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集體土地轉為工業用地
法律分析: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准。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② 耕地怎樣變為工業用地
根據土地法是不可以的,不過到國務院可以批。
③ 工業用地和農業用地有什麼區別
工業用地是為了建廠房、場地用於加工製造,農業用地主要是種植農作物
④ 農業用地變為工業用地需要的手續
建設單位或個人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持相關材料到建設項目所在地的轄區規劃局申請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填寫《建設項目報建服務申請表》申報時需附帶以下材料:
1、用地書面申請;
2、村委會或居委會審簽意見;
3、屬出讓轉讓須附送雙方協議及土地權屬證件;
4、國家大中型建設項目或其他特種行業須附計劃立項文件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直接或間接為農業生產所利用的土地。又稱農用地。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養捕水面、農田水利設施用地,以及田間道路和其他一切農業生產性建築物佔用的土地等。
1985年,世界農業用地約佔世界陸地總面積(不包括南極洲)的64.7%;隨著社會發展和城市化進程不斷推進,這一比例正在以驚人的速度變小。農業用地利用的合理性標准為:要求達到環境、社會、經濟、生態等方面效益的統一,以保持良性循環,永續利用。
⑤ 為什麼說土地改革運動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了道路
我認為土地改革運動,主要有兩重意義:一是重新分配生產資料,在土改前,雖然新中國誕生了,但大量的生產資料,主要是土地還是掌握在少數人的手中,大部的農民掌握很少土地,不談改朝換代利益的重新分配這個問題,進行土改使土地都平均到老百姓手中,很明顯的增加了國家的稅收,以農業為基礎,支持工業,改革開放以前的工業都是靠農業的支持,現在是工業反哺農業。同時國家要發展工業,需要很多資金,進行土改可以把集中到地主身上的一部分財富化為國有,為工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二是解放了生產力,使廣大農民解除了契約,勞動力得到了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