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撤銷電力部是怎麼回事
撤銷電力部是1998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撤銷電力工業部,電力工業的政府管理職能並入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1955年7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成立。
1958年2月11日,水利部與電力工業部合並,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
1979年2月23日,水利電力部分設為水利部和電力工業部。
1982年3月8日,《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問題的決議》再次將水利部和電力工業部合並,第二次設立水利電力部。
1988年,撤銷水利電力部,成立能源部和水利部。
1993年3月,八屆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決議,撤消能源部,第三次成立電力工業部。[1]
1997年1月16日,國家電力公司正式成立。根據《國務院關於組建國家電力公司的通知》確定的原則,按照政企分開的要求,將電力工業部所屬的企事業單位劃歸國家電力公司管理。
1998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撤銷電力工業部,電力工業的政府管理職能並入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電力公司作為國務院出資的企業單獨運營,標志著我國電力工業管理體制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實現政企分開的歷史性轉折。
2002年12月29日,中國電力新組建(改組)公司成立大會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和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等11家公司正式宣告成立。
2003年,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成立,行使電力市場監管職能。以此為標志,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目標初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