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政府用到代徵用地怎麼辦
1、政府徵用企業代征土地是需要補償的,具體補償標准由當地政府確認,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2、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 征地 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旦知人口模讓消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 建房、提供 安置房 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滑姿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 養老保險 等 社會保險 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② 以租代征土地怎麼辦
以租代征後可以要回自己的土地。以租代征並非出於公共利益,不具備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和徵收集體土地手續,通過以租代征的方式將征地補償款包裝成土地租金可獲得的補償大幅度縮水、是對合理拆遷補償的逃避,該徵收方式衡帶做不合法,權利人可以依法要回土地。③ 國有工業用地能否轉讓
首先要確認工業用地的性質,符合工業用地轉讓條件的工業用地是可以轉讓的。工業出讓土地是可以轉讓的。只不過與劃撥方式取得轉讓的手續有不同而已。如果是國有土地,那麼使用權是可以轉讓的,但所有權不能轉讓。如果該土地是經過出讓獲得的,轉讓合法。接手後也可以轉讓,雙方簽訂轉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手續即可。工業用房可以轉讓,首先要確認工業用地的性質,如果是國有土地,那麼使用權是可以轉讓。但如果是所有權,則不能轉讓。如果該土地是經過出讓獲得的,轉讓合法。購買者接手後,也可以轉讓。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閑置土地,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
工業用地遇到徵收怎麼補償標准:
1、市、縣人民政府出讓工業用地,確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格時必須執行的最低控制標准。
2、工業用地必須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其出讓底價和成交價格均不得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的最低價標准。
3、工業項目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國有建設用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④ 土地以租代征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農村土地以租代征的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門投肢緩碼訴,土地管理部門會責令徵用者恢復土地原狀,並且對當事人進行處罰。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哪耐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歷哪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⑤ 政府用到代徵用地怎麼辦
法律分析:首先政府徵用企業代征土地是需要補償的,具體補償標准由當地政府確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梁滲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者渣拍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范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准、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首羨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