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教蘇州園區社保和公積金的辦理流程,我是新人剛上班沒接觸過,越詳細越好
呵呵,我剛辦過,是這樣的,把我的經驗分享一下吧,首先去園區旺墩路那邊有個人力資源的,上了樓就可以看到類似於社保一站式服務的字樣,你是企業員工吧,如果剛成立的企業需要去那邊開戶,開戶的材料還是比較繁瑣的,要一些公司的行政材料,比如印業執照復印件 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等,還要公章等材料,你一定要去一趟,先去裡面拿一些材料,必須開戶的材料,當企業開好戶後,就可以給員工交社保了,首先要簽合同,需要在園區的社保網上下載一個程序,把你的個人信息錄入後,再去社保中心讀取。希望能幫助您!祝您好運啦!
㈡ 蘇州工業園區的社保如何辦理
要到園區社保中心(公積金中心)去開戶,然後到園區勞動保障部門做開戶登記,兩邊都登記好之後,有員工新簽合同要到勞動保障報送窗口去公證,因為勞動保障和社保是聯動的,你做完合同公證後員工也就完成社保辦理了,以後每個月按時交社保就好了;如果有離職或續簽也都要到勞動保障做材料報送的,社保不用在單獨辦理。具體可咨詢園區公積金中心62888222;園區勞動保障66605847/66605960.企業法人或者勞資人員,執企業成立的相關文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法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各種公章、法人章、經辦人章、財務章、所有人員的勞動合同、原有參加社保人員的參加社保繳費證明、所有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農民工的戶口本復印件、以及其它我沒想到的材料,到社保辦理開戶。
㈢ 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社保辦理流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根據《蘇州工業園區社會保險(公積金)轉移管理規定》,蘇州工業園區社保及公積金轉移到異地流程如下:
㈣ 關於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申報基數問題!
這個要看你單位是月繳費還是年繳費單位了,月繳費的話是按每月實際收入按月申報繳費的,如果你以前沒在園區交過公積金的話,現在只能交乙類,最低繳費基數1800,繳費比例31%(個人負擔11%),乙類社保和住房公積金是分開交的,可以只交社保。如果交住房的話,一般是基數的16%(個人公司各一半,都到個人住房賬戶),可以有最高8%的浮動。如果是年繳費的話,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每月扣款,到每年3月份再調整,比例什麼的和月繳費一樣;公積金和社保是可以稅前扣除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㈤ 蘇州工業園區的單位如何為員工繳納社保什麼是聯動,公積金中心發的數字證書不能增減繳納社保員工嗎
1、因為是新公司,所以首先得在公積金中心開戶的。
2、去人力資源辦的是勞動合同,辦完勞動合同後要去公積金中心辦理公積金申報繳費的業務,主要是這些內容:新公司成立,繳納公積金的人數是0,所以要辦理人員增加,需要填登記表和人員增加的表,外加所增加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同時需要申報的還有繳費基數,因為每個人的工資是不同的,基數是根據工資的,所以要報基數。另外,還要辦理個銀行托收業務,以後就按期在你賬上自動扣費。
3、你所說的聯動,是指所有的這些初始的東西都辦完後,以後增加人員就只要在人力資源那邊辦好合同,公積金的部分自己在網上做一下就可以完成了,不需要再跑公積金中心了。但人員離職還是得去公積金中心辦終止。
4、關於銀行托收。辦理公積金開戶的時候,在選擇按年申報和按月申報的時候要注意些。按年申報是每個月按固定基數自動扣繳,繳費日期是15號和25號,月底還會扣一次,自己不需要做什麼,等著扣費就行。按月申報是到月底前必須自己在公積金系統里做一下,然後才會扣費,如果忘記了,可能會造成滯納金。新公司有可能資金會比較緊張,如果不想賬戶里的錢隨時隨地都被扣掉的話,還是選擇按月申報比較好。但是人員增加的時候,增了就會馬上扣。所以我們一般都托收在稅款賬戶的,這樣可以到月底統一轉款。如果托在基本賬戶,一有人員增加就會馬上扣費,在資金緊張的時候是比較麻煩的。
㈥ 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如何提出來
園區的公積金中介不敢提的
你可以通過正常渠道提取,公積金個人帳戶存款一次性提取流程,用人單位為會員繳清公積金款項並辦理會員減少手續,會員(申請人)填寫《園區公積金會員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個人帳戶存款申請表》或《公積金會員死亡個人帳戶存款一次性提取(繼承)申請表》,攜帶相關材料報「中心」。「中心」審核後,按規定辦理會員個人帳戶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續。
一、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積金會員卡。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園區公積金會員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個人帳戶存款申請表》(表J1)或《園區公積金會員死亡個人帳戶存款一次性提取(繼承)申請表》(表J2)(會員死亡提供)一式二份。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參加過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需提供)。
二、辦理個人帳戶一次性提取的需要以下材料
勞動合同解除證明(經園區勞動管理部門退工備案)原件及復印件。
市級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屬「出國定居」 辦理個人帳戶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項材料外,還需提供。
勞動合同解除證明(經園區勞動管理部門退工備案)原件及復印件
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出國定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屬「非蘇州市戶籍的農村勞動者,回農村居住地務農」 辦理個人帳戶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項材料外,還需提供:
勞動合同解除證明(經園區勞動管理部門退工備案)原件及復印件
《園區非蘇州市戶籍會員回鄉務農證明表》一份
以上所述概括了一些提取公積金的方法。僅供參考!
㈦ 蘇州工業園區新開業公司為員工辦理社保應該准備些什麼,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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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社保轉移手續是自己跑的,前一家公司沒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如果正常辭職手續已經辦完,辭職者需到園區公積金管理中心(蘇州工業園區蘇州大道東123號中新匯金大廈1-2樓)自己辦理社保轉移到新單位的手續。如果新單位仍在蘇州工業園區,不需辦理轉移手續,新單位憑社保卡號直接登記到園區公積金管理中心完成社保關系的轉移。
如果自離或尚未辦理辭職手續,證明和原單位的勞動關系沒了結。可能會涉及到原單位的利益關系,園區公積金管理中心沒有看到原單位勞動終止的通知不會同意轉出社保關系。
辦理社保轉移所需資料:
用人單位為參保員工完成最後一個月的社保繳費,並辦理退工離職手續後,參保員工攜帶以下材料到「中心」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保障·市民卡;
(2)《蘇州工業園區社會保險關系轉出申請表》(表E2)一份;
●參保人員需將住房公積金跨市轉移的,則需提供轉入地住房經辦機構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接收函;如果轉移至蘇州大市范圍內,則需提供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開具的《蘇州市區住房公積金轉入聯系表》。
●參保人員如需委託他人辦理,則需填寫中心統一格式委託書、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社保關系轉出流程:
1、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轉出:中心審核相關材料後,給參保人員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員向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轉移接續申請,出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合)憑證》,填寫《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受理《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符合條件的,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發至蘇州工業園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行政區劃代碼為320540)。
4、中心在收到《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後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郵寄或通過網上平台傳至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同時劃出基金(江蘇省內一般賬戶養老基金不轉),終止其園區的養老和醫療關系,將信息做好備份。
5、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及相應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接續好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醫療個人賬戶,記載轉移信息,並將辦結情況通知參保人員所在的轉入地用人單位或個人。
6、住房公積金轉出:中心在給參保人員辦理社保關系轉移的同時,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或提取手續。
7、跨蘇州大市轉移的參保人員,中心為其辦理住房賬戶余額一次性提取手續,如參保人員要求轉移住房公積金基金並出具轉入地住房經辦機構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接收函的,中心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轉出。
8、轉移至蘇州大市內的參保人員,如出具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開具的《蘇州市區住房公積金轉入聯系表》的,中心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轉出。如轉入地尚無轉入賬戶的,則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結存在園區,按照結存額相關規定操作。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辦結時限45個工作日。
㈧ 關於近期園區社保和公積金申報繳費工作的通知
關於近期園區社保和公積金申報繳費工作的通知
園區各參保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7號)、《江蘇省醫療保障局江蘇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於印發〈關於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蘇醫保發〔2020〕14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園區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工作,充分保障參保員工權益,現就近期園區社保和公積金申報繳費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屬期為2020年2月的申報繳費事項
1.月申報單位。於3月10日起開放所屬期為2月的社保和公積金申報繳費,繳費比例按國家和省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執行。尚未進行2月社保和公積金申報繳費的單位可以登錄企業客戶端進行申報操作;在2月份已進行過申報但扣款未成功的單位,也需登錄企業客戶端重新進行申報。單位繳費托收於3月10日起同步進行。
2.年申報單位。對於2月扣款未成功的年申報單位,中心將按減免政策重新生成托收數據,並於3月10日起重新進行托收,請確保托收賬戶有足夠資金扣繳。
二、所屬期為2020年3月的申報繳費事項
1.月申報單位。於3月14日起,開放所屬期為3月的社保和公積金申報繳費,在3月29日前月申報單位可登陸企業客戶端進行3月社保和公積金的申報繳費工作。中心將在3月16日至3月30日中午12點進行托收扣款,請各參保單位確保在此期間的工作日托收賬戶有足夠資金扣繳。
2.年申報單位。年申報單位須在3月11日至16日期間盡快完成3月的參保人員新增、調整和減少補充申報操作,中心將在3月17日至30日中午12點進行托收扣款,請各參保單位確保在此期間的工作日托收賬戶有足夠資金扣繳。
三、關於2020年2月的社保和公積金有關事項
1.對於2020年2月已按原繳費比例申報並扣款成功進賬的參保單位,中心將統一按國家和省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進行減免部分的退款操作,屆時款項將返回至單位托收賬戶中。
2.中心將於3月17日,對3月10日至3月12日完成2月繳費的甲乙類參保人員進行2月住房公積金補攤還。
我們對近期減免政策調整期間給您帶來的不便深感歉意,感謝您對園區社保和公積金工作的大力支持。
蘇州工業園區
社會保險基金和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