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工地危險因素包括哪些內容
按風險來源,可將工程項目風險劃分為自然風險、社會風險、經濟風險、法律風險和政治風險。
(1)自然風險。如地震,風暴,異常惡劣的雨、雪、冰凍天氣等;未能預測到的特殊地質條件,如泥石流、河塘、流沙、泉眼等;惡劣的施工現場條件等。
(2)社會風險。社會風險包括宗教信仰的影響和沖擊、社會治安的穩定性、社會的禁忌、勞動者的素質、社會風氣等。
(3)經濟風險。經濟風險包括國家經濟政策的變化,產業結構的調整,銀根緊縮;項目的產品市場變化;工程承包市場、材料供應市場、勞動力市場的變動;工資的提高、物價上漲、通貨膨脹速度加快;金融風險、外匯匯率的變化等。
(4)法律風險。法律風險如法律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相關法律內容發生變化;可能對相關法律未能全面、正確理解;環境保護法規的限制等。
(5)政治風險。政治風險通常表現為政局的不穩定性,戰爭、動亂、政變的可能性,國家的對外關系,政府信用和政府廉潔程度,政策及政策的穩定性,經濟的開放程度,國有化的可能性、國內的民族矛盾、保護主義傾向等。
(1)工業安全風險劃分的要素是什麼擴展閱讀:
施工安全隱患處理原則:
1、冗餘安全度處理原則
為保證安全,在處理安全隱患時應考慮設置多道防線,即使有一兩道防線無效,還有冗餘的防線可以控制事故隱患。
2、單項隱患綜合處理原則
人、機、料、法、環境五者任一環節產生安全隱患,都要從五者安全匹配的角度考慮,調整匹配方法,提高匹配的可靠性。
3、直接隱患與間接隱患並治原則
對人機環境系統進行安全治理,同時還需治理安全管理措施。
4、預防與減災並重的處理原則
治理安全事故隱患時,需要盡可能減少肇發事故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控制事故的發生,也要設法將事故等級降低。
5、重點處理原則
按對隱患的分析評價結果實行危險點分級治理,也可以用安全檢查表打分對隱患危險程度分級。
6、動態處理原則
動態治理就是對生產過程進行動態隨機安全化治理,生產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治理,既可以及時消除隱患,又可以避免小的隱患發展成大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