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蘇州工業園區租房補貼
蘇州姑蘇區最高每個月8000元,最低每個月400元;蘇州相城區最高每個月8000元,最低每個月800元;吳江區、高新區、太倉市、吳中區、張家港市最高每個月8000元,最低每個月400元補貼。
根據2021蘇州的房價,以及其房租的波動,以及對人才的計劃享受待遇,對於蘇州的不同區域,都制定蘇州不同區域不一樣的租房補貼政策,不同的區域以及不同的人才類型以及不同的學歷都有不同的政策及其補助的標准,都各有不同,體現出各區的特色。以下為蘇州姑蘇區、蘇州相城區、蘇州吳中區詳細的人才租房補貼政策。最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按中心城區住房市場平均租金價格的90%進行測算;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按中心城區住房市場平均租金價格的60%進行測算。
隨著蘇州外向型經濟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外來人口前來求職、創業,不少求職者表示房價居高不下,購房壓力太大,住房公積金對於租房族派不上用場。昨天記者獲悉,蘇州園區首個優租房項目「明日之星」開始對外招租,符合條件者的公積金可全部抵房租。這也是江蘇省首個可全部抵用公積金的優租房。
蘇州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1、具有市縣非農業常住戶口;
2、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門定期撫恤或定期定量補助的社會優撫對象;
3、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經濟租賃房(含享受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且未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拆遷定向安置用房。
法律依據:《蘇州市中心城區住房保障租賃補貼標准測算暫行規定》
三、住房租賃補貼標準的測算。
(一)住房租賃補貼標准:最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按中心城區住房市場平均租金價格的90%進行測算;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按中心城區住房市場平均租金價格的60%進行測算。
(二)住房市場平均租金價格與住房租賃補貼標准統一按住房建築面積進行計算。住房租賃補貼標准以元/每平方米為單位,可根據上款的計算值進行±5%調整後取整數核定。
(三)住房市場平均租金價格與住房租賃補貼標准,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市場行情進行確認,並適時調整公布。
Ⅱ 蘇州工業園區租房補貼申請條件
租房補貼申請條件是:
1、具有市縣非農業常住戶口;
2、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門定期撫恤或定期定量補助的社會優撫對象;
3、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經濟租賃房(含享和跡受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且未購買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喚配並、拆遷定向安置用房。
《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
第六條
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房價收入比(即本地區一套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平均價格與雙職工家庭年平均工資之比)在4倍以上,且財政、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可轉化為住房補貼的地區,可以對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實行住房補貼。住房補貼的具體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訂,報省、自治區、直轄賣察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Ⅲ 蘇州優租房補貼政策
蘇州優租房只有工業園區有虛擬優租房補貼,是蘇州工業園區對通過市場途徑租房居住且符合條件的人才發放人才租房補貼。優租房是政府惠民補貼的房子,這房子比中介租房優惠便宜很多,優租房一整套單人間全部租給同一戶,不需要和其它人合租,這是國家對市民的惠民政策之一。
一、申請條件
房產條件:
1.未在蘇州市區購房;
2.本人和配偶在蘇州市區無居住條件。
備註:蘇州市區包含姑蘇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相城區、吳中區、吳江區。
公積金條件:
未動用原公積金普通專戶或住房賬戶購房的正常繳納園區社會保險的甲類計劃員工和乙類計劃員工。
1.正常繳納,未停繳、斷繳;
2.公積金類型:機關事業類、甲類、乙類(繳納住房公積金)
3.如動用過園區公積金用於購房貸款、攤還、提取等,無法申請。
學歷條件:
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等
1.申請人學歷需學信網可查詢(海外學歷和軍校等特殊院校需認證後方可查詢);
2.申請家庭戶需申請人為研究生學歷或本科學賣桐歷已婚。
入住優租房後退租的不再享受人才租房補貼。
虛擬優租房申請材料:
(一)需要向房東索要信息但並不需要房東提供書面材料的部分如下:
租賃房屋坐落位置(坐落位置必須和房產證或不動產證上完全一致,務必請房東准確提供,否則會造成審查無法通過)
(二)需要准備書面材料掃描件並上傳的部分如下:
1.房東即出租人(必須為租此配櫻賃房屋的所有權人)身份證掃描件;
2.房屋租賃合同掃描件;
3.房東即出租人銀行卡掃描件;
4.租賃合同發票掃描件(納稅是房東應盡的義務,必須開具租房發票),租賃園區房源房東若尚未開具租房發票,申請時可選擇「代開票」,由園區租房管理公司統一代開發票;
5.申請人的身份證掃描件,已婚申請人還需提供結婚證及配偶身份證掃描件。
二、虛擬優租房房源條件:
1.蘇州城區范圍內,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符合出租條件的個人成套住宅(含別墅等)。
2.園區范圍內國資企業、村鎮集體經濟組織、社會企業建設並規范運營的長租公寓和集宿樓等集中式公寓(需至園區管委會公租房管理中心報批通過後才能納入)
集中式公寓名單:E—HOME共享·家公寓、歡寓公寓、芭菲森叢文華公寓、芭菲MBA公寓、芭菲翰林緣公寓、芭菲文萃公寓、芭菲國際公寓、亭苑星辰、暢苑星辰、芭菲青年公寓、樂_東景社區、樂_蓮香新村社區、恆泰星寓唯錦苑項目、芭菲科研公寓、芭菲精品公寓、中海海堂服務式公寓(蘇州奧體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六條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