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使用性質分類
土地的性質按照分類標准不同,可以分成不同的性質,具體分類如下:
1、按土地用途分類劃分為商業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各類用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2、按取得方式劃分為劃撥和出讓。
3、按所有權劃分為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
(1)山地如何改成工業用地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性質的意義在於:
1、在城市規劃中,通過對每個地塊的用途進行設定,實現土地的有效使用
2、在具體建設中,通過對每個地塊用途的判斷,確定建設單位是否有效執行了城市規劃
這種土地的用途在你申請用地的時候就會規定,你必須符合城市規劃中的土地用途的規定,你才能得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你的建設工程才能開工建設。
如果你報建的時候是酒店,但實際用途是公寓,那麼,你就是不按規劃設計來進行建設,屬於違法行為。按規定是需要責令停止建設,整改,相關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會面臨吊銷資格證書和罰款的處罰。
2. 什麼地可以建廠房
工業用地才可以建廠房。
3. 如何將山地轉成公墓用地
找土地局 規劃局 給你改
4. 如何取得土地(山地)的使用權
取得使用權方式有2種:
1 受讓與出讓。這種行為主要是受讓人與政府的行為。使用人根據法律規定的出讓方式,以支付出讓金為對價而取得土地使用權。根據土地的用途不同,期限也有不同。我國《城鎮國有土地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對不同用途的用地規定了不同的最高年限:(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用地50年(3)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為50年(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每一土地使用權的具體存續年限,由其合同雙方約定。其期限屆滿後,入股喲土地使用權人不按規定申請延續期限以重新獲取土地使用權,則該權利歸於消滅。
合同簽訂後,受讓方應在60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方不能在60日內付清全部出讓金,不僅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權,而且要承擔違約的法律責任
2 承包 個人或集體一句承包合同的約定,取得對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有機體長期使用的更低、林地、草地等自然資源進行佔有使用收益。承包期限一般為50年,並且規定如無法律事由,不得終止。承包使用權可在承包期內轉讓。承包方在享有權利時有遵守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
5. 山地梨園如何進行土壤改良
山地一般土層較薄,有機質含量低。山地梨園需要較多的投入才能豐產。建園時應先做好總體規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園地改良。對於8°~15°的緩坡丘陵地,可採取挖「圍山轉」的方法進行水土保持,對於15°~25°的山坡園地可修築梯田,對於25°~30°的山地,可因地制宜修築樹坪或魚鱗坑。緩坡山地建園,可採用大型機械沿著等高線進行帶狀深翻,帶寬2~3米,深翻50~60厘米,栽樹後可逐年加寬翻土帶,參考本書介紹的深翻改土的辦法操作。為了達到豐產、穩產、優質栽培的目的,必須進行深翻改土,提高土壤肥力,深翻改土必須在做好水土保持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地進行。
幼樹定植時,做好基肥實施工作,同時可在定植溝或坑底埋作物秸稈、雜草等,地面行間覆蓋作物秸稈或種植綠肥。對已有的山地梨園進行土壤改良,應修築梯田及排灌系統,深翻活化土壤,使活土層達到80厘米左右,至少不少於60厘米。雨季沖刷之後應收集好土培於樹盤之內,並增施肥料,提高土壤肥力。沙地可抽沙壓土,黏地可摻沙和壓含磷風化土。另外,為提高土壤肥力,可於行間種植花生、豆類以及其他綠肥等,遇到雨季可割取嫩葉覆蓋樹盤或壓埋於坑內,以增加土壤有機質。
6. 商業用地是什麼意思有什麼用途
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於建設商業用房屋,出讓後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那麼你對商業用地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關於什麼是商業用地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商業用地的簡介 商業用地,是指用於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佔用的場所,如用於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游樂場、影劇院和俱樂部等用地。 商業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業用地改變成住宅用地繳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是不能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改變為商業用途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 商業用地的優點 1、關於保值性 開發商能將土地建造成本都較高的商用房,改為住宅出售,主要由於住宅可變現性強,風險小,銷售速度快資金回籠時間短等因素,當然,最關鍵的原因在於區域的住宅稀缺性強!能實現較高的利潤價值。因此購房者在購買這類住房時,往往也是由於缺乏其他的選擇導致的,房產相應的保值性也比較好。 2、關於建造標准 非住宅的房屋建設標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准都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3、可以 注冊公司 2006年6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正式下文:公司登記注冊時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商品房 購房合同 寫明房屋用途為"住宅(包括公寓、別墅)"的,房屋用途的表述無法辨別是住宅或商業用的(如商住、綜合等),均不予登記注冊。因此,非住宅類房產,可以注冊公司 工業用地的簡介 工業是現代城市發展的主要因素。大規模的工業建設帶動原有城市的發展,使得許多傳統城鎮進入現代城市的行列,如上海的安亭鎮,由於大眾汽車廠的投資建設而成為全國著名的汽車城,浦東金橋鎮隨著出口加工區的開發建設成為知名的現代工業區;大型的工業企業也可促進新城市的產生,如隨鋼鐵工業建設而建立的包頭市,隨石油開采和石油化學工業發展建立的大慶、金山衛,隨汽車工業發展建立的十堰,隨化肥工業發展建立的金堂、納溪、枝江等。 工業能提供大量就業崗位,是構成城市人口的主要部門。工業發展也帶動了其他各項事業的發展,如市政公用設施、各種交通運輸設施、配套工業以及各項服務等都獲得相應發展,以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市的工業發展和興盛還包括它自身在內許多城市第三產業的基本支撐,城市工業的衰落會同時帶來第三產業的衰落。城市工業用地的擴展也直接影響著第一產業用地,並與整體城市產業結構變遷密切相關。 工業的布置方式在相當程度上影響城市的空間布局。工業需要大量的勞動,並產生客貨運量,它對城市的主要交通的流向、流量起決定影響。任何新工業的布置和原有工業的調整,都會帶來城市交通運輸的變動。 許多工業在生產中散發大量廢水、廢氣、廢渣和雜訊,引起城市自然環境生態平衡的破壞和環境質量的惡化。 工業給城市以生命力,使城市發展、壯大,並富有生氣,但同時也給城市帶來各種問題。城市規劃的任務在於全面分析工業對城市的影響,使城市中的工業布局,既滿足工業發展的要求,又有利於城市本身健康地發展。 工業用地的表現形式 形式1 用地的形狀和規模工業用地要求的形狀與規模,不僅因生產類別不同而不同,且與機械化、自動化程度、採用的運輸方式、工藝流程和建築層數有關。當把技術、經濟上有直接依賴關系的工業組成聯合企業時,如鋼鐵、石油化工、紡織、木材加工等聯合企業,則需要很大用地。可見影響工業用地大小的因素很多,規劃中必須根據城市發展戰略對不同類型的工業用地進行充分的調查分析,為未來的城市支柱產業留有足夠的空間和彈性。但同時也要注意工業發展應節約用地,充分利用和發揮城市土地市場和規劃管理的作用,有效地控制城市工業用地的浪費現象。 形式2 地形要求工業用地的自然坡度要和工業生產工藝、運輸方式和排水坡度相適應。利用重力運輸的水泥廠、選礦廠應設於山坡地,對安全距離要求很高的廠宜布置在山坳或丘陵地帶,有鐵路運輸時則應滿足線路鋪設要求。 形式3 (3)水源要求安排工業項目時注意工業與農業用水的協調平衡。由於冷卻、工藝、原料、鍋爐、沖洗以及空調的需要,如火力發電、造紙、紡織、化纖等,用水量很大的工業類型用地,應布置在供水量充沛可靠的地方,並注意與水源高差的問題。水源條件對工業用地的選址往往起決定作用。有些工業對水質有特殊的要求,如食品工業對水的味道和氣味、造紙廠對水的透明度和顏色、紡織工業對水溫、絲織工業對水的鐵質等的要求,規劃布局時必須予以充分注意。 形式4 能源要求安排工業區必須有可靠的能源供應,否則無法引人相應工業投資項目。大量用電的煉鋁、鐵合金、電爐煉鋼、有機合成與電解企業用地要盡可能靠近電源布置,爭取採用發電廠直接輸電,以減少架設高壓線、升降電壓帶來的電能損失。染料廠、膠合板廠、氨廠、鹼廠、印染廠、人造纖維廠、糖廠、造紙廠以及某些機械廠,在生產過程中,由於加熱、乾燥、動力等需大量蒸汽及熱水,對這類工業的用地應盡可能靠近熱電站布置。 形式5 工程地質、水文地質與水文要求工業用地不應選在7級和7級以上的地震區;土壤的耐壓強度一般不應小於1. 5kg/cm;山地城市的工業用地應特別注意,不要選址於滑坡、斷層、岩溶或泥石流等不良地質地段;在黃土地區,工業用地選址應盡量選在濕陷量小的地段,以減少基建工程費用。工業用地的地下水位最好是低於廠房的基礎,並能滿足地下工程的要求;地下水的水質要求不致對混凝土產生腐蝕作用。工業用地應避開洪水淹沒地段,一般應高出當地最高洪水位0. 5m以上。最高洪水頻率,大、中型企業為百年一遇,小型企業為50年一遇。廠區不應布置在水庫壩址下游,如必須布置在下游時,應考慮安置在水壩發生意外事故時,建築不致被水沖毀的地段。 形式6 工業的特殊要求某些工業對氣壓、濕度、空氣含塵量、防磁、防電磁波等有特殊要求,應在布置時予以滿足。某些工業對地基、土壤以及防爆、防火等有特殊要求時,也應在布置時予以滿足。如有鍛壓車間的工業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對地面發生很大的靜壓力和動壓力,對地基的要求較高。又如有的化工廠有很多的地下設備,需要有乾燥不滲水的土壤。再如有易燃、易爆危險性的企業,要求遠離居住區、鐵路、:公路、高壓輸電線等,廠區應分散布置,同時還須在其周圍設置特種防護地帶。 形式7 其他要求工業用地應避開以下地區:軍事用地、水力樞紐、大橋等戰略目標;有用的礦物蘊藏地區和采空區;文物古跡埋藏地區以及生態保護與風景旅遊區;埋有地下設備的地區。7. 我想建廠房,什麼樣的土地使用性質,可以建廠房
建設廠房需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就是必須建設在現狀建設用地或新增城鄉建設用地上。一般農用地不予建設永久性建築物。
如果是建設用地或新增城鄉建設需要辦理的程序如下:
1、辦理農用地轉用及徵收手續。
2、由規劃部門出具土地使用條件。
3、按照規劃部門出具的使用條件,由土地市場交易中心進行土地掛牌出讓。
4、意向人進行競拍。
整體性
土地是由氣候、土壤、水文、地形、地質、生物及人類活動的結果所組成的綜合體,土地資源各組成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約,構成完整的資源生態系統。人類不可能改變一種資源或資源生態系統中的某種成分,而同時能使周圍的環境保持完全不變。
例如我們採伐山地的森林,不僅會直接改變林木和植物的狀況,同時必然要引起土壤和徑流的變化,對野生動物,甚至對氣候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8. 山坡地轉建設用地如何審批
筆者認為利用山地建造城鎮和發展二、三產業的做法非常好,既切實有效地保護了優質耕地,同時也解決了推進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的用地需要,其成功經驗值得全國各地借鑒、推廣。但就本人所在浙東地區而言,近幾年農林部門將許多低丘緩坡劃歸為生態公益林,並稱保護生態公益林用地就像保護基本農田一樣。請問,利用山坡地(包括林地或園地)建工廠、學校、住房,在用地審批上有哪些要求,需經過哪些審批程序?擬轉為建設用地的林地,如果是林業部門既定的生態公益林,在轉用建設用地的審批上還有什麼特殊要求?浙江省餘姚市讀者陳清波答:利用山坡地進行建設既要遵循《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又要服從《森林法》的要求。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利用現狀分類標准》(國標)的規定,林地、園地等屬於農用地的范疇,因此建設佔用林地、園地的,應當與其他農用地一樣,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的,還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辦理集體土地徵收審批手續。按照《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勘查、開采礦藏和修建道路、水利、電力、通信等工程,需要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用地單位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用地申請,經審核同意後,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預交森林植被恢復費,領取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用地單位憑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佔用或者徵用林地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受理建設用地申請。二、佔用或者徵用防護林林地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面積10公頃以上的,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林地及其採伐林地面積35公頃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積70公頃以上的,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審核;佔用或者徵用林地面積低於上述規定數量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佔用或者徵用重點林區的林地的,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審核。綜上所述,利用園地進行建設的,由國土資源部門負責辦理徵收和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利用林地進行建設的,應當由林業部門負責審核,然後再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徵收和轉用審批手續。
9. 土地性質有哪些按照不同的分類方法,請詳細闡述一下
一、我國土地性質有哪幾種?
兩種,一種是國有入地,另一種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資、抵押和繼承。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則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
在我國,土地使用權的主體廣泛,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權,成為土地使用權的主體。
收回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後的收回《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第2款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請續期,以及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未批准其續期申請,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1)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國家是國有土地的所有者,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相對獨立的財產權,它只是以通過出讓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內由國家讓渡於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取得在該年期內使用土地的權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權。當出讓年期屆滿,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擁有該土地使用權。因此,國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權應當是無償的,不應附加任何條件。
(2)國家在無償收回起土地使用權的同時,無償取得該土地上的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
綜上所述,我國的土地性質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國有土地,另一種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土地使用權在期限滿之後,如果沒有得到國家的批准續期申請,土地使用權是會被國家收回的。土地使用的范圍也非常廣泛,但也要合法的使用。
10. 地方山地可以改成大田嗎
肯定不符合,一直都是在退耕還林,他卻反響做,但是地方政府追求利益以及千絲萬縷的關系網,並藉助政策上的一些寬松條文導致這個也就正常了,比如我們這是草原,國家要求的是承包者XX年不得變為耕田,以及根據沙漠化情況控制變更為農田,結果為了大利益,一般都是到了年限立刻不斷開墾為農田,根本不會關注日益沙漠化嚴重的情況,結果是開墾的土地種植幾年後幾乎變成了沙漠,但是又無法說其違法,這就是與國外真正做為百年利益調研而利益是次要正好相反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