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業廠房拆遷補償標准
工業廠房拆遷補償標准如下:
1、拆遷資產的補償費用,包括:無法搬遷的土地、房屋、建築物和地上附著物,以及確因搬遷而發生損失的機器設備而生的補償等;
2、停產停業損失,以實際情況而定,一般既包括實際經營損失也可酌情包括預期經營損失;
3、拆遷補償費用,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
4、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5、基於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② 廠房騰退補償標准
廠房拆除補償標准涉及到兩種情況,一個是自有土地自建的廠房,另外是一種租賃的土地和廠房,這兩種情況的補償是不盡相同的,主要區別在於土地本身使用權的補償,如果是租賃的土地土地本身使用權的補償就無法取得。
另外一個區別的地方是如果是自建的廠房,就能拿到廠房本身的價值補償和相應的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配套用房的補償。
如果是租用的廠房,廠房本身價值補償也是拿不到的。在企業的生產經營當中,如果對主體廠房進行新建、添附,形成了構築物、附屬物和添附物,這部分的補償也應當計算在內。
這兩種情況共有的拆遷補償有以下幾種:
1、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即因為拆遷給企業造成了停產停業損失,具體而言表現為預期利益損失、違約的損失及財務成本。
2、不可移動設備補償,即拆遷會導致該設備廢棄,故應結合其成新和重置價的補償。
3、可移動設備搬遷、調試費用及功能損失補償,可搬遷設備因拆遷而引起的損失費又可分為實物損失費和功能損失費。
4、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損失補償,在拆遷過程中,對一些原材料、半成品將無法處理造成的損失的補償。
5、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因拆遷而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應當根據具體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結合勞動法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一個區別的地方是如果是自建的廠房,就能拿到廠房本身的價值補償和相應的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配套用房的補償。
如果是租用的廠房,廠房本身價值補償也是拿不到的。在企業的生產經營當中,如果對主體廠房進行新建、添附,形成了構築物、附屬物和添附物,這部分的補償也應當計算在內。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③ 騰退和拆遷的區別
法律分析:
(1)政策性關停。政府以一個任務或者命令式的政策關停企業,是帶有政策導向性的。針對的是一個省或市的范圍內所推行的整體工作,政策性關停可能會出現大范圍內的關停或者某一類具有共同特徵的企業被關停。在北京的非首都功能疏解、浙江的「三改一拆」等都是政策性的關停。
(2)環保性關停。環保性關停在現實生活中出現的概率逐漸變高,因為禁養措施和環保力度加大,一些帶有污染性的中小型行業都在進行關閉關停,特別在江、浙、滬地區尤為常見。污染行業的關閉關停是大勢所趨,企業對這方面要有充分地認識。
(3)產業性關停。如海的「198工業用地減量化」和「五違必治」,這兩項政策主要是對一些工業上能耗大、污染大並且經濟貢獻比較低的工業場地進行關停和騰退。這是繼續發展必然會遇到的選擇性問題。
(4)用地性關停。用地性關停主要是企業可能涉嫌違法用地的情況,這種性質的關停就很有可能會導致企業被拆遷的結果。很多企業在實踐中改變了集體土地的用途,農用地或者養殖地卻被用於了工業建設,被相關部門認定為違法用地進行拆除。
(5)處罰性關停。企業關停最後一般都會落實到處罰和強制行為上。處罰性關停是指企業存在消防、安全、環評等不達標的情況,為了達到處罰的目的,政府會採取一些關停手段。
(6)以上情況中的用地性關停和處罰性關停是由於企業本身存在違法情形,所以一般情況下是要整改的,是不可能給予補償的。
(7)也就是說如果被關停企業屬於證照不全的話,比如存在違法用地、消防、安監、環評不合格等,是因為不滿足運營條件而取締,屬於正常的行政執法,不會對磚廠進行補償的,補償的前提一般是企業合法合規,但是因為政策的原因而造成的損害進行的補償。
(8)而對於由於政策性關停、環保性關停和產業性關停等情況的合法企業來說,關停是要參照拆遷的標准來進行補償的。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具體來說,企業廠房和一般的房屋又是有所區別的。補償項目包括廠房重置成新補償、機器設備及地上附屬物補償、搬遷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等。
④ 工業用地拆遷應該怎麼賠償
工業用地征地補償標准有哪些
1、獎勵性補償費
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准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2、廠房重置成新價
廠房重置成新價就是廠房重置後再建起來需要多少錢,被拆遷房屋拆遷時幾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問題。實踐中出現的客觀狀態有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物,只要滿足正規廠房的固定形態都應該按照房屋來計算。實踐中由於房屋的結構、寬度、高度都不一樣,補償價格也不一樣。
有一些廠房使用磚木結構臨時搭建的,可能不滿足四面都有牆的要求,但是用於了正常的生產經營,原則上也應該按照建築物的房屋重置成新價標准來計算。基本上有一種廠房外在固體屬性,那麼就可以按照廠房重置成新價來補償。
3、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費
因為拆遷造成企業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費用。一般情況下要滿足有營業執照、納稅登記、納稅記錄、實際經營的行為等等這些才能滿足一個正常的企業廠房進行生產經營的條件,這樣才能獲得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費。
還有一個問題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實踐中有很多企業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不一致,這是不行的,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滿足合法的經營主體。
(1)預期利益損失,一年可產生的預期利潤是一百萬,拆遷造成經營中斷,造成三年的停產停業損失,這樣有可能要賠償三年的損失。
(2)違約的損失,企業和客戶簽訂了一百萬的合同,由於拆遷不能按時供貨,一百萬的違約成本是五萬塊,要補償企業的違約損失。
(3)財務成本,向銀行貸款一百萬,每年付財務成本利息,現在由於經營斷了,財務成本是累計增加的,所以財務成本也要納入停產停業損失中。
(4)工業園區的拆遷什麼政策騰退擴展閱讀
補償計算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准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准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⑤ 工業廠房拆遷怎麼補償
在企業拆遷中,對中小企業來講一般能獲得六部分補償項目。
一、土地使用權的區域補償價
你所佔用的土地要按照佔用的性質和使用年限等來算出區域補償價,說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權補償。那麼土地使用權應該怎麼補償呢?有這么幾種情況:
(1)土地承包經營權。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關的土地所衍生出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也就是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這可能是通過拍賣、一次性買斷等方式取得的。
(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的方式。經過國有土地出讓取得的工業用地的資質,或者說通過劃撥取得,這都是納入土地使用權賠償范圍。但是租賃權現在還劃定在債權的范圍內,沒有劃歸物權的形式,所以租賃權是沒有土地使用權補償的。
二、廠房重置成新價
廠房重置成新價就是廠房重置後再建起來需要多少錢,被拆遷房屋拆遷時幾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問題。實踐中出現的客觀狀態有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物,只要滿足正規廠房的固定形態都應該按照房屋來計算。實踐中由於房屋的結構、寬度、高度都不一樣,補償價格也不一樣。有一些廠房使用磚木結構臨時搭建的,可能不滿足四面都有牆的要求,但是用於了正常的生產經營,原則上也應該按照建築物的房屋重置成新價標准來計算。基本上有一種廠房外在固體屬性,那麼就可以按照廠房重置成新價來補償。
三、停產停業損失費
因為拆遷造成企業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費用。一般情況下要滿足有營業執照、納稅登記、納稅記錄、實際經營的行為等等這些才能滿足一個正常的企業廠房進行生產經營的條件,這樣才能獲得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費。還有一個問題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實踐中有很多企業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不一致,這是不行的,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滿足合法的經營主體。
停產停業損失應該滿足哪些補償呢?
(1)預期利益損失,一年可產生的預期利潤是一百萬,拆遷造成經營中斷,造成三年的停產停業損失,這樣有可能要賠償三年的損失。
(2)違約的損失,企業和客戶簽訂了一百萬的合同,由於拆遷不能按時供貨,一百萬的違約成本是五萬塊,要補償企業的違約損失。
(3)財務成本,向銀行貸款一百萬,每年付財務成本利息,現在由於經營斷了,財務成本是累計增加的,所以財務成本也要納入停產停業損失中。
這些是可能遭受的損失。還有很多人會問道的人員安置遣散費,我們要糾正一下,人員安置遣散費只出現在國營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當中,一般中小企業和私營企業都沒有,基本含在停產停業損失之列了。
四、裝修附屬物
對現有建築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動的,是按照重置費來算。實踐中一個水泵、變壓器、機器設備都納入到裝修附屬物范圍內。
五、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分為可移動和不可移動的,不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跟房屋一樣要有重置成新價,可移動的機器設備補償的是搬遷費。
六、搬遷費用
就是可移動的所有附屬設施設備等要給予的搬遷費用。
⑥ 什麼叫拆遷騰退
拆遷,單就集體土地而言是指經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批准進行公益事業建設,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的一項活動。騰退,這不是一個法律用語,單從字義上講,騰是騰出的意思,退,是退出的意思。拆遷、拆違,房屋所有權人都要從原來的房屋中騰退出來,這是拆遷、的必然結果。
在集體土地上搞騰退,是什麼意思呢?根據我代理的案件,特別是在北京地區代理的拆遷案件當中出現的新名詞,這是老名詞新用法,即村委會或鄉、鎮政府聯合開發商在一無合法征地手續,二不是拆除違法建築的情況下,這些機構,為了給自己的違法拆遷行為找一個合法的旗號,即騰退。
⑦ 2022北京騰退拆遷補償政策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1、貨幣補償
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依據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確定。由公彎笑茄開選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徵收人可享受綜合困難補助、住宅困難補助及住房困難家庭補助,同時可申請購買定向安置房。
平房綜合困難補助=評估基準價格×1.3×建築面積×50%;平房住宅困難補助=評估基準價格×1.3×建築面積×40%。對被徵收房屋為平房,建築面積不足20平方米的,按以下公式給予住房困難家庭補助,住房困難家庭補助=評估基準價格×1.3×(20-建築面積)×75%。
2、產權調換
此次徵收項目提供了豐台區高立庄的房屋用於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與徵收人按市場評估價格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3、其升粗他補償
搬遷費按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補償,標准為每平方米40元。臨時安置費按照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80元標准進行補償,按月計算,每月臨時安置費不足3600元的,按照3600元發放。
實行貨幣補償或者以現房進行安置的,臨時安置費發放期限為四個月;以期房進行安置的,發放期限自搬家交房之日起至實際交房日期後的第四個月。
移機費標准為每部電話補償235元;有線電視每戶補償埋察300元;空調移機(窗機除外)每台補償400元;熱水器安裝每台補償400元。
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用住宅房屋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工商登記部門核準的經營面積每平方米給予8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⑧ 工業園區拆遷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工業園區征地補償方式的標准多樣,在規定上各地方都有不同,標准涉及到市場價格、地理位置、國家政策等相關的因素,所以各個地方出台的標准都會不一樣,在查詢時盡量到當地的政府的相關網站上出台的政策上去搜索會得到更准確的信息。一般來說,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准、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准):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准。國家征地補償標准最新土地法律中,政府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為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五十五條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准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具體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