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優惠政策有哪些
一、全國性政策
1、企業所得稅優惠10%
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減免10%,按照15%徵收(非高新技術企業為25%)。
例:企業凈利潤是100萬,非高新企業需要繳納25萬的企業所得稅,而高新企業需要繳納15萬。
2、研發費用可用來抵稅,而且抵稅比例比普通企業高75%
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可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進行加計扣除;即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將研發費用的175%在稅前進行扣除,減少納稅。而高新技術企業正好是在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范圍內。(註:該政策適用於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地方性政策
1、北京
(1)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及管理人才可以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2)北京市企業高管及技術骨幹,同時取得北京市區域內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學士以上學位者,可直接申辦北京市戶口。
2、蘇州工業園區
對於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且上一年度營業額低於2000萬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3、蘇州相城區
對於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
(1)工業園區加計扣除怎麼選擴展閱讀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必須同時滿足《辦法》的8個條件,如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企業擁有一定的研發投入強度,且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符合《辦法》8個條件的企業可進行申請,通過專家評審、審查認定後,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再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製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技術企業處處長郭俊峰介紹,至於認定機構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一種是不符合《辦法》相關要求,比如,企業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等;還有一種是,公眾反映企業在申請過程存在弄虛作假等情況,認定機構核實後確實不符合資格者,同樣也會被「摘帽」。
Ⅱ 蘇州工業園區的企業,到稅務部門進行加計扣除時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稅務部門備案所需資料,請咨詢所屬稅務機關。企業項目資料不再需要提供給園區發展服務中心,但是這部分資料屬於企業自證材料,請妥善保存以備查。
Ⅲ 高新技術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可以實現加計扣除,屬於什麼法
高新技術企業與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一、高新技術企業的申請;申請的條件:(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的企業,比;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
高新技術企業與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
一、高新技術企業的申請
申請的條件:(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二)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6%;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六)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天津濱海新區高新技術企業申請的條件:(一)企業未經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二)注冊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三)企業在近3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形成1項以上自主知識產權;(四)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五)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3%,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兩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六)企業具備較高成長性,具有完善良好的生產、技術、財務等管理制度。)
高新技術企業申請的材料: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3. 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 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5.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申請濱海新區高新技術企業,由申請單位按隸屬關系向所在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申報,並提供以下材料:(一)《天津市濱海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二)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三)經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和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兩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四)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五)自主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
二、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
研發費用的范圍:
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其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實際發生的下列費用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
(一)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二)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三)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
(四)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
(五)專門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六)專門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
(七)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八)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研發費用核算的基本要求:1、企業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進行核算,准確、合理的計算各項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2、企業必須對研究開發費用實行專賬管理,同時必須按照本辦法附表的規定項目,准確歸集填寫年度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金額。企業應於年度匯算清繳所得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本辦法規定的相應資料。申報的研究開發費用不真實或者資料不齊全的,不得享受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主管稅務機關有權對企業申報的結果進行合理調整。3、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個研究開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開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究開發費用額。另外,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允許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費用和支出項目,均不允許計入研
究開發費用。
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申請程序要求:企業申請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如下資料:
(一)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二)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三)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四)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於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五)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六)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企業實際發生的研究開發費,在年度中間預繳所得稅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再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研發費用的扣除方法:
合作開發及委託開發項目的研發費用:1、對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凡符合上述條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2、 對企業委託給外單位進行開發的研發費用,凡符合上述條件的,由委託方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受託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對委託開發的項目,受託方應向委託方提供該研發項目的費用支出明細情況,否則,該委託開發項目的費用支出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資本化研究開發費用:企業根據財務會計核算和研發項目的實際情況,對發生的研發費用進行收益化或資本化處理的,可按下述規定計算加計扣除:1、研發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允許再按其當年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2、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該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三、天津市濱海區稅收優惠
(一)關於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對在天津濱海新區設立並經天津市科技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的內、外資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在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出口加工區和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內的企業,繼續執行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前款規定的企業,可減按l 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存在稅收優惠政策交叉的情況,由企業選擇適用其中一項政策,不能兩項或幾項優惠政策疊加執行。
(二)關於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率
天津濱海新區內企業的固定資產(房屋、建築物除外),可在現行規定折舊年限的
基礎上,按不高於40%的比例縮短折舊年限。具體執行口徑如下:
1.按40%比例縮短折舊年限的固定資產,是指企業在2006年7月1日後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和2006年7月1日前購置並尚未折舊完的固定資產,其中,企業在2006年7月1日前購置的固定資產(房屋、建築物除外),應在其尚未折舊年限的基礎上按不高於40%的比例縮短折舊年限。
2.折舊年限的「現行規定」,是指企業正在執行的財政部公布的分行業財務制度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企業在2006年7月1日前已採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放管理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審批項目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3]113號)中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不得換用縮短折舊年限的方法。
3.對2006年7月1日後新購置的固定資產(房屋、建築物除外),企業可在縮短折舊年限辦法和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中選擇一項,不得疊加執行。上述方法確定後,以後年度不得隨意調整。
4.企業可以在不高於40%的幅度內,自主選擇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比例,該比例確定後,不得在以後年度隨意調整。企業也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選擇部分固定資產實行加速折舊,該范圍確定後,不得在以後年度隨意調整。
(三)關於縮短無形資產攤銷年限
天津濱海新區企業受讓或投資的無形資產,可在現行規定攤銷年限的基礎上,按不高於40%的比例縮短攤銷年限。但協議或合同約定有使用年限的無形資產,應按協議或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進行攤銷。企業無形資產攤銷的具體口徑,比照本通知第二條第1項規定執行。
(四)稅務機關對企業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縮短折舊(攤銷)年限,採取事後備案管理方式或要求納稅人在納稅申報中附註說明,不得審批;通過建立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折舊(攤銷)台賬,進行動態管理。
(五)本通知適用范圍限於天津濱海新區所屬的塘沽、漢沽、大港三個生態城區以及先進製造產業區、濱海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濱海化工區、臨空產業區、海港物流區、濱海中心商務商業區、海濱休閑旅遊區等七個功能區。
四、研發機構采購設備稅收政策
外資研發中心適用《科技開發用品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規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4號)免徵進口稅收,根據其設立時間,應分別滿足下列條件:(一)對2009年9月30日及其之前設立的外資研發中心,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研發費用標准:(1)對新設立不足兩年的外資研發中心,作為獨立法人的,其投資總額不低於500萬美元;作為公司內設部門或分公司的,其研發總投入不低於500萬美元;(2)
對設立兩年及以上的外資研發中心,企業研發經費年支出額不低於l000萬元。2.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不低於90人。3.設立以來累計購置的設備原值不低於1000萬元。
(二)對2009年10月1日及其之後設立的外資研發中心,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研發費用標准:作為獨立法人的,其投資總額不低於800萬美元;作為公司內設部門或分公司的,其研發總投入不低於800萬美元。2.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不低於150人。
3.設立以來累計購置的設備原值不低於2000萬元。
二、適用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政策的內外資研發機構包括:
(一)《科技開發用品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規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4號)規定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機構。(二)《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稅收規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5號)規定的科學研究機構和學校。(三)符合本通知
Ⅳ 哪些研發費用可加計扣除,怎麼享受加計扣除優惠
一、什麼是研發費
研發費用是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二、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研發費用的具體范圍包括:
1.人員人工費用.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3)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3.折舊費用.
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4.無形資產攤銷.
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葯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7.企業委託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託方研發費用並計算加計扣除,受託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委託外部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
委託方與受託方存在關聯關系的,受託方應向委託方提供研發項目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企業委託境外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不得加計扣除.
9.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實際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計算加計扣除.
10.企業集團根據生產經營和科技開發的實際情況,對技術要求高、投資數額大,需要集中研發的項目,其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按照權利和義務相一致
Ⅳ 加速折舊和加計扣除優惠怎麼享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規定,企業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符合稅法規定且選擇加速折舊優惠政策的,在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時,就已經進行會計處理計算的折舊、費用的部分加計扣除,但不得超過按稅法規定計算的金額。」
Ⅵ 企業所得稅高合理避稅有哪些方法推薦
通過應納稅所得額籌劃企業所得稅,思路有三個:第一,在公司形式上考慮,設立分公司還是子公司?第二,通過關聯交易平滑利潤;第三,用足稅收優惠政策。
母公司打算在外地設立一個機構來經營,有兩種選擇:一是設立子公司,另一是設立分公司。如果預計新公司短期內不會有盈利的話,設立分公司更合適。因為分公司可以與總公司合並在一起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對公司前景沒有太大期望,還可以選擇合夥企業形式。合夥企業只需交個稅,沒有企業所得稅。合夥企業交稅是先分後稅,只有分到個人手裡面才交,不分不交,顯然比較有利。
在關聯公司搞利潤調節,一是在收入上調節,就是把收入切換到另一個實體裡面去做,二是在費用上面去想辦法,把A公司費用想辦法入到B公司。收入的確定要在簽署合同的時候考慮進去,費用要想得更早,不能等事後找發票。
比如我們所在的經濟開發區,地方政府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出台了一系列的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除了增值稅以外,所得稅問題也可以一並解決,具體的政策為:
1.企業在園區當地繳納的增值稅,財政以地方留存(50%)的50%~80%扶持給企業,當月納稅,扶持獎勵次月兌現。例如企業當月在園區繳納100萬增值稅,地方留存50萬,次月按照比例扶持企業25萬~40萬。
2.企業在園區當地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財政以地方留存(40%)的50%~80扶持給企業,以100萬為例,扶持給企業的在20萬~32萬。另外納稅大戶一事一議,給企業的扶持比例按照企業的稅收調整,上不封頂!!
不需要企業實地入駐,不改變企業現有的經營模式和地址。全國各地企業都可以申請享受。入駐園區的企業當月納稅,地方財政次月獎勵扶持到賬,無需企業提交申請。除了管控嚴格的行業以外,正常經營的行業都可以申請享受。
希望我的方法能夠幫助到您,望採納哦!
稅籌方案千萬條,安全合規第一條!找准合法合規的方案,企業才能減少重復納稅成本,真正做到降低稅務風險。
Ⅶ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新稅收政策
2021年3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將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改革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清繳核算方式,允許企業自主選擇按半年享受加計扣除優惠,上半年的研發費用由次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改為當年10月份預繳時即可扣除,讓企業盡早受惠,激勵企業創新,促進產業升級。
那麼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從75%提高到100%具體來說,以製造業為例,之前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為75%。也就是企業投入100萬元研發費用,實際在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可以扣除175萬元,企業可以少交一筆企業所得稅。然後加計扣除新政策後,2021年1月1日起,企業投入100萬元研發費用,可以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200萬元,比之前多扣除25萬元。新政策還允許企業按半年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當年10月份預繳時就可扣除。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升的減稅紅利今年就能兌現。這樣,縮短結算期限,意味著當年可以扣除的金額增大,交稅佔用的現金流減少,對於製造業企業而言是十分有利的。不少製造業企業屬於資本密集型行業,企業財務負擔比較重,這樣做可以為企業節省現金流。
總言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措施對企業來說,有利於節省企業的研發成本並鼓勵其開展創新活動,為我國製造業發展以及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提供助益,對高質量發展有很大的作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我國居民企業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8號)已明確符合條件的股權激勵支出可以作為工資薪金在稅前扣除,為調動和激發研發人員的積極性,公告明確工資薪金包括按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的支出,即符合條件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支出屬於可加計扣除范圍。
Ⅷ 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具體是如何核算的
答:加計扣除是企業所得稅的一種稅基式優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支出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如對企業的研發支出實施加計扣除,則稱之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企業為了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對於科技型中小企業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Ⅸ 高新技術企業和加計扣除應該怎麼應用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加計扣除是兩回事,你們可以同時申請,但加計扣除通常都是年底或者第二年年初做的。高新是根據各省的評定時候申報的。
2、兩個都有減稅功能,高新是減稅40%,加計扣除是按照研發費用的稅前列支,按照150%抵扣。
3、兩個都跟研發經費有關系。
4、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9)工業園區加計扣除怎麼選擴展閱讀:
法規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也就是說,按照研究費用是否資本化為標准,分兩種方式來加計扣除,但其准予稅前扣除的總額是一樣的,即都是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的150%。高新企業都可以享受這項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企業就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進行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再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