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的規劃編制
以下給出生態工業園區規劃文本的基本內容,具體規劃工作中各園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有所側重、增刪和調整:
摘要
1. 區域社會、經濟和環境概況
(1) 社區、城市、區域的情況
(2) 園區現狀、產業類別、結構、主要資源等狀況
(3) 存在的問題及分析
2. 園區建設必要性和有利條件
(1) 必要性
(2) 有利條件
3. 規劃目標和原則
(1) 總體目標
(2) 具體目標
(3) 規劃原則
4. 園區總體設計
(1) 現有建設條件分析
(2) 生態工業園區的總體框架(包括主要工業鏈)
(3) 生態工業園區的空間布局和功能分區
(4) 生態工業園區的產業發展規劃
5. 園區工業代謝分析
(1) 主要物質代謝分析
(2) 能量流動分析
6. 園區建設項目
(1) 園區建設項目清單及說明(包括工業項目、基礎設施、服務設施等)
(2) 園區建設項目指南
7. 園區投資和效益分析
(1) 總投資
(2) 融資渠道
(3) 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
8. 組織機構和保障措施
(1) 領導小組、管理委員會(協調辦公室)、投資開發公司
(2) 園區管理制度(如果是改造現有園區,須注意與現有園區的管理制度相結合)
(3) 鼓勵政策(土地政策、稅收政策、補貼政策、信貸政策、排污收費返還等)
(4) 支持體系(如信息系統、新技術開發、企業孵化器、環境管理體系、清潔生產審核等)
附件三:
循環經濟示範區申報、命名和管理規定(試行) 總 則 一、為了推動我國循環經濟的發展,促進循環經濟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的建設,規范示範區申報、審批和管理程序,更好地發揮示範區建設對改善城市和地區環境、減少廢物排放、大幅度提高資源和能源利用率的作用,特製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指的循環經濟示範區是一種以污染預防為出發點,以物質循環流動為特徵,以社會、經濟、環境可持續發展為最終目標,最大限度地高效利用資源和能源,減少污染物排放的示範區域。示範區一般在省、市開展試點和示範。
三、示範區建設要遵循「減量、再用、循環」原則(「3R」原則)。減量原則要求用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來達到既定的生產或消費目的,再用原則要求產品和包裝容器能夠盡可能多次以初始形式被使用,避免一次性用品的泛濫。循環原則要求生產出來的物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後能盡可能多地再生利用或資源化,產品和廢物的循環利用,必須適當進行,不產生新的環境污染。
四、本規定適用於示範區的申報、規劃編制和論證、審批和命名、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等。
申 報 五、示範區建設須由建設單位向省級環保部門提出創建申請,經其審查後上報國家環保總局。
六、示範區申報條件為:
1.設立領導機構和相關工作機構;
2.地區經濟建設在全國具有一定的區域代表性和示範性;
3. 在企業、區域和社會層面存在循環經濟的典型或雛形;
4. 具有在整個經濟活動和全社會形成「資源—產品—再生資源」循環經濟模式或建設循環型社會的條件;
5. 具有較好的社會、經濟和環境發展水平,在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社會進步等方面具有建設示範區的基礎條件。
七、示範區申報應提交建設單位申請報告,包括本地區基本情況、循環經濟區創建意義、基本思路、基礎條件、預期目標、建設內容及進度安排等。
規劃編制和論證 八、 示範區創建申請經過國家環保總局同意後,示範區建設單位可組織編制示範區規劃(必要時應包括重要項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
規劃編制工作應委託具有示範區規劃編制經驗的單位進行。
九、 規劃應按國家環保總局制定的《循環經濟示範區規劃指南》編寫,對示範區建設的總體思路、建設內容、重點項目、保障措施等做出重點分析,以使規劃能指導示範區建設實踐。
十、示範區規劃編制完成後,應由園區建設單位向省級環保部門提交規劃送審稿,由其審查後上報國家環保總局。
國家環保總局組織專家委員會對規劃進行論證。 十一、專家委員會應由工業生態、循環經濟、環境保護、城市和區域規劃以及所涉及行業的國內知名專家組成。
十二、專家論證包括實地考核、聽取規劃匯報、提問、討論及評議、形成專家論證意見等步驟,專家委員會重點對示範區建設的意義、建設條件是否成熟、建設目標是否明確和合理、建設內容是否符合循環經濟要求、是否有可行的項目、是否提出有效的保障措施以及是否具有全國示範效應等方面進行論證。
十三、 示範區規劃經過專家論證通過後,建設單位應按規劃開展建設。經過一段時間建設試點後,建設單位可向省級環保部門提出示範區命名申請,並由其上報國家環保總局。
審 批 和 命 名 十四、示範區建設單位提出命名申請後,應提交以下材料:
1. 按專家論證意見修改的規劃報批稿(必要時應包括重要項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
2. 專家論證意見;
3. 示範區創建工作背景情況說明;
4. 示範區建設的組織機構名單;
5. 地方政府已有或擬給予示範區建設的優惠政策和配套措施。
十五、 國家環保總局對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查,並報總局局務會批准。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批准為循環經濟示範區,並授予統一規格的標牌。
十六、示範區命名格式為:示範區所在地名+ 「循環經濟示範省(市)」。
十七、示範區建設在其地方政府設立的領導機構領導下,按批準的規劃內容和時間實施。若需對建設項目作重大調整,應報告國家環保總局並徵得其同意。
監 督 管 理 十八、示範區建設單位應每季度向國家環保總局報告示範區建設和發展情況與存在問題等,年終上報年度總結。國家環保總局以《循環經濟和生態工業簡訊》形式,發布全國循環經濟示範區發展的最新信息。《循環經濟和生態工業簡訊》由國家清潔生產中心負責承辦。
十九、 國家環保總局組織專家組對示範區進行定期考核、檢查,對成績顯著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十、出現以下情況的示範區,國家環保總局責成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後仍然不符合標準的撤消其命名:
1.示範區建設機構管理不善,不能及時報告示範區發展動態;
2.示範區中的重點企業嚴重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規,污染物排放不達標;
3.未按示範區規劃的要求和目標推進示範區的建設,示範區建設項目作重大調整未及時報告,使示範區建設滯後或成效不明顯。
組 織 實 施 二十一、 國家環保總局負責協調推動循環經濟在全國的試點工作,組織制定示範區規劃指南,組織制訂循環經濟發展指標體系,對各地示範區建設進行指導。
二十二、國家清潔生產中心作為示範區建設的技術支持單位,協助國家環保總局對示範區建設進行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研究循環經濟國內外進展情況,定期發布全國循環經濟發展信息。
二十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的統一要求,協調、指導本轄區內的示範區建設和環境監督、管理,會同當地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示範區建設的總體規劃,推進示範區建設工作,積極配合地方人民政府落實規劃和出台相關的優惠政策和支持措施。
二十四、示範區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對示範區建設可提供以下支持:
1.示範區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作為調整區域經濟結構、推動產業升級的重大戰略措施,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建設目標的實現;
2.據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結合地區實際,制訂促進示範區快速、健康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
3.有利於示範區發展的管理體制,動員和組織有關部門,支持示範區建設;
4.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以利於示範區引進技術、人才和資金;
5.依靠企業自願行為,按照市場規律,組織建設示範區;
6.開展循環經濟的宣傳和培訓,建立激勵政策和措施。
二十五、示範區企業要按照循環經濟的基本原則,在從事業務活動中,根據「3R」原則,有責任採取措施控制原材料的使用量,對可利用的產品和廢物進行循環利用,對最終不能利用的產品進行合理處理處置。
二十六、示範區建設單位應按照國家的規定,採取必要的措施,確保資源的循環利用。按照示範區規劃分期分批實施示範區建設項目,堅持以企業為主體、政府指導和推動的原則,建立符合市場機制的建設、管理和服務等運作模式;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協助企業建立企業間的共生組織和產業鏈,高標准完成示範區建設。
附件四:
循環經濟示範區規劃指南(試行)
循環經濟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是一種以污染預防為出發點,以物質循環流動為特徵,以社會、經濟、環境可持續發展為最終目標的示範區域。它運用生態學規律把區域內的社會經濟活動組織成若干個「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反饋流程,在生產和消費的源頭努力控制廢棄物的產生,對可利用的產品和廢物循環利用,對最終不能利用的產品進行合理處理處置,實現物質生產、消費的「低開采、高利用、低排放」,最大限度地高效利用資源和能源,減少污染物排放,促進環境與經濟的和諧發展。 一、 示範區的基本特徵
示範區比生態工業園區的內容更豐富,影響更廣泛。其主要特徵如下:
1. 示範區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區,把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生態設計和可持續消費融為一體,運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多贏」。
2. 示範區需要以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整和法律制度的重建作為保障。
3. 示範區具體活動主要集中在企業層面實施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區域層面建立共生企業間或產業間的生態工業網路;以及社會層面建立廢物回收和再利用體系。
4. 示範區強調在區域和社會層面上的一、二、三產間的物質循環和流動。
二、 示範區規劃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 指導思想
從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將發展循環經濟與發揮區域比較優勢、提高市場競爭力相結合,促進社會經濟的生產和消費模式的根本轉變。
2. 基本原則
示範區的規劃和建立遵循「減量、再用、循環」為內容的行為原則(即3R原則)。
(1) 減量原則。要求減少進入生產和消費流程的物質量,即用較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滿足既定的生產或消費需求,在經濟活動的源頭就做到節約資源和減少污染。在生產中,常要求產品體積小型化和產品重量輕型化,產品包裝追求簡單朴實而不是豪華浪費;在生活中,減少人們對物品的過度需求,從而達到減少廢棄物排放的目的。
(2) 再用原則。要求產品和包裝能夠以初始的形式被多次使用。在生產中,常要求製造商使用標准尺寸進行設計,以便於更換部件而不必更換整個產品,同時鼓勵發展再製造產業;在生活中,鼓勵人們購買能夠重復使用的物品、飲料瓶和包裝物。
(3) 循環原則。要求生產出來的產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後能重新變成可以利用的資源而不是無用的垃圾。物質循環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資源循環利用後形成與原來相同的產品,二是資源循環利用後形成不同的新產品。循環原則要求消費者和生產者購買循環物質比例大的產品,以使循環經濟的整個過程實現閉合。
以上原則中,減量原則屬於輸入端方法,旨在減少進入生產和消費過程的物質量;再利用原則屬於過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產品和服務的利用效率;再循環原則是輸出端方法,通過把廢物再次變成資源以減少末端處理負荷。
3R原則重要性是不一樣的。循環經濟的根本目標是要求在經濟過程中系統地避免和減少廢物,再利用和再循環都應建立在對經濟過程進行了充分的源削減的基礎之上。
三、 示範區的規劃步驟 示範區規劃可分為以下幾個步驟進行:
1. 組建規劃隊伍:建立規劃隊伍,包括領導機構和技術機構。
2. 現狀調研:主要調查和分析當地自然條件、社會經濟背景、主要的環境問題;分析現有經濟運行模式的特點、主要存在問題。
3. 建設目標確定:針對示範區建設的指標體系(見後文)中各類指標,提出循環經濟建設的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目標應盡可能量化和易於考核。
4. 方案設計:包括總體框架設計、產業發展規劃(包括生態工業、生態農業、循環型服務業、循環再生產業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生態景觀建設規劃、重點實施項目篩選、項目詳細規劃、法律法規制訂、支持系統設計。
5. 投資和效益分析:包括示範區建設的投資預算,社會、經濟、環境效益分析。
四、 示範區的硬體建設
示範區硬體建設體現在具體的項目實施上,主要集中在企業、區域和社會三個層面。企業層面的循環經濟要求實現清潔生產和污染排放最小化;區域層面的循環經濟要求企業之間建立工業生態系統或生態工業園區,實現企業間廢物相互交換;社會層面的循環經濟要求廢物得到再利用和再循環,產品消費過程中和消費後進行物質循環。不同地區的示範區建設內容不一定相同,以下僅針對三個層面給出一般性介紹:
1. 建設循環型企業
2. 建設生態工業園區
運用工業生態學和循環經濟理論,對現有工業園區分類指導,建設生態工業園,提升現有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的檔次和競爭力,引導老工業區的改造。可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建立生態工業型經濟開發區
用生態工業思想改造現有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對新建的開發區按照循環經濟理念進行整體規劃和選擇入園企業,構建合理的產業和產品鏈網,實現園區工業結構最優組合。
(2) 用循環經濟指導老工業區改造
在老工業區改造中引入循環經濟理念,逐步建立新型的工業組織形態,以循環經濟指導老工業區的改造,結構調整和產品調整。
(3) 資源枯竭地區經濟轉型
在資源枯竭地區,以循環經濟理念為指導,調整資源開采型企業產品結構,建立生態工業網路,開發二次資源,催生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經濟轉型。
3. 建設資源循環型社會
建立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廢舊物分類、回收、再造系統,城市及區域中水回用系統,生態型產業系統,信息系統等初步建設起循環型社會。
循環經濟的建設范圍不僅涉及第二產業,而且也涉及到第一、三產業。對於第一產業,要求科學地使用化肥、農葯、農用薄膜和飼料添加劑,改進種植和養殖技術,實現農產品的優質、無害和農業生產廢物的資源化,防止農業環境污染。
禁止將有毒、有害廢物用作肥料或者用於造田。建立工農業之間的產業共生聯系,形成新型生態產業。對於第三產業,要求餐飲、娛樂、賓館等服務性企業,採用節能、節水和其他有利於環境保護的技術和設備,減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消費品。廢物進行分類回收,為再循環創造條件。建築工程應當採用節能、節水等有利於環境與資源保護的建築設計方案、建築和裝修材料、建築構配件及設備。建築廢物實現產生量最小化和再利用。消費者應樹立綠色消費的理念,自覺參與循環資源的回收活動,促進循環型社會的建立。 在循環經濟示範區建設中,要將第一、二、三產業作為整體進行考慮,統一規劃三產內部和三產之間的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使區域內的人類活動與自然環境之間形成協調、優化的關系。
五、示範區的軟體建設 1. 法律法規支撐體系設計
(1)建立發展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體系
制定地方(城市、省)的循環經濟發展條例和相關的實施細則。
(2)制定推動發展循環經濟的優惠政策
制定優惠的財政、稅收、投資、土地、排污費返還政策和其他經濟激勵政策;基建和技改項目審批中鼓勵循環經濟示範區內的建設項目;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費,徵收垃圾處理費,使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運行達到保本微利水平。制定廢物資源化,再利用的激勵性經濟政策。制定政策明確生產者和消費者的責任和義務。
(3)制定鼓勵綠色消費和綠色采購的政策
綠色消費是循環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建立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優先採購再生利用產品和經過清潔生產審核、通過ISO14001認證的企業的產品以及通過認證的環境標志產品;在使用中,注意節約及多次重復利用,回收廢棄辦公用品。通過政府的表率作用,引導社會團體和企業積極參與綠色消費活動。
2. 技術支撐體系設計
循環經濟的技術支撐體系包括環境工程技術、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和清潔生產技術等。要重點開發或運用生態工業的關鍵聯接技術,如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技術、水回用技術、工業廢物資源化技術、生物化工聯接技術;能源的梯級利用技術;開發和運用煤矸石等大宗工業廢物的綜合利用、深加工等二次資源開發技術,建立生態工業技術研發基地,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
六、示範區建設的指標體系
示範區應按照下述四類指標體系進行規劃建設:
1. 經濟發展指標
2. 循環經濟特徵指標
3. 生態環境保護指標
4. 綠色管理指標
七、示範區規劃文本的編制
以下給出示範區規劃文本的基本內容,具體規劃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有所側重、增刪和調整:
摘要
1. 地區社會、經濟和環境概況,存在的主要經濟、社會、環境問題及分析
2. 建設必要性和有利條件
(1) 必要性
(2) 有利條件
3. 建設目標和原則
(1) 總體目標
(2) 具體目標
(3) 建設原則
4. 總體設計
(1) 循環經濟建設總體框架
(2) 主要物流、能流和元素代謝
(3) 一、二、三產業循環方案
5. 產業發展規劃
(1) 生態工業發展規劃
(2) 生態農業發展規劃
(3) 循環型社會發展規劃
6.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7. 生態景觀建設規劃
8. 重點建設項目及分析,項目清單表
9. 建設投資和效益分析
(1) 總投資
(2) 融資渠道
(3) 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
10. 法律法規、政策
(1) 法律法規
(2) 鼓勵政策
11. 組織機構和保障措施
(1) 領導小組、實施小組、專家小組
(2) 保障措施(如信息網路、新技術開發、中介組織、宣傳教育、環境管理體系、清潔生產審核等)
12.通過驗收批准命名的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序號 名稱 批准文號 批准時間 1 蘇州工業園區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環發[2008]9號 2008年3月31日 2 蘇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環發[2008]9號 2008年3月31日 3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環發[2008]9號 2008年3月31日 4 無錫新區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環發[2010]46號 2010年4月1日 5 煙台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環發[2010]46號 2010年4月1日 6 山東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環發[2010]47號 2010年4月1日 7 上海市莘庄工業區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環發[2010]103號 2010年8月26日 8 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環發[2010]103號 2010年8月26日 9 崑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環發[2010]135號 2010年11月29日 10 張家港保稅區暨揚子江國際化學工業園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環發[2010]135號 2010年11月29日 11 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環發[2010]135號 2010年11月29日 12上海金橋出口加工區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環發[2011]40號2011.4.213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環發[2011]50號2011.4.2514廣州開發區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環發[2011]144號2011.12.515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環發[2012]35號2012.3.1916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苑科技園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環發[2012]158號2012.12.2617上海漕河涇新興技術開發區環發[2012]158號2012.12.2618上海化學工業經濟技術開發區環發[2013]25號2013.2.619山東陽谷祥光生態工業園區環發[2013]25號2013.2.620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3]25號 2013.2.621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環發[2014]145號2014.10.1122南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環發[2014]145號2014.10.1123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環發[2014]145號2014.10.1124青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環發[2014]145號2014.10.1125青島新天地靜脈產業園環發[2014]145號2014.10.1113.批准建設的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序號 名稱 批准文號 批准時間 1 國家生態工業(製糖)示範園區-貴港 環函[2001]170號 2001年8月14日 2 南海國家生態工業建設示範園區暨華南環保科技產業園 環函[2001]293號 2001年11月29日 3 包頭國家生態工業(鋁業)建設示範園區 環函[2003]102號 2003年4月18日 4 長沙黃興國家生態工業建設示範園區 環函[2003]115號 2003年4月29日 5 山東魯北企業集團 環函[2003]324號 2003年11月18日 6 撫順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環函[2004]113號 2004年4月26日 7 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函[2004]114號 2004年4月26日 8 貴陽市開陽磷煤化工(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基地 環函[2004]418號 2004年11月22日 9 鄭州市上街區生態工業示範園區 環函[2005]144號 2005年4月21日 10 包頭鋼鐵生態工業園 環函[2005]536號 2005年12月8日 11 山西安泰集團 環函[2006]198號 2006年5月18日 12 青島新天地靜脈產業園 環函[2006]347號 2006年9月11日 13 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函[2006]417號 2006年10月24日 14 紹興袍江工業區 環函[2006]481號 2006年12月4日 15 青島高新區市北新產業園 環函[2007]166號 2007年5月16日 16 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環發[2008]75號 2008年8月25日 17 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09]3號 2009年1月7日 18 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 環發[2010]45號 2010年4月1日 19 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環發[2010]45號 2010年4月1日 20 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0]45號 2010年4月1日 21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0]104號 2010年8月26日 22 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環發[2010]104號 2010年8月26日 23 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環發[2010]117號 2010年9月20日 24 重慶永川港橋工業園 環發[2010]129號 2010年11月4日 25 上海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0]129號 2010年11月4日 26 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0]129號 2010年11月4日 27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0]129號 2010年11月4日 28 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0]149號 2010年12月25日 29 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0]149號 2010年12月25日 30 株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環發[2010]149號 2010年12月25日 31 寧波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環發[2010]149號 2010年12月25日 32 太原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1]46號 2011年4月2日 33 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1]46號 2011年4月2日 34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1]46號 2011年4月2日 35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1]122號 2011年10月10日 36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1]122號 2011年10月10日 37 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1]122號 2011年10月10日 38 南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環發[2011]122號 2011年10月10日 39 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2]64號 2012年5月30日 40 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2]64號 2012年5月30日 41 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環發[2012]64號 2012年5月30日 42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2]64號 2012年5月30日 43 上海市北高新技術服務業園區 環發[2012]114號 2012年9月3日 44 肇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環發[2012]114號 2012年9月3日 45 天津港保稅區暨空港經濟區 環發[2013]24號 2013年2月6日 46 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環發[2013]24號 2013年2月6日 47 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3]24號 2013年2月6日 48 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3]24號 2013年2月6日 49 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3]26號 2013年2月5日 50 江蘇省武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環發[2013]26號 2013年2月5日 51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3]41號 2013年4月9日 52 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3]41號 2013年4月9日 53 江蘇武進經濟開發區 環發[2013]41號 2013年4月9日 54 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3]53號 2013年4月18日 55 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3]53號 2013年4月18日 56 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3]53號 2013年4月18日 57 廣東東莞生態產業園區 環發[2013]53號 2013年4月18日 58 浙江杭州灣上虞工業園區 環發[2013]53號 2013年4月18日 59 上海市青浦工業園區 環發[2013]158號 2013年12月20日 60 崑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環發[2013]158號 2013年12月20日 61 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3]158號 2013年12月20日 62 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 環發[2013]158號 2013年12月20日
Ⅱ 憑祥的經濟建設
憑祥地處廣西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兩個板塊的交匯區,是南寧——新加坡經濟走廊「一軸兩翼」中的重要節點城市。憑祥與越南接壤,轄區內有憑祥(鐵路口岸)和友誼關(公路口岸)2個國家一類口岸、平而關(水路口岸)1個國家二類口岸,弄堯(含浦寨)、憑祥(叫隘)、平而、油隘4個邊民互市點,是廣西口岸數量最多、種類最全、規模最大的邊境口岸城市。
浦寨邊境貿易管理區是中越邊境線上最大的邊貿點之一,浦寨已形成中越邊境最大的紅木傢具、工藝品專業市場和水果交易市場,也是中國有名的邊貿城。
2005年,憑祥市地區生產總值11.34億元;對外貿易成交額60.84億元;財政收入1.60億元。
2007年,憑祥地區生產總值完成18.88億元,同比增長29.9%;財政收入3.0041億元,同比增長50%;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17.73億元,同比增長92.2%;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6.36億元,同比增長19.4%。
2010年憑祥市地區生產總值完成25.3億元,比2005年增加13.96億元,翻1.15番,年均增長17.1%;財政收入完成5.08億元,比2005年增加3.4億元,翻1.67番,年均增長26%;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35.2億元,比2005年增加29.52億元,翻2.63番,年均增長44.1%;外貿進出口成交額264.5億元,比2005年增加203.7億元,翻2.1番,年均增長34.2%;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0.74億元,比2005年增加6.11億元,翻1.22番,年均增長18.5%;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92元,比2005年增加10202元,翻1.27番,年均增長19.3%;農民人均純收入4281元,比2005年增加2147元,翻1番,年均增長14.9%。
2012年憑祥市完成地區生產總值36.37億元,同比增長15.2%,高出年初制定目標2.2個百分點;財政收入7.39億元,同比增長18.98%,高出年初制定目標0.98個百分點;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68.4億元,同比增長41.6%,超出年初制定目標6.4億元;外貿口岸進出口總額435.67億元,同比增長27.8%,高出年初制定目標7.8個百分點;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4.82億元,同比增長16.59%;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82元,同比增長11.91%;農民人均純收入6280元,同比增長18.38%,高出年初制定目標5.98個百分點。地區生產總值、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等三項指標增速在崇左各縣(市、區)排名第一。
2012年,憑祥市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其中:第一產業4.37億元,同比增長4.9%;第二產業11.47億元,同比增長24.1%;第三產業20.53億元,同比增長13.3%;三產比例為12.0:31.5:56.5。 手工業 解放前,憑祥無現代機器工業,手工業多為家庭副業性質。民國34年(1945年)國民黨政府調查,專門從事手工業生產的有木工105人,泥水匠103人,石匠4人,其他142人。民國35年,工業有車縫10間,首飾加工1間。木器1間,鐵器8間,磚瓦1間。
1952年調查,有個體手工業50戶,234人。1956年2月,對手工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成立了鐵器、車縫、木器、被服、修理、磚瓦、豆腐等7個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參加合作社的有69戶,223人。全年產值17.2萬元,完成年度計劃97.4%,佔全市工業總產值65.57%。1971年手工業合作社,歸街道「革委會」領導。當年產值29.1萬元,比1967年的41.8萬元下降30.4%。1973年從街道分出,歸市手工業局領導(後改為二輕局),產值達54.3萬元,佔全市工業產值10.8%。1980年增到193萬元,為歷史最高水平,比上年增長12.9%,佔全市工業總產值28.2%。
1981年後,由於經營管理不善,產品競爭力不強,生產逐年滑坡。至1985年,手工業企業有被服廠、綜合修理廠、木器廠、五金廠、磚瓦廠、塑料廠、食品加工廠7家,職工289人,年產值63萬元,比1980年下降67.4%,佔全市工業總產值8.5%。 國企 1953年成立的大米加工廠是憑祥市國營工業的萌芽。1955年建酒廠,1956年建醬料廠。
1958年大辦工業,先後興建建築材料廠、那行水電廠、化工廠、農機廠、鋼鐵廠、芳香廠、煤礦、鐵礦、皮革廠、面條加工廠等10家企業。年工業產值30.84萬元。由於缺乏科學技術人員、熟練工人和有經驗的管理人員,以及未進行可行性論證便倉促上馬,1959年芳香廠、鋼鐵廠、煤礦、鐵礦場等相繼下馬或轉產,經濟損失達70多萬元。
1960年,大青山林場劃歸憑祥市統計產值,當年工業產值33.11萬元。1961年貫徹「調整、鞏固、充實、提高」八字方針,調整產業結構,化工廠、建材廠下馬。「大躍進」建設的10個工業企業只剩下農機廠、那行水電廠、面條加工廠、皮革廠等4個企業了。後來吸取「大躍進」的教訓,辦廠先派人到外地對口學習或到學校學習管理和技術知識。1964年增建的印刷廠,1965年增建的舊火電廠,1967年增建的自來水廠都比較穩妥。以後雖然有下馬的現象。如1963年皮革廠、1965年鐵鍋廠下馬,但已經是個別的了。1968年後因「文化大革命」影響,工業產值連年下降,1970年比1967年下降42.6%。
70年代上馬民礦站、新火電廠、供電所、磷肥廠、木材加工廠、鐵礦、制葯廠、涼果廠等9個廠。1971年至1978年,產值連年增長,1978年比1970年增加262.57萬元。但在此期間上馬的制葯廠、磷肥廠、鐵礦相繼下馬。
1979年後,忙於自衛反擊戰支前,沒有新項目,產值與前幾年基本持平。1981年夏石公社從寧明縣劃歸憑祥市,1983年籌建夏石糖廠,1985年國營工業占工業總產值89.%。
2006年完成工業總產值4.1億元,同比增長58.8%,其中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2.62億元,同比增長94.3%;實現工業增加值1.27億元,同比增長42.5%;實現銷售收入3.62億元,同比增長61.25%。三次產業結構比重調整為14.0:17.9:68.1,工業對GDP的貢獻率達16.39%。工業企業對全市經濟的拉動作用進一步增強,其中製糖企業2005/2006榨季產糖1.88萬噸,比上個榨季增加8000噸,同比增長74.1%;實現產值8330萬元,同比增長92.3%;實現稅利1925萬元,同比增長100%。工業園區建設取得新進展,豐浩酒精廠、三弘松香廠、中醫堂葯業等一批生產性項目陸續建成投產。
2007年,全部工業總產值完成6.90億元,同比增長68.7%。全部工業增加值完成2.09億元,同比增長47.9%。企業規模逐步擴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由2006年的8家增加到14家,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完成5.17億元,同比增長98.2%。
2010年憑祥市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完成9.16億元,比2005年的2.51億元翻1.86番,工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平均達到15.1%。
2012年憑祥市規模以上企業工業總產值完成15.36億元,同比增長39.6%。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完成5.58億元,同比增長34.1%。 憑祥地處邊陲,戰事不斷,加上受到土司的長期壓迫和剝削,農業生產發展緩慢,糧食生產徘徊不前。民國34年(1945年),全縣糧食總產僅331.15萬公斤。至1949年,農業(種植業)產值只有44.74萬元,占農、林、牧、副、漁(以下簡稱五業)總產值的63.33%。
解放後,經過土地改革連年增產,1955年同1951年比,糧食增產30%,產值增加14.46萬元。1956年的農業社會主義改造,變私有制為集體所有制,當年農業產值64.37萬元,比1955年增加4.7萬元,占當年五業總產值69.1%,占當年工農業總產值54%。
1957年至1978年的22年中,盡管大搞農田基本建設,興修水利和推廣科學種田等,但因受「左」的影響,1958年「大躍進」導致國民經濟三年困難。同1957年比,1961年農業產值下降34%,糧食下降11%。1966年後10年「文化大革命」期間,推行「農業學大寨」運動,搞政治工分,日糧自報公議,把社員正當的家庭副業當作資本主義來批,挫傷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農業生產增長幅度不大。1978年農業產值為170.7萬元,比1956年增加106.33萬元,平均每年僅增4.83萬元,占當年五業產值69%,占當年工農業總產值19.2%。農民農業收入僅比1956年增加6元。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尤其是1981年農業實行承包責任制後,農業生產力獲得解放。同年,夏石公社從寧明縣劃歸憑祥市,農業比重大幅度上升,農業產值占當年工農業產值62.8%。1982年,全市糧食總產達2106.50萬公斤,創歷史最高水平。1983年後,調整農業結構,糧食產量有所下降,但農業產值仍起伏增長。1985年產值為712.19萬元,比1981年增長34.1%,占當年五業總產值51.9%。五業總產值占工農業總產值65%。農民收入比1978年增加57元1比1981年增加10%。但憑祥仍屬全區48個貧困縣(市)之一,全市在貧困線以下的人口,佔全市總人口的25%。農業發展緩慢除了一般因素外,主要原因是受戰爭的影響。從援越抗法、援越抗美到自衛還擊戰,全市人民一直處於緊張的戰爭、戰備和支前狀態,肩負著繁重的支前任務,在人力、物力、財力上付出了很大代價。僅自衛還擊戰期間,全市投入支前的幹部、群眾就達4萬多人次;遭受損壞水壩、水電站48處,毀壞丟荒田地2267畝,被炸死耕牛79頭,毀壞房屋數以千間計,在邊境一線的12個行政村,99個自然屯,19786人被迫後遷。
2006年憑祥市糧食種植面積3584公頃,比上年減少1307公頃;甘蔗種植面積3340公頃,增加1222公頃;蔬菜種植面積1898公頃,減少59公頃;油料種植面積194公頃,減少3公頃;豆類種植面積162公頃,減少39公頃。全年糧食產量16899噸,比上年減產27.2%;甘蔗產量208349噸,增產55.1%;蔬菜產量1898噸,減產1.4%;果園水果產量6645噸,增長21.7%,其中荔枝產量362噸,增長9.7%;龍眼產量710噸,增長9.2%;香蕉產量441噸,減產14.9%;柑桔產量656噸,增長30.4%;油料產量254噸,增產2.8%。肉豬出欄50800頭,增長5.0%;肉牛出欄7219頭,增長4.3%;肉羊出欄12910隻,增長7.0%;家禽出欄146.08萬只,增長5.6%。全年肉類總產量6777噸,增長5.0%。其中,豬肉產量3810噸,增長5.0%;牛肉產量721噸,增長4.2%;羊肉產量194噸,增長7.2%;禽肉產量2045噸,增長5.6%。水產品產量2965噸,增長13.2%。全年木材採伐量72326立方米,增長9.5%,松脂產量3468噸,增長12.1%。
2010年憑祥市經濟作物面積由2005年的5.26萬畝增調到12.86萬畝。 1992年國務院批准憑祥市為沿邊對外開放城市後,國民經濟連年保持快速發展的勢頭。
2005年,憑祥市對外貿易成交額60.84億元,其中邊境貿易成交額32.50億元。
2006年憑祥市對外貿易成交額79.29億元,增長30.3%,其中邊貿成交額40.11億元,同比增長23.4%。口岸出入境人數29.82萬人(次),口岸進出口貨物總量153.56萬噸,繼續保持廣西第三大口岸和第一大陸路口岸的地位。
2007年,對外貿易成交總額達到125.93億元,同比增長58.82%,外貿進出口總額位居全區縣(市、區)第一。憑祥企業邊境小額貿易出口總額達57.12億元,同比增長84%,佔全區的70%,位居全區第一。屬地企業外貿進出口總額達6.83億美元,同比增長59.43%,位居全區縣(市、區)第一。口岸進出口貨物總量達213萬噸,同比增長38.9%,其中:友誼關口岸車輛進出3.02萬輛,貨物進出口29.57萬噸;憑祥(鐵路)口岸首次突破100萬噸大關,達到125.85萬噸,同比增長185.96%,是1996年中越鐵路聯運恢復以來貨物運輸量最多的一年。口岸出入境總人數達61.73萬人次,同比增長94.18%。
2010年,憑祥市外貿進出口成交額達832.4億元,外貿進出口成交額由2005年的60.8億元提高到2010年的264.5億元,年均增長34.2%,其中口岸邊境貿易進出口成交額由32.5億元提高到200.1億元,年均增長43.84%,屬地企業進出口成交額由3.6億美元提高到32.2億美元,年均增長54.99%。
2012年,憑祥外貿進出口總額完成435.7億元,同比增長27.8%,對外貿易八項主要指標繼續穩居全區第一,連續六年實現紅木傢具進口總額中國第一、連續四年實現對東盟水果進出口總額中國第一。弄懷、浦寨正被打造成為中國—東盟水果、紅木半成品、農產品、日用品等交易中心。
Ⅲ 工業園區規劃的工業園區發展方向
在我國,工業園區作為區域經濟發展的新焦點,如雨後春筍般興盛起來,不少工業園取得了經濟效益,甚至成為區域形象工程。據《2013-2017年中國工業園區開發運營模式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1]數據統計,截至2010年末,我國國家級高新區的有83家,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有107家;通過規劃論證正在建設的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數量達到39個,其中通過驗收的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有12個。中國各個省、大部分地市甚至部分縣都已開始建設自己的工業園。
工業園區行業研究員指出,目前,各地區政府把工業園區建設作為拉動區域經濟增長的新引擎,紛紛制定政策與規劃推動工業園區的發展,我國工業園區建設將繼續呈現良好的發展勢頭,工業園區具備較好的投資潛力。但是,由於我國工業園建設起步較晚,建設經驗不是很豐富,在我國工業園快速發展的背後,也凸現出一些問題。如:園區總體規模偏小、集約化不夠;園區定位不明,園區產業結構趨同;缺乏統一的科學規劃;園區投資偏低、特色不明;用地難、融資難等。
工業的快速發展,加劇了生態環境的惡化;工業的規模化生產,使地球的有限資源變得越來越稀缺。生態經濟的不斷發展則要求人們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兼顧與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的和諧統一。於是,人們開始對現行的工業體系產生了質疑,是否可以模仿自然生態系統,使工業生態系統在其生產過程中提高資源利用率,同時減少廢物的產量。1990年,Frosch在英國工程師協會的報告會中對工業生態系統提出了新的見解,「工業生態系統的概念與生物生態系統概念之間的類比不一定完美無缺,但如果工業體系模仿生物界的運行規則,人類將受益無窮」。現代工業園區及各類產業園區的規劃設計更加註重整體的環境景觀及企業形象展示,這既是企業走向國際化的需求,也是城市發展對工業園區的必然要求。
Ⅳ 推動工業經濟的任務和行動方案
一、深入推進園區建設,大力提升經濟開發區及鄉鎮工業園區發展水平
責任單位:經貿局、經濟開發區、鎮鄉、街道
配合單位:國土資源局、建設局、外經貿局、統計局
工作要求:
1.扎實開展鄉鎮園區「五比」競賽活動。各鄉鎮園區迅速開展以比擴容、比配套、比項目、比質量、比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園區建設「五比」競賽活動。力爭征地6500畝,平整3500畝,基礎設施投入3億元。鄉鎮規上企業(2000萬以上)凈增30家以上,鄉鎮規上工業產值、工業投入、稅收分別實現280億元、30億元、14億元。
2.扎實推進經濟開發區整合提升。經濟開發區要迅速推開蘭江片登勝路兩側和江南片新周路以北、迎賓大道以西地塊,加快基礎設施和綜合服務配套,拓展工業用地4000畝,新增規上企業25家以上,規上工業產值突破200億元,實現工業稅收6億元,外貿出口3.7億美元,完成工業投入27億元以上,爭取全年引進工業資金18億元以上。
3.緩解土地制約瓶頸。建立用地指標安排與鄉鎮復墾掛鉤機制,制訂考核辦法,提高補助標准,調動鄉鎮土地復墾的積極性。實施工業用地招拍制度,開展低效用地清理專項行動,全年清理低效閑置用地1000畝,其中經濟開發區清理500畝,鎮鄉、街道清理500畝。
二、開展項目落地專項行動,加快項目投入產出
責任單位:外經貿局、經貿局
配合單位:發改局、人行、經濟開發區、鎮鄉、街道
工作要求:
1.開展項目落地專項行動。梳理項目落地過程中的難題,建立項目落地一對一服務機制,明確時間節點與進度要求,定期督查,加快項目審批、落地。
2.開展達產達效專項行動。對近3年來招商引資項目進行一次回頭看,由園區辦牽頭,從優化服務、規范管理、履行合同三方面,復核項目運作狀況。
3.加大工業性投入。發揮產業政策導向作用,引導企業投入向高科技、高附加值等產品傾斜。積極推進低碳、環保、節能等項目建設,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扎實推進大項目建設,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全年完成工業性投入55億元以上,其中製造業投入完成52億元以上。經濟開發區完成工業性投入27億元,鎮鄉、街道完成工業投入30億元。
4.全年實施60項總投資44.3億元的市重點技改項目,年內完成技改投入18億元,建成投產47項。
5.認真開展銀企對接活動,全年舉辦1~2次銀企合作洽談會,積極爭取金融機構的項目信貸支持。
6.加大項目儲備和包裝力度,爭取列入省重點工業項目8隻以上,獲得更多的省統籌指標及專項財政貼息。
三、優化駐點招商布局,提升招商選資水平
責任單位:外經貿局、經濟開發區、鎮鄉、街道
配合單位:市機關各部門
工作要求:
1.任務目標:爭取引進企業60家以上,引進工業資金35億元(含外資3500萬美元),力爭40億,並在引進「大好高」項目上取得較大突破。
2.優化駐點招商:實施駐點招商與產業招商相結合的「8+2」模式,分別在台州、紹興、寧波、崑山(太倉)、東莞、溫州、杭州、永康等八個重點區域進行駐點招商。同時新設立新型棉紡織和銅鋁延伸2個產業招商組,分別由一名市級領導牽頭負責。
3.發展總部經濟,推進回歸工程。2011年爭創總部經濟稅收1億元以上,在蘭新設立公司10家以上,回歸創辦企業15家以上。
4.完善項目考核:完善項目信息第一報告制度,負責每月向市招商引資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項目進展情況,每月召開招商引資工作例會,招商項目逐月對賬,對5000萬元以上項目個數列入鎮鄉、街道招商引資考核。
四、繼續擴大對外貿易,實施外向帶動戰略
責任單位:外經貿局
配合單位:人行(外管)、檢驗檢疫辦、海關聯絡處、財政地稅局、國稅局、經濟開發區、鎮鄉、街道
工作要求:
1.爭取新增自營出口企業20家以上,超千萬美元出口企業達18家以上。完成外貿進出口總額9億美元,其中出口7.5億美元以上;實現境外投資300萬美元,完成境外勞務輸出200人次。
2.增強海關聯絡處作用,實現「大通關」運作,為外經貿企業順利開展各項海關業務提供服務。
3.全力為企業搭建國內外參展平台。計劃爭搶廣交會攤位110個,華交會攤位10個,境外參展展位80個。
4.充分發揮國際商會和牛仔面料對外貿易省級預警示範點作用,搭建起外經貿企業大服務平台。
五、積極推進棉紡織產業集群轉型升級示範區建設
責任單位:經貿局、紡織行業協會
配合單位:外經貿局、科技局、經濟開發區、人勞社保局、教體局、財政(地稅)局、工商局、質量技監局
工作要求:
1.加快推進棉紡織產業集聚升級,編制和實施《市紡織產業「十二五」發展規劃》、《關於推進市棉紡織產業集聚升級工程的意見》,不斷提升我市棉紡織產業競爭優勢,促進工業經濟轉型升級。
2.建設紡織品綜合市場和省棉紡織品質量檢驗中心,加快建設紡織綜合市場。強化服務指導,建立配套政策,推動紡織業集群化發展。
3.扎實開展重大項目和龍頭企業帶動工程,加快棉紡織產業集群向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高產業集聚度,低能耗、低污染的現代化棉紡織產業轉型升級。
4.強化紡織行業協會功能,提升服務功能,促進行業自律,引導行業可持續發展,推廣毛巾行業聯盟企業標准。
5.加大行業結構調整力度,增強企業應對危機能力,促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爭列市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3家,信息化示範(試點)企業2家、市級以上新產品10隻。
六、培育壯大企業主體,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
責任單位:經貿局、行政服務中心
配合單位:鎮鄉、街道,經濟開發區、外經貿局、財政(地稅)局、科技局、統計局、人行
工作要求:
1.加大涉企政策宣傳力度,繼續推行難題交辦制度,幫助企業協調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兌現工業扶持政策,引導企業轉型升級。繼續推行市領導聯系優強企業制度,鼓勵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行精細化管理。
2.培育一批上規模的優強企業,全年力爭銷售額超億元企業突破90家,「億千」企業突破35家,「雙五」企業突破30家。新增企業150家,新增規模以上企業50家。全市規上企業產、銷增長25%以上,力爭30%。
3.加強優勢企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對優強企業和成長型企業生產、經營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4.梳理調研全市企業分布結構,確定新興培育行業。確定一批成長性好、創新能力強、有特色優勢中小企業列入重點培育的成長型中小企業庫,並在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基金中安排不少於30%的'資金,專項用於支持特色優勢中小企業技改項目和技術創新的項目補貼。
七、抓好節能降耗和循環經濟工作
責任單位:經貿局
配合單位:鎮鄉、街道、經濟開發區、發改局、環保局、質量技監局、統計局
工作要求:
1.進一步推進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工作,嚴格項目准入,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控制在1.0噸標煤以內(國家鼓勵類項目按行業標准執行),確保「十二五」期間單位GDP綜合能耗下降18%。
2.進一步完善節能項目庫建設,加大財政節能獎勵政策,鼓勵企業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3.開展能源效率標識專項檢查和能耗限額標准執行情況的專項督查。對不達標企業立即停產改造,改造無望或經改造仍不能達標的企業列入淘汰名單。
4.注重推行工業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加強重點用能企業的監管,列入重點用能企業全面開展清潔生產審核(10~20家),同時加強能源檢測(監察),不少於20家。
5.進一步完善集中供熱布局,加快浙能電廠熱電聯產建設步伐,繼續擴大城西集中供熱范圍。
八、實施名牌戰略
責任單位:工商局、質量技監局
工作要求:
1.深入實施品牌戰略。年內新增省市著名商標10件,省級名牌產品2隻,制定年度商標品牌戰略具體推進計劃,並開展組織實施且有量化目標。
2.開展商標搶注活動。明確創牌對象,實行一對一全程幫扶,對無商標工業企業進行摸底調查,引導外向型企業、無商標工業企業加強國際、國內商標的申請注冊,繼續完成10%無注冊商標工業企業的商標申報任務。
3.實施「以質取勝」戰略。開展質量獎評審活動,評出1~3家市市長質量獎企業;積極爭創1家市市長質量獎企業。年內扶持培育並申報省質量趕超項目1~2個,積極爭創1個項目。
九、推進技術創新
責任單位:科技局、經貿局
配合單位:鎮鄉、街道、經濟開發區、財政局、國稅局
工作要求:
1.著力構建科技創新體系,努力提高企業創新能力。全年新增市級以上科技型企業10家以上,其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1~2家。全年新增各級研發和技術中心20家以上,其中省級研發(技術)中心2家以上。
2.大力實施技術創新工程,積極推進科技強市創建。全年爭取市級以上科技項目50項以上,開發市級以上新產品120隻以上,專利申請量660件以上,其中發明專利50項以上。
3.不斷加大科技合作力度,進一步促進企業技術創新。舉辦各類科技對接會活動,加大院校與企業合作的力度,有針對性地開展科技合作。充分發揮工業大學技術轉移中心作用,鼓勵企業與大院名校共建研發機構。
十、強化安全監督,努力實現安全生產「三個零增長」
責任單位:安監局
配合單位:鎮鄉、街道,經濟開發區,經貿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設局、教體局、總工會、旅遊局
工作要求:
1.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減少一般事故,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確保全年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實現「三個零增長」。
2.深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繼續推進消防及「三合一」、道路及水上交通、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礦山、電力設施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
3.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力度,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月」等活動,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著力提高安全意識和事故防範能力。
十一、加強電網建設,提高供電保障能力
責任單位:供電局
工作要求:
1.加強新農村電氣化建設。建成投運110千伏香溪變、擴建110千伏蓮花變,開工建設110千伏女埠變,建設500KV信安至線路,提高變供電能力及供電可靠性。
2.加快城農網建設改造工程。新建改造10千伏線路174.72公里;改造或新增農村台區246個。
十二、加強對進出口企業的質量監管,促進外向型企業轉型升級
責任單位: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事處
配合單位:鎮鄉、街道、經濟開發區、質量技監局、外經貿局
工作要求:
1.加強涉及安全、衛生、健康、環保、假冒偽劣等出入境貨物的檢驗檢疫和監管,按要求對出口企業開展新的分類管理,使一類企業達6家以上,完成出入境檢驗檢疫3億美元以上。
2.加快對外貿易便利化進程,直通放行企業達40家以上,對出口企業100%實行電子監管。
3.幫助出口企業採取有效措施應對國際技術貿易壁壘,使出口產品無質量問題國際通報和退貨,幫助企業積極利用自貿區優惠原產地證書,提高外向型企業的國際市場競爭力,促進外向型經濟發展。
十三、開展「企業文化年」和「職工技術創新」活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
責任單位:總工會、人勞社保局
配合單位:鎮鄉、街道,經濟開發區、經貿局
1.推進企業文化建設。深入開展「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廣泛開展豐富多彩的企業職工文體活動,舉辦慶祝建黨90周年職工文藝聯歡晚會;開展「千萬職工大行動、轉型升級立新功」活動,認真抓好「六比一創」為主要內容的勞動競賽活動。
2.深化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建活動。2011年,全市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建面達到90%以上。
工業經濟任務和行動方案責任編輯:陳老師閱讀: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