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土地級別是什麼
法律分析:土地等級是地方國土資源部門都會根據土地的自然和經濟屬性,對土地劃分等級,並根據等級確定各類不同性質用地(商業用地、住宅用地、綜合用地、工業用地)的出讓基準地價。一級為最高,等級越高,價格越貴。但具體怎麼劃分,劃分多少級,各地都不相同,國土資源部門都有專門的文件規定。
法律依據:《關於發布實施〈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的通知》
二、工業用地必須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其出讓底價和成交價格均不得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詳見附件2)相對應的最低價標准。各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辦理土地出讓手續時必須嚴格執行本《標准》,不得以土地取得來源不同、土地開發程度不同等各種理由對規定的最低價標准進行減價修正。
三、工業項目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國有建設用地。對少數地區確需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外的土地,且土地前期開發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業項目用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價格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最低價標準的60%執行。其中,對使用未列入耕地後備資源且尚未確定土地使用權人(或承包經營權人)的國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礫地的工業項目用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價格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最低價標準的30%執行。對實行這類地價政策的工業項目用地,由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報部備案。
四、對低於法定最高出讓年期(50年)出讓工業用地,或採取租賃方式供應工業用地的,所確定的出讓價格和年租金按照一定的還原利率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讓年期的價格,均不得低於本《標准》。年期修正必須符合《城鎮土地估價規程》(GB/T18508-2001)的規定,還原利率不得低於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五年期存款利率。
五、為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可根據本地征地補償費用提高的實際,進一步提高本地的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亦可根據本地產業發展政策,在不低於本《標准》的前提下,制訂並公布不同行業、不同區域的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及時報部備案。
『貳』 土地劃分等級下面的幾類區是什麼意思
土地的一、二、三、四類地區的意思是:所在區域統一的前三年平均年產值標准。也可以理解為發達地區、欠發達地區、不發達地區、超不發達地區。
每個地方國土資源部門都會根據土地的自然和經濟屬性,對土地劃分等級,並根據等級確定各類不同性質用地(商業用地、住宅用地、綜合用地、工業用地)的出讓基準地價。一級為最高,等級越高,價格越貴。二等次之,依此論推。
(2)徐州工業用地級別怎麼劃分的擴展閱讀:
土地利用分類從土地利用現狀出發,根據土地利用的地域分異規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將國家或地區的土地利用情況,按一定的層次等級體系劃分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類別。
科學地進行土地利用分類,不僅有助於提高土地利用調查研究與制圖的質量,也有利於因地制宜、合理地組織土地利用和布局生產。
土地利用分類中,既要突出利用程度上的差別和加強利用的可能性,又必需考慮一定層次等級的系統性。首先根據已利用、未利用和難於利用分出第一層。
在已利用土地中,根據國民經濟各主要部門劃分出第二層。據小編了解,其中包括農業、牧業、林業、漁業、工礦、交通、城鎮居民點等各類生產建設用地。
每一部門用地中根據利用方式和利用方向等分出第三層。如耕地可按水利條件、地形條件再細分,甚至還可根據耕作制度與作物組合分出第四層。如此由大到小,由粗到細,體現一定的邏輯性和層次等級的系統性。
通常可根據土地利用調查與制圖目的要求及制圖比例尺的不同,相應選擇精細程度不同的分類層次等級體系,採用不同底色、線條、符號和注記相結合的方法,在土地利用圖上表達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