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業水表壞了,應該由誰出錢更換
用水用戶的水表因用戶原因造成水表損壞,更換水表的費用應由用戶承擔(屬賠償性質),天經地義。
根據《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實施檢定的有關規定》的規定,水表6年要更換一次。由此決定了水表的壽命必須大於6年,這樣才能在使用期內,水表的計量是准確、可靠的。據現行有關規定,φ15-φ20的居民用戶(消費者)每5年更換一次水表。水表在使用周期(五年)內損壞、超過使用周期或自然損壞,而需要更換水表,其費用由誰承擔呢?
水表是供水方為了履行供水合同必須提供的一種計量器具,作為合同的附隨義務,與供水行為不可分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的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供水方要計算售出水量的多少、確定消費者的付費義務,必須使用水表,否則,無法完成供水交易行為。配裝水表是其開展經營活動、成為公用企業的先決條件。消費者的義務是購水付費,其他事宜應由經營者解決。無論從法律規定還是商業習慣,水表都應當由經營者出資購買、安裝、維護、更新。
根據《民法通則》相關規定,消費者對水表不具備所有權。所有權包括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的核心。就水表的實際權利行使狀態而言,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能全部在供水方即供水方。消費者用水是購水付費,沒有水表,供水公司就無法售水、收費。誰最需要水表上的數據,水表就應歸誰所有、由誰維護和更新。消費者對水表不能自行處理,也就沒有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