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業園是由誰籌建及管理的,
工業園區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步伐,促進全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省級工業園「宜豐工業園區」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適用於宜豐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園區管委會)管轄范圍內的單位、個人以及登記注冊的企業。園區管委會管轄范圍具體指宜豐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規劃區及隨著工業規模發展需要而新增的工業項目區。
第三條 園區管理內容包括土地利用規劃管理、工程規劃建設管理、項目入園服務管理、企業生產規范管理、社會治安綜合管理、稅收規費徵收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等。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權職責
第四條 縣人民政府設立園區管委會,代表縣人民政府行使相關管理職能。
第五條 園區管委會享有和行使以下職權
(一)縣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規授予在園區的管理許可權以及開發建設許可權。具體包括:在園區行使全部或部分財政、稅收、工商、國土、招商、規劃、建設、環保、司法、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社會事務等管理權;在園區內的開發建設權;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依法組建園區建設投資公司,並加強對公司的監管,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二)園區管委會根據自身職責和工作任務,設立相應的內部職能機構,在園區內行使縣人民政府賦予的與相關部門相對應或相關聯的管理許可權,但業務上接受相應職能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相關部門在園區內設立的分支機構接受主管部門和園區管委會的雙重管理。
(三)依法對園區內的單位和企業進行監督和管理。
(四)縣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條 園區管委會承擔以下主要職責
(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市、縣關於園區各項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園區不同時期的發展需要,研究制定適用於園區建設與發展的有關辦法、意見等,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研究編制園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探索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國際慣例相銜接的現代管理體制,研究新時期園區的發展思路和規劃布局;
(四)負責園區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和園區安全、環保以及社會穩定等工作;
(五)負責協調、溝通、處理好園區內企業與政府及各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保障企業依法自主經營;
(六)根據規劃要求和產業定位,積極主動地做好擇商選資和安商工作;
(七)協調管理園區內的服務組織;
(八)按年度定期向縣委、縣政府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和園區發展的經濟評估報告;
第三章 土地利用規劃管理
第七條 園區的土地利用規劃嚴格遵照國家的有關政策,按照節約用地的原則,逐步發展和壯大工業園區。
第八條 園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必須和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縣城總體規劃相銜接,並按照園區產業定位和功能分區的要求以及《宜豐縣工業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操作。
第九條 會同縣國土資源局做好園區土地規劃、徵收、報批、出讓、發證與管理工作。
第十條 園區土地利用分為工業用地、商業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和行政生活用地。其使用方式分為土地出讓、土地租賃和行政劃撥等。土地出讓按照「招拍掛」方式進行,出讓價不低於《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准》規定的宜豐縣工業用地的最低出讓標准。以「招拍掛」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繼承或作價入股與其他企業合作、合資。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為50年(時間從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計算)。
第十一條 園區內土地利用規劃,主要以安置工業企業為主,占園區土地總面積的65%以上,其它用地分別安排為市政公共設施用地、行政生活用地和商業用地。
第十二條 嚴格園區規劃控制區內土地管理,園區周邊相關村組建設道路、水利等公共設施及農戶建房等,必須符合園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周邊村組開展以上建設要先報園區審核,再報國土、建設等部門審批。
第十三條 園區企業土地利用規劃控制指標:
(一)工業企業用地建築密度控制在43%以上,容積率控制在0.6-1.0之間,綠化率控制在23%—30%,辦公生活用地控制在本企業用地總規模的7%以下。
(二)工業企業用地投資強度控制。凡入園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強度每畝必須在80萬元以上,產出密度畝均年繳納稅金2萬元以上。同時,土地出讓按投資規模分檔,即2000萬-5000萬元為一檔,5001萬元-1億元為一檔;投資1億元以上項目,實行一事一議(外資按外匯實時牌價摺合人民幣計算,下同)。在《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准》規定實施前,以零出讓獲得的土地,需要轉讓、抵押登記的必須按現有最低標准補交出讓金。
(三)企業用地實行保證金制度。企業入園用地按面積大小向園區交納用地保證金:30畝以下(含30畝)交10萬元,31-50畝交20萬元,51-100畝交30萬元,101-200畝交50萬元,201-500畝交100萬元,501畝以上交200萬元。用地保證金由縣財政實行專戶管理,在項目竣工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
第十四條 防範園區土地閑置。
(一)入園項目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日期滿一年未動工建設的,由園區管委會會同國土部門按12元/每平方米的標准徵收土地閑置費;滿兩年未動工建設的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已收的閑置費不予退回)。
(二)項目建設密度、投資強度、畝均年稅收(投產後3年平均數)中有一項達不到要求的,按該項計算閑置土地面積。如有多項達不到要求,以最高的一項為依據計算閑置土地面積,並按相關規定收取土地閑置費。
(三)招商服務單位在控制閑置土地中的責任。招商項目實行誰引進誰服務、誰負責的機制。凡簽約項目未按期開工建設,未按期投產或投產後三年內建築密度、投資強度、畝均年稅收有一項或多項達不到要求的,招商服務單位應協助相關部門無償收回土地或按規定徵收土地閑置費。如不能按要求收回用地或繳清土地閑置費,縣財政將從招商服務單位的可用財力或經費中酌情扣繳。
第四章 工程規劃建設管理
第十五條 園區所有的工程規劃與建設必須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總體要求。
第十六條 園區管委會相應的內設機構是園區工程建設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園區所有基礎設施工程的規劃、預決算、招投標和建設管理工作,以及園區企業建設項目的設計審(報)批、安全監督、質量監督、施工隊伍管理和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
第十七條 由園區管委會實施的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嚴格遵照上級有關規定和園區工程建設制度執行。凡工程預算造價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項目,一律向社會公開招標承建;工程預算造價不足30萬元的項目,可實行競價議標。所有工程招(議)標實行陽光操作,擇優選擇,公正辦理招投標事務。
第十八條 各職能部門承建的管線工程,應遵守園區的統一規劃,在園區管委會的統一指導下進行規劃與建設。
第十九條 企業規劃建設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企業規劃建設必須做到依法有效。企業廠區規劃與建設必須聘請具備資質的單位進行,杜絕「三無」單位進入園區企業規劃建設。
(二)企業廠區規劃與建設時,應提供按規定要求設計的用地規劃平面圖和廠區建設效果圖,經園區管委會審核,再報請縣政府分管領導審定。通過審批後,由園區管委會放土地紅線,並嚴格按設計方案實施。
(三)企業廠區建設必須按規定程序申請報批。在獲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施工許可證,通過規劃放線、施工驗線合格後方可開工建設。未經報批強行施工的項目,園區管委會可依法依規制止其施工並拆除違法違規建築物。
(四)企業廠區布局設計必須符合園區整體規劃,維護園區整體形象,服從園區的規劃管理,同時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廠房建設要規范標准,必須是輕鋼結構或鋼砼結構,杜絕以鋼管為原材料的簡易廠房,外觀裝飾符合園區廠房整體布局要求。辦公樓建設原則上應建成三層以上,且設計新穎外觀漂亮;
2、臨公共區域的廠區圍牆必須按要求建設,禁止以廠房牆體充當圍牆,或利用圍牆作為牆體搭建附屬建築物;
3、廠房建設要求美觀整潔。企業出入口須服從總體規劃。管道、線纜等不得在臨路的牆體上鋪設,只能內設或側、後放置。廠房外牆粉刷要求整潔美觀,與園區整體形象協調一致;
4、廠區建設須嚴格按規定退讓建設紅線,任何建築物和構築物都不得伸入道路紅線內。退讓距離內的土地按園區總體規劃,由企業實施綠化、硬化;
5、附屬建築和隱蔽工程必須符合園區的統一規劃,做到先批後建。凡需對園區公共設施進行破壞性的建設工程,除必須先申報並獲得批准外,還需繳交其恢復費用的2-5倍工程保證金後方可動工。
(五)建設、施工單位要主動接受質量、安全監督和消防審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項目竣工後要及時向園區管委會出具相關資料,申請驗收。園區管委會組織相關部門驗收後出具驗收報告,合格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條 道路建設按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在用地規劃改變時,可視情況對支路進行增減建設。道路及公用設施按控制性詳細規劃建設,隨路鋪建市政公用設施。
第二十一條 廣場及公共綠化地按規劃籌建,其面積視功能確定。
第二十二條 園區基礎設施必須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
第五章 項目入園服務管理
第二十三條 園區重點引進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項目,及經省級以上部門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和園區主導產業及其配套項目。
第二十四條 落實環保第一審批權,項目入園首先必須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審批。
第二十五條 規范投資協議。招商服務單位與投資方簽訂項目投資協議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符合本暫行辦法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規范入園程序。投資協議簽訂後,投資方須向園區管委會提交投資協議、項目可行性報告、環評初審意見、立項批復,提出項目用地申請,經園區項目准入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後,與園區管委會簽訂正式入園合同。國土部門憑入園合同界定的項目用地范圍,簽訂用地協議,投資方在一次性交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和用地保證金後,再按程序辦理用地手續。用地選擇要遵照園區規劃的產業定位和功能分區的要求確定。
第二十七條 項目正式入園合同中要明確投資強度、建築密度、容積率、畝年均稅收、年主營業務收入以及開工建設日期和投產時間等條款。
第二十八條 項目建設周期原則上規定在1年以內。投資規模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可適當放寬,並在合同中加以約定。
第二十九條 加強現有入園企業轉讓、繼承、拍賣、租賃及變更管理,防範企業在變更過程中套取優惠政策。屬同一宗土地、同一類產品、同一生產規模的企業只能享受一次優惠政策。凡現有入園企業需轉讓、繼承、拍賣、租賃及變更的,須由園區管委會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參與協調,嚴禁企業未經許可擅自操作。
第三十條 廠房及生活配套設施可由投資客商自主選擇有資質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設計和施工建設,或委託園區建設投資公司代建,或購買、租賃園區企業閑置廠房。
第三十一條 園區管委會對入園項目實行全程跟蹤管理,按照合同規定,履行服務職能,監督項目建設,對違約項目依法按合同追究違約責任。招商引資服務單位要加強與企業的聯系,幫助企業排解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稅收征管、員工招聘等工作。
第六章 企業生產規范管理
第三十二條 完善合同管理,維護合同的合法性和嚴肅性;依法管理企業,提高企業開工率、投產率、達產達標率和貢獻率;開展企業規范化管理工作,制定獎罰辦法;建立信用考核機制,加強企業信息化工作,依法、及時、真實上報各類統計數據。
第三十三條 強化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對入園項目依法實行安全生產准入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實行安全生產執法大檢查制度,督促企業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限期整改,對有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置,對造成重特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強化園區環保工作。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即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加強環境監管,落實環保各項政策,督促企業加強環境管理和完善污染治理設施,開展園區大氣、水體、雜訊、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保護園區生態環境。
第三十五條 園區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企業用工招聘、技能培訓、擴大就業和社會保障、勞動保障監察、仲裁等協調服務工作。企業要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按照《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自覺接受勞動保障監察,規范用工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園區企業擴大就業和社會保障等業務的辦理,經園區勞動保障事務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後,上報到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第三十六條 園區管委會負責企業主要經濟指標的統計、分析、調度和上報工作;負責企業管理的咨詢、指導、檢查、評比、考核、整改工作;負責對企業技術改造、科技創新、品牌創新、產品創優等指導、協調工作。
第三十七條 適時成立園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對園區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支持。
第七章 稅收規費徵收管理
第三十八條 園區財稅部門負責園區范圍內稅費徵收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園區范圍內的稅收包括園區基礎設施建設、企業廠房建設、企業生產經營、園區商業服務及其他活動等所產生的所有稅收。稅收的征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園區財稅機構統一徵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到園區內攬引稅收,防止園區稅收的跑冒滴漏,確保園區稅收管理的完整性和招商引資單位的積極性。
第四十條 企業要依法進行會計核算,按期申報,照章納稅。對企業的財政獎勵政策按縣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園區企業自建廠房設施,涉及國家、省、市規定必須收取的規費,按規定標準的最低收取;涉及縣級行政性收費的全部免收(工本費除外),事業性、服務性收費按國家最低標准減半收取。企業在繳清建築營業稅、城建稅、契稅、教育費附加和建築企業所得稅等稅費後,憑地稅部門出具的已稅證明,方可辦理企業房屋產權證。鼓勵企業建設多層廠房,凡建設兩層以上廠房且建築密度達到43%以上的,第二層以上(含第二層)的面積由縣政府每平方米獎勵10元。
第八章 社會治安綜合管理
第四十二條 園區管委會相應的內設機構會同園區派出所負責研究制定園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和方案,建立群防群治網路,落實綜治措施等工作;負責信訪接待、外來人員登記、園區戶政管理以及調處矛盾糾紛等工作;負責協調周邊社會環境綜合治理,維護園區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負責組織巡邏、處理突發事件、打擊不法行為、消除治安隱患工作;負責檢查生產現場、整改安全隱患、加強易燃易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督查工作。
第四十三條 企業要建立組織完善、責任明確的內部治安防範網格,把維護穩定工作的責任逐級分解到車間、班組和職工個人。
第九章 社會公共事務管理
第四十四條 園區管委會負責園區范圍內的社會公共事務管理工作。
第四十五條 園區管委會負責園區物業管理、物流、園區信息、商業用地經營等工作。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暫行辦法由縣人民政府授權園區管委會解釋。
⑵ 申請國家級開發區審批程序
具體要看申請的是哪一類國家級開發區。國家級開發區是指由國務院批准在城市規劃區內設立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國家級保稅區等實行國家特定優惠政策的各類開發區。以下是《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擴建審批原則和審批程序》:
審批程序 :
1、由國家級開發區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正式向國務院行文提出擴建申請;
2、由國務院批轉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主管部門(商務部)會同國土資源部、建設部提出初審意見;
3、在商務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三部門初審意見一致的基礎上,由商務部起草請示報告會簽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後報國務院審批;
4、經國務院批准,由商務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三部門聯合發函予以批復。
審批需報送的文件、資料 :
1、國家級開發區綜合經濟發展情況(國家級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或相應管理機構出具);
2、國家級開發區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與工業、倉儲、房地產等各類規劃用地面積與比例、開發區批准文件和文本、說明書、圖紙等(國家級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或相應管理機構和所在城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共同出具);
3、國家級開發區依法用地的證明文件(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
4、國家級開發區依法實施城市規劃管理的證明文件(由省級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出具);
5、經國務院批准或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所在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圖紙及文本,在圖紙上需標出國家級開發區現有位置,擬擴建區域位置,明確的四至邊界(加蓋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公章及省級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公章);
6、國家級開發區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實施情況。
(2)市級工業園區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國家級開發區是指由國務院批准在城市規劃區內設立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國家級保稅區等實行國家特定優惠政策的各類開發區。
1、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是中國對外開放地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大都位於各省、市、自治區的省會等中心城市,在沿海開放城市和其他開放城市劃定小塊的區域,集中力量建設完善的基礎設施,創建符合國際水準的投資環境。
通過吸收利用外資,形成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的現代工業結構,成為所在城市及周圍地區發展對外經濟貿易的重點區域。
有利於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有利於國有經濟結構的進一步優化,進一步提高吸收外商投資的質量,引進更多的先進技術。
截至2015年9月,中國共有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219家,內地每個省區均有分布,其中江蘇省最多,有26家,其次是浙江省21家,山東省15家。
2、中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簡稱「國家高新區」、「國家級高新區」,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成立的國家級科技工業園區。
2015年10月29日從科技部獲悉,國務院批復清遠、嘉興秀洲、常熟、吉安、贛州、德陽、萊蕪、安康、揚州、仙桃、湖州莫干山、璧山、隨州、德州、焦作、攀枝花釩鈦新技術產業園區等十六家省級高新區升級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至此國家高新區由原來的129家增加至145家。
3、國家級旅遊度假區是指符合國際度假旅遊要求、接待海內外旅遊者為主的綜合性旅遊區,有明確的地域界限,適於集中設配套旅遊設施,所在地區旅遊度假資源豐富,客源基礎較好,交通便捷,對外開放工作已有較好基礎。
與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等自然保護區域不同的是,國家旅遊度假區屬國家級開發區。
⑶ 工業園區的企業落戶手續是怎麼樣的。具體
首先你需要先明確工業園區的地理位置在哪裡,因為不同的區域其工業園區的企業落戶手續是不同的。
一般有以下手續:一、項目引進流程
1、項目洽談、2、項目簽約、3、項目實施、4、項目服務
二、企業證照辦理流程
(一)內資證照企業辦理流程:1、工商局領取相關表格、2、工商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3、設立銀行臨時賬戶、4、辦理驗資報告和前置審批、5、工商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⑷ 蘇州工業園區怎麼申請專利 專利申請去什麼地方辦理
申請專利可以自己進行申請辦理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來辦理的;需要去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的;
專利一共分為3中,分別是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專利。每種專利的代理費均不相同的。
1.發明專利的代理費6000-12000之間,具體要看您所申報的是哪個領域的。
2.實用新型專利的代理費為2000-2500之間,主體保護的是產品的結構布局。
3.外觀專利的代理費在1000-1500之間,主要保護的是產品的外部結構及形狀。
建議找一家靠譜的代理機構來幫您申報,一定要多咨詢幾家,和代理人進行詳細的溝通,最後代理人給您出具方案,如何將產品或者創意完全的保護好。這樣才會最大化的來提升您的自主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⑸ 如何落戶蘇州工業園區
如何落戶蘇州工業園區
戶籍,又稱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如何落戶蘇州工業園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購房落戶流程
1.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園區公安機關(派出所、一站式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資料齊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則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對於資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則不予受理,並退還申請人的'資料,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資料;
3.人管大隊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後出具准遷證;
4.派出所或一站式服務中心窗口人員通知申請人領取准遷證。
市外遷入之經商、興辦企業落戶
1.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園區公安機關(派出所、一站式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資料齊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則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對於資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則不予受理,並退還申請人的資料,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資料;
3.人管大隊(上級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批;
4.辦結。
人才引進落戶流程
1、網上申報
⑴、登錄:申請單位憑我中心提供的用戶帳號和密碼,登錄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官網(http://szrczx.jsszhrss.gov.cn/)人才引進申報平台【如暫無用戶帳號和密碼的,單位帶《介紹信》、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至 干將西路288號 一樓服務大廳1-4號窗口申辦帳號和密碼】;
⑵、填報個人信息:按系統提示逐項如實填報申報信息;
⑶、上傳申報材料:按系統提示逐項上傳清晰、真實、有效的申報材料。
2、初審:對申請人的申報信息、上傳材料進行初審,並反饋初審意見。
3、檔案審核
⑴、檔案不在我中心的,需從其他檔案保管機構調入。初審通過後可在申報平台自助列印含有電子章、驗證碼的網上自助列印件,我中心官網可驗證真偽。【列印前請與原檔案所在機構聯系,如對方不受理自助列印件,請攜帶居民身份證前往我中心(干將西路288號)1-4號窗口列印調檔函。】
⑵、檔案在我中心的,直接審檔。(如檔案里缺少學籍、工作等關鍵材料的應按要求及時補齊)
4、復核終審
5、結果反饋
6、原件校驗
申請單位或個人帶《蘇州市人才引進落戶登記表》一份(由申請單位在人才引進申報平台上自助列印、並簽字蓋章)、學歷(或職稱、技能)證書、原戶籍和落戶材料等上傳資料的原件至我中心(干將西路288號)一樓服務大廳1-4號窗口辦理校驗手續。
7、發放落戶材料
原件校驗通過,列印發放《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等。
;⑹ 蘇州工業園區辦理營業執照在哪裡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在蘇州工業園區一站式服務中心辦理,地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大道東351號工商大廈1-3樓(園區管委會現代大廈東南側),電話:0512-62886666。 辦事流程:http://ossc.sipac.gov.cn/wwgz/bszn_itemview.jsp?item_guid={AC18240B-FFFF-FFFF-B010-98D600000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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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蘇州工業園區公司注冊流程怎麼辦理需要提供哪些東西
一、注冊公司流程大致如下:
1、咨詢領表
2、查詢名稱
3、頒發核准書
4、編寫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
5、材料受理
6、領取執照、刻章
7、開立基本戶
8、核定稅種
二、注冊公司流程查名所需材料:
1、全體投資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王森ISZO王森IB9B545)
2、全體投資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申請名稱冠以「中國」、「中華」、「國家」、「全國」、「國際」字詞的,提交國務院的批准文件復印件
4、全體投資人身份證復印件,投資人為公司的則提供營業執照,投資人為外籍人員則提供護照。
三、注冊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5、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6、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7、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8、住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以上不能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產權使用證明復印件
9、《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1、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復印件
四、注冊公司流程所需時間:
1、名稱查詢:5個工作日
2、准備材料,全體股東簽字:3個工作日
3、工商注冊登記:5個工作日
4、開設基本賬戶:7個工作日
5、核定稅種:7個工作日
五、注冊公司代理費:低價注冊陽光王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