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業用地能做商鋪賣嗎
工業用地一般是不能夠做商鋪賣的,只有商業類用地才能夠做成商鋪,工業用地只能夠用來建設工廠等生產企業
B. 工業用地可以用作什麼用途
工業用地,可以以企業廠房為核心,做一些配套工程:如職工宿舍、企業研發樓(寫字樓),職工活動場地,或者孵化園等。
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工業用地的增加可以使城市發展,壯大並富有生氣。
(一)一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電子工業、縫紉工業、工藝品製造工業等用地
(二)二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一定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食品工業、醫葯製造工業、紡織工業等用地
(三)三類工業用地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嚴重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採掘工業、冶金工業、大中型機械製造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製革工業、建材工業等用地。
(2)工業用地用來開什麼店擴展閱讀:
工業用地的地產開發機會,常常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打的都是各種擦邊球的主意。比如在工業用地上開發整棟銷售的獨棟辦公、或將工業廠房改造為辦公或創意商業(甚至是長租公寓)。這些開發機會,均來自於工業用地普遍存在的利用效率低下的現實困境。
早期出讓的工業用地,地方政府出於招商引資的業績要求,往往會以較低的土地價格,一次性給予投資商較多的工業用地。但往往這些土地的利用效率並不高,很多項目的容積率都用不足、超出了企業的客觀需求。在投資規劃階段,出於分期生產的考慮、土地並未一次性開發完成,結果隨著企業經濟效益下降、無力擴大生產、從而造成了土地的長期閑置。
或許是借鑒了早期對工業用地投資強度的管理經驗,當前的工業用地出讓時,地方政府一般會在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項目未來的開發周期、固定資產投資強度、落稅水平及產業引進要求等,如未實現便按照土地出讓金的一定比例收取違約金。
除了針對投資強度、落稅水平、開竣工時間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近年來還有多個城市在工業用地出讓年限上進行了制度創新,賦予了土地出讓人更加靈活的管理手段。
參考資料:網路-工業用地
C. 工業用地的廠房可以用於開賓館嗎讓不讓工商注冊有沒有全國統一性的法規
不可以。工業用地是用於製造型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而賓館不屬於此列。
賓館必須建在商業用地上,商業用地40年產權,工業用地50年產權。改做酒店的話,受土地、規劃、消防、建設、房管、工商稅務等多個部門管理。
如果想在工業廠房內開設賓館,首先要先變更用地規劃許可,廠房屬於工業用地規劃,必須變更為民用用地規劃,再對廠房的建築工程規劃作變更,將其定性為民用建築。在規劃手續齊全後才能辦理消防手續,在辦理消防手續的時候還要考慮到建築的耐火等級,安全疏散,消防設施。
(3)工業用地用來開什麼店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
第十七條 土地使用者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開發、利用、經營土地。
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並根據情節可以給予警告、罰款直至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處罰。
關於商業用地:
1、商業用地用於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佔用的場所,如用於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游樂場、影劇院和俱樂部等用地。
2、商業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業用地改變成住宅用地繳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是不能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改變為商業用途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
D. 海口工業用地可以開酒店嗎
海口市的相關規定,工業用地不能開設酒店,只能進行工業類的生產和貿易等活動。
E. 工業用地的房屋可以用來開賓館、歺館等各種娛樂場所嗎
從土地使用性質來說,工業用地的房屋,按照規定是不可以用來開賓館、歺館等各種娛樂場所的。開賓館、歺館等各種娛樂場所的,應該是商業用地。不過只要在當地溝通協調好關系,這種改變房屋用途的,並不會得到追究
F. 工業用地用於商業經營合法嗎
工業用地是否可以用於商業經營合法視情況而定:
1、擅自將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是不合法的;
2、工業用地用於商業經營,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合法。
我國法律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場地等用地。商業用地,是指用於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佔用的場所,如用於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游樂場、影劇院和俱樂部等用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經過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工業用地可以轉為商業用地,但企業擅自將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都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產業政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建設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實際狀況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應當對本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作出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編制審批程序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審批程序相同,一經審批下達,必須嚴格執行。第二十一條 城市建設用地規模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充分利用現有建設用地,不佔或者盡量少佔農用地。
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不得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
在城市規劃區內、村莊和集鎮規劃區內,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應當符合城市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第二十五條 經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須經原批准機關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
經國務院批準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根據國務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需要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屬於省級人民政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准許可權內的,根據省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