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業園區廠房出租找哪個部門
屬於住建局管,因為鋼結構廠房屬於公共建築,同時結構類型屬於建築結構類型中「鋼結構」建築,在住建局管轄范圍內!
住建局主要負責以下內容: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與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擬訂全區城鄉建設發展規劃,參與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及各專項規劃的審查評估;3、承擔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全區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4、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等
❷ 如何管理工業園區
工業園區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步伐,促進全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省級工業園「宜豐工業園區」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適用於宜豐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園區管委會)管轄范圍內的單位、個人以及登記注冊的企業。園區管委會管轄范圍具體指宜豐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規劃區及隨著工業規模發展需要而新增的工業項目區。
第三條 園區管理內容包括土地利用規劃管理、工程規劃建設管理、項目入園服務管理、企業生產規范管理、社會治安綜合管理、稅收規費徵收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等。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權職責
第四條 縣人民政府設立園區管委會,代表縣人民政府行使相關管理職能。
第五條 園區管委會享有和行使以下職權
(一)縣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規授予在園區的管理許可權以及開發建設許可權。具體包括:在園區行使全部或部分財政、稅收、工商、國土、招商、規劃、建設、環保、司法、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社會事務等管理權;在園區內的開發建設權;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依法組建園區建設投資公司,並加強對公司的監管,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二)園區管委會根據自身職責和工作任務,設立相應的內部職能機構,在園區內行使縣人民政府賦予的與相關部門相對應或相關聯的管理許可權,但業務上接受相應職能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相關部門在園區內設立的分支機構接受主管部門和園區管委會的雙重管理。
(三)依法對園區內的單位和企業進行監督和管理。
(四)縣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條 園區管委會承擔以下主要職責
(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市、縣關於園區各項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園區不同時期的發展需要,研究制定適用於園區建設與發展的有關辦法、意見等,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研究編制園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探索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國際慣例相銜接的現代管理體制,研究新時期園區的發展思路和規劃布局;
(四)負責園區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和園區安全、環保以及社會穩定等工作;
(五)負責協調、溝通、處理好園區內企業與政府及各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保障企業依法自主經營;
(六)根據規劃要求和產業定位,積極主動地做好擇商選資和安商工作;
(七)協調管理園區內的服務組織;
(八)按年度定期向縣委、縣政府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和園區發展的經濟評估報告;
第三章 土地利用規劃管理
第七條 園區的土地利用規劃嚴格遵照國家的有關政策,按照節約用地的原則,逐步發展和壯大工業園區。
第八條 園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必須和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縣城總體規劃相銜接,並按照園區產業定位和功能分區的要求以及《宜豐縣工業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操作。
第九條 會同縣國土資源局做好園區土地規劃、徵收、報批、出讓、發證與管理工作。
第十條 園區土地利用分為工業用地、商業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和行政生活用地。其使用方式分為土地出讓、土地租賃和行政劃撥等。土地出讓按照「招拍掛」方式進行,出讓價不低於《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准》規定的宜豐縣工業用地的最低出讓標准。以「招拍掛」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繼承或作價入股與其他企業合作、合資。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為50年(時間從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計算)。
第十一條 園區內土地利用規劃,主要以安置工業企業為主,占園區土地總面積的65%以上,其它用地分別安排為市政公共設施用地、行政生活用地和商業用地。
第十二條 嚴格園區規劃控制區內土地管理,園區周邊相關村組建設道路、水利等公共設施及農戶建房等,必須符合園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周邊村組開展以上建設要先報園區審核,再報國土、建設等部門審批。
第十三條 園區企業土地利用規劃控制指標:
(一)工業企業用地建築密度控制在43%以上,容積率控制在0.6-1.0之間,綠化率控制在23%—30%,辦公生活用地控制在本企業用地總規模的7%以下。
(二)工業企業用地投資強度控制。凡入園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強度每畝必須在80萬元以上,產出密度畝均年繳納稅金2萬元以上。同時,土地出讓按投資規模分檔,即2000萬-5000萬元為一檔,5001萬元-1億元為一檔;投資1億元以上項目,實行一事一議(外資按外匯實時牌價摺合人民幣計算,下同)。在《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准》規定實施前,以零出讓獲得的土地,需要轉讓、抵押登記的必須按現有最低標准補交出讓金。
(三)企業用地實行保證金制度。企業入園用地按面積大小向園區交納用地保證金:30畝以下(含30畝)交10萬元,31-50畝交20萬元,51-100畝交30萬元,101-200畝交50萬元,201-500畝交100萬元,501畝以上交200萬元。用地保證金由縣財政實行專戶管理,在項目竣工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
第十四條 防範園區土地閑置。
(一)入園項目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日期滿一年未動工建設的,由園區管委會會同國土部門按12元/每平方米的標准徵收土地閑置費;滿兩年未動工建設的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已收的閑置費不予退回)。
(二)項目建設密度、投資強度、畝均年稅收(投產後3年平均數)中有一項達不到要求的,按該項計算閑置土地面積。如有多項達不到要求,以最高的一項為依據計算閑置土地面積,並按相關規定收取土地閑置費。
(三)招商服務單位在控制閑置土地中的責任。招商項目實行誰引進誰服務、誰負責的機制。凡簽約項目未按期開工建設,未按期投產或投產後三年內建築密度、投資強度、畝均年稅收有一項或多項達不到要求的,招商服務單位應協助相關部門無償收回土地或按規定徵收土地閑置費。如不能按要求收回用地或繳清土地閑置費,縣財政將從招商服務單位的可用財力或經費中酌情扣繳。
第四章 工程規劃建設管理
第十五條 園區所有的工程規劃與建設必須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總體要求。
第十六條 園區管委會相應的內設機構是園區工程建設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園區所有基礎設施工程的規劃、預決算、招投標和建設管理工作,以及園區企業建設項目的設計審(報)批、安全監督、質量監督、施工隊伍管理和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
第十七條 由園區管委會實施的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嚴格遵照上級有關規定和園區工程建設制度執行。凡工程預算造價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項目,一律向社會公開招標承建;工程預算造價不足30萬元的項目,可實行競價議標。所有工程招(議)標實行陽光操作,擇優選擇,公正辦理招投標事務。
第十八條 各職能部門承建的管線工程,應遵守園區的統一規劃,在園區管委會的統一指導下進行規劃與建設。
第十九條 企業規劃建設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企業規劃建設必須做到依法有效。企業廠區規劃與建設必須聘請具備資質的單位進行,杜絕「三無」單位進入園區企業規劃建設。
(二)企業廠區規劃與建設時,應提供按規定要求設計的用地規劃平面圖和廠區建設效果圖,經園區管委會審核,再報請縣政府分管領導審定。通過審批後,由園區管委會放土地紅線,並嚴格按設計方案實施。
(三)企業廠區建設必須按規定程序申請報批。在獲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施工許可證,通過規劃放線、施工驗線合格後方可開工建設。未經報批強行施工的項目,園區管委會可依法依規制止其施工並拆除違法違規建築物。
(四)企業廠區布局設計必須符合園區整體規劃,維護園區整體形象,服從園區的規劃管理,同時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廠房建設要規范標准,必須是輕鋼結構或鋼砼結構,杜絕以鋼管為原材料的簡易廠房,外觀裝飾符合園區廠房整體布局要求。辦公樓建設原則上應建成三層以上,且設計新穎外觀漂亮;
2、臨公共區域的廠區圍牆必須按要求建設,禁止以廠房牆體充當圍牆,或利用圍牆作為牆體搭建附屬建築物;
3、廠房建設要求美觀整潔。企業出入口須服從總體規劃。管道、線纜等不得在臨路的牆體上鋪設,只能內設或側、後放置。廠房外牆粉刷要求整潔美觀,與園區整體形象協調一致;
4、廠區建設須嚴格按規定退讓建設紅線,任何建築物和構築物都不得伸入道路紅線內。退讓距離內的土地按園區總體規劃,由企業實施綠化、硬化;
5、附屬建築和隱蔽工程必須符合園區的統一規劃,做到先批後建。凡需對園區公共設施進行破壞性的建設工程,除必須先申報並獲得批准外,還需繳交其恢復費用的2-5倍工程保證金後方可動工。
(五)建設、施工單位要主動接受質量、安全監督和消防審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項目竣工後要及時向園區管委會出具相關資料,申請驗收。園區管委會組織相關部門驗收後出具驗收報告,合格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條 道路建設按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在用地規劃改變時,可視情況對支路進行增減建設。道路及公用設施按控制性詳細規劃建設,隨路鋪建市政公用設施。
第二十一條 廣場及公共綠化地按規劃籌建,其面積視功能確定。
第二十二條 園區基礎設施必須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
第五章 項目入園服務管理
第二十三條 園區重點引進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項目,及經省級以上部門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和園區主導產業及其配套項目。
第二十四條 落實環保第一審批權,項目入園首先必須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審批。
第二十五條 規范投資協議。招商服務單位與投資方簽訂項目投資協議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符合本暫行辦法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規范入園程序。投資協議簽訂後,投資方須向園區管委會提交投資協議、項目可行性報告、環評初審意見、立項批復,提出項目用地申請,經園區項目准入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後,與園區管委會簽訂正式入園合同。國土部門憑入園合同界定的項目用地范圍,簽訂用地協議,投資方在一次性交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和用地保證金後,再按程序辦理用地手續。用地選擇要遵照園區規劃的產業定位和功能分區的要求確定。
第二十七條 項目正式入園合同中要明確投資強度、建築密度、容積率、畝年均稅收、年主營業務收入以及開工建設日期和投產時間等條款。
第二十八條 項目建設周期原則上規定在1年以內。投資規模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可適當放寬,並在合同中加以約定。
第二十九條 加強現有入園企業轉讓、繼承、拍賣、租賃及變更管理,防範企業在變更過程中套取優惠政策。屬同一宗土地、同一類產品、同一生產規模的企業只能享受一次優惠政策。凡現有入園企業需轉讓、繼承、拍賣、租賃及變更的,須由園區管委會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參與協調,嚴禁企業未經許可擅自操作。
第三十條 廠房及生活配套設施可由投資客商自主選擇有資質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設計和施工建設,或委託園區建設投資公司代建,或購買、租賃園區企業閑置廠房。
第三十一條 園區管委會對入園項目實行全程跟蹤管理,按照合同規定,履行服務職能,監督項目建設,對違約項目依法按合同追究違約責任。招商引資服務單位要加強與企業的聯系,幫助企業排解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稅收征管、員工招聘等工作。
第六章 企業生產規范管理
第三十二條 完善合同管理,維護合同的合法性和嚴肅性;依法管理企業,提高企業開工率、投產率、達產達標率和貢獻率;開展企業規范化管理工作,制定獎罰辦法;建立信用考核機制,加強企業信息化工作,依法、及時、真實上報各類統計數據。
第三十三條 強化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對入園項目依法實行安全生產准入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實行安全生產執法大檢查制度,督促企業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限期整改,對有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置,對造成重特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強化園區環保工作。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即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加強環境監管,落實環保各項政策,督促企業加強環境管理和完善污染治理設施,開展園區大氣、水體、雜訊、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保護園區生態環境。
第三十五條 園區勞動保障事務所負責企業用工招聘、技能培訓、擴大就業和社會保障、勞動保障監察、仲裁等協調服務工作。企業要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按照《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自覺接受勞動保障監察,規范用工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園區企業擴大就業和社會保障等業務的辦理,經園區勞動保障事務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後,上報到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第三十六條 園區管委會負責企業主要經濟指標的統計、分析、調度和上報工作;負責企業管理的咨詢、指導、檢查、評比、考核、整改工作;負責對企業技術改造、科技創新、品牌創新、產品創優等指導、協調工作。
第三十七條 適時成立園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對園區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支持。
第七章 稅收規費徵收管理
第三十八條 園區財稅部門負責園區范圍內稅費徵收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園區范圍內的稅收包括園區基礎設施建設、企業廠房建設、企業生產經營、園區商業服務及其他活動等所產生的所有稅收。稅收的征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園區財稅機構統一徵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到園區內攬引稅收,防止園區稅收的跑冒滴漏,確保園區稅收管理的完整性和招商引資單位的積極性。
第四十條 企業要依法進行會計核算,按期申報,照章納稅。對企業的財政獎勵政策按縣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園區企業自建廠房設施,涉及國家、省、市規定必須收取的規費,按規定標準的最低收取;涉及縣級行政性收費的全部免收(工本費除外),事業性、服務性收費按國家最低標准減半收取。企業在繳清建築營業稅、城建稅、契稅、教育費附加和建築企業所得稅等稅費後,憑地稅部門出具的已稅證明,方可辦理企業房屋產權證。鼓勵企業建設多層廠房,凡建設兩層以上廠房且建築密度達到43%以上的,第二層以上(含第二層)的面積由縣政府每平方米獎勵10元。
第八章 社會治安綜合管理
第四十二條 園區管委會相應的內設機構會同園區派出所負責研究制定園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和方案,建立群防群治網路,落實綜治措施等工作;負責信訪接待、外來人員登記、園區戶政管理以及調處矛盾糾紛等工作;負責協調周邊社會環境綜合治理,維護園區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負責組織巡邏、處理突發事件、打擊不法行為、消除治安隱患工作;負責檢查生產現場、整改安全隱患、加強易燃易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督查工作。
第四十三條 企業要建立組織完善、責任明確的內部治安防範網格,把維護穩定工作的責任逐級分解到車間、班組和職工個人。
第九章 社會公共事務管理
第四十四條 園區管委會負責園區范圍內的社會公共事務管理工作。
第四十五條 園區管委會負責園區物業管理、物流、園區信息、商業用地經營等工作。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暫行辦法由縣人民政府授權園區管委會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暫行辦法自下文之日起執行。
❸ 工業園區內購買二手工業用地及廠房需要辦理什麼手續須知
工業用地也不是隨便交易的,對於工業用地轉讓國家有明確的規定
1、超出兩年未動工開發建設,未建有廠房的土地,不能直接辦理轉讓過戶手續,必須先按閑置土地處置程序作出處置,收回土地使用權;或足額收取閑置費後,再另行安排新工業項目。
2、超過出讓合同約定開工時間又未超兩年的,並且投資(扣除土地成本)未達到投資總額25%的不得轉讓,若不繼續開發建設應交納閑置費後,收回土地使用權。
3、凡享受政府用地優惠政策的工業用地已完成廠房建設(含投資超總額25%)的工業用地,必須按原享受的優惠地價標准上限,交足差額土地出讓金,並變更或重新簽訂出讓合同(使用權終止日期不變)後方可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4、已辦理金融抵押的工業用地不得轉讓。、有第1、2、3項情形的,按上述規定結合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加快金融機構抵債土地處置的若干意見》的意見辦理。
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業用地,未經人民法院裁定不得辦理轉讓。
6、實際已將工業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辦理轉讓,必須按違法用地處理,追繳土地出讓金後方可辦理轉讓或收回土地使用權。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權,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轉讓。
8、土地權屬有爭議的不得轉讓。
9、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權的,不得轉讓。
工業廠房交易有兩種,一是直接過戶,和買房子沒什麼不同;二是股權轉讓,就是收購土地使用權人的公司,自然公司名下的房產也就是你的了,這樣做有法律風險,就是你不知道原來的公司做過什麼違法的事情沒有,所以要進行律師和會計師做盡職調查,並要求土地使用權人提供不可撤消的擔保。這樣做可以省下一大筆過戶的稅費。
廠房出售權證過戶、廠房買賣按揭程序
一、廠房出售的定金。
二、首付廠房出售款不低於總房款的40%,付款期限為定金後的一個月內。
三、廠房出售款個人申請銀行貸款(貸款總額不得大於總房款的60%),需提供以下資料:
1、購廠房人、配偶及其他共有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購廠房人、配偶及其他共有人戶口簿全本復印件一份(若為集體戶口戶口所在單位需加蓋公章,若購房人中有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需提供獨生子女證復印件)
3、購廠房人已婚:提供結婚證復印件一份
購房人未婚:提供未婚證明原件一份(未婚證明必須由檔案所在單位或街道出具)
4、首付40%以上房款發票復印件一份
5、購房人、配偶收入證明原件一份
6、外省人員另需提供暫住證復印件,戶籍證明原件一份
7、購廠房出售合同一份
8、廠房買賣貸款申請書一份
9、還款人經濟收入證明一份(月還款額度小於月收入的48%)
10、個人廠房買賣貸款合同(一式四份)
11、個人廠房抵押合同(一式四份)
12、貸款額度、貸款者年齡和年限
(1)、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購買或租賃商業用房合同下價款的60%
(2)、購買商業用房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含)
(3)、最後還款期限貸款人年齡:男性小於65周歲,女性商業性貸款小於65周歲
四.購房人在廠房權證過戶前還需辦理的手續
1、廠房出售評估
2、 公證
3、廠房保險
4、 其他
5、以上所有費用均按規定交納
五.廠房出售證過戶
1、賣出方要提供的資料: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委託書、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申請書、董事會同意賣房的決議、公司章程(復印件蓋公章)、購廠房合同、購房發票(復印件)、產權證、信封
2、買入方要提供的資料:評估報告(復印件)、所有購房人的身份證及圖章
3、銀行要提供的資料: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委託書、
4、廠房出售過戶預計產生的費用:契稅、印花稅、登記費、手續費、規定的其它費用,所有費用按規定的費率交納
5、交契稅所需資料:廠房出售合同(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廠房出售發票(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所有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
六、領取房產權證:房地產交易中心接受辦理過戶手續,約30個工作日可辦出新的房產權證,屆時憑交易中心的通知,帶好所有購房人的身份證及圖章,帶好購房發票原件,領取房產權證。
工業廠房買賣交易的費用清單
房產評估價:評估價的0.25%~0.5%
貸款公證費:貸款額的0.03%貸款保險費:貸款金額*每萬元借款保險費率*保險期限(保險費率0.557%~1%)
契稅:總價的3%
印花稅:總價的0.05%
登記費:300元/件
圖紙費:按實際購買費用
手續費:總價的0.08%
收費項目會有增減,按實際辦理時各收費單位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准收取。
目前工業地產交易中,由於工業地產涉及的交易稅費較高(包括土地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契稅等),而股權轉讓的方式涉及的稅費相對來說要低很多,因此越來越多的公司是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轉讓工業地產。
在工業地產買賣中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進行交易,是確實可行的交易方案,首先可以有效的降低交易成本,節約交易時間,但是作為股權轉讓的雙方都應該審慎的對待股權轉讓,均應該聘請專業的人士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以確保把交易的風險降到最低。
❹ 標准工業廠房入駐前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生產型企業需要辦理環評,還有注冊在園區,倉儲就簡單多了,你可直接問下房東,或者開發區管委會
❺ 求廠區工業廠房的管理辦法!!!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廠區物業管理的內容、范圍、要求及考核辦法。
本標准適用於龍岩卷煙廠廠區物業管理、綠化管理、車輛停放管理、零星工程管理、辦公用品管理。
2.職責:
2.1企管辦負責制定廠區物業管理規定文件,並按文件進行檢查考核。
2.2物業公司按合同及廠區物業管理規定文件規定向煙廠提供各種服務。
3.內容及要求:
3.1物業管理主要內容(除辦公大樓):
3.1.1廠區所有公共通道、樓梯、走廊、電梯口、頂樓衛生(含小車庫頂棚)。
3.1.2廠區所有廁所衛生,廁所設施檢查,化糞池清掏。
3.1.3廠區所有水溝下水道衛生及公共通道、下水管道設施的檢查。
3.1.4廠區所有外牆、外窗戶、外牆管道、外風扇等清洗。
3.1.5廠區垃圾、木製廢品清理。
3.2物業管理具體補充范圍及要求
3.2.1廠門口宣傳欄保持清潔。
3.2.2公共通道包括:制絲車間一區東面通道;制絲一、二區門口大廳;成型車間大樓與制絲之間的走廊東至成型廁所,西至卷包一區南門天橋斜坡頂、北至卷包一區南門含卷包一區南門天橋;聯合工房各層倉庫外公共區域。
3.2.3所有公共通道、走廊應保持地面整潔,牆壁、天花板、照明燈、門、窗戶無蜘蛛網、無積塵。
3.2.4所有樓梯包括牆壁、天花板、窗戶、樓梯扶手、照明燈等,應保持清潔、無蜘蛛網、無積塵。
3.2.5車間樓梯、扶手及工藝質管科大樓的大廳、樓梯、扶手及制絲一、二區的大廳、大廳玻璃、廣告牌應每天擦洗。
3.2.6廠區路面保證全天整潔、無落葉、無積塵、無雜物。
3.2.7廁所包括牆壁、天花板、照明燈、地板、門、窗、水池等,保持無臭味、無堵塞、空氣清新、干凈整潔。
3.2.8下水道及水溝暢通、無堵塞、無垃圾、無積垢。
3.3綠化管理主要內容及要求:
3.3.1負責做好廠區的環境綠化,負責現有綠化的改造。
3.3.2做好廠區、車間的花卉、盆景擺放。
3.3.3按企管辦確定的位置和數量擺放花卉,不定期更換花卉,做到品種新鮮化、多樣化、高檔化,擺放整齊美觀,如有枯死花卉應及時更換,檔次與現有水平相當。
3.3.4花卉應定時澆水、施肥、除蟲,澆水後應及時將地面水跡擦乾凈,不得留下積水,造成地面污跡,更換花卉應及時清掃地面。
3.3.5節日(元旦、春節、國慶節)慶祝活動或上級領導參觀檢查應做到花色鮮艷、體現節日氣氛。
3.3.6草地、苗木應定時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拔雜草,確保草地、苗木造型整齊美觀、花池白凈、完整無缺,如有枯死應及時重新種植。
3.3.7及時清揀枯枝落葉,保證綠地整潔、美觀。
3.3.8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花卉苗木等枯死,所發生的費用由物業公司負責。
3.3.9如因自然條件或車間生產造成的死亡花卉苗木的重新種植,或因意外事件造成的花台破損修復,經企管辦確認後費用由煙廠負責。
3.4車輛停放管理內容及要求:
3.4.1負責廠區摩托車、自行車的停放管理。
3.4.2設立廠區摩托車、自行車停車線,確保車輛停放整齊。
3.4.3專人指揮管理,維持良好的交通秩序,確保摩托車、自行車停靠規范、排列有序、走道暢通不堵塞。。
3.4.4負責停車場地環境清潔衛生,定期清掃車庫地板、蜘蛛網,確保車庫環境整潔。
3.4.5確保車庫照明(除辦公大樓地下單車庫)。
3.4.6確保車輛安全,如發現車輛及相關車輛配件丟失,按責任大小,物業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
3.5零星工程管理主要內容及范圍:
3.5.1負責廠區、復烤廠的水電、土建、裝修零星工程。
3.5.2負責新增綠化工程。
3.5.3所有工程應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過程應確保施工現場整潔、安全,施工結束後將現場清理整潔。
3.5.4工程完成後由使用部門對工程效果及費用進行確認,物業公司每月底將經部門確認的工程進行登記,交企管辦備案,並附詳細的費用清單。
3.6辦公用品及計生管理內容及范圍:
3.6.1負責辦公用品的代購、發放工作。
3.6.2負責戶口管理工作、計生工作,確保計生工作四個百分百。
3.6.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廠區房屋的安全檢查及維修申報工作,確保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
3.6.4各部門應由固定人員領用辦公用品。
4.零星工程維修及辦公用品申購程序:
4.1在500元以內原有項目的廠區零星工程維修如房屋小范圍漏雨、窗戶玻璃更換、廁所、下水管道維修等,由部門或車間通知物業公司維修,物業公司維修後經部門或車間對工程效果及費用進行確認,物業公司填寫物業服務登記表RJ/QG0402-2,公共部分設施的維修由企管辦確認。
4.2廠區所有500元以上的零星維修工程,申請部門填寫零星工程/辦公用品申請及確認表RJ/QG0402-1,經分管廠長審批後交企管辦登記。工程完成後由使用部門對工程效果及費用進行確認。
4.3大額的零星工程,由物業公司進行費用預算,費用超過5萬元的工程應由物業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交廠長審批,並按有關審計程序執行。
4.4辦公用品在500元以內原有用品的更換,如更換台玻、檯布等,由部門或車間通知物業公司,物業公司重新購置或更換後經部門或車間確認(物業服務登記表RJ/QG0402-2)。
4.5所有500元以上辦公用品的購置,申請部門填寫零星工程/辦公用品申請及確認表(RJ/QG0402-1),經分管廠長審批後交企管辦登記。辦公用品交付使用部門後由使用部門確認。
4.6每月底由物業公司對所有項目進行匯總,交企管辦備案。
5.考核辦法:
5.1上級檢查如有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000元。
5.2廠部組織檢查如有不符合每項扣100元。
5.3企管辦現場管理員檢查如有不符合每次扣50元,當月內重復發現第二次扣100元,第三次扣150元,依此類推,當月累加。
5.4如有部門對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不滿意可以向企管辦書面反映,經核實每次酌情扣50-200元。
5.5企管辦每月對考核情況進行匯總、反饋。
❻ 小工廠如何入駐工業園
小工場先要入駐工業園首先要滿足政府的條件,簡單的來說,就是企業提交相關申請,向工業園區表達你的意願,然後對細節做出一些商議,例如辦公面積的大小、租用時間的長短和租金等問題。等雙方都協商好後,再簽訂合同,就可以入駐了。或者直接找招商是效率最高的,他們會給你介紹所有政策,同時幫你把場地,注冊等事物張羅起來。一般你自己把握大政策大問題,行政或秘書在招商的引導下跑腿辦事就行了。一般網上都有招商電話。當然,不同的工業園區,入駐條件也是不一樣的,建議您聯系意向入駐的工業園區招商部咨詢。首先要和所在地政府簽訂入駐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第二按照工業園區規劃布局,進行項目選址;第三按照要求辦理項目備案、土地預審、環境評價、施工許可等手續,取得施工許可後即可開工建設。全市各工業園區的入駐條件及優惠政策各有特色,大體上入園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一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所在地工業園區的產業規劃;二是符合國家有關環保、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的相關要求;三是鼓勵新材料、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入駐工業園區。
❼ 入駐工業園區需要什麼手續
入駐工業園區需要的手續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