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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經濟風起時如何開展工業

發布時間:2022-12-28 14:21:17

Ⅰ 如何做到循環經濟呢

期間應著力抓好以下重點工作:第一,大力推進節約降耗,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推進工業、交通運輸、建築、商用和民用節能。推進農業節水灌溉,加大高耗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支持海水、再生水、苦鹹水、礦井水利用,推廣先進的節水設備和器具。加強重點行業原材料消耗管理,推行產品生態設計和使用再利用材料,提高金屬材料利用率,推進木材節約代用,大力發展散裝水泥,嚴格工程建設中材料消耗核算,限制過度包裝。加強資源綜合利用,最大程度地利用生產和消費中產生的各種廢物。加強資源開采管理,提高礦產資源回採率和綜合回收率,加強煤層氣等共伴生礦的綜合開發利用,推進礦產資源深加工。推進鋼鐵、有色、煤炭、電力、化工、建材(建築)、釀造等廢物產生量大、污染重的行業廢渣、廢水、廢氣綜合利用,大力普及農村沼氣,推廣秸稈綜合利用。

Ⅱ 試述現階段我國發展循環經濟的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08年8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2008年8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章 減量化
第四章 再利用和資源化
第五章 激勵措施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保護和改善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循環經濟,是指在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過程中進行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活動的總稱。
本法所稱減量化,是指在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過程中減少資源消耗和廢物產生。
本法所稱再利用,是指將廢物直接作為產品或者經修復、翻新、再製造後繼續作為產品使用,或者將廢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為其他產品的部件予以使用。
本法所稱資源化,是指將廢物直接作為原料進行利用或者對廢物進行再生利用。
第三條 發展循環經濟是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實效,政府推動、市場引導,企業實施、公眾參與的方針。
第四條 發展循環經濟應當在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和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前提下,按照減量化優先的原則實施。
在廢物再利用和資源化過程中,應當保障生產安全,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並防止產生再次污染。
第五條 國務院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全國循環經濟發展工作;國務院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循環經濟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的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循環經濟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國家制定產業政策,應當符合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編制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等規劃,應當包括發展循環經濟的內容。
第七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開展循環經濟科學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推廣,鼓勵開展循環經濟宣傳、教育、科學知識普及和國際合作。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發展循環經濟的目標責任制,採取規劃、財政、投資、政府采購等措施,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第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採取措施,降低資源消耗,減少廢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廢物的再利用和資源化水平。
第十條 公民應當增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意識,合理消費,節約資源。
國家鼓勵和引導公民使用節能、節水、節材和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產品及再生產品,減少廢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
公民有權舉報浪費資源、破壞環境的行為,有權了解政府發展循環經濟的信息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一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在循環經濟發展中發揮技術指導和服務作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委託有條件的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開展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公共服務。
國家鼓勵和支持中介機構、學會和其他社會組織開展循環經濟宣傳、技術推廣和咨詢服務,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第二章 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國務院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編制全國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會同本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施行。
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應當包括規劃目標、適用范圍、主要內容、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等,並規定資源產出率、廢物再利用和資源化率等指標。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上級人民政府下達的本行政區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設用地和用水總量控制指標,規劃和調整本行政區域的產業結構,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必須符合本行政區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設用地和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
第十四條 國務院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統計、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建立和完善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
上級人民政府根據前款規定的循環經濟主要評價指標,對下級人民政府發展循環經濟的狀況定期進行考核,並將主要評價指標完成情況作為對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考核評價的內容。
第十五條 生產列入強制回收名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的企業,必須對廢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負責回收;對其中可以利用的,由各該生產企業負責利用;對因不具備技術經濟條件而不適合利用的,由各該生產企業負責無害化處置。
對前款規定的廢棄產品或者包裝物,生產者委託銷售者或者其他組織進行回收的,或者委託廢物利用或者處置企業進行利用或者處置的,受託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負責回收或者利用、處置。
對列入強制回收名錄的產品和包裝物,消費者應當將廢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交給生產者或者其委託回收的銷售者或者其他組織。
強制回收的產品和包裝物的名錄及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 國家對鋼鐵、有色金屬、煤炭、電力、石油加工、化工、建材、建築、造紙、印染等行業年綜合能源消費量、用水量超過國家規定總量的重點企業,實行能耗、水耗的重點監督管理制度。
重點能源消費單位的節能監督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的規定執行。
重點用水單位的監督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
第十七條 國家建立健全循環經濟統計制度,加強資源消耗、綜合利用和廢物產生的統計管理,並將主要統計指標定期向社會公布。
國務院標准化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循環經濟標准體系,制定和完善節能、節水、節材和廢物再利用、資源化等標准。
國家建立健全能源效率標識等產品資源消耗標識制度。
第三章 減量化
第十八條 國務院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定期發布鼓勵、限制和淘汰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和產品名錄。
禁止生產、進口、銷售列入淘汰名錄的設備、材料和產品,禁止使用列入淘汰名錄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
第十九條 從事工藝、設備、產品及包裝物設計,應當按照減少資源消耗和廢物產生的要求,優先選擇採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設計方案,並應當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
對在拆解和處置過程中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電器電子等產品,不得設計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禁止在電器電子等產品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名錄,由國務院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設計產品包裝物應當執行產品包裝標准,防止過度包裝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第二十條 工業企業應當採用先進或者適用的節水技術、工藝和設備,制定並實施節水計劃,加強節水管理,對生產用水進行全過程式控制制。
工業企業應當加強用水計量管理,配備和使用合格的用水計量器具,建立水耗統計和用水狀況分析制度。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配套建設節水設施。節水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國家鼓勵和支持沿海地區進行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節約淡水資源。
第二十一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企業使用高效節油產品。
電力、石油加工、化工、鋼鐵、有色金屬和建材等企業,必須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期限內,以潔凈煤、石油焦、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替代燃料油,停止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燃油發電機組和燃油鍋爐。
內燃機和機動車製造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內燃機和機動車燃油經濟性標准,採用節油技術,減少石油產品消耗量。
第二十二條 開采礦產資源,應當統籌規劃,制定合理的開發利用方案,採用合理的開采順序、方法和選礦工藝。采礦許可證頒發機關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開發利用方案中的開採回採率、采礦貧化率、選礦回收率、礦山水循環利用率和土地復墾率等指標依法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頒發采礦許可證。采礦許可證頒發機關應當依法加強對開采礦產資源的監督管理。
礦山企業在開采主要礦種的同時,應當對具有工業價值的共生和伴生礦實行綜合開采、合理利用;對必須同時采出而暫時不能利用的礦產以及含有有用組分的尾礦,應當採取保護措施,防止資源損失和生態破壞。
第二十三條 建築設計、建設、施工等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准,對其設計、建設、施工的建築物及構築物採用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的技術工藝和小型、輕型、再生產品。有條件的地區,應當充分利用太陽能、地熱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
國家鼓勵利用無毒無害的固體廢物生產建築材料,鼓勵使用散裝水泥,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
禁止損毀耕地燒磚。在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和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粘土磚。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農業等主管部門應當推進土地集約利用,鼓勵和支持農業生產者採用節水、節肥、節葯的先進種植、養殖和灌溉技術,推動農業機械節能,優先發展生態農業。
在缺水地區,應當調整種植結構,優先發展節水型農業,推進雨水集蓄利用,建設和管護節水灌溉設施,提高用水效率,減少水的蒸發和漏失。
第二十五條 國家機關及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其他組織應當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帶頭使用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產品、設備和設施,節約使用辦公用品。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機關事務工作的機構會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本級國家機關等機構的用能、用水定額指標,財政部門根據該定額指標制定支出標准。
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築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應當採取措施,加強建築物維護管理,延長建築物使用壽命。對符合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標准,在合理使用壽命內的建築物,除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決定拆除。
第二十六條 餐飲、娛樂、賓館等服務性企業,應當採用節能、節水、節材和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產品,減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產品。
本法施行後新建的餐飲、娛樂、賓館等服務性企業,應當採用節能、節水、節材和有利於保護環境的技術、設備和設施。
第二十七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使用再生水。在有條件使用再生水的地區,限制或者禁止將自來水作為城市道路清掃、城市綠化和景觀用水使用。
第二十八條 國家在保障產品安全和衛生的前提下,限制一次性消費品的生產和銷售。具體名錄由國務院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對列入前款規定名錄中的一次性消費品的生產和銷售,由國務院財政、稅務和對外貿易等主管部門制定限制性的稅收和出口等措施。
第四章 再利用和資源化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區域經濟布局,合理調整產業結構,促進企業在資源綜合利用等領域進行合作,實現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使用。
各類產業園區應當組織區內企業進行資源綜合利用,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國家鼓勵各類產業園區的企業進行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土地集約利用、水的分類利用和循環使用,共同使用基礎設施和其他有關設施。
新建和改造各類產業園區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採取生態保護和污染控制措施,確保本區域的環境質量達到規定的標准。
第三十條 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煤灰、煤矸石、尾礦、廢石、廢料、廢氣等工業廢物進行綜合利用。
第三十一條 企業應當發展串聯用水系統和循環用水系統,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
企業應當採用先進技術、工藝和設備,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進行再生利用。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採用先進或者適用的回收技術、工藝和設備,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余熱、余壓等進行綜合利用。
建設利用余熱、余壓、煤層氣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熱值燃料的並網發電項目,應當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規定取得行政許可或者報送備案。電網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與綜合利用資源發電的企業簽訂並網協議,提供上網服務,並全額收購並網發電項目的上網電量。
第三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對工程施工中產生的建築廢物進行綜合利用;不具備綜合利用條件的,應當委託具備條件的生產經營者進行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置。
第三十四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農業生產者和相關企業採用先進或者適用技術,對農作物秸稈、畜禽糞便、農產品加工業副產品、廢農用薄膜等進行綜合利用,開發利用沼氣等生物質能源。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林業主管部門應當積極發展生態林業,鼓勵和支持林業生產者和相關企業採用木材節約和代用技術,開展林業廢棄物和次小薪材、沙生灌木等綜合利用,提高木材綜合利用率。
第三十六條 國家支持生產經營者建立產業廢物交換信息系統,促進企業交流產業廢物信息。
企業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物不具備綜合利用條件的,應當提供給具備條件的生產經營者進行綜合利用。
第三十七條 國家鼓勵和推進廢物回收體系建設。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城鄉規劃,合理布局廢物回收網點和交易市場,支持廢物回收企業和其他組織開展廢物的收集、儲存、運輸及信息交流。
廢物回收交易市場應當符合國家環境保護、安全和消防等規定。
第三十八條 對廢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機動車船、廢輪胎、廢鉛酸電池等特定產品進行拆解或者再利用,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 回收的電器電子產品,經過修復後銷售的,必須符合再利用產品標准,並在顯著位置標識為再利用產品。
回收的電器電子產品,需要拆解和再生利用的,應當交售給具備條件的拆解企業。
第四十條 國家支持企業開展機動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機床等產品的再製造和輪胎翻新。
銷售的再製造產品和翻新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並在顯著位置標識為再製造產品或者翻新產品。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建設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建立和完善分類收集和資源化利用體系,提高生活垃圾資源化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企業建設污泥資源化利用和處置設施,提高污泥綜合利用水平,防止產生再次污染。
第五章 激勵措施
第四十二條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立發展循環經濟的有關專項資金,支持循環經濟的科技研究開發、循環經濟技術和產品的示範與推廣、重大循環經濟項目的實施、發展循環經濟的信息服務等。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第四十三條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將循環經濟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自主創新研究、應用示範和產業化發展列入國家或者省級科技發展規劃和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並安排財政性資金予以支持。
利用財政性資金引進循環經濟重大技術、裝備的,應當制定消化、吸收和創新方案,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並由其監督實施;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協調機制,對重大技術、裝備的引進和消化、吸收、創新實行統籌協調,並給予資金支持。
第四十四條 國家對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產業活動給予稅收優惠,並運用稅收等措施鼓勵進口先進的節能、節水、節材等技術、設備和產品,限制在生產過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產品的出口。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企業使用或者生產列入國家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等鼓勵名錄的技術、工藝、設備或者產品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在制定和實施投資計劃時,應當將節能、節水、節地、節材、資源綜合利用等項目列為重點投資領域。
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節能、節水、節地、節材、資源綜合利用等項目,金融機構應當給予優先貸款等信貸支持,並積極提供配套金融服務。
對生產、進口、銷售或者使用列入淘汰名錄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或者產品的企業,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第四十六條 國家實行有利於資源節約和合理利用的價格政策,引導單位和個人節約和合理使用水、電、氣等資源性產品。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對資源高消耗行業中的限制類項目,實行限制性的價格政策。
對利用余熱、余壓、煤層氣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熱值燃料的並網發電項目,價格主管部門按照有利於資源綜合利用的原則確定其上網電價。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實行垃圾排放收費制度。收取的費用專項用於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不得挪作他用。
國家鼓勵通過以舊換新、押金等方式回收廢物。
第四十七條 國家實行有利於循環經濟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應當優先採購節能、節水、節材和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產品及再生產品。
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對在循環經濟管理、科學技術研究、產品開發、示範和推廣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對在循環經濟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主管部門發現違反本法的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後不予查處,或者有其他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行為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條 生產、銷售列入淘汰名錄的產品、設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罰。
使用列入淘汰名錄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使用,沒收違法使用的設備、材料,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違反本法規定,進口列入淘汰名錄的設備、材料或者產品的,由海關責令退運,可以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進口者不明的,由承運人承擔退運責任,或者承擔有關處置費用。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對在拆解或者處置過程中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電器電子等產品,設計使用列入國家禁止使用名錄的有毒有害物質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向本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報有關情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電力、石油加工、化工、鋼鐵、有色金屬和建材等企業未在規定的范圍或者期限內停止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燃油發電機組或者燃油鍋爐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拆除該燃油發電機組或者燃油鍋爐,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礦山企業未達到經依法審查確定的開採回採率、采礦貧化率、選礦回收率、礦山水循環利用率和土地復墾率等指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采礦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吊銷采礦許可證。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在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粘土磚的期限或者區域內生產、銷售或者使用粘土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繼續生產、銷售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電網企業拒不收購企業利用余熱、余壓、煤層氣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熱值燃料生產的電力的,由國家電力監管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造成企業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銷售沒有再利用產品標識的再利用電器電子產品的;
(二)銷售沒有再製造或者翻新產品標識的再製造或者翻新產品的。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八條 本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Ⅲ 如何發展循環經濟

如何大力推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發展循環經濟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

循環經濟是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核心,以資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為重點,通過調整結構、技術進步和加強管理等措施,大幅度減少資源消耗、降低廢物排放、提高資源生產率,促進資源利用由「資源-產品-廢物」線性模式向「資源-產品-廢物-再生資源」 循環模式轉變。循環經濟是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基本特徵,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經濟增長模式。

「十一五」期間應著力抓好以下重點工作:第一,大力推進節約降耗,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推進工業、交通運輸、建築、商用和民用節能。推進農業節水灌溉,加大高耗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支持海水、再生水、苦鹹水、礦井水利用,推廣先進的節水設備和器具。加強重點行業原材料消耗管理,推行產品生態設計和使用再利用材料,提高金屬材料利用率,推進木材節約代用,大力發展散裝水泥,嚴格工程建設中材料消耗核算,限制過度包裝。

第二,加強資源綜合利用,最大程度地利用生產和消費中產生的各種廢物。加強資源開采管理,提高礦產資源回採率和綜合回收率,加強煤層氣等共伴生礦的綜合開發利用,推進礦產資源深加工。推進鋼鐵、有色、煤炭、電力、化工、建材(建築)、釀造等廢物產生量大、污染重的行業廢渣、廢水、廢氣綜合利用,大力普及農村沼氣,推廣秸稈綜合利用。

第三,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從生產和服務的源頭減少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要重點抓好高耗能、重污染行業及重點流域、重大工程污染預防;支持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逐步實現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預防的轉變。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必須採取綜合措施,突破觀念、技術、政策、體制、法制等方面的制約,建立長效機制。

一要轉變發展觀念。要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的重大戰略任務,作為編制各類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和城市發展規劃的重要指導原則。

二要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按照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合理調整區域產業布局,各類開發區和重化工業集中地區要按照循環經濟的要求規劃、建設和改造,發揮產業集聚和生態效應,圍繞核心資源發展相關產業,形成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的產業鏈。

三要建立發展循環經濟的技術支撐體系。加強循環經濟共性和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產業化示範和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

四要完善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體制和機制。加快資源性產品價格的市場化改革,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供求關系的價格形成機制,重點加快水價、電價、熱價調整,加快供熱體制、煤熱價格聯動、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

五要健全發展循環經濟的法規和標准體系。建立和完善主要用能設備能效標准、重點用水行業取水定額標准、主要耗能行業節能設計規范、強制性能效標識和再利用品標識制度。

六要組織開展循環經濟試點。通過試點,提出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產業園區和城市發展循環經濟的有效模式,為加快發展循環經濟提供示範和借鑒。

七要加強宣傳教育。將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納入基礎教育和職工培訓的內容,使節約資源、保護環境變成全體公民的自覺行為,形成發展循環經濟的社會氛圍。

Ⅳ 圍繞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主題,論述如何通過發展循環經濟來解決所遇到的資源約束和環境生態保護問題

循環經濟屬於一級學科經濟學下屬的二級學科可持續經濟學
循環經濟(cyclic economy)是指在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的大系統內,在資源投入、企業生產、產品消費及其廢棄的全過程中,把傳統的依賴資源消耗的線形增長的經濟,轉變為依靠生態型資源循環來發展的經濟。循環經濟是把清潔生產和廢棄物的綜合利用融為一體的經濟,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它要求運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
傳統經濟是「資源-產品-廢棄物」的單向直線過程,創造的財富越多,消耗的資源和產生的廢棄物就越多,對環境資源的負面影響也就越大。循環經濟則以盡可能小的資源消耗和環境成本,獲得盡可能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從而使經濟系統與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過程相互和諧,促進資源永續利用。 因此,循環經濟是對「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經濟模式的根本變革。其基本特徵是:
在資源開采環節,要大力提高資源綜合開發和回收利用率。
在資源消耗環節,要大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在廢棄物產生環節,要大力開展資源綜合利用。
在再生資源產生環節,要大力回收和循環利用各種廢舊資源。
在社會消費環節,要大力提倡綠色消費
循環經濟,它按照自然生態系統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規律重構經濟系統,使經濟系統和諧地納入到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的過程中,建立起一種新形態的經濟,循環經濟在本質上就是一種生態經濟,要求運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是在可持續發展的思想指導下,按照清潔生產的方式,對能源及其廢棄物實行綜合利用的生產活動過程。它要求把經濟活動組成一個「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反饋式流程;其特徵是低開采,高利用,低排放。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它要求運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
基本特徵
傳統經濟是「資源-產品-廢棄物」的單向直線過程,創造的財富越多,消耗的資源和產生的廢棄物就越多,對環境資源的負面影響也就越大。循環經濟則以盡可能小的資源消耗和環境成本,獲得盡可能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從而使經濟系統與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過程相互和諧,促進資源永續利用。 因此,循環經濟是對「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經濟模式的根本變革。其基本特徵是:
在資源開采環節,要大力提高資源綜合開發和回收利用率。
在資源消耗環節,要大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在廢棄物產生環節,要大力開展資源綜合利用。
在再生資源產生環節,要大力回收和循環利用各種廢舊資源。
在社會消費環節,要大力提倡綠色消費。
循環經濟作為一種科學的發展觀,一種全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具有自身的獨立特徵,專家認為其特徵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新的系統觀。循環是指在一定系統內的運動過程,循環經濟的系統是由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等要素構成的大系統。循環經濟觀要求人在考慮生產和消費時不再置身於這一大系統之外,而是將自己作為這個大系統的一部分來研究符合客觀規律的經濟原則,將「退田還湖」、「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等生態系統建設作為維持大系統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性工作來抓。
二是新的經濟觀。在傳統工業經濟的各要素中,資本在循環,勞動力在循環,而唯獨自然資源沒有形成循環。循環經濟觀要求運用生態學規律,而不是僅僅沿用19世紀以來機械工程學的規律來指導經濟活動。不僅要考慮工程承載能力,還要考慮生態承載能力。在生態系統中,經濟活動超過資源承載能力的循環是惡性循環,會造成生態系統退化;只有在資源承載能力之內的良性循環,才能使生態系統平衡地發展。
三是新的價值觀。循環經濟觀在考慮自然時,不再像傳統工業經濟那樣將其作為「取料場」和「垃圾場」,也不僅僅視其為可利用的資源,而是將其作為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是需要維持良性循環的生態系統;在考慮科學技術時,不僅考慮其對自然的開發能力,而且要充分考慮到它對生態系統的修復能力,使之成為有益於環境的技術;在考慮人自身的發展時,不僅考慮人對自然的征服能力,而且更重視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能力,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四是新的生產觀。傳統工業經濟的生產觀念是最大限度地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最大限度地創造社會財富,最大限度地獲取利潤。而循環經濟的生產觀念是要充分考慮自然生態系統的承載能力,盡可能地節約自然資源,不斷提高自然資源的利用效率,循環使用資源,創造良性的社會財富。在生產過程中,循環經濟觀要求遵循「3R」原則:資源利用的減量化(Rece)原則,即在生產的投入端盡可能少地輸入自然資源;產品的再使用(Reuse)原則,即盡可能延長產品的使用周期,並在多種場合使用;廢棄物的再循環(Recycle)原則,即最大限度地減少廢棄物排放,力爭做到排放的無害化,實現資源再循環。同時,在生產中還要求盡可能地利用可循環再生的資源替代不可再生資源,如利用太陽能、風能和農家肥等,使生產合理地依託在自然生態循環之上;盡可能地利用高科技,盡可能地以知識投入來替代物質投入,以達到經濟、社會與生態的和諧統一,使人類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真正全面提高人民生活質量。
五是新的消費觀。循環經濟觀要求走出傳統工業經濟「拚命生產、拚命消費」的誤區,提倡物質的適度消費、層次消費,在消費的同時就考慮到廢棄物的資源化,建立循環生產和消費的觀念。同時,循環經濟觀要求通過稅收和行政等手段,限制以不可再生資源為原料的一次性產品的生產與消費,如賓館的一次性用品、餐館的一次性餐具和豪華包裝等。
起源及發展
循環經濟的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環境保護興起的60年代。1962年美國生態學家蕾切爾·卡遜發表了《寂靜的春天》,指出生物界以及人類所面臨的危險。「循環經濟」一詞,首先由美國經濟學家K·波爾丁提出,主要指在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的大系統內,在資源投入、企業生產、產品消費及其廢棄的全過程中,把傳統的依賴資源消耗的線形增長經濟,轉變為依靠生態型資源循環來發展的經濟。其「宇宙飛船經濟理論」可以作為循環經濟的早期代表。大致內容是:地球就像在太空中飛行的宇宙飛船,要靠不斷消耗自身有限的資源而生存,如果不合理開發資源、破壞環境,就會像宇宙飛船那樣走向毀滅。因此,宇宙飛船經濟要求一種新的發展觀:第一,必須改變過去那種「增長型」經濟為「儲備型」經濟;第二,要改變傳統的「消耗型經濟」,而代之以休養生息的經濟;第三,實行福利量的經濟,摒棄只著重與生產量的經濟;第四,建立既不會使資源枯竭,又不會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能循環使用各種物資的「循環式」經濟,以代替過去的「單程式」經濟。
20世紀90年代之後,發展知識經濟和循環經濟成為國際社會的兩大趨勢。我國從20世紀90年代起引入了關於循環經濟的思想。此後對於循環經濟的理論研究和實踐不斷深入。
1998年引入德國循環經濟概念,確立「3R」原理的中心地位;1999年從可持續生產的角度對循環經濟發展模式進行整合;2002年從新興工業化的角度認識循環經濟的發展意義;2003將循環經濟納入科學發展觀,確立物質減量化的發展戰略;2004年,提出從不同的空間規模:城市、區域、國家層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關於循環經濟的思考
主要觀點1:循環經濟是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經濟增長模式,它抓住了當前我國資源相對短缺而又大量消耗的症結,對解決我國資源對經濟發展的瓶頸制約具有迫切的現實意義。
主要觀點2:循環經濟「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3R」原則的重要性不是並列的,它們排列是有科學順序的。現在學術界提出了「4R」、「5R」、「6R」原則,如除「3R」外加上「再組織」、「再思考」、「再製造」、「再修復」等等,我們認為這些原則是針對某些不同層次或領域,如管理層面、意識層面或某些行業領域提出的更加具體、具有針對性的原則,具有合理性,但不能取代「3R」原則的基本性和普遍性。
主要觀點3:循環經濟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也不是單純的技術問題和環保問題,循環經濟是一系統工程。應注意到,實施循環經濟是有成本的經濟。實施循環經濟需要技術、投資、還有運行成本,是建立在資金流動基礎上的。實施循環經濟不僅要注意成本、資金要素,而且還必須注意連接物質、能量循環利用在時間——空間配置上的可能性和合理性。
主要觀點4:我們應根據中國國情和各地實際形成中國特色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我國正處於工業化的中期階段,還需要經歷一個資源消耗階段,投資率高,原材料工業增長速度快,特別是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沒有根本改變,資源浪費大,單位產值的污染物排放量高。因而必須注重兩端,一方面從資源開采、生產消耗出發,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在減少資源消耗的同時,相應地削減廢物的產生量。因此,中國發展循環經濟是產業生態化與污染治理產業化、動脈產業與靜脈產業協調發展的有機統一。
主要觀點5:我國循環經濟的發展要注重從不同層面協調發展。即小循環(企業層面)、中循環(區域層面)、大循環(社會層面)加上資源再生產業(也可稱為第四產業或靜脈產業)。
中國的循環經濟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了「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是我國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發展目標的重要戰略思想。胡錦濤總書記指出:「要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將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貫穿到區域經濟發展、城鄉建設和產品生產中,使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黨的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決議中明確提出要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調整經濟結構和布局,實現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重大舉措。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21號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22號等一系列文件,「十一五」規劃也把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列為基本方略。全國上下形成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發展循環經濟,構建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熱潮。在這一背景下,深入研究發展循環經濟的有關理論與實踐,探討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對正確理解中央精神,指導實踐是十分必要的。

Ⅳ 循環經濟在工業中主要表現形式

您問的是:表現形式~~~
循環經濟在工業中的表現形式是清潔生產。清潔生產從原料開采——生產製造——消費使用——廢棄物處理的全過程來評估產品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克服了傳統工業生產只重視末端治理的弊端(只顧追求產量,不顧環境污染)。循環經濟能帶來良好的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補充另外一半:
循環經濟在農業中主要表現為生態農業。生態農業將農業生產和生態平衡納入協調一致的軌道。它模擬自然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形成經濟上和生態上的良性發展。

Ⅵ 發展循環經濟的基本方針是什麼

一、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增強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是指通過政府管理和引導,在企業和社會各界形成珍惜資源的風氣,在生產和生活過程中形成合理開發、節約使用和循環利用資源的機制,從而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狀態,其核心內容是節約資源。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經濟社會健康協調發展的重要保障。循環經濟是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利用率為基本特徵的社會生產和再生產活動,是對傳統經濟發展模式的根本變革,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核心途徑。�
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資源利用效率不斷提高,但經濟社會發展仍然面臨著巨大的資源壓力。一是人均資源佔有量低。我市人均水資源量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 5,人均耕地量遠低於全省平均水平,礦產資源經過多年的開采,也面臨後備資源嚴重不足的問題。二是資源利用水平低。礦產資源總回採率、單位資源產出效率大大低於國內先進水平,重點用能企業萬元產值綜合能耗遠遠高於全省平均水平,有些產品單耗指標居高不下。三是經濟發展對資源的依賴性大。我市是以重工業為主的城市,資源型、初加工型工業比重較大,冶金、電力、煤炭、化工、建材、紡織、農產品加工等高資源消耗產業佔全部工業的80%以上。四是環境問題突出。資源的過度消耗帶來嚴重的環境污染,工業「高排放、高污染」的傳統增長方式尚未從根本上轉變,影響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質量。要從根本上解決上述問題,就必須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大力開展以節能、節水、節材、節地、節礦為重點的資源節約活動,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把經濟增長方式從主要依靠增加投入、拼資源拼環境的粗放型轉到追求科技進步、以效益為中心的集約型發展軌道上來。�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優患意識和危機意識,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採取有效措施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資源生產率,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協調發展。�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節約優先、合理利用、循環利用資源的方針,以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通過法制、政策、制度、結構調整、技術進步等措施,形成政府大力推進、市場有效驅動、公眾自覺參與的資源節約機制,在全市建立起資源節約型的社會生產、生活方式,打造「綠色鋼城」,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二)基本原則
1、節約為本、效率優先原則。堅持資源開發與節約並舉,把節約放在首位,大幅度提高資源生產率、資源利用效率和資源循環利用率。�
2、依靠科技、優化結構原則。依靠技術進步,重視結構調整,建設資源節約型的國民經濟體系,提高技術進步對循環經濟和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的貢獻率。�
3、最低消耗、適度消費原則。在生產過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單位產出的資源投入,用最少的資源消耗創造更多的社會財富,提供更有效的服務;在消費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倡導科學消費,推廣資源節約型產品和服務,反對資源浪費。�
4、政府推動、公眾參與原則。增強全社會的資源節約意識,在政府的統一組織和推動下,發動廣大企業、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共同參與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
(三)目標任務�
1、到2010年,萬元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5%,取水量降低30%;規模以上工業萬元增加值能耗降低25%;規模以上工業萬元增加值取水量下降40%;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5%;農業節水灌溉利用系數達到0.7;每公頃建設用地產出GDP達到180萬元以上;每增加億元GDP土地增量降低到15公頃以下。基本建立起循環經濟的標准體系、政策支持體系、技術創新體系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培育一批循環經濟型和資源節約型企業、園區,公眾的資源節約意識明顯增強。�
2、到2020年,萬元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30%,取水量降低40%;規模以上工業萬元增加值能耗降低40%,規模以上工業萬元增加值取水量下降40%;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7%;農業節水灌溉利用系數達到0.8;每公頃建設用地產出GDP達到300萬元以上;每增加億元GDP土地增量降低到10公頃以下。建立完善的循環經濟指導體系、政策支持體系、指標評價體系和技術創新體系;資源開采、消耗類和加工類企業基本建成循環經濟型和資源節約型企業;工業園區建立起完善的循環經濟體系;公眾的資源節約意識進一步增強,參與循環經濟的自覺性進一步提高;建成以循環經濟為核心內容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生態萊蕪。�
三、工作重點和主要措施�
(一)工作重點�
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突出抓好節能、節水、節材、節地、節礦5個方面的重點工作,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節能計劃和目標,突出抓好資源開采、資源消耗和循環利用、土地利用等環節。�
1、資源開采環節:堅持資源開發與保護並舉,大力提高資源採收效率,合理開發煤、鐵、石灰岩等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和利用共生、伴生礦產資源,提高采礦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實行保護性開發;改善礦產資源深加工技術,提高產品附加值,促進礦業優化升級;統一規劃、配置水資源,控制用水需求,防止水源衰減。�
2、資源消耗環節:大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努力提高企業的技術水平,降低原材料消耗強度,加強鋼鐵、電力、煤炭、化工、建材、造紙等重點行業能源、原材料、水的消耗管理,採用高效低耗低污染技術、工藝和設備,實現能量梯次利用、資源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提高資源產出效益。加快機電設備、產品和落後工藝的更新改造步伐,積極開展建築節能,所有城區新建居住建築全部按照國家節能標准設計和施工,不斷降低建築能耗水平。提高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消費效率,減少不必要的一次性產品使用。工業用水推廣一水多用、重復利用、分質利用等技術。農業推行節水灌溉。
3、資源循環利用環節:社會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要大力開展資源綜合利用,繼續推進工業「三廢」綜合利用,提高粉煤灰、煤矸石、冶煉廢渣、化工廢渣等大宗工業廢渣和廢水、廢氣的綜合利用率。發展沼氣技術,加強秸桿、畜禽糞便的綜合利用,研究其它農業廢棄物資源化技術;建設污水處理回用設施,逐步提高污水處理回用率,實現城市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資源化;推動不同行業建立共生耦合關聯,通過產業鏈的延伸和耦合,實現廢棄物的循環利用;充分發揮建材、電力等行業廢棄物的消化功能,加大廢棄物的利用量。推進廢鋼鐵、廢金屬、包裝廢棄物、廢舊輪胎、報廢機動車等的回收循環利用,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和利用體系及管理體系;推廣垃圾分類收集,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設施建設,推進城市垃圾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處理的產業化發展。�
4、房地產開發和土地利用領域:引導工業項目向開發園區集中,農村人口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住宅向社區集中;從嚴控制非生產性建設項目用地規模,推行建設多層標准工業廠房;開展舊城改造,有條件的地方,逐步實行合村並點;大力發展生態工業鏈或生態產業園區,要著重發展高層建築,特別是新建住宅、賓館飯店、寫字樓等以高層為主;開展牆體材料革新,推廣新型牆體材料,淘汰粘土磚,嚴禁毀田燒磚;盤活企業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啟動低能耗和綠色建築示範工程;深化供熱體制改革,逐步取消按面積計熱收費,實行分室控制,推行按用熱量分戶計量收費辦法,在新建集中供熱建築中安裝分室控制、分戶計量的熱計量裝置,將熱計量裝置的安裝到位納入建築節能認定范圍。
(二)主要措施�
1、更新發展觀念,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各級政府要自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重視人與自然的和諧和可持續發展。要科學認識資源與經濟發展的內在聯系,徹底扭轉重開發、輕節約,重速度、輕效益,重外延擴大、輕內涵發展,重眼前、輕長遠,片面追求GDP增長,忽視資源節約和可持續發展的傾向,堅決摒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增長方式,堅定不移地走新型工業化道路。�
2、搞好宣傳教育,倡導崇尚資源節約的社會風尚和消費方式。加強對領導幹部的培訓,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組織循環經濟和資源節約工作的決策能力;開展企業管理和技術人員培訓,提高其組織實施循環經濟、開展資源節約活動的業務能力和水平;中小學和職業技術教育要根據社會需要建立循環經濟、資源節約等相關課程和專業。�
充分發揮新聞出版、廣播、文化等部門和社會團體的作用,大力宣傳發展循環經濟和資源節約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先進典型;對浪費資源、破壞資源的行為,要公開曝光,使公眾充分認識我市的資源形勢和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要意義。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好每年的節能、節水和土地宣傳周等宣傳活動,提倡節儉消費、科學消費,鼓勵公眾節能、節水、回收再生資源,創建節能節水社區和循環經濟社區,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
3、加快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步伐,推進循環經濟發展。根據資源條件、區域和行業特點,合理調整我市的產業、產品結構和布局,優化資源配置,用循環經濟的理念指導區域發展、產業轉型和老工業基地改造,堅持發展中調整的原則,在發展中構築新優勢,實現工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升級。主要是努力建設鋼鐵深加工、國家新材料產業化基地,構築機械加工、粉末冶金及紡織、無紡布、建築材料、造紙等優勢系列產品,重點拉伸和延長鋼鐵、化工、煤炭等產業鏈;嚴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項目,加快淘汰落後技術、工藝和設備,鼓勵發展資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第三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加快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不斷增強高效利用資源和保護環境的能力;樹立循環經濟典型示範項目、企業和園區,發揮典型的示範帶頭作用,推動循環經濟發展。
擬選擇冶金、化工、建材、電力等重點行業和具有典型示範作用的10個項目、10個企業、2個園區開展循環經濟試點,系統推出以「點、線、面」為特色,企業、行業、社會三個層面上的小循環、中循環、大循環的循環經濟綜合試點。樹立循環經濟的先進典型,為加快推動循環經濟發展提供示範和借鑒;開展好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的認定管理工作,對資源綜合利用項目重點扶持,優先立項,充分利用國家對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優惠政策,調動企業積極開展資源綜合利用,推動循環經濟發展。�
在農業方面,加大農業結構調整力度,大力發展循環農業。一是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大力推廣配方施肥、秸桿還田等技術,減少化肥、農葯用量,加快推進農村沼氣為重點的「生態家園」工程建設,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二是鼓勵農資節約,大力推廣、研製和生產與現有農業勞動力、機械配套的聯合收割機、玉米秸桿粉碎還田機械等,大力推進保護性耕作,擴大秸桿直接還田面積,推廣秸稈氣化和利用農作物秸桿栽培食用菌等技術,搞好作物秸桿綜合利用。三是推廣農業節水灌溉先進技術和設施,發展高效節水農業,大力發展旱作農業,推廣保護性耕作技術、地膜覆蓋技術,提高土壤保、蓄水能力,實施農村節水型衛生戶廁改造,糞便實行無害化處理。�
4、依靠科技進步,加強節能節水管理,構建循環經濟技術體系和開拓節能領域。大力發展資源節約、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技術,突破發展循環經濟的技術瓶頸。重點開發發展資源精深加工技術、產業鏈接技術、能量梯級利用技術、工業廢棄物零排放技術、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術等。
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單位以及國外研究機構以多種形式進行合作,通過自主研製、聯合開發和引進吸收創新相結合,形成一批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核心技術。
扶持企業創建技術中心,大力開發節約能源、資源綜合利用的高新技術和產品,逐步淘汰資源消耗高、技術含量低、土地佔用多、環境污染重、經濟效益差的產品和項目。
突出抓好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區域熱電聯產、余熱余壓利用、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建築節能、綠色照明、節能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等節能工程;抓好鋼鐵、電力、建材、紡織、機械等重點耗能行業和年耗能1萬噸標准煤以上企業的節能工作,制定重點耗能行業和企業節能目標及節能措施,加強跟蹤指導,檢查落實能耗限額和能耗定額執行情況;推進交通運輸節能和農業機械節能,鼓勵淘汰老舊汽車和落後農業機械,推進清潔燃料應用推廣,加快環保節能公交車輛更新步伐;引導商業和民用節能,推行空調、冰箱等產品國家強制性能效標識管理,支持研製和推廣節能家電,在公用設施、賓館商廈、居民住宅中推廣採用太陽能及高效節電照明產品;加強電力需求管理,優化電力生產調度,對鋼鐵、水泥、造紙等高耗能行業實行差別電價制度,積極落實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規定,對符合規定條件但尚未實行峰谷分時電價的工業用電實行峰谷分時電價,強化負荷管理,制定科學合理的企業有序用電方案;大力推行節約用水,積極開展節水產品研發,加大節水器具和設備的推廣力度,加快供水管網改造,加強管理,降低管網漏失率;積極推廣利用再生水,加快中水回用設施建設,推進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
開展節水型企業(單位)創建活動,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嚴格實施水資源管理和保護措施,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嚴格控制對水資源的亂引濫取;大力推進原材料的節約,加強重點行業原材料消耗管理,以鋼鐵、機械、化工、紡織、電力等行業為重點,加大節約工作力度,嚴格設計規范、生產規程、施工工藝等技術標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減少損失浪費,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和產出率;限制茶葉、保健品、月餅等物品過度包裝,倡議商店、超市等商品流通行業不經銷過度包裝產品。�
5、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從源頭控制工業污染。加大《清潔生產促進法》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採取多種形式,在全市掀起學習貫徹《清潔生產促進法》的熱潮,逐步建立由末端治理,轉向以預防為主、源頭控制的污染防治體系,指導企業建立清潔生產中心,積極推行清潔生產的新路子。選擇部分企業進行試點,總結經驗,制定標准,逐步深入,樹立清潔生產典型示範企業,發揮先進企業典型示範帶頭作用,推動全市清潔生產向縱深發展。
6、加大執法工作力度,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行《節能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山東省節約能源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土地法》、《山東省節約用水辦法》等法律法規,加強資源節約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浪費資源等違法行為,在全社會形成有利資源保護和節約的法制氛圍。深入開展能源利用監測工作,對年耗能5000噸標准煤以上企業每年進行一次能源利用檢查、監測或能量平衡,依法查處浪費資源、繼續生產或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設備(器具)和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強制淘汰高耗能、高耗水的落後工藝、技術和設備;對達不到最低能耗標準的產品,禁止生產、進口和銷售;對公共建築和民用建築達不到建築節能設計規范要求的,不準施工、銷售和使用;對礦產資源尾礦中資源品位嚴重超標的,要採取強制回收措施;凡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必須包括節能節水、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方案,方案由有資質的評審機構評審並報送有關部門審查核准後,方可實施,從源頭上杜絕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市經貿委、建委、水利與漁業局、國土資源局、質檢局等部門要研究制定節能、節水、節材、節地、節約礦產資源,發展循環經濟的統一管理制度並健全項目能源、水資源論證制度、節能節水產品認證和市場准入制度。各類建設項目必須按照集約用地的原則優化規劃設計方案,不得超過國家和省規定的建設用地定額標准。
7、加大政府推動力度,不斷完善政策機制。各級政府部門要從自身做起,帶頭厲行節約,在推動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中發揮表率作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有關扶持優惠政策,利用財政、稅收、價格等手段加大對節能、節水、節材、節地、節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等事業的支持力度。要積極推進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完善自然資源有償使用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調整城市供水價格,合理確定再生水價,完善農業水費計收辦法,合理確定資源綜合利用電廠上網電價,制定實施峰谷電價。
積極組織和支持建立發展循環經濟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信息系統和技術咨詢服務體系,向社會發布有關技術、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加強信息交流,鼓勵行業協會等中介機構和科研單位、大專院校開展技術開發與推廣信息咨詢、宣傳培訓等服務。�
各區人民政府和企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工作,建立運轉有效的工作機制和責任制度,做到層層有責任、逐級抓落實,共同建設好資源節約型社會這一目標。

Ⅶ 如何發展循環經濟產業園區

生態工業園區在我國循環經濟發展中發揮著什麼樣的作用?工業園區在發展循環經濟時應如何規劃自己的發展之路?應注意哪些發展誤區……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參與多個生態工業示範園區規劃設計的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段寧。 記者:在我國現階段的發展中,建設生態工業園區或者說在工業園區發展循環經濟對我國經濟增長模式的轉變有何影響? 段寧:目前,中國正處於工業化發展中期,尤其是在重化工發展階段,也就是說,中國經濟正處於「長身體」的時候,特別是長骨骼(工業)的時候。根據各國的發展歷史來看,在人均GDP1000美元的階段,主要是依靠工業發展拉動經濟增長。大力發展工業,必定會大量增加資源和能源的消耗。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轉變經濟增長模式就成為我國發展的必然選擇。生態工業園區是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形式,我國工業發展的相當部分集中在工業園區,工業園區在經濟質量和總量增長、引入高新技術、先進管理理念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可以說,工業園區建設對我國工業發展的很多趨勢都有不可低估的影響。因此,在工業園區發展循環經濟,可以作為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的「試驗田」和領跑者,以此來帶動整個循環經濟的發展和循環型社會的形成。 記者:目前,我國生態工業園區的發展模式主要有哪幾種?各地的工業園區如何選擇適合區域情況的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 段寧:工業園區一般分為過程工業的工業園區和產品工業的工業園區,像包頭(鋁業)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屬於前者,是為最終產品提供原材料的,而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泰達)則屬於後者,是直接向社會提供產品的。兩者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也有所區別。 我國最初的幾個生態工業示範園區都是在像包頭(鋁業)、貴港(糖業)等污染比較重的地區和行業中進行的,但後來成為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的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則屬於污染比較輕的工業園區。對不同類型的生態工業園區應有不同的考核指標和衡量標准,要承認行業與工業園區類型的差異,不能搞「一刀切」。 各地工業園區要根據本地區特色優勢,如資源、能源供應情況、工業發展歷史和基礎、人力資源以及傳統文化等因素來選擇自己的生態工業發展模式。 記者:當前,我國生態工業園區正處於起步階段,人們對生態工業園區在認識和實踐過程中存在著哪些誤區? 段寧:目前,我國發展生態工業園區中,在准確理解生態工業的內涵和本質上確實存在一些誤區。 生態工業園區和循環經濟理論最早是發達國家為了解決環境問題提出,在中國,解決環境問題更具有現實性,生態承載能力不足正是我國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驅動力。從當前的實際國情來看,我國生態承載力的短缺程度明顯大於資源承載力的短缺程度。而生態工業園區不僅是提高經濟質量的發展形式,還是改善區域環境質量的重要形式。當前,不少工業園區對區域經濟增長、資源利用率的要求很高,但對環境質量改善提得相對較少,對單位產值污染物產生量的下降要求得很少。循環經濟提出的「3R原則」中的減量化,不僅包括對資源、能源利用的減量,還包括對污染物的減量化。這是當前一些生態工業園區規劃中注意不夠的地方。同時,不少工業園區在規劃時忽視了環境在園區中的循環利用,這是誤區之一。 誤區之二是不少生態工業園區對把上下游企業連在一起串成產業鏈很重視,但對這條鏈上每一個企業產污、排污的控制重視不夠,忽視了生產過程的污染控制。發展生態工業園區和循環經濟所追求的是生態工業鏈每一個環節都是清潔的,其資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的產生都是很低的。因此,發展生態工業的很重要一環就是清潔生產,尤其要重視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誤區之三在於對一些工業園區在規劃和建設時,一些產品和廢物利用的科技含量和價值不是很高。 記者:目前,我國生態工業示範園區中有哪些經驗是值得推廣的? 段寧:不同類型的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具有不同的經驗,它們在產品代謝和廢物代謝這兩種工業代謝的一些做法很值得其他園區學習。 以包頭(鋁業)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為例,過去,該園區所在的包頭市東河區多年來一直在尋找改善環境的突破口,後來以包鋁為龍頭企業進行鋁業為主的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實行鋁電聯營,降低了成本;同時還從法國、挪威和香港分別引進了精鋁生產線、用廢鋁生產電解鋁生產線和汽車輪轂生產線,使得產品代謝從過去的只是鋁錠和少量的鋁合金擴展到現在的合金鋁產品系列和精鋁產品系列等。同時,狠抓了電解鋁工藝改造,大部分自焙槽已改成預焙槽,剩餘的自焙槽正在改建中,污染大大減輕。通過工業園區的集中供熱,砍掉了幾百根煙囪。可以說,當地通過建設生態工業園區找到了一個很好的改善環境的切入點。 而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污染本來就輕,怎麼進行生態工業園區建設?該園區在做規劃時就分別對產品代謝和廢物代謝進行分析,設計了4條生態工業鏈條,通過核心企業帶動,把產業鏈條拉長,資源利用率提高,增加了價值。同時,從廢物的減量化入手,進行廢物綜合利用,廢物代謝做得也是非常好的。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實踐告訴我們,即使在這樣一個起點很高的工業園區,也是有很多生態工業潛力可挖的。 同時,通過這幾年在我國推行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的實踐,我們感到,政府部門的定位很重要。具體地說,政府應在改善當地發展生態工業的軟環境上下工夫,如提高辦事效率、辦事質量、吸引和引進人才、改善居住環境。當地政府要捨得在這些方面投入,特別是區域生態環境改善方面。

Ⅷ 在工業生產過程中,如何實現循環經濟(農業呢)

循環經濟包括清潔生產(工業)和生態農業。
一、循環經濟與傳統經濟
傳統經濟是「資源-產品-廢棄物」的單向直線過程,創造的財富越多,消耗的資源和產生的廢棄物就 越多,對環境資源的負面影響也就越大。
循環經濟則以盡可能小的資源消耗和環境成本,獲得盡可能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從而使經濟系統與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過程相互和諧,促進資源永續利用。 因此,循環經濟是對「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經濟模式的根本變革。其基本特徵是:
在資源開采環節,要大力提高資源綜合開發和回收利用率。
在資源消耗環節,要大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在廢棄物產生環節,要大力開展資源綜合利用。
在再生資源產生環節,要大力回收和循環利用各種廢舊資源。
在社會消費環節,要大力提倡綠色消費。
一句話,傳統經濟是消耗資源,產生污染。循環經濟盡量做到全環節的無污染,循環利用。

二、實現的三條技術路徑
(一)資源的高效利用。
資源效率的提高要依靠科技進步和制度創新,提高資源的利用水平和單位要素的產出率。
1、在農業生產領域,一是通過探索高效的生產方式,集約利用土地、節約利用水資源和能源等。如推廣套種、間種等高效栽培技術和混養高效養殖技術,引進或培育高產優質種子種苗和養殖品種,實施設施化、規模化和標准化農業生產,都能夠提高單位土地、水面的產出水平。通過優化多種水源利用方案,改善溝渠等輸水系統,改進灌溉方式和挖掘農藝節水等措施,實現種植節水。通過發展集約化節水型養殖,實現養殖業節水。二是改善土地、水體等資源的品質,提高農業資源的持續力和承載力。通過秸稈還田、測土配方科學施肥等先進實用手段,改善土壤有機質以及氮、磷、鉀元素等農作物高效生長所需條件,改良土壤肥力。利用酸鹼中和原理和先進技術改造沿海的鹽鹼地,或種植特效作物對鹽鹼地進行長期土壤改良,提高鹽鹼地的可種植性。控制農葯用量,嚴禁高毒農葯,合理使用化肥和農膜,推廣可降解農膜,減少其對土壤的侵蝕;畜禽養殖排泄物採取生態化處理,減少其對水體污染。適時調整放養密度和品種、合理投餌與施肥,防止養殖水域和灘塗的水質與塗質惡化。減少使用抗生素等葯物,保證農作物產品和畜禽產品滿足健康標准。
2、在工業生產領域,資源利用效率提高主要體現在節能、節水、節材、節地和資源的綜合利用等方面,是通過一系列的「高」與「低」、「新」與「舊」的替代、替換來實現的,圍繞工業技術水平的提高,主要是通過高效管理和生產技術替代低效管理和生產技術、高質能源替代低質能源、高性能設備替代低性能設備、高功能材料替代低功能材料,高層工業建築替代低層工業建築等來促進資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另一方面,圍繞資源的合理利用,在一些生產環節用余熱利用、中水回用,零部件和設備修理和再製造,以及廢金屬、廢塑料、廢紙張、廢橡膠等可再生資源替代原生資源、再生材料替代原生材料等資源化利用等以「低」替「高」、「舊」代「新」的合理替代,實現資源的使用效率提高。
3、在生活消費領域,提倡節約資源的生活方式,推廣節能、節水用具。節約資源的生活方式不是要削減必要的生活消費,而是要克服浪費資源的不良行為,減少不必要的資源消耗。
(二)資源的循環利用。
通過構築資源循環利用產業鏈,建立起生產和生活中可再生利用資源的循環利用通道,達到資源的有效利用,減少向自然資源的索取,在與自然和諧循環中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
1、在農業生產領域,農作物的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本身就要符合自然生態規律,通過先進技術實現有機耦合農業循環產業鏈,是遵循自然規律並按照經濟規律來組織有效的生產。包括:一是種植——飼料——養殖產業鏈。根據草本動物食性,充分發揮作物秸稈在養殖業中的天然飼料功能,構建種養鏈條;二是養殖——廢棄物——種植產業鏈。通過畜禽糞便的有機肥生產,將豬糞等養殖廢棄物加工成有機肥和沼液,可向農田、果園、茶園等地的種植作物提供清潔高效的有機肥料;畜禽糞便發酵後的沼渣還可以用於蘑菇等特色蔬菜種植;三是養殖——廢棄物——養殖產業鏈。開展桑蠶糞便養魚、雞糞養貝類和魚類、豬糞發酵沼渣養蚯蚓等實用技術開發推廣,實現養殖業內部循環,有利於體現治污與資源節約雙重功效;四是生態兼容型種植——養殖產業鏈。在控制放養密度前提下,利用開放式種植空間,散養一些對作物無危害甚至有正面作用的畜禽或水產動物,有條件地構築「稻鴨共育」、「稻蟹共生」、放山雞等種養兼容型產業鏈,可以促進種養兼得;五是廢棄物——能源或病蟲害防治產業鏈。畜禽糞便經過沼氣發酵,產生的沼氣可向農戶提供清潔的生活用能,用於照明、取暖、燒飯、儲糧保鮮、孵雞等方面,還可用於為農業生產提供二氧化碳氣肥、開展燈光誘蟲等用途。農作物廢棄秸稈也是形成生物質能源的重要原料,可以加以挖掘利用。
2、在工業生產領域,以生產集中區域為重點區域,以工業副產品、廢棄物、余熱余能、廢水等資源為載體,加強不同產業之間建立縱向、橫向產業鏈接,促進資源的循環利用、再生利用。如圍繞能源,實施熱電聯產、區域集中供熱工程,開發余熱余能利用、有機廢棄物的能量回收,形成多種方式的能源梯級利用產業鏈;圍繞廢水,建設再生水製造和供水網路工程,合理組織廢水的串級使用,形成水資源的重復利用產業鏈;圍繞廢舊物資和副產品,建立延伸產業鏈條,可再生資源的再生加工鏈條、廢棄物綜合利用鏈條以及設備和零部件的修復翻新加工鏈條,構築可再生、可利用資源的綜合利用鏈。在生活和服務業領域,重點是構建生活廢舊物質回收網路,充分發揮商貿服務業的流通功能,對生產生活中的二手產品、廢舊物資或廢棄物進行收集和回收,提高這些資源再回到生產環節的概率,促進資源的再利用或資源化。
(3)廢棄物的無害化排放。
通過對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減少生產和生活活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在農業生產領域,主要是通過推廣生態養殖方式,實行清潔養殖。運用沼氣發酵技術,對畜禽養殖產生的糞便進行處理,化害為利,生產製造沼氣和有機農肥;控制水產養殖用葯,推廣科學投餌,減少水產養殖造成的水體污染。探索生態互補型水產品養殖,加強畜禽飼料的無害化處理、疫情檢驗與防治;實施農業清潔生產,採取生物、物理等病蟲害綜合防治,減少農葯的使用量,降低農作物的農葯殘留和土壤的農葯毒素的積累;採用可降解農用薄膜和實施農用薄膜回收,減少土地中的殘留。
在工業生產領域,推廣廢棄物排放減量化和清潔生產技術,應用燃煤鍋爐的除塵脫硫脫硝技術,工業廢油、廢水及有機固體的分解、生化處理、焚燒處理等無害化處理,大力降低工業生產過程中的廢氣、廢液和固體廢棄物的產生量。擴大清潔能源的應用比例,降低能源生產和使用的有害物質排放。
在生活消費領域,提倡減少一次性用品的消費方式,培養垃圾分類的生活習慣。

附:高中地理課本豬——沼——田,那就是循環經濟在農業上的例子。
工業例子有一道題,葡萄生產葡萄酒,然後葡萄皮製葯。。。

Ⅸ 怎樣做到循環經濟

更為長遠的舉措則是建立強有力的政策保障機制。廢品回收涉及面廣,如果只停留在單純行業監管層面,並不能達到很好的效果,有必要從更高層面對其加強監管,要加快廢舊商品回收法規建設,將廢舊商品回收處理納入法制化軌道。回收處理企業應該理順成本分攤機制。由於行業缺乏統一監管,成本負擔往往全部轉移到廢品拆解處理企業身上,這樣的話,無疑會降低處理企業的積極性。正如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廢物污染控制研究所研究員李麗所言,按照國際成熟經驗,包括銷售者、處理、利用各個環節的企業都應該平均分擔商品廢棄後的處理成本。政策上應該加強對廢品回收企業「小、散、亂」格局的治理。小企業大量存在導致的問題,一是回收渠道被佔用,二是帶來的環境二次污染問題嚴重。對此,有專家建議,在每個城市設立專門的開發園區,將區域內從事廢品回收的企業統一納入園區管理,區內統一污水處理、垃圾焚燒、垃圾填埋,杜絕二次污染。

Ⅹ 循環經濟起源於工業經濟,其核心是什麼循環

循環經濟起源於工業經濟,其核心是工業物質的循環。
循環經濟(cyclic economy)即物質循環流動型經濟,是指在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的大系統內,在資源投入、企業生產、產品消費及其廢棄的全過程中,把傳統的依賴資源消耗的線形增長的經濟,轉變為依靠生態型資源循環來發展的經濟。
傳統經濟是「資源-產品-廢棄物」的單向直線過程,創造的財富越多,消耗的資源和產生的廢棄物就越多,對環境資源的負面影響也就越大。循環經濟則以盡可能小的資源消耗和環境成本,獲得盡可能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從而使經濟系統與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過程相互和諧,促進資源永續利用。 因此,循環經濟是對「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經濟模式的根本變革。其基本特徵是:

1、在資源開采環節,要大力提高資源綜合開發和回收利用率。
2、在資源消耗環節,要大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3、在廢棄物產生環節,要大力開展資源綜合利用。
4、在再生資源產生環節,要大力回收和循環利用各種廢舊資源。
5、在社會消費環節,要大力提倡綠色消費。
在生產過程中,循環經濟觀要求遵循「3R」原則:
資源利用的減量化(Rece)原則,即在生產的投入端盡可能少地輸入自然資源;產品的再使用(Reuse)原則,即盡可能延長產品的使用周期,並在多種場合使用;廢棄物的再循環(Recycle)原則,即最大限度地減少廢棄物排放,力爭做到排放的無害化,實現資源再循環。同時,在生產中還要求盡可能地利用可循環再生的資源替代不可再生資源,如利用太陽能、風能和農家肥等,使生產合理地依託在自然生態循環之上;盡可能地利用高科技,盡可能地以知識投入來替代物質投入,以達到經濟、社會與生態的和諧統一,使人類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真正全面提高人民生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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