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惠安縣的經濟概況
唐代,生活於境內的先民開始圍墾灘地,築埭作畦。宋初,人們根據這里的山川和土壤特點,引進安南占城稻為主要糧食作物,大面積種植。明萬曆年間,從呂宋引進甘薯,廣為栽種;爾後,幾經實踐摸索,更新品種,提純復壯,於縣內沿海、山區普遍插植,逐漸成為人們的主要口糧,惠安素以「甘薯縣」之稱而聞名海內外。
民國時期,由於耕地瘠薄、水利缺修,耕作技術落後,致生產水平低下。1949年全縣森林面積4.5萬畝,覆蓋率僅2%,水土流失面積達70%。農田耕作層淺,土壤含沙量大,磷鉀缺乏,酸性偏重,地力衰退。耕地面積50.78萬畝,總播種面積770299畝,復種指數151.6%。糧食佔用耕地面積376464畝,糧食總產量58937.2噸,年畝產量156.5公斤,農業總產值2116萬元。
20世紀50年代初,惠安通過土地改革,廢除封建土地佔有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並引導農民組織起來,走社會主義集體化道路。全黨全民重視農業,大辦農業。貫徹農業「八字憲法」,治山治水,保持水土,開墾荒地,圍海造田,平整土地;改革耕作制度,旱地改水田,單季改雙季,一熟改三熟;重新安排山、水、林、路、田,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和條件;實行科學種田,推廣先進技術,普及良種,優化施肥。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改革農村經濟體制,推行農業生產責任制。調整農業生產結構,農、林、牧、副、漁多種經營全面發展。1989年,全縣耕地面積393794畝,總播種面積921168畝,復種指數233.92%;糧食佔用耕地面積241620畝,糧食總產量149691噸,糧食復種指數276.7%,年畝產620公斤。農業總產值6.219億元,其中農業產值1.38億元。 古代,惠安就有手工冶鐵、燒陶、制鹽、織布等行業。至宋代,制鹽業已達相當規模。
民國時期,境內手工業逐步復甦,特別是陶瓷、磚瓦、打鐵等行業遍布城鄉。同時,皂燭、紡織、印刷等工業亦開始起步發展。至1949年,全縣工業總產值461萬元,占工農業總產值的8.81%。
惠安工業不經過三年國民經濟恢復期後,以食品工業為主體的工業體系初步形成。1953年工業產值比1949年增加1.6倍,達到1216萬元。1954年,對私營企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組建國營企業、集體企業或公私合營企業。1955年,工業企業由1954年的3320家縮減為1627家,工業總產值1377萬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業145家,產值411萬元,占總產值的29.85%。1958年完成對私人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後,全縣工業企業144家,總產值2475萬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業31家,工業產值1178萬元,占總產值的47.6%。「大躍進」時期,盲目改變所有制結構,造成經濟失調,工業產值波動。1962年,貫徹「調整、鞏固、充實、提高」方針,經濟恢復,工業發展加快,特別是全民所有制工業產值穩步上升。1965年全縣工業企業138家,總產值2034萬元,其中全民所有制33家,產值1329萬元,占總產值的65.34%;集體所有制105家,產值705萬元,占總產值的34.66%。
「文化大革命」期間,全縣工業生產步履維艱,產值雖有所增長,但幅度很小。特別是國營工業企業生產效益偏低現象明顯,佔全部工農業總產值比重呈逐年下降趨勢;而集體工業企業的產值比重則有所上升。1971年,集體工業產值突破千萬元,達到1075.5萬元,國營和集體工業產值比例為2.3∶1;1977年下降至1.4∶1。是年輕重工業產值比例為5.3∶1。1978年,全縣工業總產值7359萬元,占工農業總產值的38.97%。
1951年,縣城僅有一家火力發電廠,1958年興建第一座水電站。至1989年,全縣有水電站27座,總裝機34台,容量6094千瓦。加上電網供電,年供電量1億千瓦時,形成較完整的發、供、用電體系。
改革開放以後,全縣工業生產迅速發展,鄉鎮企業異軍突起,涌現出石板材、石雕、瓊脂、啤酒等一大批名特優產品。形成以食品工業為主體,包括紡織、機械、化工、建材、印刷等的工業體系,所有制結構呈現出國營、集體、個體等多種經濟成分並存共同發展的格局。1984年工業總產值突破億元大關,達到10363萬元。
1989年,全縣工業企業3001家,其中鄉以上工業企業218家,村及村以下工業、企業2783家;工業總產值37480萬元,比1978年增加4.1倍,佔全縣工農業總產值的53.22%;輕重工業產值比例為3.2∶1。
工業園區
城南工業區、 城北工業區、惠東工業區、黃塘台商創業基地、綠谷台商高科技產業基地、泉惠石化園區、城關科工貿中心區、崇武沿海對台經貿旅遊區、斗尾港臨海工業區 惠安的石雕工藝,源自中原。東晉至隋唐,中原人口的遷入,帶來石雕技藝,出現諸如林祿、王潮等墓葬的石雕品。兩宋至明初,境內由於眾多石橋的架設,巨塔、「浮屠之宮」的興建,大型石佛的雕鑿和石城垣的修建,惠安石雕人才輩出,石雕技藝不斷提高。從所遺存的石人、石獸為主的實物看,初始造型簡單,還保留著北方質朴粗獷的風格。至明代中後期以及清初,隨著經濟的發展,各類源自佛教,以獅子和龍柱作為主要裝飾的石雕品遍布境內。是時,惠安出現如李周的石雕巨匠,把繪畫藝術運用於石雕工藝,石雕藝術出現劃時代的轉變,其造型日漸繁復,風格由質朴粗獷趨向精雕細琢,並開始注意線條結構和形態神韻之美。清末民初,得傳於李姓而又加以發展的五峰蔣姓石雕藝匠,走出家門,在福州、廈門乃至海外等地開設石店,產品出口,盛極一時;他們還參加台灣公用(包括寺廟)和民用建築物的建設,以及國內大型陵園石件的雕制,奇葩怒放、佳作紛呈,最終形成柔美、婉麗的南派風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惠安藝匠先後參加國內許多大型建設和紀念性碑塔、陵園的石雕件加工與安裝;並在人民政府關懷支持下,組織創辦許多石雕企業,石雕工匠隊伍迅速壯大,名匠輩出,新工藝迅速發展,石雕品類日益繁多。惠安石雕廠自建廠數十年來,培養和造就一大批石雕藝匠和能人;在改革開放年代,抓住機遇,大顯身手,藝匠紛紛「下海」辦廠建業,為振興惠安石雕事業作出貢獻。
惠安的石雕作品,遍及除青海、寧夏之外的全國各地;產品還遠銷香港、東南亞、日本、歐美等19個國家和地區,倍受歡迎。據統計,全縣1989年總產值近5000萬元,出口交貨值達3280多萬元。 惠安商業集市的形成,可追溯至明代以前。集市上主要為小商小販,經營海產干製品、京果、棉布、油脂、糖、大豆、糧谷、乾菜、葯、茶等南北貨。邑內僅典當鋪行業就有7家。崇武、洛陽、輞川、峰尾、東園等鄉鎮集市經營進出口貨物的大商行不亞於城關。
民國時期,惠安匪患頻仍,商業受害尤烈。民國18年(1929年)6月6日,匪首汪柴水率300多名匪徒攻破城門,益成、義記等19家大商行被洗劫;陳添、林情等13個富商被綁架勒索巨款;約有200多家商店的塗寨街同時被洗劫一空,一時間大小商戶紛紛倒閉。抗日戰爭時期,海上被封鎖,公路奉命自毀,僑匯中斷,境內百業蕭條。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黨政府發動內戰,通貨膨脹,商業不景氣,市場冷落,民不聊生。
1949年9月6日,惠安縣人民政府設立工商科,作為商業行政管理機構,建立和發展國營商業和合作社商業,開展對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並進行登記和行業調整,逐步形成以國營為主導、國營集體、私營三種經濟成分並存的商業體系。1953年商業機構和體制發生變化,購銷業務迅速發展。至1957年市場上的國營、合作社商業比重佔57.17%。1958年國營和合作社商業大合作,公私合營商店、合作商店及個體商業逐步過渡為國營商業。1959~1961年發生自然災害期間,物資匱乏,市場供應緊張。1962年初,國營商業貫徹「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恢復集體商業,開放集市貿易,實行獎售收購、對流貿易,市場貿易狀況逐步好轉。至1965年,國民經濟全面好轉,市場活躍,物價下降。「文化大革命」期間,商業機構網點大精簡、大合並,集市貿易被關閉,商品流通渠道單一,國民經濟比例失調,使得已經緩和的市場供應又日益困難。1976年,商品緊缺,連肥皂、火柴、鍋、碗等日常用品都供不應求。
1979年起國民經濟實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八字方針和改革開放政策。商業部門在大力發展國營商業的同時,扶持集體、個體商業,逐步形成多種經濟成份、多條流通渠道、多種經營方式和減少環節的「三多一少」流通體制,促使城鄉購買力逐步提高,社會商業商品購銷額穩步增長。1989年,全縣社會商業商品購進總額1.32億元,其中國營商業購進額7368萬元,供銷社購進額2628萬元,其他商業購進額3222萬元;銷售總額4.04億元,其中國營商業銷售額1.33億元,供銷社銷售額6571萬元,其他商業銷售額2.06億元。
2. 惠安一共有幾個工業區,他們在什麼地區
惠安城南工業區 匹克在那邊建設房地產,但匹克奧林星城/奧林華庭對面要規劃惠安大型垃圾中轉站,看來那邊買匹克房子的人要慘了,也不知道後期有沒有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