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國際通用的法律術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的所有權的統稱。
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外觀設計、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❷ 如何做好知識產權侵權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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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小時全網監測,讓侵權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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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如何避免評估設備的風險
機器設備評估是資產評估中一個很重要的組成部分,特別在對工業企業的資產評估中機器設備種類繁雜、構成各異、情況復雜,評估時通常要逐台核查評定,收集大量的專業技術資料、市場信息。設備自身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特點給設備評估人員的評估工作帶來了較大的難度,稍有疏忽或者經驗上的不足都有可能導致評估結果的失真,從而給設備評估人員以及評估機構帶來風險、甚至是不可挽回的損失。 本文試圖從設備評估人員實際工作的角度對設備評估在各階段可能面對的風險及其避免措施進行闡述。由於本文所探討的設備評估是資產評估中的設備評估,所以在第一章本文首先對資產評估的一般性知識作一個介紹並且闡述了作為資產評估重要組成部分的設備評估的特殊性。隨後,按照設備評估的具體工作過程,從確定評估范圍-產權驗證-明確價值類型-選擇評估方法-估算評估值,逐階段分析了設備評估可能面對的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或化解風險。最後,在第三章,本文再一次強調設備評估人員在設備評估工作中為避免風險應當執行的工作程序,並認為切實地執行這些工作程序,將有效減少設備評估的風險以及避免評估人員在面對評估結果失真時的責任。目錄第一章 設備評估的風險性第一節 資產評估概述第二節 設備評估的特殊性第三節 設備評估的風險第二章 避免設備評估范圍不一致第二節 產權驗證要執行第三節 明確評估的價值類型第四節 合理選用評估方法第五節 重置成本法評估時應注意的風險第六節 市場比較法評估時的風險第七節 設備評估的風險性第一節 資產評估概述 資產評估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客觀存在的經濟范疇。在現實經濟生活中,資產業務所涉及的產權轉讓、企業重組、破產清算、資產抵押、資產納稅等經濟行為都需要以資產的價值為依據。這些經濟行為所依據的資產的價值不是資產的賬面歷史價值,而是資產在某一時點的現行市場價值。為了估計和判斷資產的現行市價,需要對資產價值進行評估。 資產評估作為資產估價活動,總是為滿足特定資產業務的需要而進行的,在這里資產業務是指引起資產評估的經濟行為。我國的評估實踐表明,資產業務主要有:資產轉讓,企業兼並或出售,企業聯營,股份經營,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清算,抵押擔保,企業租賃,債務重組等等。資產評估的目的即就這些特定經濟行為為委託方以及資產交易當事人提供合理的資產價值咨詢意見。第二節 設備評估的特殊性 企業的整體資產包括流動資產、房地產、設備、無形資產、長期投資以及負債,在進行整體評估時,資產評估的對象是包括以上六部分的整體資產,企業整體資產的評估結果是以上六部分的加和。在以上六部分中,設備的評估是整個資產評估中一個很重要的組成部分,設備評估的偏差會給企業整體評估結果帶來很大的影響。 按照國務院清產核資辦公室和國家技術監督局聯合編制的《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國家標准( GB/T14885-94 )的描述,設備的分類如下表:門類代碼固定資產分類名稱門類代碼固定資產分類名稱
❹ 企業法律風險如何評估、評估的方法風險等級如何確定
嗯。。。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吧。企業設立的法律風險,企業權益分配及法律風險 ,公司交易法律風險,企業並購法律風險,企業知識產權法律風險,企業人力資管理法律風險,企業稅收法律風險,企業經營戰略風險,企業與控股公司的法律關系風險評估,公共關系管理的法律風險,公司物流管理的法律風險,公司外部環境風險;至於評估的方法呢,下面吧:
(一)選擇定性分析方法。法律思維特有的「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思維,決定了對法律風險的評估,更多地使用定性的方法。在合規性方面選擇定性技術的另一個解釋是,法律屬於人文科學領域,在進行相關評估時,缺乏充分的可信賴的用於定量分析的數據,無法進行精確的定量分析。以風險的經濟後果而言,在法律領域,往往是擁有司法或行政權力者,在處理案件時有權行使一定的量裁權,即在法律規定的幅度內,獨立地決定賠償或處罰的數額,這使得估計定量分析的准確數據非常困難。定性法律風險評估的提出可以使用主觀術語或客觀一些的術語,而評估的質量的優劣主要取決於參與者的知識和判斷能力、其對潛在法律風險事項的了解程度及其相關背景和動態變化情況。這樣的術語主詞包括「罕見」、「可能」、「緊要」、「關鍵」等,以引起決策者不同程度地關注。
(二)固有損失和剩餘風險評估。固有風險,指企業沒有採取任何措施來改變風險的可能性或影響的風險,即企業經營過程中必然存在的風險。剩餘風險,則是企業在進行法律風險管理行為,使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或影響發生變化的風險,即企業在選擇並實施了應對措施後所殘留的風險。舉例而言,企業在進行交易中,客戶違約的可能性和無法實現銷售目標是固定風險;而企業在通過專業人員通過合同法律管理行為後,客戶依然有可能違約並給企業造成損失的風險,即使訴諸法律救濟途徑,也仍然有風險,這就是剩餘風險。對於固定風險,企業一般會考慮到,而剩餘風險往往可能性較小,但是對企業影響比較大,往往要單獨給予重視。因此,企業應當首先從固有風險著手,,然後採用一般評估技術或特殊的法律方法,對剩餘法律風險進行評估。
(三)風險衡量,即對企業風險發生的可能性以及風險損失的程度進行估計與度量。損失程度估計是風險衡量的主要內容,估計損失程度一般有兩種方法,一是估計一個企業在每一次法律風險事件中的最大可能損失額。即包括可能的最大實際損失額和潛在間接損失額的總和。二是估計一年內由單一風險事件造成損失額和多種風險事件損失額的總和。這種損失的衡量也是定性成分居多,在法律規范的幅度內進行,在判斷其是否符合風險容量和風險偏好時有意義。
(四)法律風險的排序技術。這是一種使用順序計量尺度進行定性評估的方法,有利於企業確定應對的優先次序。排序的排序技術通常用於對影響某法律風險事項的可能性和風險的影響程度,也可以對一系列事項使用分類和不同顏色排序的方法。
(五)標桿法,全稱為「標桿管理法」,美國生產力與品質中心將該對該方法
的正式定義為:是一項有系統、持續性的評估過程,透過不斷地將企業流程與世界上居領導地位之企業相比較,以獲得協助改善營運績效的資訊。通過標桿法,可以使企業對風險是機會還是風險及其後果進行評估,並制定應對措施。法律風險往往是由人為因素造成的,所以,通過對流程和企業員工進行考核、評估,可以發現隱患,以便通過完善制度,進行培訓等應對措施。
至於等級確定神妙的,就不清楚了,一般沒有誰會說這個的吧。
❺ 風險評估 如何進行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方法有哪些
風險評估包含風險辯識(辯識風險的數量、種類)、風險分析(分析風險的概率、條件)、風險評價(評價風險的影響、價值)三個步驟。
風險評估應由企業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實施,也可以聘請相關的專業中介機構協助實施。
進行風險評估應該將定性和定量的方法相結合。定量的方法有最大可能損失法、概率值、期望值、VaR值法,評估多項風險時,可以採用繪制風險坐標圖的方法,對各項風險進行比較。
風險的評估是一個循環往復的過程,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重新評估。
❻ 怎麼對企業風險進行評估
主要是識別評估對象面臨的各種風險,評估風險概率和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確定組織承受風險的能力,確定風險消減和控制的優先等級以及推薦風險消減對策等等。
❼ 工業用建築物評估價格與有無產權證是否有關
有關,有產權證價值高。
土地使用權確認在中國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稱為土地確權。不論稱謂如何,實質上都是對土地使用權歸屬的確認。土地確權是中國《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個法律環節。
根據是否完成項目建設驗收並投產制定工業項目用地產權分割政策。一般工業、倉儲用地是一個有機的統一整體,為了減少用途「轉性」風險,工業用地產權不宜按功能區進行分割。但鑒於目前存量工業用地存在部分閑置或低效利用的現象,有條件允許對節余工業用地產權分割可以有效盤活閑置低效用地。為此,建議對於一般性工業項目用地可以區分新供與存量分別制定產權分割政策。新供應的工業用地要嚴格規定在項目完成竣工驗收和投產前產權分割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所涉及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歸政府所有,並寫入土地出讓合同。對於項目完成竣工驗收和投產後產權分割的,可以由政府和用地單位按比例分配土地增值收益,具體分配比例可由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和具體項目情況自行確定。對於因政府原因產生的閑置用地或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低效用地處置,可參照項目完成竣工驗收和投產後產權分割的規定執行。對於功能分區明顯的,原則上要禁止工業用地按功能區分割產權。
❽ 工業產權法
[摘要] 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國際貿易中最為重要的問題之一。知識產權貿易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顯著,隨著加入世貿組織,重視和加強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培育國民的知識產權意識,對於我國的健康、穩定、持續發展國際貿易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從知識產權理論與國際貿易的關系為切入點,重點分析了我國知識產權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並從國家和企業的戰略高度提出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關鍵詞] 知識產權保護保護戰略
知識產權主要指個人及其組織在腦力勞動方面創造並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它具有無形性、雙重性、確認性和獨占性的特點。根據我國知識產權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識產權有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權等。知識產權保護在當今知識經濟社會顯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勵發明,創新知識,而且可以引進先進技術和資金,加快配置技術創新資源,促使新技術商品化和產業化。本文從知識產權理論與國際貿易的關系為切入點,重點分析了我國知識產權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並從國家和企業的戰略高度提出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一、知識產權保護與國際貿易的關系
知識產權保護是以知識為基礎的對國際及國際經濟關系的反映,是新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根據馬克思的剩餘價值學說,只有物質資料生產才能產生剩餘價值,而知識產權作為一種非物質經濟本身不產生剩餘價值,只有參與物質生產部門的價值分割才能產生價值。在國際貿易的過程中,一些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壓低物質部門的產品價格,而提高與知識相關的非物質經濟部門的價格,從而在國際貿易中取得較為有利的地位。隨著國際貿易的不斷發展,知識產權在國際貿易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國際上把知識產權與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相提並論,其重要性可見一斑。1994年在關貿總協定烏拉圭第十回合談判過程中,形成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簡稱《TRIPS》協議;1995年世貿組織成立,《TRIPS》協議同時生效,2001年我國加入世貿組織,《TRIPS》協議也當然成為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准則。知識產權保護對國際貿易將產生重要的影響。
1.重視知識產權保護有利於我國對外貿易的健康發展
眾所周知,對外貿易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商品和服務的知識含量和技術含量越來越高,其中涉及知識產權的商品佔有較大的比重,且這個比重還在不斷攀升。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之所以能夠大量成功地引進外資和國外的先進技術,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我國建立並實行了知識產權制度,為正常的國際貿易活動和投資活動奠定了基礎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中,國際貿易和投資才能得到有效發展。
2.知識產權保護對發展中國家的不利影響
在弗農的產品生命周期理論中,一般來說,一個國家的工業都將經歷以下四個階段:第一階段,創造新產品,進入國內市場;第二階段,國內市場飽和,向國外市場出口;第三階段,對外投資,向外國市場提供產品;第四階段,外國生產,向母國市場出口。從發達國家角度說,當處於產品周期的二、三階段時,它會極力支持自由貿易;而當到了第四階段時,國內市場的產品為進口產品所替代時,該國產品的市場地位開始衰落,其市場佔有率受到挑戰。此時,它會轉向知識產權保護,在貿易政策中會極力與知識產權保護掛鉤,通過強制性措施來實施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以設法減慢產品周期的步伐。這對在技術上處於相對落後的發展中國家而言,無疑是有失公平的。這樣知識產權的保護無疑擴大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差距,貧富差距愈加嚴重。
二、當前我國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面臨的問題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隨著世界步入經濟全球化時代,以及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政府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關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國公認的成績。但從我國社會還正處在初級階段,市場經濟制度還有待完善,在國際貿易中,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1.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比較薄弱
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我國企業每年取得省部級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幾萬個項目,而申請的專利數卻不到10%,企業較為重視有形資產的保護,卻忽視了其作為無形資產的保護,從而導致我國每年有很多知識產權被「搶注」 。所以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已成為企業家的共識,加強企業知識產權法律保護也已成為企業發展的「原動力」和「分水嶺」。目前,我國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知識產權保護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如山西老陳醋商業秘密泄露事件的發生;景泰藍、宣紙等民族絕技的泄密,國內大量的知名商標在國外被搶注。因此,在大力保護國外的馳名商標時,應加強對國內馳名商標的扶植與保護。
2.知識產權人才缺乏
國內大多數企業尚未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沒有專門負責知識產權工作的人員,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識產權知識的人才不多。企業萬一牽連到知識產權爭端,要麼處於極其被動的地位,要麼要支付高額費用聘請外部人員應訴。一些專業性很強的包括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產權談判及分析工作,因為專業人才的缺乏而無人勝任。
3.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亟待完善
我國有些法律和TRIPS相關法律還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許多空白。知識產權是法律賦予的一種合法壟斷。一些跨國公司企圖利用知識產權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競爭實現其壟斷地位。針對濫用知識產權的非法壟斷行為,許多發達國家都通過制定反壟斷法進行制約,但我國目前還沒有出台反壟斷法,知識產權保護法律中也沒有可操作的反壟斷條款。這樣,我國企業在遇到知識產權爭端時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動狀態,從而在國內市場上對其他企業的壟斷行為束手無策、在國外市場上遇到嚴格的反壟斷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尷尬境地。
三、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在國際貿易過程中,各國都非常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護制度,來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對我國而言,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涉及面較廣的系統工程,雖然我國政府在這方面也制定了相關的法律制度,但真正從國民意識上重視知識產權問題還需一個過程。就目前看,應該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實施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1)政策傾斜,資金扶持。政策上要從籠統扶持轉到重點支持專利項目上來,特別是那些高科技專利項目,建設擁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科技民族工業群體。同時,採取有力措施,保證專利制度各項獎酬的兌現,重獎一些重大發明專利技術。在資金上,面對「入世」後的新形勢,各級政府都應建立專利基金,以財政、企業為主體,廣開資金來源,多渠道、多形式籌集資金。重點支持那些有廣泛的市場前景、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專利技術,如火炬計劃、星火計劃、高新技術產業化、技術改造項目、新產品開發項目等各種科技和經濟計劃項目。
(2)加強立法,完善法律。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制定要以鼓勵創新、優化環境為宗旨,進一步形成既與國際接軌又符合我國國情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抓緊修訂和完善《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以及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辦法、保護遺傳資源、傳統知識等的立法。 同時,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決好知識產權糾紛。積極發揮跨部門執法協作機制和區域協作執法機制的作用,打擊和防範群體侵權、反復侵權行為。鞏固知識產權重大案件聯合督辦制度以及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間的溝通對話機制。加強「奧運會」和「世博會」等各類展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提升我國農業技術、農用工具、農葯化肥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認真落實知識產權司法解釋,依法追究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刑事責任。
(3)重視人才,培養人才。科技以人為本,人才是國家的第一資源。國家間的競爭實際上是人才的競爭,誰佔有的人才越多,誰就能在競爭中獲得優勢,取得勝利。近年來,跨國公司已經加大了對中國本土人才的爭奪,中國企業如果還不加強對人才的重視,將會失掉企業未來發展的動力源泉;同時,企業還應該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結構變革,培養自己的人才隊伍。要多渠道、多層次地開展人才隊伍培養工作,特別是加大知識產權工作高層次人才培養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類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內的規模宏大的知識產權隊伍。繼續加強對各級政府領導和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的知識產權宣傳與培訓工作。
(4)突出特色,借鑒經驗。發展經濟有特色,保護知識產權也應該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國和地區特色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重點和方向。近年來,美國將打擊盜版等作為知識產權保護的重點,其中媒體盜版是重中之重。同時,它們根據現代標准改進美國知識產權法規——特別是刑事懲處手段,包括通過修訂及更新美國簽署的雙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條約,讓盜版者及偽冒者在美國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國也應注重在尋求傳統知識資源的聯合保護。當發達國家對全球現代工業知識產權「圈地運動」基本完成後,我們的「傳統知識」便成為新世紀圈地運動的新目標。中國應當積極運用現行知識產權法律機制,對傳統知識資源進行保護的同時,積極尋求國際聯合集團式的保護。
2.實施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戰略
(1)樹立品牌 ,增強意識。知識經濟時代,品牌之「名」越來越在於產品的知識含量之高,企業應保持產品在知識含量上的優勢來謀求產品的競爭優勢,只有企業掌握了過硬的知識產權,才能在市場上推出叫得響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國際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響的民族品牌,更應該樹立品牌保護意識,洞悉跨國集團在我國運用的品牌戰略,以品牌的國際化帶動知識產權戰略。不僅要利用國內的資源條件和市場,更要充分利用國外的資源與市場,進行跨國經營,使我們的品牌發展成為全球化品牌。由於我國的一些企業在早些年沒有商標保護意識,大量的國內馳名商標被在國外搶注,例如「同仁堂」「青島啤酒」等,使這些企業在國外的發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們要吸取這些教訓,要時刻注意自己的馳名商標的保護問題。否則無異於在扼殺企業在國外的發展之路。
(2)加強申請,促進保護。據報道,僅加入世貿以來我國企業因知識產權糾紛引發的經濟賠償累計超過10億美元。因此我們應從多個角度、立體地實施專利保護戰略。實施專利保護戰略作為企業發展的護身符已是我國企業的當務之急。
第一,成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機構,建立專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構建知識產權保護網,通過專利信息中心,對與本企業產品相關的專利作分類管理。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統計表明,每年新技術發明創造的90%以上都會在專利文獻中檢索到,所以我們可以不斷地更新我們的專利資料庫,對相似技術進行排查並通過專業人員對相關內容進行侵權分析,在不構成侵權的情況下,使企業的研發人員了解本行業的技術發展趨勢,為創新項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開發中的合法性。
第二,提高專利申請率,設置專利網戰略。對每一項創新方案都申請一項專利,並在基本專利的周圍設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權利,並且技術開發本來就是一個不斷升級的過程,因此當一個企業擁有自己的自主專利權時,應通過不斷改進原有技術而獲得網狀的專利保護范圍。
(3)加大創新,提高效率。實施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必須加快建立企業技術創新體系, 增加知識產權的產出量,形成企業在技術創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體地位。一要在企業技術創新過程中確立知識產權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識產權文獻,注意發現、申報和形成知識產權;二要加強企業技術中心建設,使技術中心成為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的載體,成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調動和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強產學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共同開發新產品和新技術,建立研究所和實驗室,共同培養技術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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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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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跨國集團在華知識產權戰略研究》呂文舉 《國際技術貿易》2005/4期
9.《知識產權保護的「西學中用」》 《國際技術貿易》2006/1期
10.《中國知識產權戰略若干問題》 鄭成思 《新華文摘》2006/15期
11.《知識產權-民營企業出口繞不過的壁壘》 夏瑞林《對外經貿實務》2004/6
12.《建立大類出口商品技術標准預警機制的建議》 江榕 《對外經貿實務》2003/9
13.《廣州市大類出口商品技術壁壘預警機制的建立及改進》 江榕等 《世界標准化與質量管理》2004/11期
❾ 淺談資產評估的風險
資產評估是隨著市場經濟發展而逐步建立起來的專業性中介服務行業,它對於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提高交易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時資產評估又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既有行業本身所固有的風險,也有外部環境因素帶來的風險。只有充分認識資產評估行業面臨的風險,才能在制定法律制度、執行法律制度時考慮這些因素,從而達到有效防範風險、合理規避風險和減輕風險的目的。
一、資產評估行業本身固有的風險
1.資產評估行業存在理論的滯後與實踐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評估方法的有限性與評估對象的復雜性、評估目的的多樣性之間的矛盾,評估結果的咨詢性與評估報告使用者對評估結果的過渡依賴性之間的矛盾。這些矛盾不可避免給評估行業帶來一定的風險。我國的資產評估行業產只有十多年的歷史,評估理論還不成熟,遠落後於評估實踐。評估方法比較簡單,面對復雜的評估對象和評估目的,顯得有些不夠用。同時,評估的目的在於為投資者交易提供一種價格咨詢意見,最後的交易價格還要看投資者的偏好、當時的市場環境等因素,但如果過度依賴評估結果,將評估結果直接作為交易價格,則可能造成損失,從而引發與評估師之間的矛盾。
2.評估師執行評估業務屬於專家執業,具有較強的主觀判斷的色彩,但公眾要求評估師要獨立、客觀、公正,主觀判斷和客觀要求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如果不能正確理解這種矛盾,可能給評估師和評估機構帶來一定的風險。評估執業的主觀性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評估對象本身具有主觀性。一直以來,人們普遍認為評估對象是客觀的,但近年來這種觀點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評估對象非常復雜,不僅包括有形資產,還包括無形資產;不僅包括財產,還包括權利;不僅要考慮資產的形態,還要考慮產權的歸屬,有時還要考慮產權是否存在缺陷。對這些問題的判斷都帶有較強的主觀性,有些問題是摸稜兩可的,評估師及企業在回答時具有很大的迴旋餘地。企業由於利己性思維的影響,自然會作出對企業有利的處理,而評估師由於偏頗性心理的影響,會不自覺作出傾向於企業的判斷。過多從有利於企業的角度對有關問題作出處理和進行評估,對相關利益關系人的利益自然會造成損害,從而容易引發糾紛。
二是評估師的專業判斷存在主觀性。資產評估是智力性中介服務行業,評估師執行業務除了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評估准則的規定外,很重要的是靠評估師的主觀判斷,不同的評估師對同一資產的評估可能是不一樣的。評估師的知識結構、工作經歷、社會關系等會影響判斷,其個人好惡、當時情緒等心理因素也會影響判斷。評估師在心存故意的情況下會影響判斷,即使在無意識的情況下也會影響判斷。心理學的研究表明,無意識的偏頗性判斷經常大大影響著我們對事物的認識、對信息的解讀。被揭露出來的評估失敗案件,的確有不少是由於評估師執業水平低下、道德缺失、甚至違規執業造成的,但這並不是問題的全部,有一些是由於評估師的無意識偏頗性造成的。
三是判斷評估師是否遵守了執業准則、是否有過錯存在主觀性。判斷評估師是否遵守了准則、是否存在過錯,只能由專業人士來判斷,然而,專業人士由於水平高低、工作經驗、理解能力、所獲得的信息差異及所處的立場不同,所得出的結論自然也不一樣,負責審查的專業人士與執業的評估師的理解會存在差異,不同專業人士之間的理解也存在差異,如果對這些差異不能正確理解,或者這些差異過大,對評估師就可能意味著風險。造成偏頗性心理的原因是由於評估機構與客戶存在聘用關系,評估師很容易與客戶形成「信任」關系,容易接受客戶的分析和解釋,容易站在客戶的角度思考問題,常常不自覺的「替客戶說話」。評估機構與客戶的關系越密切,這種偏頗心理就越強。由於評估師偏頗性心理造成的評估結果的偏差是難以避免的,因而由此產生的風險也是難以避免的。
3.評估的團隊作業模式容易出現風險。一個評估項目往往需要幾個人、十幾個人甚至幾十人才能完成,在這樣一個團隊中,不同執業人員的執業水平和道德水平是不一樣的,如果其中一個人或幾個人的執業水平不高,或者道德素質不高,出現執業失誤,或者因故意出現執業過錯,則會對評估報告「一票否決」,其他無辜的執業人員乃至整個評估機構都會受到影響。而在一個評估機構中,不同的評估師水平總有高低之分,總的來說,高水平的評估師是一種稀缺資源,即使是規模較大的、評估師較多的評估機構,相對於其龐大的業務量來說,高水平的評估師總是鳳毛麟角。在實際中,一個項目組中,人員組合是由不同水平的人員搭配而成的,一般而言,水平高的評估師擔任項目負責人和報告簽字人,一般執業人員水平略低,輔助人員水平更低一些。毫無疑問,項目負責人的水平高低與評估報告質量有很強的正相關關系,但一般執業人員和輔助人員的工作對評估質量也有很大的影響。業務水平和道德水平高的人員的行為比較容易預期,業務水平尤其是道德水平不高的行為則不太容易預期。這是因為,執業水平高的執業人員判斷能力強,出差錯的可能性小,報告質量與他們的關系更為密切。執業水平低的人員判斷能力要差一些,在面臨外部誘惑時,他們的抵禦能力也要差一些。但是,他們的過錯同樣會導致評估報告的過錯。因此,在某種程度上說,評估報告質量的高低取決於是否有一批高水平的執業人員(特別是項目負責人),評估報告的風險隱患有點象「木桶理論」,主要不取決於高水平的執業人員,而取決於業務水平和道德水平較低的執業人員的水平底線,他們的水平越低,出現風險隱患的可能性就越大。
4.評估的聘用模式難以保證評估師作出獨立、客觀、公正的判斷。評估在某種程度上充滿了博弈,評估機構和被評估企業之間存在博弈,被評估企業的各利益相關方之間也存在博弈。在評估機構和被評估企業之間,在某種程度上,被評估企業居於主動地位,一方面,是否聘用評估機構,被評估企業掌握主動權;另一方面,提供什麼樣的財務會計資料,被評估企業掌握主動權。但在被評估企業內部,不同利益關系方在決定聘用哪一家評估機構,提供什麼樣財務會計資料,存在著博弈。各利益關系方會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作出對自己有利的選擇。有時,他們會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不惜提供有利於自己的偏向性的甚至錯誤的信息,從而使評估報告對自己有利,而損害其他人的利益。一般來說,在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可能會發生下列情況:本企業投資者忽視甚至損害其他投資者的利益;現有投資者忽視甚至損害潛在投資者的利益;大股東忽視甚至損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經營者忽視甚至損害所有者的利益。評估師由於受被評估企業提供的偏向性資料的影響,評估報告的公正性也會受到影響。如果被評估企業提供的信息偏向性過大甚至是虛假的,評估報告不實甚至虛假的可能性就會增大。
5.現行的委託收費制度容易使評估機構與客戶產生利益關聯,即使雙方不通同作弊,這種利益關聯也會影響評估師的判斷,從而帶來風險。按照現行體制,評估機構的聘用和解聘大多由委託單位決定,評估費用也大多由委託單位支付,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評估機構,還是評估師個人,都有取悅客戶的強烈動機,在發表評估意見時,「照顧」被評估單位似乎是順理成章的事。首先,客戶在聘用評估機構時,會就有關問題與評估機構溝通意見,如果評估機構與客戶意見相差太大,客戶不可能聘用,這對評估機構在經濟上是個損失。在利益面前,不少評估機構往往會選擇屈從客戶的要求,特別是在評估機構自認為有辦法化解風險的時候。對於已經成為客戶評估單位的評估機構來說,要拒絕客戶的不合理要求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評估機構與客戶的關系中,客戶始終處於主動地位,雙方出現不可調和的爭論,客戶很可能會解聘評估機構,對中小事務所來說,很難承受被解聘的打擊,所以很可能選擇讓步。規模較大的評估機構,丟掉一兩個客戶無傷大局,但對於評估師個人來說就是大事了,因為他們的工作、收入甚至職業前程都有賴於和具體客戶的良好關系。其次,客戶在需要評估機構在發表評估意見予以支持時,有時會採取提高評估費用的方式,這種誘惑不是所有的評估機構都能夠抗拒的。另外,隨著評估機構業務收入的多元化,評估機構越來越把評估業務當作與客戶建立全方位合作關系的一座橋梁,通過評估業務建立良好關系進一步承攬客戶的咨詢、培訓等風險小、利潤高的業務。評估應是受投資者委託披露企業的財務和資產狀況的,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監督的性質,但在很多情況下,決定評估單位的卻是企業,付費的也是企業,企業擁有自己決定由誰來監督自己以及決定監督費用的權力,其結果是可想而知的。從理論上講,評估和咨詢等非評估業務對評估機構與企業來說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業務關系,評估應當是股東與評估機構的業務關系,而咨詢往往是企業與評估機構的業務關系。因此,有了利益關聯的存在,評估機構的獨立性會大打折扣。在評估發展歷史中,由於利益關聯產生評估偏頗,甚至評估失敗的案例並不少見。
6.評估機構與大客戶之間的實力差距過大,使評估機構在博弈中處於劣勢。評估機構提供的是個性化的服務,產品無法批量生產,發展規模會受到局限,與大型工業企業和其他服務型企業無法抗衡。中國最大的評估機構與最大的企業實力相差幾千多倍。評估機構與客戶之間實力差距過大,給評估機構心理上造成很大的壓力,在博弈中很難平衡。主要表現在:一是大企業實力雄厚,擁有高水平的財務管理人員,如果要造假,也會是高水平的造假,一般的評估人員很難發現;二是大企業的評估項目往往比較大,收費比較高,對評估機構的誘惑性較大,評估機構對大企業依賴性較大,抵抗力較弱,對企業的不合理要求比較容易遷就;三是大企業背景硬,實力強,對付評估機構的手段也比較多。
7.評估准則效力的不確定性會帶來一些風險隱患。由於評估准則與具體評估業務的差異,會影響評估師對准則的理解,從而影響評估結果。准則存在的問題主要是,第一,評估准則落後於評估實踐,完善的准則體系還沒有形成,不少評估活動使評估師無所依從;第二,盡管有的准則規定比較詳細,但具體的評估實踐活動遠比准則復雜,有些具體問題找不到可以遵循的依據;第三,准則對有些事項規定過於詳細,但具體情況千變萬化,過細的准則很難跟上這種變化,「嚴格按照準則規定執業」常常成為評估師掩飾錯誤的借口;第四,准則的很多規定比較原則,給評估師理解帶來很大的彈性空間,評估人員往往在理解上「各取所需」;第五,由於准則多是由行業協會制定的,因此,准則的法律效力受到很大限制,常常出現這樣的情況,評估師違反准則規定,協會要處罰,但遵守准則的規定,政府有關機關或司法機關又不作為免責的事由。這個問題不解決,評估師在有些情況下是否遵守准則的規定擁有很大的選擇權。評估准則是詳細一點,還是原則一點,是由協會制定,還是由政府制定,一直存在著爭議,可以肯定的是,無論哪一種方案,都難以解決所有的問題。
8.評估成本的限制,使很多評估機構本來可以查出來的問題查不出來。評估和其他商品生產一樣,是需要成本的,評估成本包括費用成本和時間成本。評估報告質量高低與評估成本直接相關,一般而言,評估成本高,評估報告質量也高。因為,如果評估費用高,評估機構可以聘請高水平的專家,可以委派更多的執業人員,實施更完善的評估步驟。評估時間長,評估人員可以進行更加深入細致的工作,發現更多的問題。但在現實中,由於企業與評估機構之間的討價還價,以及評估機構之間的激烈競爭,評估機構收費標准難以提高,同時企業往往對評估時間有嚴格要求,希望越短越好。費用的限制和時間的限制,使評估機構對很多本可以發現的問題,也難以發現,容易留下風險隱患。
9.評估手段的限制,使很多評估機構本來可以發現的問題難以查清。評估師從事評估業務與執法機關、司法機關辦案不同,手段受到很多限制。一是受到業務約定書約定的評估范圍的限制,評估一般在業務約定書約定的業務范圍內進行;二是受到客戶提供財務會計資料及有關部門提供權屬證明文件的限制,評估師從事評估業務只能以客戶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和相關部門提供的權屬證明文件為基礎。但在很多時候,只按此范圍,以此為基礎是難以保證評估報告真實、客觀的。常常有這樣的情況,評估師在執業過程中,覺得有必要突破業務約定書約定的范圍,甚至有必要對關聯單位進行延伸審查,但由於評估師手段的限制,很難進行延伸審查。在這種情況下,評估師能夠做的只能是在評估報告中作適當說明,但由於評估師本身的疑問得不到消除,報告中的說明也難以澄清所有的問題,報告的真實、客觀性難以保證。而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有強制手段,能夠迫使被評估單位和關聯單位接受檢查。因此,很多問題,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能夠查出來,評估報告中卻沒有體現,這並不是因為評估師水平低,或者評估師沒有盡責,而是受到手段的限制。
二、資產評估行業的外部風險
資產評估行業的外部風險,是指由於評估行業以外的原因引起的風險。這種風險依靠評估行業本身是難以解決的。目前,評估行業的外部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經濟轉型時期,市場發育不成熟,市場體系不健全,給評估帶來一些風險。資產評估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在經濟轉型時期,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形成,市場發育尚未成熟,評估師在執業時市場尋價比較困難,參數的選取也不容易,這給准確評估資產價值帶來很大困難。同時,由於制度缺陷的原因也給評估師執業帶來一定的風險。其制度缺陷主要表現在:
(1)制度缺位。一些應該予以制度規范的缺乏制度規范,這種情況下,評估師對自己的行為沒有一個合理的預期,執法部門和司法部門對評估師行為的判斷沒有明確的依據,為其自由裁決提供了過大的空間。
(2)制度落後。一些制度規定已明顯落後於實踐的發展,但又沒有廢止,仍然有效,在這種情況下,評估師如果不按這些制度執業,有違規之嫌,按這些制度執業,又顯得不合時宜。
(3)制度多變。制度多變,一方面加大了評估師的執業成本,因每出台一個新的制度,評估師要花費時間學習,而且,評估師獲得政策信息的渠道也不暢通,一些新的政策信息難以及時知情。另一方面,政策制度的不穩定還給認定評估師的執業責任帶來困難。
(4)制度不配套。一個行業的發展,離不開相互配套、相互協調、完善的制度體系。在經濟轉型時期,社會政治經濟發展和行業發展都比較快,但社會政治經濟發展與行業的發展不平衡,因此,在制定行業規章制度的時候難以做到全面、配套、協調。具體表現:一是制度單兵突進,沒有配套的制度跟上,效用受到影響;二是制度之間不銜接、不協調,甚至相互矛盾。對於同一件事情,不同政府部門的規定不一致,就是同一個政府部門前後頒布的文件也不一致,往往後面的文件否定或修正前面的文件,或者否定或修正前面文件的某些條款,但前面的文件或者其中某些條款並未行文廢止,令評估師和評估機構無所適從。
2.企業行為不規范,評估師面臨的陷阱太多。評估師的客戶范圍很廣,但主要是企業。在市場不成熟、法制不完善、監管不到位的情況下,企業行為不規范的情況比較普遍,特別是財務造假現象比較普遍,而且造假的手段方式多樣,評估師面臨的陷阱太多,加大了執業難度,難免掛一漏萬。同時,面對眾多的造假現象,評估師也容易產生惰性和麻痹心理,容易敷衍塞責。
3.政府行為不規范,干預評估師執業,使其難以擺脫風險。目前,有些地方政府職能還未完全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方式還不規范,干預評估機構執業的現象時有發生。政府的干預方式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直接干預評估機構執業。如有的地方政府為「改善投資環境」,對企業工商登記實行「一條龍服務」,使評估師對作為注冊資本的實物資產的評估無法實施必要的步驟,評估報告的質量無法得到保證,從而留下風險隱患。二是干預事務所的收費。有的地方政府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專門發文規定評估機構的收費標准不得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50%,甚至30%,評估機構的生存需要費用,出具評估報告需要成本,收費過低會直接影響評估報告的質量。但由此留下的風險也只能由評估機構承擔。
4.法律環境不完善。評估行業是為市場經濟服務的,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法律環境不完善不僅會影響市場經濟的發展,也會影響評估師執業,給其帶來風險隱患。法律環境不完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法律規定比較簡單,很多應該規定的沒有規定,評估師難以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二是有的法律條文過於抽象、原則,難以操作。三是有些法律條文不符合行業特點。四是行業法律與其他法律不銜接。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都有有關評估師的規定,但有些規定與財政部等部門頒布的有關規章制度不相銜接,使評估師無所適從。五是經濟民事行為責任刑事化。評估師的執業方式是接受客戶委託,收取費用,出具評估報告,這是一種經濟民事行為。評估師違反合同規定或因執業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應當賠償損失。但按現行法律規定,評估師只要因故意行為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因過失行為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就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經濟民事行為責任刑事化,加大了評估師的風險。
5.缺乏評估師執業責任鑒定機制。要追究評估師的法律責任,首先要鑒定評估師有無執業過錯,但應由誰來鑒定,應如何鑒定,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在實際操作中,各種做法五花八門,給評估師帶來了很多不確定的風險。
6.評估機構之間惡性競爭嚴重。競爭並不是一件壞事,如果是執業質量的競爭,應值得提倡。問題是現在的評估機構之間的競爭主要不是執業質量的競爭,而是價格的競爭。競相壓價、惡性競爭成為一種普遍現象,給評估機構帶來很大風險隱患。評估機構之間壓價惡性競爭的原因比較復雜,一方面是由於部分評估機構不講職業道德,風險意識不強;另一方面是由於評估機構的業務比較少,面臨很大的生存壓力。
7.社會公眾、政府部門對行業的理解存在偏差。在市場經濟社會中,不同的部門、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分工,擔負不同的職責。資產評估屬於專業性社會中介行業,具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