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慶銅梁工業園區的投資項目准入條件
重慶銅梁工業園區項目准入條件
1、投資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園區產業發展規劃和要求,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2、工藝技術落後、環境污染嚴重、高耗能、高耗水的項目禁止入駐園區;
3、在園區投資辦廠,須在本轄區工商、稅務部門進行工商、稅務登記;
4、投入產出強度須達到市特色工業園區有關規定要求,即投資強度200萬元/畝以上,產出強度467萬元/畝以上,稅收強度10萬元/畝以上;
5、原則上固定資產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項目供地,2000萬元以下項目進駐標准廠房。
㈡ 國家對工業園區及招商引資有什麼優惠政策
一、企業准入政策 第一條 除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外,只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和項目均可入駐園區。 第二條 入駐園區的企業和項目投資、產出強度必須達到135萬元/畝、270萬元/畝。 二、土地使用政策 第三條 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或年實現稅金500萬元以上的項目,建設用地按綜合地價每畝6萬元出讓,或實行租賃方式租用園區土地。 第四條 基礎設施由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統一規劃和建設,達到「七通一平」(即公路、電力、給水、排水、電話、電視、網路等通暢通達和場地平整)後提供給入駐企業。 第五條 園區自建標准廠房按優惠價出租、出售。 第六條 投資者依法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為50年。 三、稅費優惠政策 第七條 企業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政策收取的城市建設配套費,50%安排給企業用於配套設施建設。 第八條 企業在開辦、建設和生產經營中所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含第七條城市建設配套費),屬縣內收取上繳市級的,按最低限收取;屬本級政府和部門收費許可權內的,只收取工本費,其餘一律免收或先收取後再安排給企業。 第九條 企業自項目建成投產繳納企業所得稅年度起,在享受國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前3年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縣級財政分成實得部分全額安排給企業發展再生產,第4至5年減半安排。 第十條 企業在項目建設期和建成投產後,除所得稅按第九條執行外,其他每年應繳納的稅收縣留成實得部分,縣財政在5年內按30%安排給企業發展再生產;農副產品加工企業按50%安排。 第十一條 首次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農副產品加工企業或項目貸款,其生產設施固定資產貸款由縣財政全額貼息3年。 四、服務保障政策 第十二條 園區企業入駐手續辦理實行「代辦制」。對入駐園區企業,自協議簽訂後,企業申辦各種證照手續,在企業提供必要的報件下,可委託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全程代辦。 第十三條 園區企業繳納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一票制」。 第十四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出現的外部環境問題,由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組織有關鄉鎮及部門及時協調解決。 第十五條 縣政府保護企業合法經營,努力為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到園區企業檢查工作,必須經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同意。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方式向園區企業攤派、拉贊助。 五、激勵招商政策 第十六條 縣級各部門向園區引進項目或企業,自投產之日起前5年,每年按其引進項目或企業上交稅收縣級財政分成實得部分兌現優惠政策後余額部分的10%,安排專項工作經費。 第十七條 各鄉鎮向園區引進的項目或企業,自投產之日起上交稅收,縣級財政分成實得部分兌現優惠政策後的余額,5年內全部計入引進鄉鎮。 第十八條 個人或縣外機構向園區引進投資額度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或企業,報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按投產當年實現稅金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限額100萬元。 第十九條 縣級各部門為園區建設和發展爭取的項目資金,按實際到位資金的5%安排工作經費,最高限額100萬元。 六、政策兌現程序 第二十條 企業及有關單位、個人向縣工業園區管委會提出政策兌現申請,經縣工業園區管委會會同有關部門初審,報縣政府審批後兌現。 七、其它 第二十一條 凡累計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或當年向本級國庫實現入庫稅金100萬元以上的外來投資者,縣政府為企業董事長和總經理頒發「外來投資者綠卡」。 第二十二條 對固定資產投資10000萬元以上或年上繳稅金1000萬元以上的特別重大項目,實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議」。 第二十三條 本文未涉及的優惠政策,凡國家、市、縣有明文規定的,可同時享受。 第二十四條 自執行本政策之日起,國家和市、縣出台新優惠政策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本政策由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㈢ 我要把戶口轉入蘇州工業園區需要怎麼辦理
辦理戶口遷移。
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以後,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我國戶口遷移政策內容十分廣泛,涵蓋了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學生、軍人及其家屬等各類群體。
(3)工業園區准入證是什麼東西擴展閱讀:
口遷移所需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二、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復員退伍軍人人戶的:軍轉幹部或復退軍人安置部門介紹信;隨遷軍轉幹部家屬安置通知書。
屬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入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中專、技校)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屬投資興辦實業的人員入戶:投資人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完稅證》;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三、引進人才
所需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學歷和職稱證書;組織人事、勞動部門相關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四、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高校畢業生
一、戶口在學校的學生,假若就業單位有人事權,那麼可以把戶口遷移到單位集體戶口,憑借《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和單位接收證明辦理入戶手續;假若單位沒有人事權,那麼可以把戶口遷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場,就像在廣州工作把戶口遷移到南方人才檔案戶口掛靠中心;
或者學生可以要求將戶口遷移回原籍,憑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或者申請暫緩就業,可以將戶口檔案繼續保留在學校兩年。二、戶口不在學校的學生,假若單位有人事權,那麼可以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
一、核准條件
大中專院校及技校畢業生在我市就業或回原籍者。
二、需審核證明材料
1.《派遣報到證》(復印件)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勞動部門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戶證明》
3、《戶口遷移證》(回原籍入戶者需原戶口本或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居民身份證》(如在院校未領證者,需有院校的相應證明;如遺失證者,需辦理報失手續)
5.在本市就業的畢業生,需提供接收單位的證明及入戶《戶口籍》。
結婚遷移
辦理前提:帶齊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一、到要遷入地方的居委會寫接收證明;
二、到遷入的鎮計生辦寫證明;
三、到遷入當地派出所領表填表,再由教導員批字;
四、到縣戶政府批字(要寫一份入戶申請的);
五、到遷出的居委會寫遷出證明;
六、到遷出的派出所注銷戶口;
七、到回要遷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戶。
㈣ 工業項目審批詳細流程
工業項目審批流程
第一階段:項目備案階段(2個工作日)
審批事項: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項目備案。
審批部門:工商局、質監局、國稅局、地稅局、發改局。
項目單位編制項目簡介、項目名稱、報送到政務中心「三證合一」綜合服務窗口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備齊材料後,報送到發改局窗口辦理備案。
第二階段:施工報建階段(34個工作日)
審批事項:項目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環評報告、核發國有土地證(16個工作日)。
審批部門:國土局、住建局、環保局。
審批事項:結建人防工程施工許可證、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地震安全性評估及抗震設防要求審核、供電申請、誠信責任書、節能備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18個工作日)。
審批部門:人防辦、氣象局、科技局、供電公司、人社局、住建局、消防隊。
項目單位備齊申請資料,報送到政務服務中心工業項目綜合窗口辦理。
第三階段:竣工驗收階段(9個工作日)
審批事項:工程防雷設施驗收、工程消防驗收、工程環保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規劃驗收、人防工程驗收、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
審批部門:消防隊、環保局、住建局、人防辦。
項目單位備齊資料,由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各驗收部門進行驗收。
五、其它事項
(一)在並聯實施的審批環節中,如某個環節未予許可或者許可內容發生變更的,該環節審批部門應及時告知工業項目綜合服務窗口,由工業項目綜合服務窗口轉告其它審批窗口作出相應處理,所需審批時間相應順延。
(二)各審批窗口初審發現申報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性告知項目單位並要求其在7個工作日內補充完善相關材料,補充材料時間不計入行政審批時限。依各級相關規定,審批事項需徵求相關窗口意見的,審批窗口在審批前應主動徵求相關窗口意見,並設定回復時限。被徵求意見部門不在規定的時限內回復意見,視為該部門默認同意。徵求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行政審批時限。
(三)依法進行的公告、公示、招標、拍賣、掛牌、專家評審等工作所需時間嚴格執行各級規定,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不計入行政審批時限;涉及征地審批、農用地和林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調整審批,所需時間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辦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不計入行政審批期限;申請人項目圖紙設計、審核時間不計入行政審批期限。依法報上級人民政府或上級主管窗口審批的時間不計入行政審批期限,相關程序按照國家和各級有關規定辦理。
六、有關要求
工業項目並聯審批是我縣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投資發展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縣直各有關部門、窗口要高度重視,密切協作,加強溝通,形成合力,共同推進並聯審批有序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工業項目並聯審批領導小組,組長由常務副縣長張士民同志擔任,縣政務服務中心、發改局、住建局、國土局、環保局、氣象局、安監局、供電公司、人防辦、消防隊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協調服務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政務服務中心主任李懷鋒同志擔任。
(二)完善工作機制
領導小組組長委託定期召開並聯審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會議,研究進一步完善並聯審批相關事宜,協調解決項目審批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困難,必要時可邀請項目單位列席會議答疑解惑,確保工業項目並聯審批順利開展。
(三)構建信息平台
充分利用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平台,加快開發建立全縣統一的工業項目並聯審批管理專用網路系統,推行無紙化辦公和實時跟蹤監督,實現審批信息實時公開和即時共享。
(四)加強效能監察
監察部門要加強管理,將並聯審批開展情況納入行政效能綜合考評體系,對並聯審批質量和效率進行全過程效能監察,保證政令暢通。
(五)強化業務指導
各行政審批部門要加強標准化管理,統一印製並聯審批申請條件、申報材料、辦事程序、承諾時限、收費標准及收費依據等標准化申報材料及範本,陳列於政務中心服務窗口,在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公開,方便群眾辦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我縣職能部門業務水平和執行能力。
(六)該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㈤ 找工業園廠房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一般來說,找工業園的廠房跟找普通的廠房不太一樣,我們最首先要關注的不是廠房本身的情況,而是這個工業園的情況,否則我們就沒有必要非要找工業園了。
相比於普通的廠房,工業園廠房的優勢在於工業園本身的入駐條件、配套、管理運營、可信任度。
入駐條件。與普通的廠房不同,工業園的廠房一般都會有入駐要求,所以在找工業園廠房一定要先問清楚,這個工業園廠房的准入行業是什麼?需要有什麼額度的稅收?有什麼優惠政策?有沒有免租期?公攤面積怎麼樣?水電費繳納情況怎麼樣?是要自己繳納還是統一繳納?
配套。園區的配套在很大程度上關系著這個園區的等級。比如,普通的工業園的配套大致就是一小塊的綠化以及保安,電梯這些最基礎的配套硬體。那麼我們在找工業園廠房的時候,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注意以下幾點:園區有沒有增值服務運營?園區是否可以提供投資支持?園區已入駐的企業行業?園區是否有辦公室宿舍飯堂配套?
管理運營。運營表現的是這個園區對企業的服務是否足夠。關於管理運營我們要注意的是,園區是否可以搭配智慧管理平台?是否有專業的物業?是否有配套的運營中心?
可信任度。我們都知道,工業園其實就是一個企業作為開發商,建設成一個產業園區。這個工業園的廠房是否值得租賃,或者購買?我們要注意的是這個開發商是誰?政府對於這個園區的態度或者說認可度問題?如果是老園區,是否在舊改的范圍內?是否已經工改工升級過了?是否曾經有過糾紛?
當然,還有其他很多需要注意的細節,但是跟普通廠房不同的是,因為工業園的建成已經之前有過專業的團隊進行前策了,所以我們不需要考慮交通問題,周邊環境問題,因為人家早就經過市場調研了,除非是那種擱置了很久的項目我們要注意,成熟的園區我們基本不需要考慮這個問題。
㈥ 檔案如何調離江蘇省高校就業指導中心
起碼工業園的檔案管理部門要開調檔函,派出所開准入證。然後去就指中心辦理派遣手續,徐州戶口派出所開遷移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