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業用地怎麼申請建廠房和辦公樓
法律分析:建設辦公樓的報批手續:
1 、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原件一份)
2 、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份)
3 、建設用地的權屬文件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一份)
4 、項目建設投資概算(一份)
5 、銀信部門出示的資金證明(原件一份)
6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房地產項目需提供資質證明一份)
7 、項目地形圖(一份)
8 、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
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用地過程中必須辦理的手續,沒有辦理該手續就是違法用地,將會收到依法處理,用地者的權利將無法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⑵ 如何辦理工業用地的土地證土地證可以分割嗎
土地證是指土地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該土地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土地證書是指土地權利人依法擁有土地使用權利的法律憑證,一套住房應當擁有房屋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兩證都齊全才算獲得了完整的權利。那麼如何辦理工業用地的土地證?工業用地土地證可以分割嗎?
土地證 是指土地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該土地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土地證書是指土地權利人依法擁有 土地使用權 利的法律憑證,一套住房應當擁有 房屋 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兩證都齊全才算獲得了完整的權利。那麼如何辦理 工業用地 的土地證?工業用地土地證可以分割嗎?
如何辦理工業用地的土地證
1、首先看土地是國有 出讓土地 還是 集體土地 ,還是劃撥。如果是出讓土地,應有「 國有建設用地 使用權出讓合同」,此合同在土地利用科簽定。簽合同時需准備環評報告,可研報告,立項備案,規劃定點陣圖等,經主管領導和市長簽字;
2、市政府出具「土地批復」文件,拿「土地出讓合同」,土地批復,企業的 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規劃定點陣圖, 宗地 圖,地籍調查表, 土地出讓金 收據;
3、 契稅 收據,規劃許可證,申請書,到土地局地籍科辦理;
4、30個工作日,然後開繳費單繳費,到土地局領證。
註:土地出讓年限為:居住70年,工業﹑科教﹑體育﹑衛生50年,商業﹑旅遊﹑娛樂40年。
工業用地土地證可以分割嗎?
可以分割,具體流程如下:
一、工業用地分割登記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宗地應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准確;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繳清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 稅費 ,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3、按照協議書和出讓合同約定完成全部並達到約定畝產稅收,房屋竣工經驗收合格;
4、符合規劃,宗地分割後不影響使用功能並滿足安全條件;
5、無抵押、查封等限制權利的情形;
6、如涉及股東(或合夥人)變化的,按東政發﹝2010﹞59號文件執行。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工業用地分割登記按以下程序辦理:
工業用地分割由土地權利人向市 國土資源局 提出分割登記申請,填寫《工業用地分割登記呈批表》並提交相關資料,經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規劃、經信部門簽具意見,市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後報市政府同意後辦理。
三、工業用地分割登記需提供以下資料:
1、《工業用地分割登記呈批表》;
2、分割後的宗地圖、宗地界址確認表等地籍調查成果資料;
3、原 土地使用證 ;
4、企業營業執照、公司章程,涉及股東變化的,需提交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變更登記表;
5、如約完成、畝產稅收達到及 竣工驗收 證明;
6、出讓金、完稅或者減憑證;
7、其他需要提供的證件及有關印章等。
四、同一出讓合同20畝以下宗地不予分割,20畝以上(含20畝)多分割為3宗,且分割後單宗用地不少於10畝。分割後宗地不得再次分割。
五、經批准同意分割的工業用地,土地權利人應在批准後六個月內辦理土地變更登記。土地證記事欄註明:該宗地屬分割登記。
以上就是如何辦理工業用地的土地證?工業用地土地證是否可以分割的全部內容,工業用地要看是出讓性質還是劃撥性質,對 劃撥用地 ,要抵押復雜一些,劃撥用地是不準抵押的,應該評估地價,補繳土地出讓金政府收益,報國土部門備案,一系列手續辦理後方能抵押。
⑶ 工業用地怎麼申請
現在工業用地必須經過招標拍賣掛牌(招拍掛)出讓才能取得,並堅決執行全國最低價標准。申請人應在公告規定期限內繳納出讓公告規定的投標、競買保證金,並根據申請人類型,持相應文件向出讓人提出競買、競投申請。
法律依據: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
第二十二條招標拍賣掛牌活動結束後,出讓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結果在土地有形市場或者指定的場所、媒介公布。出讓人公布出讓結果,不得向受讓人收取費用。
第十六條競買人不足三人,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未達到底價時,主持人應當終止拍賣。拍賣主持人在拍賣中可根據競買人競價情況調整拍賣增價幅度。
⑷ 工業用地土地使用證如何辦理
工業用地 土地使用證 如何辦理 1、首先看土地是國有出讓土地還是 集體土地 ,還是劃撥。如果是出讓土地,應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此合同在土地利用科簽定。簽合同時需准備環評報告,可研報告,立項備案,規劃定點陣圖等,經主管領導和市長簽字後, 2、市政府出具「土地批復」文件,拿「 土地出讓 合同」,土地批復,企業的 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 身份證 ,規劃定點陣圖,宗地圖,地籍調查表, 土地出讓金 收據。 3、 契稅 收據,規劃許可證,申請書,到土地局地籍科辦理, 4、30個工作日,然後開繳費單繳費,到土地局領證。 辦理工業用地土地證需要什麼資料 1、與轉讓單位簽定協議; 2、報規劃局辦理規劃用地許可證須提交下列材料: 1)報規劃部門申請書; 2)可行型研究報告及計劃委員會批復; 3)建築總平面圖(一份); 4)標明場地所在位置的地形圖(四份; 3、報房地局審批須提交下列材料: 1) 征地 委託書(用地單位三份); 2)項目建議書_可行型研究報告及計委批復; 3)營業執照_批准證書_合同_章程及批復; 4)總平面圖; 5)地形圖; 以上材料報通州區政府的批復; 4、領取土地使用證程序 1)與地方或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簽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 2)向財政局繳納出讓金(辦國有土地使用證需此項); 3) 土地使用權 屬登記; 4)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城區劃撥土地工業用地變成商業用地 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必須符合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即:現行城市控規已將工業用地調整為商業用地。根據《 招標 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工業用地改變為經營性用地必須實行招拍掛出讓」的規定,工業用地調整為商業用地後,應收回原工業用地重新按商業用地依法招拍掛出讓。 (一)前提條件: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需要土地部門的領導簽字意見。 (二)如果符合城市規劃可以改變為商業用途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 城區劃撥土地,工業用地變成商業用地,要經過規劃部門審查,市政府同意的前提下,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改變用地性質,價格與此地塊價格有關,沒有明確的標准,各個地市也不同。 (一)許可權問題:由於土地使用性質變更必須經當地規劃管理委員會批准,一般規委會主要成員為書記、市長、分管副市長,因此當地一把手必須對此事不反對才有可能。 (二)原則問題:當地規劃局、國土部門分管部門、分管副局長、一把手應該支持並同意(主要是規劃部門審核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國土部門負責變更費用的核定和是否有相應的土地利用指標核定),因此土地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同時原則上掛牌、拍賣用地不能變更(除非上述核心政府管理層認為有相當合理的理由)。 (三)程序問題:首先土地方向規劃部門提出變更申請,規劃審批—國土部門征詢意見—規劃管理委員會審核—國土部門費用核定—規劃同意變更,與國土部門簽訂變更合同—規劃設計條件變更 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證辦理,首先需要去當地的土地管理局申請,並且對於該工業土地的性質應該劃分清楚。辦理該證件的材料當事人應該提前准備好,如規劃部門的申請書以及用地許可證,還有在該工業土地上的建築物的總平面圖。
⑸ 想辦工廠土地手續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工業用地及廠房建設審批辦理流程1、土地規劃調整報批(企業-國土局-省國土廳);2、獲取批文;3、農轉用報批(地方政府-省政府);4、獲取批文;5、招拍掛(繳保證金,國土局);6、成交確認書(國土局);7、出具提供建設用地的通知(當地政府文件);8、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國土局);9、出具藍線圖(地方政府或園區);10、出具紅線圖(國土局出具蓋章);11、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規劃局);12、環評報告表或登記表或報告書(環保局);13、立項核准或備案(發改局);14、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局);15、簽訂出讓合同(國土局);16、繳交出讓金、契稅、耕地佔用稅等;17、辦理土地證(國土局)。18、建築設計方案(規劃局);19、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公安局);20、人防申報(人防辦);21、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局或建設局);22、施工圖設計審查(建設局);2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局);24、竣工消防驗收(公安局);25、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建設局);26、房屋產權證(建設局);27、報送建設工程檔案(建設局城建檔案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條 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第二十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國務院批准。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城市以及國務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批准。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逐級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由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的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
⑹ 工業用地建廠需要哪個部門審批
法律分析:1、先到發改委申請項目立項;
2、規劃部門出具圖紙;
3、辦理地塊使用權證(國土部門);
4、交付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條 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第六條 國務院授權的機構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況進行督察。
⑺ 申請工業用地流程
1、申請者先到本局服務大廳領取相關表格後到信息中心出建設用地紅線圖;
2、備齊材料後再到國土資源局服務大廳遞交申請。
3、所需材料:申請報告(原件及A4紙)。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一份)。
5、營業執照及企事業代碼證(核對原件存A4紙復印件各兩份)(限單位申請用地)。
6、法人代表身份證書(原件兩份)(限單位申請用地)(由本局服務大廳提供給申請者填寫蓋章)。
7、法人代表身份證(核對原件存A4紙復印件兩份)(限單位申請用地)。
8、代理人身份證(核對原件存A4紙復印件兩份)(限委託辦理)。
9、委託書(原件兩份)(由本局服務大廳提供給申請者填寫蓋章)(限委託辦理)。
10、立項批文(原件)或經核對的政府常務會議記要(A4紙復印件)。
11、項目可行性報告及批文(原件)。
12、信證明(原件)。
13、項目平面布置圖(原件)。
14、環保、林業、消防部門意見(原件)。
15、用地紅線圖(本局信息中心出的原件兩份、規劃局出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16、地籍調查土地登記審批表(原件)(由本局服務大廳提供給申請者,不用填寫只在第4頁「本宗地指界人簽名」處簽上經辦人名字即可)。
17、需提供的其他部門書面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⑻ 工業用地土地證如何辦理需要什麼資料
土地證書就是土地權利人依法擁有土地使用權利的法律憑證,一套住房應當擁有房屋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兩證都齊全才算獲得了完整的權利。凡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證書。那麼工業用地土地證如何辦理?辦理工業用地土地證需要什麼資料?
土地證 書就是土地權利人依法擁有土地使用權利的法律憑證,一套住房應當擁有 房屋 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兩證都齊全才算獲得了完整的權利。凡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證書。那麼 工業用地 土地證如何辦理?辦理工業用地土地證需要什麼資料?
工業用地土地證如何辦理
1、首先看土地是國有 出讓土地 還是 集體土地 ,還是劃撥。如果是出讓土地,應有「 國有建設用地 使用權出讓合同」,此合同在土地利用科簽定。簽合同時需准備環評報告,可研報告,立項備案,規劃定點陣圖等,經主管領導和市長簽字後,
2、市政府出具「土地批復」文件,拿「土地出讓合同」,土地批復,企業的 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規劃定點陣圖, 宗地 圖,地籍調查表, 土地出讓金 收據。
3、 契稅 收據,規劃許可證,申請書,到土地局地籍科辦理,
4、30個工作日,然後開繳費單繳費,到土地局領證。
辦理工業用地土地證需要什麼資料
1、與轉讓單位簽定協議;
2、報規劃局辦理規劃用地許可證須提交下列材料:
1)報規劃部門申請書;
2)可行型研究報告及計劃委員會批復;
3)建築總平面圖(一份);
4)標明場地所在位置的地形圖(四份;
3、報房地局審批須提交下列材料:
1)征地委託書(用地單位三份);
2)項目建議書﹑可行型研究報告及計委批復;
3)營業執照﹑批准證書﹑合同﹑章程及批復;
4)總平面圖;
5)地形圖;
以上材料報通州區政府的批復;
4、領取土地使用證程序
1)與地方或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簽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
2)向財政局繳納出讓金(辦 國有土地使用證 需此項);
3)土地使用權屬登記;
4)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
註:土地出讓年限為:居住70年,工業﹑科教﹑體育﹑衛生50年,商業﹑旅遊﹑娛樂40年
以上就是工業用地土地證如何辦理?辦理工業用地土地證需要什麼資料的全部內容, 房產證 和土地使用證盡管分開辦理,但根據房地合一的原則,操作上不好分開。工業用地要看是出讓性質還是劃撥性質,對 劃撥用地 ,要抵押復雜一些,劃撥用地是不準抵押的,應該評估地價,補繳土地出讓金政府收益,報國土部門備案,一系列手續辦理後,方能抵押。
⑼ 耕地變工業用地流程
法律分析:1.工業用地用途變更計委立項文件;2.申請人工業用地用途資格一定是土地權人或者使用權人;3.工業用地規劃部門同意改變工業用地用途的規劃用地許可證;4.辦理工業用地用途變更的人需要提交工業用地用途變更的材料目錄;5.申請工業用地用途是有時限的,土地用途批准變更之日起要在30日內申請辦理;6.要准備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還要整理委託辦理委託書和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條 依法改變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必須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更換證書,的相關規定:
經過相應的審批程序後可以改變土地使用用途。一般須按照下列程序審批: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建設單位持有關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向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申請;
(2)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用地申請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3)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許可權,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有地的,應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4)建設用地經依法批准後,申請用地單位按照規定繳納有關費用,佔用耕地的,並履行開墾新耕地的義務;
(5)工程項目竣工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用地和開墾耕地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後辦理土地登記手續,核發《集體土地使用並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鄉鎮企業使用國有土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關於使用國有土地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⑽ 想辦工廠土地手續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到當地的土地局進行辦理。工業用地需要的證件: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 1、建設單位向區規劃辦領取規劃用地審請表。 2、填報表格,資料准備齊全後交規劃初審、加具意見上報市規劃局; 3、市規劃局科審核,通過後核發《選址意見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