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業用地拆遷賠償標准
一、工業用地拆遷補償標准
1、一般包括:
(1)土地使用權補償,按照佔用的性質和使用年限等來算出區域補償價;
(2)廠房重置成新價,原則上也應該按照建築物的房屋重置成新價標准來計算;
(3)停產停業損失費,包括預期利益損失、違約的損失、財務成本等;
(4)裝修附屬物按照重置費計算;
(5)機器,不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跟房屋一樣要有重置成新價,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補償的是搬遷費;
(6)搬遷費用,就是可移動的所有附屬設施設備等要給予的搬遷費用。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改慧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仔歲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二、工業用地徵收補償標準是多少
1、一般的補償都包括工業廠房內的機械設施和一些基礎設備的補償費用。
2、因為拆遷而導致整個工業產業停止生產停止加工帶來念殲睜的損失的賠償等其他各種補償。
2. 廣州工廠拆遷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廣州市工廠拆遷土地補償標准如下:1、房屋賠償費。使用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來劃分,按平方米單價來算;2、周轉賠償費。使用臨時寓居要求來劃分,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作出補貼;3、獎勵性賠償費。房屋拆遷賠償費標准通常是讓政府,按照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政策來確定的。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