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怎麼辦理
一、企業申請取證條件
①企業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覆蓋申請取證產品;
②企業及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③產品質量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以及企業明示標准;
④具有正確、完整的技術和工藝文件;
⑤具有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計量和檢驗手段;
⑥具有保證正常生產和保證產品質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以及計量、檢測人員;
⑦具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
⑧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政策的相關規定。
二、企業申請材料的准備
企業申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三份),其上應加蓋工商發照部門紅色印章或提供原件以便確認,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包括申報產品范圍;
換證企業原生產許可證(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
《實施細則》中要求的其它附件:如企業質量手冊(兩份);
三、辦理程序
(一)提交申請
企業持申報材料,到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大廳窗口提交辦理生產許可證申請。
(二)受理
山東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核實,於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開具《受理通知書》。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提出補正意見並將申請材料予以退回,按要求補正後可再次提出申請。
(三)生產條件審查
對屬於省審查部組織審查的,省審查部自受理後30日內安排現場審查;對屬於國家產品審查部組織審查的,產品審查部自接到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轉交材料後2個月內安排現場審查。
(四)產品抽樣檢驗
對企業生產條件現場審查合格的,由審查組進行產品抽樣;企業將樣品送交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授權的檢測機構進行產品質量檢驗。
(五)審批發證
對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產品質量檢驗均合格的,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准,頒發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獲證企業憑介紹信到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大廳窗口領取生產許可證。
四、收費
收費依據:財政部、國家計委財綜[2002]19號,包括:
①生產條件審查費:2200元,每增加一個產品單元增加審查費440元;
②產品檢驗費:按國家有關檢驗收費標准收取;
③公告費:400元/單元;
五、企業重新申請、補領、變更生產許可證和委託加工備案所需材料:
1、發(換)證企業須提供材料: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提供原件確認)
企業生產許可證原件、復印件
企業名稱變更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現發照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證明(原件、復印件)
細則中規定的其他材料。如:環保證明、衛生許可證、消防安全證明、型式檢驗報告等。
註:企業所需准備材料以實施細則為准;
2、不合格企業重新申報須提供材料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再補充如下材料:
1)企業整改報告及驗證材料
2)整改後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3、變更生產許可證名稱須提供材料(一式兩份)
1)生產許可證更名申請表
2)更名前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舊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發照工商部門紅色印章,現營業執照提供副本原件
3)現發照工商部門出具的更名證明(原件、復印件)
4)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對企業生產條件、生產廠址未發生變化的證明(原件、復印件)
5)生產許可證元件、復印件各1份
4、企業因遺失補領生產許可證須提供材料(一式兩份)
1)補領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2)登報聲明的省級主要報刊原件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提供原件確認)
5、委託加工企業須提供材料
1)委託加工企業備案申請表(一式兩份)
2)雙方委託加工有效合同原件
3)雙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工商部門紅色印章或提供原件)
4)被委託企業生產許可證原件、復印件
⑵ 怎麼辦理工業生產許可證
工業生產許可證辦理
(一) 申請、受理 、條件
1.企業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向其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2) 營業執照復印件三份;
3) 產品實施細則中要求的其他材料。(比如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表單表格等)這些軟體部分的資料都是由我們上海遠誠科技咨詢有限公司為貴公司編寫。
2.然後由上海遠誠咨詢有限公司咨詢老師去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交申請書,質監總局收到企業申請後,對申請材料符合實施細則要求的,准予受理。
3企業申請辦理前必須達到一下條件:
(一)有營業執照;(注意:營業執照必須和廠房名稱地址相一致)
(二)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檢疫手段;
(四)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六)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二)企業實地核查
1. 根據產品實施細則要求,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審查部組織審查。
2. 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制定企業實地核查計劃,提前5日通知企業,由審查部組織審查的,審查部同時將核查計劃抄送所在地省級許可證辦公室。
3.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指派2至4名審查員組成審查組,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企業應當予以配合。
4. 審查組按照產品實施細則的要求,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核查時間一般為1-3天。審查組對企業實地核查結果負責,並實行組長負責制。
5. 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審查的,省級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對企業的實地核查和抽封樣品,並將實地核查結論以書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業;
由審查部組織審查的,審查部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對企業的實地核查和抽封樣品,並將實地核查結論以書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業,同時告知省級許可證辦公室。
6. 企業實地核查不合格的判為企業審查不合格,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部書面上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並由國家質檢總局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三)產品抽樣與檢驗
1. 企業實地核查合格的,審查組按照實施細則的要求封存樣品,並告知企業所有承擔該產品生產許可證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名單及聯系方式,由企業自主選擇。
2. 經實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樣檢驗的,告知企業在封存樣品之日起7日內將樣品送達檢驗機構。需要現場檢驗的,由核查人員通知企業自主選擇的檢驗機構進行現場檢驗。
3. 檢驗機構在產品實施細則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檢驗工作,並出具檢驗報告。
4. 企業產品檢驗不合格的判為企業審查不合格,由審查部書面上報國家質檢總局,並由國家質檢總局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四)生產許可證申請費用:
申請費:2200一個單元,同時申請兩個含兩個以上的每加一個加20%費用
檢驗費用:按國家各省標准執行
咨詢服務費用:18000元(上海遠誠科技咨詢有限公司收取)
公告費:每個申證單元收取400元,公告費由企業在申請時向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交付。
⑶ 哪些企業需要辦理工業生產許可證如何辦理
一、申請
1、企業辦理生產許可證必須填寫統一格式的《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四份,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
2、企業應同時提供如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例行(型式)試驗報告;
(3)環保、衛生證明等。
3、業務科將所有資料初審合格後,將申請資料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科,由市局統一安排初審和檢查。
4、市局初審通過後將申請材料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受理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受理企業的申請材料後,應在7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發放《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三、現場審查
1、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申請後2個月內組織對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省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審查部。審查部自收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報送材料之日起45日內完成企業生產條件抽查和材料匯總,並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2、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審查部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企業申請後15日內將相關材料轉交審查部。審查部自接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個月內組織對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審查,並現場抽封樣品。審查部自收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3、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審查工作由審查組承擔,審查組實行組長責任制,審查組對審查報告負責。
四、樣品檢驗
申請取證企業應當在封樣15日內將樣品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機構受到樣品後,應當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標准和要求進行檢驗,並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工作。標准中對產品檢驗有特殊要求的,按標准規定進行。產品檢驗周期超過第十四條規定的材料報送時限時,材料報送時間以檢驗完成時間為准。
五、匯總、審定、發證
全國許可證辦公室自接到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部匯總的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名單和有關材料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審定。經審定,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將上報材料退回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審查部並告知企業。
六、後處理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發出《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同時收回《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企業自接到《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之日起,應當進行認真整改,2個月後方可再次提出取證申請。
至於哪些企業需要辦理工業生產許可證,請查閱工業生產許可證目錄,如果你們涉及到目錄中產品,那麼久需要按照上述程序進行辦理了,當然,也可咨詢你公司當地代理公司為你辦理,比較方便。
⑷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申辦程序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申辦程序:
申請——受理——企業生產條件審查——產品抽樣與檢驗——審定與發證
⑸ 怎麼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主要申辦程序如下:
有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驗檢疫手段(可通過楚漢公司獲取幫助)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如生產廠房的土地證——如沒有土地證需所在鄉鎮辦理證明建設用地的手續等(可通過楚漢公司進行建立和整改)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的要求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根據細則上的要求,針對自己的廠房、設備、文件資料是否齊全,產品是否有檢測報告等要求進行檢查、整改、完善
填寫申請書,上報認證公司
提交材料(生產許可證申請需要准備的材料)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封面應當加蓋企業公章,復印的印章無效
質監局收到申請材料後,經審驗,材料符合受理標准,通知企業《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申請費用2200(同時申請兩個含兩個以上的每加一個加440元,但會大大增加申請通過的難度)
質量技術監督局指派2至4名審查員組成審查組,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審核時間為企業應當予以配合。(一般提前五日通知企業)
現場審核不合格,企業應迅速整改,兩個月後方可重新申請。如審核合格進入下一步
封存樣品,7日內由企業交付檢驗機構,完成檢驗後出具檢驗報告。(費用因產品種類不同不盡相同,國家收費標准)
根據審核提出的整改項進行整改,並對申報材料進行進一步的修改完善
質監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匯總,審核,申報企業等待發證
整個工作最快在60日內完成,但是由於企業需要進行整改等工作,一般在3個月左右
⑹ 生產許可證怎麼辦
生產許可證的辦理應該是向所在地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並需要提交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申請書,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⑺ 辦理工業生產許可證需要哪些條件
建築外窗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1 總則1.1 為了做好建築外窗產品生產許可證發證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80號),《關於印發<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省級發證工作規范>的通知》(國質檢監[2006]413號)等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1.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建築外窗產品的,適用本實施細則。任何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建築外窗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建築外窗產品。1.3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建築外窗產品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建築外窗為:用鋁合金建築型材、窗框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彩色塗層鋼板及鋼帶型材製作的建築外窗。建築外窗的產品單元為:鋁合金窗、塑料窗、彩色塗層鋼板窗。2 工作機構2.1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建築外窗產品生產許可證統一管理工作。統一發布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發證的產品目錄並適時進行調整,統一制定並公布產品實施細則,統一規定證書式樣,並採取不定期檢查的方式,對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發證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國家質檢總局內設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許可證辦公室)負責建築外窗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中心(以下簡稱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是全國許可證辦公室的辦事機構。2.2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建築門窗生產許可證審查部(以下簡稱審查部)設在中國建築金屬結構協會,受全國許可證辦公室的委託組織起草相關產品實施細則;跟蹤相關產品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技術要求的變化,及時提出修訂、補充產品實施細則的意見和建議。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建築門窗審查部地 址:北京市百萬庄建設部內(中國建築金屬結構協會)郵政編碼:100835電 話:010-58934476、88360537傳 真:010-88360537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聯 系 人:劉秀林、楊斌、董春2.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外窗產品生產許可省級發證的受理、審查、批准、發證以及生產許可證監督和管理工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內設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外窗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日常工作。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外窗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監督檢查工作。2.4 建築外窗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檢驗機構名單(見附件1)。3 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基本條件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3.1 有營業執照;3.2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3.3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檢疫手段;3.4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3.5 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3.6 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3.7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0號:普通雙層玻璃塑料窗及單腔結構型的塑料窗為國家明令淘汰產品,不予發證。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4 許可程序4.1 申請和受理4.1.1 企業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其所在地省級或受省級委託的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4.1.1.1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中「產品品種、規格型號」一欄填寫產品單元;4.1.1.2 營業執照復印件;4.1.1.3 生產許可證復印件(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重新提出申請的企業)。4.1.2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收到企業申請後,對申請材料符合實施細則要求的,准予受理,並自收到企業申請之日起5日內向企業發送《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對申請材料不符合本實施細則要求且可以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向企業發送《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行政許可法》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要求的,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發出《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