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業生產許可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工業產品、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許可在各地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可辦理;食品、食品添加劑的生產許可在各地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辦理。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是生產許可證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為保證產品的質量安全,由國家主管產品生產領域質量監督工作的行政部門制定並實施的一項旨在控制產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條件的監控制度。
一、辦理工業生產許可證的流程是
1、申請,提交《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以及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驗檢疫手段;
2、受理,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受理企業的申請材料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發放《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3、現場審查,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申請後2個月內組織對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
4、樣品檢驗,申請取證企業應當在封樣15日內將樣品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
5、匯總、審定、發證,經審定,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將上報材料退回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審查部並告知企業。
二、辦理工業產品許可證所需資料:
1、申請材料:
(1)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2)保證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3)產品檢驗合格報告。
(4)產業政策的證明材料。
2、申請條件:
(1)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工業產品生產活動;
(2)生產的產品屬於實行生產許可制度的產品目錄范圍內。
三、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條件要求
1、有營業執照;
2、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3、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檢疫手段;
4、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6、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7、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五條,任何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目錄的產品。
第六條,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負責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統一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
國家對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產品,統一目錄,統一審查要求,統一證書標志,統一監督管理。
第四十五條 企業未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列入目錄產品的,由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處違法生產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Ⅱ 什麼是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是為了保證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體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工業產品的質量安全,貫徹國家產業政策,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協調發展,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通過對涉及人體健康的加工食品、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關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質量的產品、保障勞動安全的產品、影響生產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產品,以及法律法伍告銷規要求依照《管理條例》的規定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其他產品的生產企業,進行實地核查和產品檢驗,確認其具備持續穩定生產合格產品的能力,並頒發生產許可證證書,允許其生產的一種行政許可制度。
該制度規定,生產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基本條件,並按規定程序取得生產許可證,方可從事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任何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管理的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產品。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需要每年度向省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提交企業自查報告;縣級以上地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組織定期、不定期的監督檢查,要求生產企業保證產品質量穩定合格,不得降低取得生產許可證的條件。
目前,國友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腔游門為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省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為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縣級以上地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為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
Ⅲ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是什麼
在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目錄內的 必須要做生產許可證, 目錄外的可以不做。
有些產品是需要做 CCC 強制性產品認證的, 同樣也有 CCC認證目錄。
Ⅳ 食品生產許可證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0號)中第一章第二條十這樣規定的,國家對生產下列重要工業產品的企業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一)乳製品、肉製品、飲料、米、面、食用油、酒類等直接關系人體健康的加工食品;(二)電熱毯、壓力鍋、燃氣熱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三)稅控收款機、防偽驗鈔儀、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等關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質量安全的產品;(四)安全網、安全帽、建築扣件等保障勞動安全的產品;(五)電力鐵塔、橋梁支座、鐵路工業產品、水工金屬結構、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等影響生產安全、公共安全的產品;(六)法律、行政法規要求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其他產品。食品是工業生產中比較特殊的一類,直接關系人體健康。
Ⅳ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是什麼 食品商標注了這個而沒有食品生產證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一,國家規定從事關繫到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稀缺資源等特殊工業產品生產的,要經過許可,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以後才能生產。
二,企業從事食品生產必須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小作坊等現做現賣的不在此列。
三,沒有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0》第84條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Ⅵ 食品生產許可證和工業生產許可證的區別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指的是所有需要辦理許可證的產品,大多在當地質監部門辦理,而食品生產許可證專指的食品類的生產必須的許可證,在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