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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地合同到期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3-05-19 21:26:30

工業用地到期後怎麼辦

法律主觀:

工業用地到期後可以提前一年申請續期,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依法補繳相應的土地出讓金,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工業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塵型運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用地50年;3、教育、科技、租旁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5、倉儲用地50年;6、綜合或者其他派梁用地50年。

Ⅱ 工業用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麼辦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不斷發展,工業用地越來越多,企業發展和工業生產都需要大量用地,為了更好的發展經濟,必須要租賃土地修蓋廠房,但是在我國土地歸國家所有,工業用地也有一定的土地使用年限,那麼工業用地使用年限到期了該怎麼辦呢?
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國家對於不同類型的土地使用年限都做出具體的規定,按用途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一般來說,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根據《物權法》中的相關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據了解,在《物權法》出台之前,根據我國歷拍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哪爛氏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必須要繳納一定的費用。但是物權法出台後,規定了土地可以自動續期,但並沒有對續期土地使用費的支付標准和辦法做出理一步明確的規定。特別是開始在一定的范李散圍內徵求意見時,內容中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
與住宅用地不同,工業用地涉及到企業盈利的問題,在土地到期後並非要無償使用,而是需要向國家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費用。但是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

Ⅲ 工業用地50年到期了怎麼辦

目前工業用地的出讓年限只有50年,到期後要如何續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此前,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就工業用地50年到期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我國現行《物權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到期後需續期,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由該土地原權利人申請,經審批機關核准後辦理續期手續。續期費用交納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也就是說,工業用地是50年一個輪回。

1、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物權的終止或者變動,應當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這里需要注意,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但是,該幅土地上建有房屋的除外。」這里的「自動續期」不是按照一般意義上的「自動續期」,而是指自動續期不需要經過國家批準的情況。續期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在自動續期基礎上增加一個期限到期後就可以自動續期;第二種則是補繳土地出讓金後自動續期至滿為止。

2、需要補交地價,且必須是補交部分地價差額;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三條:「城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該幅土地的使用權予以沒收。土地使用者在轉讓或者抵押登記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屆滿原用途或者土地使用權類型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辦理用地手續。」從這條規定可以看出,在這類土地上續期可以補齊地價差額,但不能轉讓或者抵押。這就涉及到問題的核心在於要補交地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有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約定義務的(如有)的,應當解除合同。但是約定部分繼續使用的除外。另一種情況是,當業主提出續期請求時已取得了該幅土地使用權的專有所有權人也可以要求補齊土地出讓金及其他價款作為繼續使用的代價;或者請求給予合理補償。
3、補交價款達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標准;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5條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從該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時開始計算。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續期手續。從權利人提出申請到國務院批准辦理的時間間隔不超過五年。對於到期後要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的政策還沒有出台。另外一種情況是「按地價補交地價到一定年限後補交土地出讓金並且達到規定標准之後就可以申請續期」,目前來看還沒有任何明確消息和文件支持這個方案的實施。
4、由相關部門進行土地登記手續;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土地使用者必須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在不改變土地使用權性質的前提下,向國家交納一定數額的土地出讓金。如國家批准收回該塊土地,辦理土地登記手續。並補繳土地出讓金以及其他費用。
5、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相關稅費。有一些城市在制定相關政策時,就涉及到土地使用年限問題。例如在天津,針對於住宅用地到期後續期的問題,市政府是這樣規定的:①地價:每平方米40元;②地價:按土地出讓金的100%收取;④權證工本費:不高於10元/平方米;⑤水電費:按照0.6%收取。這個稅費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後才可以續期。
6、如果到期不續期,到期後又出售,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從法律上講,只有國家對土地享有繼承權,沒有到期或者不能續期的權利。但是,如果是使用土地的一方是企業且該土地是屬於政府的,則是自動續期;如果是屬於私有的則是要依法轉讓或是抵押土地的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的使用權;但是即使在最長70年的使用期限內不願續期的話也沒有關系的;如果不續期也沒有關系。如果到期後要對該土地進行拍賣或轉讓的話就會有相關的政策出來,因為要經過法律程序。所以需要提前跟土地使用者溝通來決定是否繼續使用或者續期問題。
7、根據合同約定,如仍繼續使用應繳納全部土地出讓金的70%,並支付續期費用之後即可繼續享有該幅出讓土地的使用權。但如果該幅土地的使用年限已經到期,根據物權法第134條規定,國家有權收回該幅土地使用權。而在我國城鎮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一般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出讓期限最長為50年。我國對此並沒有相關法律規定。但現實中也有不少類似事件發生,引發了人們對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該如何續期的思考。《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不動產所有人之間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到期的,按照土地使用權的期限辦理轉讓等事宜。

Ⅳ 工業用地到期了怎麼辦

工培首業用地到期後可以申請續期,需要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如果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國家也可徵用,但應就剩餘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進行補償。
工業用地五十年;土地所有權始終歸國家所有,個人只獲得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配棗數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岩友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百六十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出讓人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登記機構應當收回權屬證書。

Ⅳ 工業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應該怎麼辦

一、工業 土地使用權 到期後應該怎麼辦? 2007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則是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准予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土地所有權 始終歸國家所有,個人只獲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處理有以下幾種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 房屋所有權 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國家也可徵用,但應就剩餘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進行補償。 二、國家土地使用權年限的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因為土地的市場價值隨著時代的變遷會不斷的有所變動,所以國家當下對工業土地使用權的期限規定的就是50年。其實,大體原則上除了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到期後不需要專門的去處理,對工業用地的使用者來說,到期之前還是要注意一下土地使用權的續期辦理的。

Ⅵ 工業用地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工業用地到期後可以申請續期,未申畝畢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八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迅搏芹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二銀則百四十三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Ⅶ 工業用地50年到期了怎麼辦

法律主觀:

工業用地50年後土地使用權到期,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蠢搏隱屬,有約定銀纖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帶廳的規定辦理。

Ⅷ 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到期怎麼辦

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的處理方式如下:

1、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答咐要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

2、准予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4、非住宅建設用地使哪談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李舉碰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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