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新型產業用地m0
M0(新型產業用地)是在工業用地(M類)中增加新型產業用地,主要為了滿足產業轉型升級需求。
M0是為適應傳統工業向新技術、協同生產空間、組合生產空間及總部經濟、2.5產業等轉型升級需要而提出的城市用地分類。即在工業用地(M類)中增加新型產業用地(M0),是指:融合研發、創意、設計、中試、無污染生產等新型產業功能以及相關配套服務的用地。
(1)什麼是零類工業用地擴展閱讀
M0用地優點
1、首先,容積率的規定使得M0的單位土地開發強度更大。從廣州、深圳和東莞的三城規定來看,廣州和東莞規定M0容積率原則上不低於3.0,不高於5.0;深圳給出的范圍是4.0~6.0之間。而根據《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傳統產業用地容積率一般不小於0.6,各地方城市一般為1.0~2.0,不超過3.0。
2、其次,M0的用地形式更加豐富。如:廣州和東莞都規定,配套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計容建築面積不大於總計容面積的30%,其中,東莞還允許多個不同功能用途地塊按一宗地整體出讓。而傳統工業用地配套不超過總用地的7%,或不超過15%的總建築面積。並且,土地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以分割登記、轉讓,非常靈活。
3、最為關鍵的一點是,M0的拿地成本比商服用地要低。
Ⅱ 「工業用地」性質主要包括哪些
工業用地性質包括一類工業用地、二類工業用地及少量的三類工業用地。
Ⅲ 工業用地的分類是怎樣的
工業用地的分類是:
(一)一類工業用地,即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
(二)二類工業用地,即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一定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
(三)三類工業用地,即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嚴重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Ⅳ m0用地性質
m0用地是指工礦企業的生產車間庫房及其附屬設施等用地包括專用的鐵路碼頭
M1 一類工業用地,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電子工業,縫紉工業工藝品製造工業等用地。
M2 二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一定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食品工業 醫葯製造工業紡織工業等用地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新型產業用地管理,增強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新動力,打造一批「生產、生活、生態」融合發展的新型產業綜合體,以高品質空間吸引創新要素加快集聚,根據《關於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地的意見》(國土資規〔2015〕5號)、《廣東省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17〕9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東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依據《東莞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在城市用地分類「工業用地(M)」大類下,增設「新型產業用地(M0)」中類。在辦理供地手續和不動產登記時,土地用途表述為「工業用地(M0)」。
第三條新型產業用地(M0)指融合研發、創意、設計、中試、無污染生產等新型產業功能以及相關配套服務的用地。新型產業用地(M0)項目用房包括產業用房和配套用房。本辦法所稱產業用房指可用於生產、研發設計、勘察、檢驗檢測、技術推廣、環境評估與監測等功能用途的用房。配套用房包括小型商業、配套宿舍等。
第四條新型產業用地(M0)按產業用房使用類型分為不可分割轉讓的新型產業用地(以下簡稱「不可分割M0」)和可分割轉讓的新型產業用地(以下簡稱「可分割M0」)。配套用房不得分割轉讓。
第二章 資格准入認定
第五條新型產業用地(M0)優先在以下范圍內試行:
(一)納入《廣深科技創新走廊(東莞段)空間規劃》的省、市創新核心平台和創新節點。
(二)廣深高速公路兩側各1公里范圍內。
(三)用地面積150畝及以上的城市更新單元。
(四)由市統籌、市鎮聯合統籌的地塊,以及市招商創新辦確定的市鎮聯合重點招商的區域。
(五)市區的莞城街道、東城街道、萬江街道、南城街道,東南臨深片區的塘廈鎮、清溪鎮、鳳崗鎮、樟木頭鎮,及其他與深圳接壤的長安鎮、大朗鎮、大嶺山鎮、黃江鎮,可在前述范圍以外各增加2個新型產業用地(M0)項目。
上述范圍內的新型產業用地(M0),還須同時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的布局原則。
第六條新型產業用地(M0)布局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新型產業用地(M0)應布局於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區域。如重大發展平台、重要發展廊道、軌道交通站點周邊、高快速公路出入口附近等。
(二)市級和鎮級核心區內不布局新型產業用地(M0)。市級核心區包括市行政文化中心區、南城國際商務區、松山湖高新區核心區、濱海灣新區核心區、樞紐型軌道交通站點500米范圍內等。市行政文化中心區、南城國際商務區由市規劃部門劃定;其他核心區由各園區、鎮街結合實際自行劃定,報市規劃部門備案。
(三)工業保護線內允許適量布局新型產業用地(M0)。各園區、鎮街工業保護線內新型產業用地(M0)總量不超過轄區工業保護線總規模的10%,工業保護線外不限比例。市區四個街道、松山湖高新區、濱海灣新區作為新型產業重點發展區域,可適當提高工業保護線內的新型產業用地(M0)比例,由各園區、鎮街提出方案,報市規劃部門審定。
(四)鼓勵集中成片、規模開發。連片或相鄰用地面積50畝及以上的,允許規劃為可分割M0;少於50畝的,優先規劃為不可分割M0,僅限企業自用;從嚴限制新增用地規劃為可分割M0。
第七條新型產業項目實行選址准入和開發主體准入分別受理制度。市規劃部門負責受理選址准入審核。市招商創新辦負責受理開發主體准入認定。
第八條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的新型產業項目用地選址意向,由屬地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向市規劃部門提出選址准入申請,市規劃部門依據相關規劃,出具地塊的規劃條件。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但確需規劃為新型產業用地(M0)的,由屬地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報市人民政府審定後,市規劃部門出具地塊的規劃條件。
第九條意向用地單位向屬地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屬地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後報市招商創新辦,市招商創新辦對符合準入條件的開發主體出具審查意見,並明確使用類型、分割轉讓前提條件、分割轉讓比例、貢獻比例等內容。具體細則由市招商創新辦牽頭制定。
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條新型產業用地(M0)按供地方式可分為新增用地、「工改M0」和已出讓土地轉M0。新增用地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出讓。「工改M0」可採取協議方式出讓,政府收儲後再次供地的除外。已出讓土地轉M0的,無需採用招拍掛方式公開出讓(已出讓普通工業用地M1轉M0不視為改變用途,但須辦理土地使用條件變更手續)。
集體建設用地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可以規劃為不可分割M0,僅限集體經濟組織自持產權,可對外租賃。
第十一條獲得開發主體准入的企業可以申請使用新型產業用地(M0)。開發主體須先與屬地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簽訂項目履約監管協議並繳納履約保證金,再與市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出讓合同應明確規劃條件、使用類型、分割轉讓前提條件、分割轉讓比例、貢獻比例和建設周期等內容。
「工改M0」、已出讓土地轉M0的,須向市國土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條件變更手續,土地受讓人與市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變更協議前,須先與屬地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簽訂項目履約監管協議並繳納履約保證金。如涉及土地閑置的,須按《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等有關規定先行處理。
第十二條新型產業用地(M0)土地出讓年限為40年,其中不可分割M0可延長至50年。「工改M0」土地出讓年限為50年。已出讓土地轉M0的,按照原建設用地剩餘出讓年限確定。
第十三條新型產業用地(M0)土地出讓底價按如下公式計算:
M0=〔M1×0.4×(1-X)+C×0.41×X〕×R×
其中:M1為普通工業用地市場評估價的地面地價;C為商服用地市場評估價的樓面地價,需參照市國土部門公布的國有建設用地基準地價更新修正體系進行容積率系數修正;X為分割轉讓比例;R為容積率;N為實際出讓年限。
第十四條「工改M0」項目地價以新型產業用地(M0)土地出讓底價為基礎,扣減原土地使用條件下用地價格後,按折半計價補繳土地出讓金。
第十五條新型產業用地(M0)原則上不得改變使用類型。不可分割M0出讓後確需申請分割轉讓的,由用地單位向屬地園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經市招商創新辦和市國土部門審核通過後,報市人民政府審定。經審定同意的,按本辦法補繳土地出讓金(剩餘出讓年限不變),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為剩餘年期下可分割M0價格扣減原不可分割M0價格的差額。
第十六條支持新型產業項目統一規劃、功能適當混合,可在新型產業用地(M0)基礎上配置一定比例商業辦公(C2)、配套型住宅(R0)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允許多個不同功能用途地塊按一宗地整體出讓(宗地面積不得超過單宗地出讓控制上限),整體辦理規劃、國土等手續。其中:產業用途的計容建築面積不得低於項目總計容建築面積的50%;配套型住宅(R0)的計容建築面積不得高於項目總計容建築面積的20%,限定出售給入駐企業。配套型住宅(R0)地塊應適當集中、合理布局,與產業地塊既要聯系便捷又要避免相互干擾,符合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
M3 三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嚴重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採掘工業 冶金工業大中型機械製造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製革工業建材工業等用地
Ⅳ 土地性質分類
法律分析:土地分類的分類和和用途一般是指土地的使用情況來進行分類的。
建築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用地、商業用地、行政用地、工業用地、道路交通用地還有綠地廣場的用地等等,
用地性質一般分五類: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各類用地出讓的最高年限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一條 為了改革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開發、利用、經營土地,加強土地管理,促進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國家按照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實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制度,但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除外。前款所稱城鎮國有土地是指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屬於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簡稱土地)。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經營。
第四條 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Ⅵ 工業用地分幾類
現在市面上土地的種類也很多,那麼工業用地分幾類呢?
一、工業用地分幾類呢
工業用地可以分成三種,分別是一類工業用地、二類工業用地、三類工業用地。
一類是說對住房和公共設備周邊的環境沒有干擾和污染的,像是電子、縫紉、工藝品製造業都在此處;二類則是對住房和公共設備的環境有一定干擾和污染,像是食品、醫葯製造、紡織就在此處;三類則是對居住和公共設備周邊環境有很大幹擾和污染,像是采礦、冶金、造紙等都在此處。
二、什麼是商業用地呢
1、目前我國市面上的商業用地都是出讓土地,而且依據相關法律條文,商業用地的時間限制是40年。
2、商業用地的土地價格都非常昂貴,因為這些地方能夠產生很多的經濟效益,因此相對應的地價也會跟著上漲。
3、商業用地和普通住宅的區別很大,它需要進行選擇,並不是所有的土地都能夠當做商業用地的。
4、農用地變成商業用地轉換起來比較方便,但是想把創業用地變為農用地就十分麻煩了,因為必須將上面建成的建築拆去,這要消耗很大的人力物力和金錢。
三、什麼是綜合用地呢
1、它的意思就是可以在土地上有兩種用途,像是經營和居住,研究和工作等等。
2、綜合用地有兩種類型,一個是用途不動產不可分割,只有一個使用人,第二個則是多個用途不動產能夠分割,但是使用者是各各種單位或者是個人。
我總結:以上就是工業用地的一些信息,從上述文章我們可以看出,工業用地可以分為三類,它們分別是一類、二類和三類,它們的特點也各不相同,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Ⅶ 工業用地包括哪些
問題一:工業用地有哪些用途? 工業用地,可以以企業廠房為核心,做一些配套工程:如工宿舍、企業研發樓(寫字樓),職工活動場地,或者孵化園等。企業研發樓常常以獨棟的形式或者寫字樓的形式對外發售以實現你所願的利潤。請看看成都的火炬動力港和青羊工業園區,希望對你有幫助。
問題二:一類工業用地和二類工業用地有什麼區別? M1 一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電子工業 縫紉工業工藝品製造工業等用地
M2 二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一定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食品工業 醫葯製造工業紡織工業等用地
M3 三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嚴重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如採掘工業 冶金工業大中型機械製造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製革工業建材工業等 用地
問題三:一類工業用地和二類工業用地有什麼區別 M1 一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電子工業 縫紉工業工藝品製造工業等用地M2 二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一定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食品工業 醫葯製造工業紡織工業等用地M3 三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嚴重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採掘工業 冶金工業大中型機械製造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製革工業建材工業等 用地
問題四:國有土地包括哪些? 工業用地又有哪些區別? 工業用地是指在城鄉規劃中確定的應建設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功能的用地。
國有土地指根據《土地管理法》中規定的、屬於下列范圍的土地:
(一)城市市區的土地;
(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徵收、征購為國有的土地;
(三)國家依法徵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屬於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塗及其他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於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遷移後不再使用的原屬於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工業用地與國有土地沒有定義交叉的內容,工業用地屬於用地性質,國有土地是指權屬主體確定為國家的土地,所以在概念上是無可比性的,但從權屬上劃分,工業用地也是國有土地的一部分。
問題五:工業用地審批流程有哪些 工業項目建設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審批事項有13項,竣工驗收階段有5項。其中:
一、建設前期行政審批事項。
1、選址、紅線。項目供地後,業主須先至規劃局用地規劃科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並劃定用地紅線圖。須提供的相關收件材料包括: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紙質申請表並加蓋公章,說明申報原因、建設規模、建設方案實施設想的申請報告,並由開發區國土規劃建設局提供同意選址的函件。申請表可至規劃局網站fqghj下載。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
選址結束後,業主應立即委託有資質設計院進行廠區總平布置設計,並確定用電、用水、通訊需求。
2、基建立項。開發區經貿發展局辦理基建立項手續,所須提供的材料包括:開發區經發局建設項目申請表、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復印件)、投資者開業證明(復印件)、選址意見書及紅線圖復印件及擴建項目總平面布置圖。辦理時限為7個工作日。
3、環評審批。環保監督管理科,辦理時限3-10個工作日(登記表3個工作日,報告表5個,報告書10個)。須提供的相關材料包括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批復、建設項目基本情況概況和平面圖、紅線圖、選址意見書、總平面圖、管線綜合圖,或建築使用功能確認函、環境影響登記表或有資質評價單位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含行業主管部門預審意見)或有資質評價單位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稿)(含行業主管部門預審意見及環境影響報告書專家審查意見);登記表或報告表或報告書在環評初審階段確定。
4、總平審批即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局用地規劃科,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須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權委託書原件、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若與選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請報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選址意見書及附件復印件、總平面規劃方案圖紙(1:500)一式八份及相應的電子文件光碟一份、立項批文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法人登記證」復印件(限於新設立企業法人在選址階段未提供的項目)、 涉及徵求相關部門意見的項目,應提交相關部門意見原件。
總平審批後應委託有資質的地質勘察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前的地質勘探工作,待地勘報告出來後,委託設計院進行施工圖設計,並經施工圖審查單位審圖後(由設計院負責委託),由規劃局組織進行管綜(綜合管線總平面規劃圖)會審並進行施工圖審查。即
5、建築設計方案審查。規劃局建審科,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權委託書原件、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申請報告、《建築方案設計規劃審查意見書》電子申請表、立項批復、批準的總平面規劃圖復印件、綜合管線總平面規劃圖及會審紀要復印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復印件、《建設用地批准書》及附件或《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方案設計圖及設計說明文件一式三份(含綠地系統系統平面圖、交通系統平面圖、透視效果圖原件,審查後退還二份)、方案設計階段電子圖形文件1份、提供設計單位蓋章的建築面積統一核算表(含功能分類)原件、環評意見;現狀地形情況復雜的,應提交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書一式一份;
在建築設計方案審查同時,進行消防設計方案審核、防雷設施施工設計圖紙審查和人防審批。
6、消防設計審核。消防大隊,辦理時限7-30個工作日(要組織專家論證的工程30個工作日、重點工程及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築工......>>
問題六: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有什麼區別 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於建設商業用房屋,出讓後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
住宅用地就是土地用途為住宅建設,出讓的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指工礦企業的生產車間、庫房及其附屬設施等用地,包括專用的鐵路、碼頭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礦用地,該用地應歸入水域和其他用地類。
工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方法
1、改變為商業用途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
2、如符合城市規劃可以改變為商業用途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
3、通常的做法可由工業用地使用人與所在區縣的土地管理部門聯系,由土地的收購儲備機構根據年度收購儲備計劃安排收儲。
問題七:一類工業用地和工業用地有什麼區別? 一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有如下行業――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其他金融活動業、居民服務業、其他服務業、租賃業、商務服務業、住宿業、餐飲業、批發業、零售業、倉儲業、郵政業、電信和其他傳輸服務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衛生、社會保障業、社會福利業、新聞出版業、廣播、電視、電影和音像業、文化藝術業、教育、研究與試驗發展、專業技術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城市公共交通業。
問題八:工業用地內允許有哪些類建築?(請詳述具體建築物名稱) 廠房生產車間、輔助生產房屋及構築物(如鍋爐、水池泵房、製冷、琺配電等)、輔助生活用房(淋浴、食堂等)、倉庫(原料、成品);生產管理用房(辦公、監控、保安)、生活用房(宿舍、健身活動)等等。
問題九:二類工業用地有哪些?行業范圍包括哪些 二類工業用地是指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一定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食品工業、醫葯製造工業、紡織工業等用地。
二類工業用地行業范圍包括房地產業、體育、娛樂業、水利管理業、環境管理業、公共設施管理業、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製造業、飲料製造業、煙草製品業、紡織業、紡織服裝、鞋、帽製造業、皮革、毛皮、羽絨及其製品業、林業、農業、畜牧業、漁業、農、林、牧、漁服務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草製品業、傢具製造業、造紙及紙製品業、印刷業和記錄媒介的復制、文教體育用品製造業、化學纖維製造業、醫葯製造業、通用機械製造業、專用機械製造業、交通運輸設備製造業、電氣機械及器材製造業、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金屬製品業、橡膠製品業、塑料製品業、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工藝品及其他製造業、廢棄資源和廢舊材料回收加工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燃氣生產和供應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築業、建築安裝業、建築裝飾業、其他建築業、地質勘查業、鐵路運輸業、道路運輸業、水上運輸業、航空運輸業、管道運輸業、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
問題十:工業用地控制指標有哪些適用性和分類? 本控制指標適用於新建工業項目,改建、擴建工業項目可參照執行。為認真貫徹落實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促進建設用地的集約利用和優化配置,提高工業項目建設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以下簡稱」控制指標「)。
本控制指標是對一個工業項目(或單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進行控制的標准。本控制指標適用於新建工業項目,改建、擴建工業項目可參照執行。
本控制指標是核定工業項目用地規模的重要標准,是編制工業項目用地有關法律文書、工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的重要依據,是對工業項目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違約責任追究的重要尺度。工業項目所屬行業已有國家頒布的有關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的,應同時滿足本控制指標和有關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的要求。
本控制指標由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築系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重、綠地率五項指標構成。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五項指標:1、工業項目投資強度控制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2、容積率控制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3、工業項目的建築系數應不低於30%;
4、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5、工業企業內部一般不得安排綠地。但因生產工藝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得超過20%.
工業項目建設應採用先進的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縮短工藝流程,節約使用土地。對適合多層標准廠房生產的工業項目,應建設或進入多層標准廠房。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沒有達到本控制指標要求的,應依照合同約定及有關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本控制指標由正文、控制指標應用說明(附件1)、土地等別劃分(附件2)、《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附件3)共四部分組成。土地等別劃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發生調整的,按調整後的執行。
Ⅷ 工業用地是什麼意思
工業用地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工業用地的增加可以使城市發展,壯大並富有生機,但也會帶來一系列問題。用地的形狀和規模工業用地要求的形狀與規模,不僅因生產類別不同而不同,且與機械化、自動化程度、採用的運輸方式、工藝流程和建築層數有關。
簡介
工業是現代城市發展的主要因素。大規模的工業建設帶動原有城市的發展,使得許多傳統城鎮進入現代城市的行列,如上海的安亭鎮,由於大眾汽車廠的投資建設而成為全國著名的汽車城,浦東金橋鎮隨著出口加工區的開發建設成為知名的現代工業區。
大型的工業企業也可促進新城市的產生,如隨鋼鐵工業建設而建立的包頭市,隨石油開采和石油化學工業發展建立的大慶、金山衛,隨汽車工業發展建立的十堰,隨化肥工業發展建立的金堂、納溪、枝江等。工業能提供大量就業崗位,是構成城市人口的主要部門。
工業發展也帶動了其他各項事業的發展,如市政公用設施、各種交通運輸設施、配套工業以及各項服務等都獲得相應發展,以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市的工業發展和興盛還包括它自身在內許多城市第三產業的基本支撐,城市工業的衰落會同時帶來第三產業的衰落。
城市工業用地的擴展也直接影響著第一產業用地,並與整體城市產業結構變遷密切相關。工業的布置方式在相當程度上影響城市的空間布局。工業需要大量的勞動,並產生客貨運量,它對城市的主要交通的流向、流量起決定影響。任何新工業的布置和原有工業的調整,都會帶來城市交通運輸的變動。
許多工業在生產中散發大量廢水、廢氣、廢渣和雜訊,引起城市自然環境生態平衡的破壞和環境質量的惡化。工業給城市以生命力,使城市發展、壯大,並富有生機,但同時也給城市帶來各種問題。城市規劃的任務在於全面分析工業對城市的影響,使城市中的工業布局,既滿足工業發展的要求,又有利於城市本身健康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