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汽車產業 >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新產品是什麼意思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新產品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2023-06-10 03:19:55

❶ 工業和信息化部的證書國家認嗎

承認。

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頒發的證書可以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能力考核、崗位聘用、任職、定級和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

中心是工業和信息化部在人才培養、人才交流、智力引進、人才市場、人事代理、國際交流等方面的支撐機構;是國家外國專家局認定的具有派遣團組和人員赴國(境)外培訓工作的資格單位;是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授權的人才市場與人事代理機構、留學人員工作站的組織實施單位;

是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批準的「全國信息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653工程)」項目實施承辦單位;是國家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項目承辦單位;是工業和信息化部引進國外智力等工作的日常組織實施管理單位。

(1)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新產品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地方的工業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職責為:

(一)提出地方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地方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地方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用電監測,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負責本地區葯品儲備管理的有關工作;發揮工業相關行業協會紐帶作用,加強對行業、企業發展態勢的把握。

(四)負責提出地方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工業轉型升級(技術改造)投資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和省、市財政性轉型升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安排的意見。

(五)負責對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促進工作進行指導和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六)貫徹國家政策和標准,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實施有關國家和省、市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貫徹執行國家、省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九)推進地方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民爆行業生產流通的監督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十)組織開展工業、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一)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二)負責二輕集體工業聯社資產的經營和管理。

(十三)負責流通領域鹽業行業管理和食鹽專營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❷ 什麼是工信廳

工信局是2010年中國機構改革後改名為工業和信息化局,簡稱工信局,以前叫經濟貿易委員會,內設經濟運行科等機構。

根據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擬定近期和年度工業發展目標;監測、分析和評估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財政、金融、稅務、統計、電力、交通等相關部門與企業的關系等工作。

(2)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新產品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相關職能

(一)負責全市工業經濟的日常運行調節,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分析監測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擬訂全市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工作;

綜合管理全市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專項規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產業政策;擬定優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研究和規劃全市工業產業投資布局;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准入管理;負責工業與信息化領域的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市直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協調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四)對涉及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五)組織擬訂全市工業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技術改造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

抓好重大工業項目的督查與協調;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政策,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

❸ 工業和信息化廳是幹啥的

主要職責
(一)推進工業強省建設,組織研究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負責工業行業的宏觀管理與綜合指導。擬訂行業發展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劃,組織貫徹國家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省政府規章草案,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行業內部關系和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監測、分析工業運行塵陵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安排的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意見,參與安排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五)貫徹執行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准。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參與國家和省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不含電信業、社會調查業、信息提供業、咨詢業、經紀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全省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仔腔規劃,組織協調工業環保產業發展,協調工業環境保護,組織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承擔推進建設生態強省有關工作。
(八)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競爭力。負責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培訓和人才引進交流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監管工作。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省中小企業創業、融資、擔保、創新等配套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省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助指導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省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推動「互聯網+先進製造業」發展,協調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省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負責鹽業行業管理,承擔國家和省級儲備食鹽管理職責。
派戚戚(十三)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企業開拓市場。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國內外各類經濟信息。聯系工業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十四)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聯系的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省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職責分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信息產業和「互聯網+先進製造業」、大數據、雲計算產業發展。省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研究起草全省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宏觀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推進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標准建設,根據職責許可權負責相關法規、規章等的起草、制定、實施和監督檢查;依法完善與信息化相關的統計調查制度;協助擬訂扶持信息網路行業自主創新和發展的政策體系,開展互聯網經濟和發展態勢研究,統籌協調全省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
2.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審批、核准、備案許可權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涉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職責的,應當商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審查。
3.與省農業農村廳及省中醫葯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醫葯工業行業規劃、政策、標准,負責中葯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承擔醫葯工業行業管理工作。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擬訂中葯材種植規劃和政策扶持。省中醫葯管理局牽頭擬訂全省中葯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
4.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鹽業行業管理,承擔國家和省級儲備食鹽管理職責。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鹽業主管部門、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各司其職,加強協作,相互配合,分別負責指導市縣各自職責范圍內執法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綜合、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機關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參與全省國民經濟發展宏觀戰略問題的研究及重要目標的制定。組織研究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規草案和省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
(三)規劃與投資處(對外合作處與其合署)。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提出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安排的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申報意見,參與安排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參與編制重點產業、產品調整方案。定期發布工業和信息化投資指導目錄和項目信息。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推動經濟技術協作。協調解決外商投資工業企業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指導企業市場營銷,組織協調工業企業參加重要產品展銷活動。
(四)財務審計處。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制定部門財務管理相關制度。指導無線電頻率佔用費的收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系統內財務工作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審計工作。
(五)產業政策處(企業改組推進處與其合署)。組織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及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擬訂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指導工業園區發展。聯系工業、信息等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負責推進落實相關政策,促進企業兼並重組。研究擬訂鼓勵支持的政策措施。配合協調推進央企與地方企業的合作、重組,協調推進地方企業改組與兼並,協調推動重點行業的相關企業組建產業聯盟。
(六)科技處。貫徹執行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准。組織擬訂地方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國家、省技術創新項目的申報並實施管理。參與國家和省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的政策和措施,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評定工作,負責首台(套)產品的認定工作。負責組織新產品、新技術的鑒定驗收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和利用工作。組織開展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
(七)運行監測協調處。監測分析全省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運行調節的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跟蹤執行情況。研究、分析工業運行中涉及財稅、金融、投資等政策性問題和資金情況,並提出建議。研究提出省重點支持企業名單。負責增效提速工作。培育小微企業向規模企業發展。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八)中小企業局(民營經濟發展促進局)。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民營經濟綜合、協調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研究擬定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相關規劃,監測分析中小企業發展動態,發布相關信息。規劃指導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工作,引導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提升中小企業專業化能力和水平。組織國家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申報、評審工作。承擔省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調推進鄉鎮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落實等工作。協助指導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
(九)創業與培訓處。負責組織開展創業服務工作,指導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建立和完善創業輔導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支持創業、創新相關政策。爭取相關資金支持企業創業工作。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系統管理幹部、企業中層以上管理者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組織落實國家和省有關中長期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承擔非公有制企業經營管理者、裝備製造和信息產業等人才培訓工作。負責開展人才合作與交流,指導企業開展校企對接。指導培訓基地建設。
(十)融資服務處。提出改善各類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企業融資的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和引導相關政府產業投資基金與社會資本投資各類企業。推動全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組織開展企業上市融資的相關工作。引導融資服務機構和平台服務各類企業。
(十一)節能與綜合利用處(安全生產處與其合署)。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清潔生產政策、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相關示範工程建設。負責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應用。研究提出工業能源消費控制目標,監測、分析和發布工業能源消費態勢,組織開展工業節能監察。監督管理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承擔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具體工作。配合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准、行政許可以及促進安全產業發展等方面統籌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市、縣民爆行業主管部門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職責。負責民爆物品的行業及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民爆物品行政許可審批具體工作,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管。負責民爆物品科技管理。監督管理民爆物品的質量。
(十二)原材料工業處。擬訂原材料工業行業(不含化學工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實施行業管理。擬訂地方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施的管理工作。參與指導本行業技術進步工作。研究本行業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本行業園區、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行業信息。
(十三)化學工業處(省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擬訂化學工業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實施行業管理。擬訂地方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施的管理工作。參與指導本行業技術進步工作。研究本行業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本行業園區、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行業信息。承擔省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職責。
(十四)裝備工業處。擬訂裝備工業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實施行業管理。擬訂地方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施的管理工作。參與指導本行業技術進步工作,推進智能製造發展。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行業信息。指導本行業園區、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承擔民用飛機、民用船舶、汽車等行業的建造生產管理。
(十五)消費品工業處。擬訂消費品工業行業(不含食品工業、鹽業管理)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實施行業管理。擬訂地方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施的管理工作。參與指導本行業技術進步工作。研究本行業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指導本行業園區、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行業信息。負責省級醫葯儲備管理,參與推進中葯材產業化,組織實施重大災情、疫情和突發事件的醫葯用品生產、調度。承擔中葯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組織推進中葯材產業化,參與協調中葯產業發展工作。
(十六)食品工業處。擬訂食品工業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政策,實施行業管理。擬訂地方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施的管理工作。參與指導本行業技術進步工作。研究本行業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指導本行業園區、服務體系、配套體系建設。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行業信息。
(十七)鹽業管理處。負責鹽業行業管理,承擔國家和省級儲備食鹽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食鹽專營政策和相關鹽業法規。負責許可權內重大復雜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編制鹽業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省內食鹽定點生產、批發行政許可及省外定點批發企業信息告知、公示等。負責省級食鹽儲備監管。建立健全食鹽供應應急保障體系。
(十八)電子信息處。擬訂電子信息行業發展戰略和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促進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統計分析和預測。對電子信息產品市場進行宏觀管理。指導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產業園區建設。組織協調本省區域內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設備、微電子和軍工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
(十九)信息化和軟體服務業處。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指導推進工業數字化、智能化、網路化製造和應用;推動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應用。負責擬訂行業發展戰略及地方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提出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軟體服務業各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軟體、信息服務業、服務外包產業和相關新興服務業的行業管理。統籌推動「互聯網+先進製造業」。配合推動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參與推進電信普遍服務和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統籌指導全省工業領域信息安全。
(二十)無線電管理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無線電頻率規劃、許可協調和監督管理。審查全省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核發無線電台執照及無線電台識別碼(含呼號)。負責全省無線電發射設備的銷售備案。負責無線電發射設備臨時進關審批。負責查處省內違反無線電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全省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組織全省無線電管理技術設施規劃、建設和運行維護。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中俄頻率協調,向國家及相關部門提供基礎數據和信息。負責重要時期、重點部位、重要活動無線電安全保障。
(二十一)基層與信訪工作處。負責對所屬企事業單位實施綜合管理;負責對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發展規劃、項目建設、內部改革、合資合作、分支機構設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負責組織推進所屬事業單位改革和企業脫鉤工作。協調處理所屬事業單位歷史遺留問題。負責系統內基層職工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
(二十二)人事處。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
(二十三)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十四)離退休幹部工作處。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❹ 工業和信息化局 是政府單位嗎

是政府下屬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行業和信息化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推進工業系統名牌戰略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市醫葯儲備管理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和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申報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負責對全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的宏觀指導、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發展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推動結構調整優化;擬訂中小企業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指導、協調中小企業節能減排;擬訂推進全民創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創業輔導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創業輔導基地的規劃、建設及機構和輔導隊伍建設。
(六)擬訂和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計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提出市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建議,實施對專項企業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指導縣(市)、區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設立和使用;提出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中小企業創業風險投資引導資金,確定資金使用方向;組織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和信用制度建設;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各類中介組織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七)貫徹國家政策和標准,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信息產業的規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八)承擔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原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產業等行業的組織協調責任,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九)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煤、電、油、氣及交通運輸調度工作;負責煤炭經營資格、黃金開采和生產資格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全市電力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負責電力年度供需平衡、資源配置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三電」辦公室工作。
(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十一)推進全市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協調通信機構,按照上級有關規定依法實施監管,維護公平競爭,保障普遍服務,保障國家和用戶利益。
(十三)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參與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承擔國防信息動員方面的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利用外資工作。
(十五)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民爆器材行業生產流通的監督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軍工企業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二輕集體聯社資產的經營和管理。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❺ 經濟和信息化局的職能是什麼

經濟信息化局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主要職能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工業方面的行業發展管理政策和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訂本區工業經濟行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二)宏觀管理和指導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規范企業行為規則;負責國有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企業改革方針、政策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指導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指導國有企業的管理、扭虧,協調國有企業減輕負擔;協調指導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的運營。
(三)指導企業技術工作,協助編制企業技術進步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和實施年度技術改造投資和技術引進、消化吸收以及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推廣工作;負責工業企業科技開發和對外科技交流合作工作,指導工業產業結構、產品結構的調整和企業設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發展。
(四)負責統籌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進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組織協調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工作,統籌推進電子政務;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
(五)指導工業、商貿企業生產質量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指導工業、相關生產服務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等重要物資供應,負責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物資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協調煙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
(六)檢查督促有關單位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執法責任制;做好服務基層和聯系點工作。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數據技術標准;協調經濟社會數據資源的組織管理;指導推進社會經濟各領域大數據開發應用;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肇慶市有關科學技術工作和知識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我區科技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區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級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九)組織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及實施;管理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各類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組織實施深化產學研合作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區、鎮(街道)、企業黨政領導推動科技進步的實績考核工作。
(十)負責本級科技經費及上級下撥我區各項科技專項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投入及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
(十一)負責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擬訂科技服務業規劃,促進科技咨詢、科技評估等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負責促進民營科技工作;制訂負責科技宣傳和科技統計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制訂知識產權工作發展規劃;參與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的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負責專利執法工作;貫徹落實專利優惠政策和措施;指導專利中介機構工作,指導企業專利工作;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負責有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區直各部門和各鎮(街道)、企業的科技與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❻ 工業和信息局是幹些什麼

(一)負責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地方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煤電油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督管理。負責工業、信息化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參與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推進全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

(三)制定貫徹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實施意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優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信息產業園區、鄉鎮工業和中小企業集中區規劃建設的指導與服務。參與各類工業園區的業務指導工作。聯系和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四)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擬訂技術改造投資規模與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劃,按規定申報、審批、核准、備案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負責相關國家和省專項計劃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

(五)研究擬定推進產業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以及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組織擬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落實。組織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工作。負責實施企業信息化試點示範工程,推進產學研結合。指導企業質量管理,推進實施名牌戰略。

(六)參與全市能源規劃編制,跟蹤重大建設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協調電力、煤炭生產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統計工作。編制電力、煤炭生產計劃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負責熱電聯產的有關工作。推動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規范煤炭經營,推進煤炭市場建設,協調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社會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以及工業、通信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促進的規劃、計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環保產業發展。

(八)提出行業規劃、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發布產業信息,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生產許可准入等事項,負責行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按《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要求承擔相關工作。負責鹽業、煙草工業和專賣管理的聯系協調工作。

(九)指導企業發展科技服務業、工業設計、會展業和售後服務業等,指導地方發展總部經濟。負責引導企業開拓市場。監測分析產品市場運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擬訂企業開拓市場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產品市場營銷體系。

(十)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工業製成品進出口動態監測。按分工編制全市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劃編制並監督執行。指導生產企業的自營進出口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產品配套協作。開展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一)負責推進服務企業工作體系建設。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改造,規范企業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工作。指導和組織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相應的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三)負責提出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國家和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

(十四)擬訂全市無線電頻率規劃。負責全市無線電頻率的分配與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設置審批、無線電監測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監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五)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六)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綜合指導與協調。擬訂發展中小企業的規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

(十七)負責組織推進「誠信宿遷」發展戰略的實施。統籌協調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推動建立面向個人和企業、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

(十八)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監管市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准,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九)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准等工作。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工作,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規章、制度。

(二十一)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生產許可。

(二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6)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新產品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工業和信息化部是在原信息產業部、國防科工委的基礎上,於2008年3月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決議設立的。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方案規定:「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❼ 工信廳是管什麼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行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我省工業和有關信息化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規劃、計劃及政策措施,指導、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參與擬定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省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工業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牽頭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及重點物資和重要工業物資的鐵路運輸。根據應急響應需要,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生產與調運。

(三)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我省工業行業發展、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負責提示工業和有關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方向,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有關信息投資項目,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依法參與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及使用管理辦法。負責擬定指導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按規定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閩台、閩港、閩澳及「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等產業交流與合作。負責指導、推進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龍頭企業,產業集群發展,指導、協調全省工業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四)負責相關能源行業管理。負責監測分析能源運行情況並發布相關信息。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能源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省電力市場的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產品的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省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負責天然氣調度及陸上長輸油氣管道設施保護監管。依法負責發電企業並網運行條件審查。依法承擔電力設施保護行政執法工作。承擔總裝機5萬千瓦以上水電站建設和行業管理工作,並負責指導和監督其落實生態下泄流量要求。

(五)負責全省節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節能監察。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綠色製造、清潔生產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等工作。指導能源解決和資源綜合利用。依法承擔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材料工業、石化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擬定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范、標准和產業政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銷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按分工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質量監督管理。

(七)負責指導、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培育發展「單項冠軍」、「隱形冠軍」、「專精特新」企業。推動產融合作。

(八)負責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

(九)負責協調、指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製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統籌規劃、指導、推進現代物流、工業設計等發展。

(十)按許可權負責全省無線電頻率資源的分配和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指導全省無線電管理基礎設施和技術設施建設。負責無線電監測和檢測。負責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協調和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依法開展本行政區內航空,水上及鐵路無線電專用頻率保護工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指導、協調全省重大活動無線電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全省信息產業發展。統籌、規劃、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作。推進工業互聯網、工業數字經濟、物聯網和信息消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有關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職責范圍內有關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❽ 工業和信息化局好嗎,有權利嗎

工業和信息化局不錯,很好的政府單位,有權利。
這是工業和信息化部的相關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簡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是根據2008年3月11日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的國務院直屬部門。
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為:擬訂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准;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
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准,指導行業發展,但不幹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在中國的重點大學中,工信部直屬高校共7所,工信部共建高校共5所。
主要職責: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准;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
(一)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規章,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通信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推進工業、通信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
工信部致力於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
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國家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依法監督管理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負責通信資源的分配管理及國際協調,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衛星軌道位置的協調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承擔通信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開展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代表國家參加相關國際組織。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http://ke..com/link?url=IoYZ8LzO_r0IQmngZ8_APUJ17jMYXga5-YRD7WOswO9Z3oETgm8cxDZ-

閱讀全文

與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新產品是什麼意思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世界大戰哪裡工業最高 瀏覽:736
寶馬的資料有哪些 瀏覽:201
寶馬保養里程不會減少怎麼回事 瀏覽:596
奧迪a8的雨傘值多少錢 瀏覽:76
什麼是汽車配置 瀏覽:463
楚雄州工業用電多少錢 瀏覽:580
汽車拆機電池哪裡賣 瀏覽:41
長安汽車會漲多少 瀏覽:442
奧迪q2l評測低配多少錢 瀏覽:112
寶馬x3交車前檢查怎麼取消 瀏覽:823
汽車之家免費領車模在哪裡看訂單 瀏覽:678
第二次工業革命為什麼衰落 瀏覽:919
工業廢水化學成分多少達標 瀏覽:412
奧迪汽車玻璃如何識別 瀏覽:717
寶山區工業蝶閥哪個好 瀏覽:707
買二手賓士去哪裡維修 瀏覽:319
賓士的晶元是什麼 瀏覽:290
沈撫新區工業企業有哪些 瀏覽:621
高新區工業南路51號是哪個居委會 瀏覽:524
蘭工業什麼時候開學 瀏覽: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