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要申請建立一個合作社,需要多少資金
根據2019年12月13日的單價,申請建立一個合作社,需要的資金是5000元以上。
所謂合作經濟組織,首先強調的是「合作」,然後是「經濟組織」,這是兩個基本要素。
「合作」的原意是指成員之間的共同行動和協作行動。合作具有自願性、自主性和自助性,也就是說,它是合作組織成員為了共同目的,自己動手互相幫助的一種合作。
(1)手工業合作社怎麼申請擴展閱讀:
合作社的類型
(1) 生產合作社。即從事種植、採集、養殖、漁獵、牧養、加工、建築等生產活動的各類合作社。如農業生產合作社、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建築合作社等。
(2) 流通合作社。從事推銷、購買、運輸等流通領域服務業務的合作社。如供銷合作社、運輸合作社、消費合作社、購買合作社等。
(3) 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員存款貸款給社員的合作社。如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4) 服務合作社。即通過各種勞務、服務等方式,提供給社員生產生活一定便利條件的合作社。如租賃合作社、勞務合作社、醫療合作社、保險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
② 多少畝地能成立合作社
只要至少有五戶農民聯合發起即可申請成立合作社,法律上政策上並沒要求合作社必須要有多少畝土地;合作社是給農民社員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主要職責並不是種地的,但可以自行決定發展生產示範基地或者試驗示範田。
服務在社,種地在家。申請家庭農場倒是有土地面積限制,即不能太少,也不能太多,各地規定不一致,也會因為農場性質比如種糧食,種蔬菜,搞養殖等不同而不一。一般種糧食以50--200畝為宜。
合作社的類型
1.生產合作社可以分為生產合作社、流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服務合作社。生產合作社是從事種植、採集、養殖、漁獵、畜牧、加工、建築等生產活動的各類合作社,如農業生產合作社、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建築合作社等。
2.流通合作社是在流通領域從事營銷、采購、運輸和其他服務的合作社,如供銷合作社、運輸合作社、消費合作社和采購合作社。
3.信用社是接受成員存款和貸款的合作社,如農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
4.服務合作社是通過各種勞動服務和服務,為社會市場經濟合作律師的生產和生活提供一定便利條件的合作社,如租賃合作社、勞動合作社、保險合作社、醫療合作社、利用合作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二條 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的成員;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③ 關於農村種植合作社
申請成立農村種植合作社具體程序:
1、找到至少5名成員,農民成員所佔比例不低於80%;
2、召開設立大會,選舉理事會、監事會及理事長、監事長等;起草章程、確定合作社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營業范圍等;
3、授權代理人辦理到當地的縣工商局辦理合作社設立登記手續,材料合規當場辦理,頒發營業執照;
4、到縣公安局指定的刻字店(有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的)刻制合作社公章;
5、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6、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一般是地稅);
7、到銀行辦理開戶許可證(需提交營業執照、代碼證、稅務證復印件,還要攜帶公章和法人章),將對公賬號報稅務局。
④ 合作社注冊資金有規定什麼
法律分析:不需要注冊資本金,只需要出資協議。成立農村合作社需要以下條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農村專業合作社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3、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證明
5、全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6、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成員名冊 成員身份證明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9、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經名稱預先核準的須提交)
10、登記前置許可文件 (業務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須提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八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參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經營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業和飼養自留畜。
城鎮中的手工業、工業、建築業、運輸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的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
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指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的發展。
⑤ 成立農村種植合作社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有關規定,成立農村合作社需要:
1、人數不得少於5名農民或4名農民以及1個與該合作社經營活動有關的非政府單位;
2、具備合法的組織營業章程和機制架構;
3、確定農業合作社的名稱、地址;
4、確定成員的出資份額、出資方式,且確保合法。
滿足以上條件的,可以按程序申請成立農村合作社。
拓展資料:
合作社是勞動群眾自願聯合起來進行合作生產、合作經營所建立的一種合作組織形式。所謂合作經濟組織,首先強調的是"合作",然後是"經濟組織",這是兩個基本要素。
以生產環節為標准分
生產合作社。即從事種植、採集、養殖、漁獵、牧養、加工、建築等生產活動的各類合作社。如農業生產合作社、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建築合作社等。
流通合作社。從事推銷、購買、運輸等流通領域服務業務的合作社。如供銷合作社、運輸合作社、消費合作社、購買合作社等。
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員存款貸款給社員的合作社。如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服務合作社。即通過各種勞務、服務等方式,提供給社員生產生活一定便利條件的合作社。如租賃合作社、勞務合作社、醫療合作社、保險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
以其自身的功能標准可分
生產類合作社。其內容與前述生產合作社相同。
服務類合作社。其內容與前述服務合作社相同。在服務類合作社中,常見的有:
消費合作
社消費合作社是指由消費者共同出資組成,主要通過經營生活消費品為社員自身服務的合作組織。
供銷合作社
供銷合作社是指購進各種生產資料出售給社員,同時銷售社員的產品,以滿足其生產上各種需要的合作社,是當前世界上較為流行的一種合作組織。供銷合作社經營方式有兩種,一是專營供給業務,二是兼營農產品運銷或者日用工業品銷售等業務。
運銷合作社
運銷合作社是指從事社員生產的商品聯合推銷業務的合作社,有時候兼營產品的分級、包裝、加工等業務。運銷合作社的業務主要集中在農產品運銷方面,源於大機器工業生產條件下,工業品主要通過各種大型的商業機構銷售,而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基於其自然特點,供應不能十分均衡,價格變化較大。通過組織合作社專門銷售,可以盡量避免經濟上的風險。世界各國的運銷合作社主要採用三種不同的運銷制度:一是收購運銷制,即合作社收購農產品後再行銷售,銷售盈利與社員無關;二是委託運銷制,即合作社代理銷售,銷售款在扣除一定費用後全部交給社員,盈虧由社員承擔;三是合作運銷制,即合作社將社員所交的同級產品混合銷售,社員取得平均收入。
保險合作社
保險合作社是指個體勞動者、業主、職工聯合起來,按照保險法的規定,採取互助方式,以社員為保險對象而經營保險事業的合作社。這種保險組織,由社員交納保險費,社員自己經營與管理,共同負擔災害損失,維護社員的自身利益。
⑥ 合作社變更要些什麼手續
辦理材料:
1、《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備案)申請書》。
2.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作出的變更決議。
3.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4.農民專業合作社變更住所的,還應當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證明。
5.農民專業合作社變更成員出資總額的,還應當提交全體出資成員簽名或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出資清單》。
6.農民專業合作社變更業務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
7.農民專業合作社變更法定代表人姓名的,還應當提交擬任法定代表人簽名的《法定代表人信息》。
(6)手工業合作社怎麼申請擴展閱讀:
以合作社的縱向層次分
(1)國際合作社聯盟。國際合作社聯盟是一個國際性的合作聯合組織,是一個非官方的國際組織。1895年在英國倫敦成立,現總部設在瑞士的日內瓦。其主要成員是各國合作組織的全國合作社聯社、合作社聯社的全國協會、設有全國性組織的地區性合作社聯社組織。
在消費領域有供銷、保險、住宅、銀行等類型的組織;在生產領域有手工業、工業、農業、漁業等類型的組織。一些國際性合作社組織也加入了國際合作社聯盟。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宗旨是向全世界宣傳合作思想和合作社的原則與方法。
推動各國合作社事業的發展,保護各種形式的合作社的利益,保持各成員國組織間的友好關系,促進各種形式的合作社間的經濟交流,幫忙和促進各國人民的經濟與社會的進步發展,致力於建立持久的和平與安全。
(2) 全國總社(有的國家稱為中央聯社」),即一個國家的合作社總社(或簡稱「聯合社」)。如日本的全國農業協同經濟組織聯合會(簡稱「全農」)、韓國的全國農業協同組合中央會等。
(3) 地方聯社。指地方一級所建立的合作聯合社,如省(直轄市、自治區)合作社聯合社、縣合作社聯合作社等。
(4) 基層合作社。主要指在最基層生產經營單位,以生產經營者為主體,在資源基礎上按合作制原則組建起來的各種類型的合作社。
⑦ 辦理農村合作社需要多少畝地
沒有明確規定。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第八條本市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依法從事下列生產經營活動的,可以申請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
(一)種植業、養殖業;
(二)農產品銷售、加工、貯藏、運輸;
(三)農業休閑觀光和民俗旅遊;
(四)農民家庭手工業;
(五)農業機械作業服務;
(六)依法開展的其他互助性農業生產經營活動。
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應當向所在區、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設立登記申請,依法取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
(7)手工業合作社怎麼申請擴展閱讀: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辦法》相關法條:
第三十二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超過一百五十人的,可以按照章程規定設立成員代表大會。成員代表大會按照章程規定可以行使成員大會的部分或者全部職權。
依法設立成員代表大會的,成員代表人數一般為成員總人數的百分之十,最低人數為五十一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理事長一名,可以按照要求設理事會。理事長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條 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由成員大會從本社成員中選舉產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按照相關要求應對成員大會負責。
⑧ 多少畝地能成立合作社
只要有一百畝地以上的都可以申請農業合作社。
1、經營規模對於專業合作社來說沒什麼特別的要求,通常專業合作社必須要滿足以下的一些條件,成立合作社必須有5名或5名以上成員;合作成員身份為農村戶口或城市下崗職工身份;合作社成員必須出於自己的意願。
2、在程序上,專業合作社要有發起,還有其他的一些步驟;制定合作章程;推薦董事會、監事會候選人名單;召開全體創始人大會;建立工作機制;登記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申請設立登記的系列文件。
合作社的類型有哪些:
1、以生產環節為標准可分為生產合作社、流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服務合作社,生產合作社就是從事種植、採集、養殖、漁獵、牧養、加工、建築等生產活動的各類合作社,比如農業生產合作社、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建築合作社等。
2、流通合作社的含義是從事推銷、購買、運輸等流通領域服務業務的合作社,比如供銷合作社、運輸合作社、消費合作社、購買合作社等。
3、信用合作社就是接受社員存款貸款給社員的合作社,比如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4、服務合作社就是通過各種勞務、服務等方式,提供給社市場經濟合作法員生產生活一定便利條件的合作社,比如租賃合作社、勞務合作社、保險合作社、醫療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
⑨ 養殖合作社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條款的成員;
1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置備成員名冊,並報登記機關。2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占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⑩ 成立農村合作社要具備什麼條件,有什麼好處
合作社在農副產品的各個儲存、加工、運輸、銷售(包括批零銷售和進出口)以及農用生產資料的定貨、運輸、購買和質量檢查等諸多環節,根據市場經濟利益最大化原則。
為農民最大限度地減少中間環節,節約成本,減少浪費,確保農副產品保值增殖以及農用產品售後服務和產品質量,達到合作社經營利潤最大化的目的,從而從根本上大幅度地增加農民的收入。
成立條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規定的成員,即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
2、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3、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4、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5、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6、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10)手工業合作社怎麼申請擴展閱讀:
基本特徵
自願、自治和民治管理是合作社制度最基本的特徵。合作社作為一種獨特的經濟組織形式,其內部制度與公司型企業相比有著本質區別。
股份公司制度的本質特徵是建立在企業利潤基礎上的資本聯合,目的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資本量」的多寡直接決定盈餘分配情況。
在合作社內部,起決定作用的不是成員在合作社中「股金」,而是「交易」。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為社員提供交易上所需的服務。合作社與社員的交易不以盈利為目的。
合作社的盈餘,除了一小部分留作公共積累外,大部分要根據社員與合作社發生的交易額的多少進行分配。
實行按股分紅與按交易額分紅相結合,以按交易額分紅為主,是合作社分配製度的基本特徵。當然,合作社與其他經濟主體的交易也會也是以營利為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