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業地產開發需要繳納什麼稅款
摘要 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徵收的一種稅。徵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
⑵ 工業用地土地增值稅怎樣計算
一)計算增值額: 增值額=收入—扣除項目金額。扣除項目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2)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包括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用。(3)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包括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計算扣除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4)經當地稅務機關舊房和建築物的評估價格(指在轉讓已使用的房屋和建築物時,由**批准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後的價格)。(5)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包括納稅人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印花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教育費附加可以視同稅金扣除。(6)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以按照上第一、二項金額之和加計20%的扣除額。 從上可以看出 可以扣除450W所交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取得土地的300W,以及相關的費用,當地規定可扣除的比例。二)計算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 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的%=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 就是說用一的數據除以扣除金額。(三)計算應納稅額: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 速算扣除系數 0、5%、15%、35%分別對應30%、40%、50%、60%稅率)。
⑶ 土地增值稅如何繳納
非房地產開發項目情況下,企業轉讓土地或廠房,土地增值稅實行相對簡易的處理辦法。
轉讓收入方面,沒有什麼花樣,如果轉讓收入明顯偏低,稅務機關是會參考市場價格進行調整的。
怎樣劃算,要看你實際情況,以及根據以下規定進行測算的結果。
扣除項目方面,如果你是房屋土地在一起轉讓的情況,有兩種選擇:
第一,選擇對廠房進行重置價的評估,然後加上取得廠房這塊土地的成本,加上轉讓相關的稅金,三部分之和作為扣除項目。
扣除項目=房屋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
第二,如果你的廠房是購買的,提供購房的發票,以發票金額作為扣除的基礎,同時根據發票金額為基礎,按發票開具到轉讓的時間,發票金額每年可以加計5%,然後再加上轉讓相關的稅金(註:這種情況下不能加土地成本,因為房屋發票金額默認含有土地價款),兩個部分之和作為扣除項目。
扣除項目 = 發票金額 ×(1 + 持有年度 × 5%) + 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如果你單純轉讓土地,在已經進行了開發建設的情況下:
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支付的地價款、交納的有關費用 + 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 + 開發土地所需成本 ×(1+20%)
⑷ 土地增值稅如何繳納
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就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徵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實行的是四級超串累進稅率,計算起來比較麻煩,特別是房地產企業,計算尤為復雜。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點著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計算。
一、把握兩個概念
(1)增值額,即轉讓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附著物取得收入與扣除項目金額之間的差額。(2)扣除項目金額,即稅法規定準予納稅人從轉讓收入額中減除項目的金額,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房地產開發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及其他扣除項目等。
二、掌握稅率
土地增值稅實行的是四級超率累進稅率:(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為0;(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速算扣除數為5%;(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速算扣除數為15%;(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速算扣除數為35%。
三、確定應稅收入
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貨幣收入是轉讓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而收取的價款。實物收入是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各種實物形態的估價收入。其他收入是轉讓房地產取得的無形資產或非專利技術等的評估收入。
四、確定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包括支付地價款和有關登記、過戶手續費;(2)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用;(3)房地產開發費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其中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能銨轉移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並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可按利息加上上述第(1)和(2)項合計的5%以內計算扣除,否則按上述第(1)和(2)項合計的10%以內計算扣除;(4)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支出。包括營業稅、城建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等;(5)其他扣除項目。這條主要是針對房地產企業規定的,對專門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可以按20%計算扣除。這條規定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別重要,計算時千萬不能遺漏。
五、計算方法
首先確定增值額與扣除項目合計的比例,看其結果介於稅率中哪一個層次,然後運用公式「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數」進行計算。
舉例如下:某房地產公司開發100棟花園別墅,其中80棟出售,10棟出租,10棟待售。每棟地價14.8萬元,登記、過戶手續費0.2萬元,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迂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等合計50萬元,貸款支付利息0.5萬元(能提供銀行證明)。
每棟售價180萬元,營業稅率5%,城建稅稅率5%,教育費附加徵收率3%。問該公司應繳納多少土地增值稅?
計算過程如下:轉讓收入:180×80=14400(萬元)
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合計:(14.8+0.2+50)×80=5200(萬元)
房地產開發費用扣除:0.5×80+5200×5%=300(萬元)
轉讓稅金支出:14400×5%×(1+5%+3%)=777.6(萬元)
加計扣除金額:5200×20%=1040(萬元)
扣除項目合計:5200+300+777.6+1040=7317.6(萬元)
增值額=14400-7317.6=7082.4(萬元)
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比率=7082.4/7317.6×100%=96.79%應納增值稅稅額=7082.4×40%-7317.6×5%=2467.08(萬元)
六、會計處理
1.轉讓取得收入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2467.08
貸: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2467.08
2.實際上交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2467.08
貸:銀行存款 2467.08
⑸ 廠房土地使用稅怎麼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公布)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檢發《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15號)第四條規定:「關於納稅人的確定,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⑹ 工業用地土地增值稅怎樣計算
一)計算增值額:
增值額=收入—扣除項目金額。扣除項目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2)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包括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用。(3)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包括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計算扣除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4)經當地稅務機關舊房和建築物的評估價格(指在轉讓已使用的房屋和建築物時,由政府批准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後的價格)。(5)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包括納稅人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印花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教育費附加可以視同稅金扣除。(6)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以按照上第一、二項金額之和加計20%的扣除額。
從上可以看出 可以扣除450W所交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取得土地的300W,以及相關的費用,當地規定可扣除的比例。
二)計算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
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的%=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
就是說用一的數據除以扣除金額。
(三)計算應納稅額: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
速算扣除系數 0、5%、15%、35%分別對應30%、40%、50%、60%稅率)。
⑺ 國有土地工業用地轉讓怎麼交稅,費用是多少
1、轉讓方要繳交的稅種:(1)增值稅:按轉讓價與購入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2)城建稅:按繳納營業稅計提7%的城建稅;(3)教育附加費:按繳納營業稅計提3%的教育附加費;(4)地方教育附加費:按繳納營業稅計提2%的地方教育附加費;(5)印花稅: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6)土地增值稅: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稅率為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2、承受方要繳納的稅種:(1)契稅: 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2)印花稅: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擴展閱讀:
根據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該《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該《條例》中所稱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出租房屋不繳契稅。契稅是一種重要的地方稅種,在土地、房屋交易的發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權屬轉移,都要依法納稅。
工業用地轉讓契稅稅率是各地不一的,契稅稅款=435萬元*-稅率(一般3%-5%)。也就是說,按照國家的規定,工業用地轉讓的契稅一般是按3%徵收,不過也分地方,有的地方是4%,有的地方更高。具體可咨詢當地稅務局。
⑻ [轉載]工業企業銷售自建辦公樓如何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條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稱的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根據上述規定,該生產企業銷售舊辦公樓取得銷售收入,屬於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該生產企業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七條規定,條例第六條所列的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具體為: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是指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四)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是指在轉讓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築物時,由政府批准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後的價格。評估價格須經當地稅務機關確認。
(五)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因轉讓房地產交納的教育費附加,也可視同稅金予以扣除。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十條規定,轉讓舊房的,應按房屋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以及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作為扣除項目金額計征土地增值稅。對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未支付地價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價款憑據的,不允許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根據上述規定,該生產企業舊房的扣除項目金額為:
舊房評估價+轉讓房地產有關稅金+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2100×50%+108+0(假設)=1158(萬元);
增值額=收入-扣除項目金額=1800-1158=642(萬元);
增值率=增值稅/扣除項目金額=642/1158=55%;
⑼ 工業用地稅費要繳納哪些
一、轉讓方應申報繳納的稅費
1、增值稅,按不含稅價5%計算。
2、城建稅,按增值稅額的5%;
教育費附加,按增值稅額的3%;
地方教育附加,按增值稅額的2%。
3、印花稅,按合同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
4、土地增值稅,按照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的比率確定不同稅率。
5、所得稅。根據轉讓方經濟性質確定應繳納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若應繳納企業所得稅,一般由納稅人將房地產轉讓所得並入其他所得一並自行申報繳納。
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稅率為20%。
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
二、受讓方應申報繳納的稅費
1、印花稅,按合同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
2、契稅,按不含稅價的4%。
(9)工業地產土增稅如何繳納擴展閱讀
工業用地契稅
1、工業廠房轉讓需要交的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規定,房屋買賣契稅按成合同交額的3%繳納。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房屋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單位房轉讓營業稅按差額的5.6%繳納;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都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額累進稅率。
3、土地增值稅按增值的比例繳納(增值50%以內按30%,增值100%以內按40%,增值200%以內按50%,增值200%以上按60%);境內單位轉讓房產,由單位的所得稅主管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負責。
4、工業廠房轉讓需要交的費:根據國家規范非住宅交易費每平方10元(交易雙方各半);房產登記費550元/幢;印花稅0.1%(雙方各半);土地登記費0.08元/平米;土地交易費3元/平米(雙方各半)。
⑽ 房地產企業的土地增值稅稅應如何繳納
1.納稅人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包括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各類企業、單位、個體經營者和其他個人。
2.計稅依據和稅率
土地增值稅以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以後的余額,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稅率表如下:
土地增值稅稅率表
級數計 稅 依 據稅 率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
30%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部分40%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部分50%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60%3.計稅方法
在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應納稅額時,先用納稅人取得的房地產轉讓收入減除有關各項扣除項目金額,計算得出增值額。再按照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分別確定增值額中各個部分的適用稅率,依此計算各部分增值額的應納土地增值稅稅額。各部分增值額應納土地增值稅稅額之和,即為納稅人應納的全部土地增值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
4.主要免稅規定
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各項規定扣除項目金額20%的;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可以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