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到期後可以申請續期,需要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如果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貳』 公寓,如果產權到期怎麼辦
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第四十二條 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並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2)工業用地上蓋的公寓到期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規定:
第十七條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權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門返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並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叄』 工業用地到期後, 建築物怎麼處理 有賠償嗎
呵呵 這個現在都沒有明確的說法
就想住宅到期後會怎麼樣大家都不知道
不過應該會有補償吧
『肆』 公寓四十年產權到期了怎麼辦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二、產權到期怎麼辦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3.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了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產權到期不要慌,到期後可以有很多的應對措施,但是,還是要提醒一下買房購房的各位,買房前提要考慮該房的使用年限。
希望能幫到您。
『伍』 公寓項目的產權到期了怎麼處理
房屋產權具體是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但須注意:產權時間是從開發商拿到地時算起,並不是拿到房產證時。
另外,新的物權法已經生效。該法明確了公私財產的平等受保護權。我國規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業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綜合用地50年。現已明確,屆滿可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徵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購房者只需要在屆滿期前一年申請續費即可5位數。商業產權到期如國家沒又其他規劃,業主只需需要土地出讓金即可繼續使用;若有其他規劃,需要拆遷,則商業補償按照1:3賠償,為住宅的三倍。
細則如下: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陸』 公寓40年產權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公寓40年產權年限到期了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一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6)工業用地上蓋的公寓到期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規定: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五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書面出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規定:
第七十七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