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畢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報考貴校有什麼要求嗎
分類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為滿足省教育廳規定的報考條件:須參加全省2020年高考報名的2013年(含)以後畢業的應、往屆高中及中職畢業生。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高考報考畢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需達到報考當年省控線
⑵ 畢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畢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教育廳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畢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主管單位:畢節市人民政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畢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是國家教育部備案、貴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院位於畢節市金海湖新區職教城,毗鄰金海湖濕地公園,校園環境優美,生活設施完善,為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提供了優質的環境和條件。學院佔地面積452畝,已完成建築面積12.5萬平方米,在建二期工程建築面積7.3萬平方米。學院師資力量雄厚,現有教職工233人,專任教師本科以上學歷178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學歷43人,正高級職稱6人,高級職稱65人,雙師型教師81人。學院以「精工報國,厚德樂業」為校訓,堅持立德樹人、質量至上、特色立校的辦學理念,堅持政府主導、行業參與、學校聯動、企業融入的辦學模式;對接產業發展,立足自身優勢,優化資源配置,努力打造現代裝備製造、汽車、電子信息、建築工程和現代服務等若干特色專業群。
第四條 院校全稱:畢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4152014648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高等職業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校地址:畢節市金海湖新區職教城畢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郵編:551700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工作政策,討論和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畢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實施招生就業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與就業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成立招生錄取信訪工作站,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請參照各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第七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均以各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貴州省和相關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錄取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 我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10%以內。
第十條 我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有關加分、降分的政策或管理辦法執行,並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一條 考生的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後學校進行體檢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省級招生文件規定及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分數(位次)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擇優錄取。即按照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當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若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我院的報考語種一律為英語。 我校錄取專業文理均可報讀,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錄取過程接受社會或有關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錄取結果由各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招生網站面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准及助學措施
第十六條 我院嚴格按照省有關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准執行。收取學費3500元/年、住宿費760元/年,書本費據實結算。
第十七條 學校有完善的「獎、貸、勤、減、免、補」學生資助體系,開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政策規定,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金(2500元-3500元);同時,學院按照省的相關規定,從學院事業收入中提取不低於10%的資金,用於學生資助。項目包括:校內獎學金和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等。確保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學歷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頒發
第十八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畢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並以此具印;學生通過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的,頒發國家承認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第八章、就業方式
第十九條 學生畢業後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就業指導政策以及就業市場的需求狀況自主擇業。
第九章、錄取通知書發放
第二十條 高考錄取全部結束後,學校根據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核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畢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錄取專用印章,經郵政特快專遞寄送到錄取考生預留接收通知書通訊地址。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准。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畢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聯 系 人:朱遠
聯系電話:18285736070
畢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