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河南工業大學學分績點怎麼算
60分是一個績點,以後每增加一分就0.1個績點,比如75就是2.5個績點
② 大學的績點怎麼計算的
國內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計算方法是:績點=分數/10-5,學分績點=學分*績點=學分*(分數/10-5)(90分以上按90分計算)。
平均績點:(課程學分1*績點+課程學分2*績點+課程學分n*績點)/(課程學分1+課程學分2+課程學分n)
績點制是實行學分制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自從1985年我國開始倡導實行學分制以來,人們對學分制的討論和研究比較多,缺了對績點制的探討,從而影響了學分制的順利實施.對當下國內高校在採用績點制過程中存在的諸多共性問題進行分析研究,並在與美國高校實行的績點制進行比較的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一種國際通行的學生學習成績評估體制—平均學分績點(GPA)將在北大全面實行,北大教務部研究決定,自2002級學生起,學生所學課程都參與GPA計算(2002級以前的學生,仍按各院系自己制定的規則執行),計算機將自動完成對學生成績的GPA計算,並列入成績單中。教務部已將這種機制寫進「大學生學籍管理細則」中。
③ 河工大的學長(姐)啊,咱們學校重修的成績怎麼算績點呢大二下掛了
重修考試的分數作為最後的成績分數。原來的成績就不會有的。
重修有老師(他會給你劃考試重點,你懂的)
掛科後應該不能申請獎學金,要沒掛科的才可以。
重修不會再檔案上留下痕跡,不過補考會的哦。
PS,雖然我不是你們學校的~但是大學的制度都是差不多的喲~希望可以給你幫助~
④ 大學成績的績點怎麼計算啊
國內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計算方法是:績點=分數/10-5,學分績點=學分*績點=學分*(分數/10-5)(90分以上按90分計算)。平均績點:(課程學分1*績點+課程學分2*績點+課程學分n*績點)/(課程學分1+課程學分2+課程學分n)
為了使GPA准確評價學生的學習,教務部還規定各門課程都大致符合正態分布,再次強調:各門課程最後確定的總成績中,優秀率(85分以上)原則上不超過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應有1%-10%。
(4)河南工業大學績點怎麼算擴展閱讀:
平均學分績點是將分數換算為績點,之後按學分加權平均分方法計算。90以上算4分,80到90算3分,70到80算2分,60到70算1分,60以下0分。平均學分績點一般3.7分以上為優秀,3.5分左右為良好,2.5分左右為中等,1分為及格
平均學分績點=∑(課程學分×成績績點)/∑課程學分=各門課程學分績點之和/各門課程學分數之和
∑,Sigma,希臘字母(念:西格瑪) 表示數學中的「求和」。
某些學校採用學分績點制對學生學習質量進行評定:
課程學分績點=課程績點×課程學分
平均學分績點=課程學分績點總和÷課程學分總和
⑤ 大學的績點分是怎麼算的
績點是根據你考試的成績定的,績點=某單科成績*單科所佔學分
例如:比如有高數和大學英語兩門課程,然後你們學校對績點的劃分是60分以下0績點,60-70分1個績點,70-80分2個績點,80-90分3個績點,90分以上4個績點。
然後高數是4個學分,大學英語3個學分。
你高數得分85分,英語75分
那麼平均績點就是(3×4+2×3)÷(4+3)=2.43
資料拓展:
在1999年起就開始採用GPA衡量學生學習質量,幾年來這種方法已逐步被大家所理解、接受。平均學分績點換算的方法為把各科成績按績點數乘以學分,再以總學分除之。分數成績和績點數的換算如下:90-100分=4.0;85-89分= 3.7;82-84分=3.3;78-81分=3.0;75-77分=2.7;72-74分=2.3;68-71分=2.0;64-67分=1.5;60-63分=1.0;60以下=0。如果一學期修了三門課,英文3學分(成績4點)、歷史3學分(成績2點)物理3學分(成績3點)。那麼GPA是(4×3+3×2+3×3)÷9=3。
⑥ 河南工業大學100分和99分績點一樣嗎
你這個肯定不一樣啊,100分是5個績點,90~99是4的績點。
100分就是比較特別啊,因為是滿分。
⑦ 河南工業大學本科修夠多少學分能畢業
河南工業大學全日制本科生
學分制教學管理實施辦法
(試 行)
為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對人才多規格、多層次、多樣化的要求,構建更加有利於發揮教師和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及創新性,更加有利於因材施教和優秀人才培養的靈活機制,按照《河南省教育廳關於下發〈河南省普通高校學分制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多年的教育教學實際,特製定本實施辦法。
一、學分制與基本制度
(一)學分制是以學生選課為前提,以學分作為學生學習的計量單位,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學分作為畢業和獲得學位標準的一種教學管理制度。學分制的主要特點是:以學分代替學年;以指導性代替指令性;以彈性代替剛性;以選課代替排課。
(二)基本制度
1、建立選課制度,允許學生在學校規定的范圍內自主選擇,包括選擇課程、選擇教師、選擇上課時間,有條件地選擇專業;自主安排學習進程;輔修第二專業或第二學位,跨學院,跨專業修讀課程。
要積極建設一批結構合理、學科比例均衡的公共選修課:一是自然科學、社會科學課程比例相對均衡;二是開設一定比例的新興學科、邊緣學科、交叉學科方面的課程;三是建設好一批綜合學科課程,減弱專業、系科界限,實現教育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2、建立學分績點制,加強學生學習量和質的綜合管理,將學分績點作為選拔優秀畢業生、授予榮譽稱號、評定獎學金、決定是否授予學位、是否能輔修另一專業、是否能多修學分或少修學分、是否要發出學業警告、是否要重修、停學和試讀等的客觀指標,逐步實現學籍管理的科學化。
3、建立導師班主任制,從專業教師中聘請一批指導教師,擔任導師班主任,向學生提供有關選課的各種規定、程序、教學計劃和畢業要求等各種信息,幫助學生安排好適合自己特點、志趣和就業目標的學習計劃,與學生商討和分析各種選課方案的利弊等。通過指導教師幫助,學生既能自主學習,又能遵循學習規律,從而達到培養目標。
4、建立彈性學制,學生取得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即獲得畢業資格。允許學生在規定的標准修業年限基礎上,適當延長學習期限;不到標准修業年限獲得畢業資格的學生,可以提前畢業,可以繼續輔修專業。可以申請休學,休學期滿後,彈性學制年限內,經本人申請,學校批准,可回本校繼續學習。
二、基本內容
我校學分制的基本內容包括:修業年限、課程體系(各類課程學時和學分比例的要求)、學分定額、學分績點、學分的獲得、教學計劃的制訂和實施、學生選課原則及選課辦法、學籍管理規定等。
(一)修業年限
實行彈性學制。本科標准學制為四年(建築學專業為五年)。允許學有餘力的同學比一般同學多選讀課程,提前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和實踐等環節,提前畢業,學習期限最短為三年;允許部分同學自主安排學習進程,延長學習期限,在校最長年限(含休學)七年。
(二)課程體系(各類課程學時和學分比例的要求)
課程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包括限選課、任選課)兩大類。必修課是每個學生必須修讀並取得學分的課程,選修課是按專業培養方案要求允許有選擇地修讀的課程。必修課不高於55%,選修課及實踐教學環節不低於45%。
(三)基本學分
學分是用來計算學生學習量的單位。學分以課程學時數為標准進行折算。
1、折算標准
理論課每18學時1學分,獨立開設的實驗課每27學時1學分;集中進行的實踐性教學環節(金工實習、課程設計、生產實習、畢業實習及設計等)每1教學周1學分,分散進行的實踐性教學環節按30學時計1學分;公共體育課每學期1學分;公益勞動1周計1學分。
包含於一門課程內的實驗、實習、上機、課堂討論等不單獨計算學分,但必須按課程要求完成,否則不能取得該門課程的學分。每門課程的學分可精確到0.5。跨學期的課程分學期按獨立課程計算學分;不足18學時的課程不統一開課,可作為講座由學院自行安排;學生按要求參加的入學教育、體育達標、畢業教育等不計學分,但必須完成,並計入學生檔案;課程及學分安排詳見各學院教學計劃規定。
2、獎勵學分
(1)學生參加各種科技創新類競賽,獲得國家級或省級獎項,按《河南工業大學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獎勵辦法》給予獎勵學分;
(2)學生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外核心刊物上發表的論文每篇計1學分,在一般CN刊物上公開發表論文的每篇計0.5學分;
(3)學生參加教師的研究課題並獨立承擔部分研究任務,其成果經院、系(教研室)審定,教務處認可,可計0.5學分;
(4)全國大學英語六級統考600分及其以上者記0.5學分;
獎勵學分作為校級任選課學分計入畢業學分,最高為4學分。
(四)學分績點
為了考察學生學習的質量,在計算學生學分的同時,還必須計算該學生的學分績點。學分績點是衡量學生學習質量的計量單位。
學分績點的折算方法如下:
課程學分績點=績點×課程學分數
課程成績與績點對照表
百分制考核的課程成績 90-100 80-89 70-79 60-69 60分以下
成績對應的績點 4.0-5.0 3.0-3.9 2.0-2.9 1.0-1.9 0
五級制考核的課程成績 優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成績對應的績點 4.5 3.5 2.5 1.5 0
備註:課程成績90的成績系數計為4.0,課程成績91的成績系數計為4.1,課程成績99的成績系數計為4.9,以此類推。
(五)學分的獲得
1、學分數是學生取得畢業資格的主要依據。學生每學期所修讀的課程,均需經過嚴格考核,考核可採用筆試、口試、實際操作等不同方式進行,成績及格,才能取得學分;成績不及格不能取得學分。
2、考核與重修
(1)必修課、限選課考核不及格,可補考,補考不及格可以申請重修;
(2)任選課考核不及格,可以重修,也可另選其它課程;
(3)學生一經選定的課程,必須參加修讀和考核,不參加考核者,登記「曠考」,不給學分,考核成績記為零分,不能參加正常補考,只能重修。凡未經選課注冊擅自聽課者,一律不予考核,無成績及學分。
(4)平時成績的考核方式及其所佔比例,由課程所在系(教研室)商定,經所在學院、教務處批准備案後由任課教師在開課前向學生宣布。平時成績的評定須在書面考試前完成。平時成績指對學生平時聽課 、上習題課、完成實驗、實習、課外作業、進行課堂討論以及小測驗等情況的綜合評定。�
(5)學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鑒定,要以《高等學校學生行為准則》為主要依據,採取個人小結,師生民主評議等形式進行。
(6)體育課成績的考核以平時考勤、課內教學和課外鍛煉活動的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7)外語成績的考核
如果低一級大學英語課程考試不及格,可以直接參加後續高一級大學英語課程的學習,若高一級課程考試通過,可認為其低一級的不及格英語課程重修通過,並取得相應學分。但以前的學籍處理結果不再更改。
學生在畢業離校前在本校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已公布且在425分及以上者,可認為以前不及格的大學英語課程考試及格(60分),畢業審查及評定授予學士學位資格時不計入重修學分。但不能更改以前因大學英語課程不及格所做出的學籍處理結論。
審核授予學士學位時,畢業生大學英語課程(普通本科為大學英語(IV)、專升本為大學英語(二))期末課程考試成績應合格,或者在本校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355分及以上。
申請學習小語種(如大學日語)的學生外語成績參照處理,但僅限同語種之間的沖抵。
3、免聽與免修
部分課程或課程中的部分內容,學生認為通過自學可以掌握者,經申請批准可以免聽,但應參加該課程的實踐教學環節,按時完成作業,參加平時測驗和課程考試,成績達到75分及以上,可提前取得學分。
學生參加本校組織的全國大學英語(包括小語種)考試、計算機等級考試等,成績優良,可申請免修相應課程,獲得學分,但體育課和實驗、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等實踐性環節不予免修。
三、教學計劃的制訂和實施
(一)教學計劃是學校培養人才的總體設計和實施計劃,是安排教學內容、組織教學活動及有關工作的基本依據,是指導學生修讀的重要文件。教學計劃的內容包括:
1、培養目標及人才規格、修業年限、主幹課程及學分定額;
2、教學計劃的總體安排及畢業生學分要求;
3、課程設置及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安排;
4、專業教學計劃進度表;
5、必要的說明及統計數字。主要是對教學計劃的構成做一個概括性的說明,並根據要求對計劃中的一些教學環節做出統計。
(二)各專業制訂的學分制教學計劃必須對下列問題做出明確規定:
1、達到畢業要求的最低總學分數,各學期規定的學分數,第二學年結束後本科生應達到的最低累積學分數。
2、教學計劃中各類課程的名稱、學分、總學時、開出的時間(學期)及平均周學時數。
3、集中安排的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學分數、周數及具體安排時間。
(三)教學計劃由學院院長負責組織制訂,主管教學校長審定批准。一經審定,不再輕易更動,因特殊原因需調整時,應由學院主管教學院長提出書面說明,教務處審核、報主管校長批准同意。
(四)教學計劃應在新生入學後向學生公布,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訂學習和選課計劃。
(五)學生選課原則與辦法
1、授課與修課。原則上,教師與學生有相互選擇的權利。
2、對於專業限選課和任選課,學生(不含新生第一學期)必須在每學期結束前8周對下學期所選課程提出申請並報所在學院教學辦公室。各學院在接到學生選課申請的2周內,匯總到教務處,由教務處送有關教學單位,有關單位最遲應在學期結束前3周公布同意修課名單,以便部分學生重新選課。
3、面向全校的選修課,選修學生少於30人者,一般不單獨開課,學生應改選其他課程並完成規定學分。
4、面向本學院的選修課,選修學生少於20人者,一般不單獨開課,學生應改選其他課程並完成規定學分。
5、課程一經選定,學生應認真修讀,開課兩周後放棄對該課的學習者,該課程以零分計。
6、凡申請免聽、免修的課程,學生必須提前申請,批准後方為有效。
7、各學院應聘請學科和專業骨幹,建立學生選課教師指導組,為學生選課提供咨詢指導。
8、教務管理工作的原則
(1)學生管理及聽課以教學班為基本單位。
(2)開課及排課,一般由教務處會同有關的院(部)統籌安排,提前公布,學生在導師(或班主任)指導下選修相應課程。
(3)學生課程成績由課程承擔單位確認並經教務處審核後公布。
四、學籍管理
(一)學籍管理的基本原則
1、學籍管理的相應制度與辦法應既要嚴格要求,又能鼓勵學生積極求知向上;
2、嚴格考核制度,學生學籍問題的處理要明確、規范;
3、健全考勤制度,考勤主要由授課教師負責。
(二)學生轉專業
優秀學生可重新選擇專業一次。重新選擇專業適用於本科生(不含專升本學生)。重新選擇專業在第一學年考試成績公布後進行。
1、轉專業按插班的方式進行,每個專業可容納的插班名額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並於第一學年結束前報教務處向學生公布,由教務處會同接受學院根據學分績點在申報該專業的學生中擇優錄取,額滿為止。
2、重新選擇專業的學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修滿本專業教學計劃中所規定的前兩學期的所有課程和各教學環節的學分,並且平均學分績點達到3.0及以上,且無不及格現象;
(2)思想品德測評良好及以上;
(3)達到《大學生體育合格標准》;
(4)身體及單科成績必須符合擬轉入專業的特定要求。
3、被允許轉專業的學生,應根據新專業的教學計劃,補修該專業的必修課、限選課。
4、學生轉入新專業後,其學費按所轉入的專業標准收取。
5、轉專業工作原則上在第三學期的第三周之前完成。
(三)學生必須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數方能畢業。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1、政治上有公開反對憲法的言行,經說服教育仍堅持不改者;
2、在校期間因違犯校紀或考試作弊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者;
3、結業生;
4、在校期間普通本科生必修課、限選課累計有25學分(含)以上、專升本畢業生必修課、限選課累計有15學分(含)以上是通過重修取得者,
5、普通本科、專升本畢業生大學英語(或小語種)成績未達到學校規定者 ;
6、經學校學位委員會審查認為不能授予學士學位者。
本方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本辦法從頒布之日起施行。
必修課總學分: 99
限選課總學分: 12
任選課總學分: 22
總133個學分
另外全校公選課不低於六學分
⑧ 績點怎麼計算
績點是在大學裡面很重要的分值,根據每門課的成績計算而得,60分績點為1,往上每1分為0.1績點,100分為5個績點。績點的演算法是分數÷10-5,比如考了60分,績點就是60÷10-5=1.0。
平均績點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GPA,它的計算方法是:(課程學分1×績點+課程學分2×績點+課程學分n×績點)÷(課程學分1+課程學分2+課程學分n)。
學分的計算
每門課都有學分,是按學時計的,多數學校每18學時對應1學分。績點越高說明學習成績越好,平均績點對於評獎學金很重要,平均績點對於保研很重要,平均績點對於留學申請很重要。
績點是評估學習成績的一種方法,國內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計算方法是:績點=分數/10-5,學分績點=學分*績點=學分*(分數/10-5)(90分以上按90分計算)。
與學位證掛鉤的課程是學位課程,即只要是學位課程便要計算績點。當到大四時,只有所學的學位課程的績點達到本專業的要求時才可以取得學位證,通常是要求平均績點理科1.8,文科2.0。
⑨ 大學的學分和績點怎麼算
每學期最低學分一般計算方法為:每學期最低學分=總學分/2×(標准學制+2)
每學期最高學分一般計算方法為:每學期最高學分=總學分/2×(標准學制-1)
績點=分數/10-5,學分績點=學分×績點=學分×(分數/10-5)
績點是課程學習質的體現,它充分反映了學生掌握課程知識的程度,而不包括績點的學分制是不完整的。因此,許多高校引入績點制來進一步完善學分制,使課程學分與績點相結合,成為課程學分績點,通過計算平均學分績點來區分學生的學習質量。
除了績點,考研和就業通常也會很關注在大學是否獲得過獎學金,在大學,獲得獎學金的人確實是少數,像國家獎學金一個院或者一個系可能就幾個名額,而獎學金的獲得不僅僅是學習成績好就行的。
國家級的獎學金還需要發表過期刊或者論文,參加過省級比賽獲得名次,這也在一方面體現了優秀,所以本科生的基礎課程成績、獎學金的情況是HR重要的參考。
總之,大學成績和獎學金在大學還是很重要,不論四年之後的選擇是考研還是就業,這都是為考研/找工作準備的加分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