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業用地怎麼轉住宅用地或是商用地
一、工業用地轉住宅用地或是商用地屬於土地使用權性質變更。需要向所在地的國土局申請,只有經土地登記部門記載於土地登記簿,載明權利范圍,才可明確權利人的許可權,確定權利人的權利范圍。
二、進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時,要按法定程序,將土地的權屬關系、用途、面積、等級、價值等情況由國家專門機關登記於專門的簿冊,以使政府能對土地進行有效的管理,更好地保護權利主體對土地的合法權益。當事人在申請土地登記時,應當依法進行。如果當事人不去申請登記,則其土地使用權合同將不能最後生效,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也不能最後完成,這將使受讓人為此而支付的合同價款處於隨時滅失的極度風險狀態之中。如果雙方當事人遲延登記,則在遲延的這段時間內,受讓人將因合同的沒有最後生效而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權。如果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在申請登記時提供虛假登記資料,則其登記申請將被拒絕或者事後將被撤銷已經完成的登記,這相當於該幅土地的使用權自始至終沒有登記,受讓人必將承擔合同無效的損失。
三、依據《土地登記辦法》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變更登記,是指因土地權利人發生改變,或者因土地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內容發生變更而進行的登記。
第三十九條 依法以出讓、國有土地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的,當事人應當持原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土地權利發生轉移的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第四十條 因依法買賣、交換、贈與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涉及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的,當事人應當持原土地權利證書、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及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涉及劃撥土地使用權轉移的,當事人還應當提供有批准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B. 工業用地能否轉住宅用地如何轉為住宅用地
按照政策已全部繳清土地出讓金的待開發商業用地,是可以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申請,在符合規劃和有關規定條件下,經相關部門審批轉型為商品住宅用地,但需要重新核定出讓價款。
按照政策已全部繳清 土地出讓金 的待開發 商業用地 ,是可以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申請,在符合規劃和有關規定條件下,經相關部門審批轉型為商品 住宅用地 ,但需要重新核定出讓價款。
工業用地 能否轉為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如何轉為住宅用地?
工業用地能否轉為住宅用地?
1、工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目前很難了,不過只要你關系夠硬,還是有操作空間的,在以往這種例子並不少見。很多開發區的操作模式就是先以工業用地地價拿下,然後再通過關系更改為住宅或商業用地。
2、工業用地上的住房,必須要轉變土地性質才能上市交易。否則可能存在非法操作,因為土地性質一般很難發生變更。
3、工業用地上的房子拿來當住宅使用,這種做法沒有按實際用途進行操作,可能會有風險。
4、在正常交易之前,這塊土地必須先由工業用地轉變為經營性用地。並且,土地變更必須先在規劃用途上進行確定,然後需要重新進行招拍掛。
5、變更土地性質後的房產,如果已經獲得 房產證 ,還是能夠正常過戶的。
6、只是土地性質需在國土局轉,變更之後土地性質仍保持工業用地性質。
工業用地如何轉為住宅用地?
1、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需要土地部門的領導簽字。
2、如果符合城市規劃可以改變為商業用途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 招標 、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但有一個問題就是,按 市場價格 補交差價就可以了,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
3、在實際操作中,不同的地方政府對這一原則的理解程度和政策執行方式都不盡相同,比如規定對這類土地必須進入市場公開交易(招拍掛),又如只要按經認可的市場評估價格補交出讓金即可進入市場等。
4、必須招拍掛需要有一定的前提,那就是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如果是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工業用地,由於使用權已經被買斷,因此強制性要求招拍掛的做法不妥當,有違 物權 的基本准則;但如果是 劃撥用地 ,那政府就完全有權利要求進入有形市場公開交易。
5、《國務院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加強 建設用地 管理的通知》第四點的部分原文: 協議出讓 的土地改變為經營性用地的,必須先經城市規劃部門同意,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統一招標拍賣 掛牌出讓 。
6、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當徵得出讓方同意並經土地管理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批准,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以上就是“工業用地能否轉為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如何轉為住宅用地”的全部內容,對於改變土地用途、容積率、建築高度等城市規劃限制條件的,補地價的數額理論上等於改變後的地價與改變前的地價之差。憑變更的規劃到國土部門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並補交土地出讓金。
C. 集體工業用地能不能變更商品房住宅用地
操作難度比較大。
可以變更,不過按目前的形式估計操作起來難度較大。主要現在變更土地用途沒有特別充分的理由,一般是不會批下來的,因為國家現在對於城市規劃管理的非常嚴,如果不合規定變性了,到時候規劃審查的時候所以簽字的人都得受牽連,所以他們一般不會冒這個風險。所以很可能的結局就是,如果要變性就是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公開出讓
一、土地法中明確規定改變用途的條款: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二、改變用途的大致程序
1、寫個變更用途的申請,然後報送到土地局,逐級上報到主管土地規劃的副市長簽字
2、然後拿著批復到規劃部門辦理規劃變更
3、和土地局重新簽定土地出讓合同或者變更土地合同,然後補交土地出讓金
D. 工業用地如何改住宅用地
必須符合條件才可向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方法如下: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對工業保護線的工業用地進行局部調整,調整程序及操作細則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另行制定。具體包括:
(1)因上層次城鄉規劃調整需要調整工業保護線的;因國家、省、市重大項目需要調整工業保護線的;以政府統籌、利益共享為前提,以產業功能為主導的高品質連片城市更新地罩局區,因規劃需要調整工業保護線的;
(2)因經批準的TOD規劃需要調整工業保護線的;因行政轄區內居住、商業等用房供應緊張需要調整工業藍線的;
(3)因權屬、現狀、信息錯漏或筆誤,需要更正、修正工業保護線的以及市政府認定的其他情形。
2、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方法:
(1)因土地徵用、劃撥引起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土地徵用、劃撥批准後三十日內,持土地徵用、劃撥批准文件共同到土地管物陪讓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2)新建設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在土地徵用、劃撥批准後先辦理預登記手續,待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後三十日內,再正式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3)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受讓人在繳付全亂歲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十五日內,持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金繳付憑證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變更土地登記。
(4)因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因地上建築物、附著物所有權轉讓引起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人和受讓人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持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3、除因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和交通基礎設施、綠地、廣場、租賃型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公共利益需要外,嚴格限制線內工業用地調整為其他用途;尤其是不得調整為居住、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鼓勵現有工業項目在符合城鄉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容積率。
(4)什麼情況工業用地會轉住宅用地擴展閱讀:
對工業保護線內的企業,若與政府相關部門有簽訂履約監管協議書等法律文書或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應按相關法律文書約定及政策要求履行相應的義務。各單位在日常考核、管理過程中若發現企業有違反相關法律文書約定或政策規定事項行為的,應依法追究企業相應責任。
各鎮街、園區應當加強對工業保護線內用地建設活動的監察工作。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如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E. 工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手續怎麼辦,需要補土地出讓金嗎
工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需要經過城市規劃部門審查,市政府同意的前提下,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改變用地性質,價格與此地塊價格有關,沒有明確的標准,各個地市也不同。
不過一般由政府部門邀請估價機構對變更後土地進行估價,根據估價結果與原始工業用地價格進行對比,差值就是變更後應該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數額。
(5)什麼情況工業用地會轉住宅用地擴展閱讀:
土地出讓金特點:
土地出讓金已成為地方政府預算外收入的主要來源。
土地出讓金准確地說,是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格;也可簡單地理解為地價,其價格高低取決於土地市場的供求關系。
《土地管理法》對土地出讓金的使用范圍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土地出讓收入主要用於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支農支出和城市建設支出等。
在土地國有的情況下,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國土資源部要求開發商必須在1年或2年內開發,如囤積土地要罰款或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地方政府多數不執行多數袒護開發商,導致房源緊張房價暴漲)。
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數額的貨幣款稱為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的高低與土地的用途、位置和土地出讓年限緊密相關。土地出讓金一般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