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業園區管委會 是什麼性質 政府的出機關,事業單位還是其他
工業園區管委會是歸屬工業園區的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轄,也是政府行政機關一部分。
一般的工業園區管委會都是政府的派出機構,代表政府管理工業園區的企業,是直屬事業單位,
多數是事業編制,但是管委會的幾個頭頭一般都是行政編制的,屬於公務員,
其它的工作人員仍然是事業編制,當然不是公務員。
事業單位參公管理是不同地區自己來定的,實力將強的工業園區管委會一般屬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有參公編。
一般要有行政執法職能才可以,管委會一般參公的不多。
管委會是區政府的派出機構,行駛區政府授予的許可權,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工業園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報請區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2、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及我市的有關規定,制定工業園區有關管理辦法。
3、按照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對工業園區土地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徵用、統一開發、統一管理。
4、統一規劃、管理工業園區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5、監督和治理工業園區的環境污染,依法實行環境保護。
6、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工業園區的財產、稅收、人事勞動等事物。
7、協調工業園區的內外投資、外資利用、經濟技術合作以及出口業務。
8、處理工業園區的涉外事務。
9、管理工業園區的財政收支。
10、管理工業園區的公益事業。
11、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設在工業園區的分支機構與企業的關系。
12、按規定許可權任免和獎懲管委會機關和基層單位的工作人員。
13、承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網路_工業園區管委會
㈡ 產業集聚區管委會機構改革後屬於什麼性質
1、產業聚集區管委會是當地區政府的派出機構,屬於事業單位性質的行政機構。裡面有公務員編制,事業編制和管委會總公司編制三種。
2、產業聚集區管委會不僅是作為組織機構,而且作為管理機構的一種重要的組織形式,已經被廣泛地應用於政府、企業管理的重要方面。例如決策和監督方面。
產業聚集區管委會,主要是指組織中執行某些管理職能的一組人或者一定的行政功能區域。它不僅是作為組織機構,而且作為管理機構的一種重要的組織形式,已經被廣泛地應用於政府、企業、工廠、經濟發展項目管理的重要方面。
3、產業聚集區管理委員會,不僅是作為組織機構,而且作為管理機構的一種重要的組織形式,已經被廣泛地應用於政府、企業管理的重要方面。例如決策和監督方面。
4、產業聚集區管理委員會從職能上分為綜合管理委員會和專門管理委員會。綜合管理委員會的職責主要是制訂全公司范圍的政策。只限於一個或少數幾個有關的職能的管理委員會,是專門管理委員會。
5、產業聚集區管委會一般為功能區或者行政區。
㈢ 淺談如何理順工業園區管理體制
臨武工業園區自1996年成立至今,已經歷了十六年的風風雨雨, 2006年園區被省政府批准為省級工業園區,大規模、大面積面鋪開。近幾年,隨著沿海產業向內陸的加速轉移的開發建設自此全,園區步入了快速發展的通道,園區在促進對外開放、產業集聚和區域經濟發展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園區建成區面積為1.23平方公里,規劃開發面積達5平方公里,入駐的規模以上企業24家,其中近兩年在建的達10家,可容納就業人數8000多名。但當前滯後的管理體制已經不適應目前形勢,並嚴重困擾了園區的發展。如何理順工業園區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園區行政服務功能,增強園區發展活力,筆者進行了積極探索和努力,並提出以下四個方面建議:(一)明確園區功能定位,強化園區職能職責。借鑒外地產業園區通用管理模式,結合本地實際,園區在建設初期可採取准政府的管委會體制,即管委會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相對獨立,其主要職能是園區的經濟開發、規劃和管理,為入園企業提供服務,還擁有一定的行政審批權,具體包括園區內的規劃設計、工程建設報批、投資立項審批、土地開發利用、政策研究、完善園區內的基礎設施及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等行政管理和企業化運作的職能,而園區的征地拆遷等社會事務主要交付園區所在鄉鎮執行,這樣有利於園區管理機構集中精力加快產業發展;發展到一定規模,側重於招商引資、人才的引進與勞動力的培訓、勞工管理及倉儲運輸等;建設成型後,則由管理轉向服務,進一步完善環境、衛生等配套設施建設,進一步引進高新技術人才和加強科研培訓力度,推動企業創新發展,使園區得到可持續發展。(二)落實行政管理許可權,提高行政服務效率。首要的是加快推進縣級行政審批管理許可權的授權移交工作,按照「部門(政府)委託、園區辦理、部門備案」的運作模式,各職能部門授權園區管委會直接實施有關行政審批及相關收費、行政處罰事項,對於國土、規劃、工商、公安、稅務等確因法律規定不能委託授權的部門,應在園區設立分支(派出)機構或代辦窗口,並明確一名副職領導負責園區項目落戶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工作,業務上接受主管部門的指導,人事考核方面主要由園區管委會負責。第二是在實現委授權的基礎上,支持園區按照「小機構、大服務」原則調整內設機構。結合園區發展需要,設置綜合辦公室、黨群工作部、規劃建設部、招商部、經濟發展部等內設機構,重新明確各部門的職責許可權,科學設計園區辦事服務流程和日常工作制度,順暢各運轉環節,最大限度減少內耗,提高服務質效;為做到人事相當,在核定的總編制計劃內新增部分專項編制,人才可通過公開招考、選調、選聘等方式引進,將大批綜合素質較高、熟悉行政管理程序、精通專業技術的人員充實到工業園工作隊伍中來,按照「一人多崗職能交叉程序簡化」的思路合理配置崗位職責。第三是健全工業園區投資服務體系。致力於將園區建設成政策最優、審批最簡、機制最活、效率最高、環境最優的「特區」目標,積極構建以園區一站式政務服務中心為載體的公共服務平台,做好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項目建設、人才資源招聘、基礎設施配套保障、落實優惠政策等投資服務工作,盡量實現園區事務園內辦結。(三)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實現園區協調運行。一是建立財稅扶持機制。處於開發初期的園區,正值大投入大開發的高峰期,當前園區又無可支配收入,所以對園區實行財稅扶持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待園區產業經濟發展到一定規模,可在園區設立一級財政;同時,授權園區開發公司儲備一定量的土地,整合可抵押資產,從事投融資及資產經營活動,增強園區自我管理、自我發展的能力。二是建立投資項目准入指標評價體系。堅持重大項目集體論證制,組織專家科學篩選,對項目的用地規模、投資強度、發展前景、環保節能、完成期限、稅收回報期限等主要指標進行嚴格審查,提高招商引資成效;項目入駐後,建立重點項目領導聯系制和督察評比制,通過明確項目聯系領導、項目牽頭單位、項目業主三方的職責任務,通過定期不定期的督察評比,實行獎優罰懶,責任追究,狠抓跟蹤落實。三是增強園區對企業的管理職能。不僅要強化園區管理機構對企業的服務管理職能,而且要明確企業的職責義務,以確保園區的協調運行。(四)加強園區隊伍建設,提升園區創新能力。一是改革用人機制。加強對園區幹部及員工的培訓,對外引進高素質的人才,把園區作為培養鍛煉幹部的平台。二是改革分配製度。建立科學的和市場化的考核指標體系,制定並實施園區管委會內部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考核和薪酬管理辦法。三是建立健全非公經濟組織人才庫。(作者系湖南臨武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
㈣ 工業園區管委會是公務員嗎
一般的工業園區管委會都是政府下面的直屬事業單位,是事業編制,但是管委會的幾個頭頭一般都是行政編制的,屬於公務員,其它的工作人員仍然是事業編制,當然不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參公管理是不同地區自己來定的,一般要有行政執法職能才可以,管委會一般參公的不多。
㈤ 想進入工業區管理委員會工作應該考事業編制還是公務員請解釋詳細點。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工業區管理委員會一般都是屬於事業單位編制的,可以通過該單位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進入該單位。具體要看崗位的性質,如果是公務員崗位的話就要通過統一的公務員招錄考試進入。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㈥ 工業園區管委會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會規入哪一類它的性質是從事行政職能還是從事生產經營還是公益服務
管委會應該是行政機關,負責工業園區的管理和服務
㈦ 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的所有制性質是什麼
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一般都是地方政府的派出機構,代表政府協調工業園區內相關政策問題,並為企業提供相應的服務。由於不是企業性質,因此不存在所有制性質的問題。
㈧ 事業單位縣級工業園區管委會,事業單位改革後會轉為行政機構還是公益性事業單位
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
1.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2.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3.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㈨ 開發區改革從園區管理及經營工作怎麼轉變經營思路
開發區改革從園區管理及經營工作上想要更好的轉變經營思路,必須要對整一個管理以及經營的范圍進行深入的了解,然後針對性的實施有效的管理措施,改革經營的方案。
㈩ 工業園管理歸口屬國家哪個部門
工業園區管委會是歸屬工業園區的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轄,也是政府行政機關一部分。
一般的工業園區管委會都是政府的派出機構,代表政府管理工業園區的企業,是直屬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