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規劃發展
「十一五」時期,煤炭工業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和《煤炭產業政策》等政策措施,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取得重要進展,整體水平顯著提高。
1.資源保障程度提高。中央、地方和企業加大地質勘查投入,煤炭資源儲量增加,保障程度增強。截至2010年底,全國煤炭保有查明資源儲量13412億噸,比2005年增加約3000億噸,其中西部地區佔全國增量的90%以上,為煤炭開發戰略西移奠定了基礎。
2.生產技術水平大幅提升。生產煤礦技術改造和大中型煤礦建設加快,形成一批現代化煤礦。2010年,全國煤炭產量32.4億噸,比2005年增加8.9億噸;裝備現代化、管理信息化、年產120萬噸及以上的大型煤礦661處,產量18.8億噸,佔全國的58%;建成安全高效煤礦359處,產量10.2億噸;千萬噸級煤礦40處,產量5.6億噸;採煤機械化程度65%左右。原煤入選能力17.5億噸/年,入選原煤16.5億噸。
3.大型煤炭基地建設穩步推進。統籌大型煤炭基地開發建設,加強礦區總體規劃管理,規范煤炭資源開發秩序,一批大型礦區已成為綜合能源基地的主體。2010年,14個大型煤炭基地產量28億噸,佔全國的87%;10個基地煤炭產量超過億噸,其中神東5.6億噸,晉北和蒙東超過3億噸,雲貴、晉東和河南超過2億噸。
4.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快速發展。相繼組建了一批區域性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形成了煤電、煤化等上下游產業一體化發展格局。山西、河南等省兼並重組中小煤礦取得重大進展。2010年,千萬噸級以上企業47家,產量佔全國63%。其中,億噸級特大型企業5家,產量佔25%,比2005年增加4家、產量比重提高19個百分點;5000萬噸級大型企業10家,產量佔19%,比2005年增加7家、產量比重提高11個百分點。
5.淘汰落後產能成效顯著。按照「整合為主、新建為輔」的方針,加快推進整頓關閉和資源整合,小煤礦數量和產量大幅度減少。全國累計關閉小煤礦9616處,淘汰落後產能5.4億噸。2010年,年產能30萬噸以下小煤礦減少到1萬處以內,產量比重由2005年的45%下降到22%。
6.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基本形成,經濟政策逐步完善,安全管理基礎工作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2010年,煤礦事故死亡2433人,比2005年下降59%,百萬噸死亡率由2.81下降到0.749。其中,煤礦瓦斯事故死亡623人,比2005年下降71%。
7.科技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建成了一批國家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和重點實驗室,煤炭地質綜合勘查關鍵技術取得新突破,特厚沖積層建井技術國際領先,年產600萬噸綜采成套技術裝備實現國產化,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技術取得突破,煤制油、煤制烯烴等現代煤化工示範項目建成投產。
8.資源綜合利用取得新進展。11家煤炭企業列入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礦區循環經濟典型模式。2010年,全國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量90億立方米,利用量35億立方米;洗矸、煤泥和中煤綜合利用發電裝機容量2600萬千瓦,利用低熱值資源1.3億噸,相當於回收4200萬噸標准煤,少佔壓土地300公頃;礦井水利用率59%;土地復墾率40%。
9.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煤炭產運需銜接制度改革取得進展,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大型煤炭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不斷深化,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較快並不斷壯大,多元投融資機制基本形成,投融資能力明顯增強。到2010年底,在境內外上市企業35家,直接融資1690億元。煤炭企業投資境外煤礦邁出實質性步伐。2010年凈進口煤炭1.46億噸。
10.職工生產生活條件改善。井下作業環境明顯改善,部分企業井下工作制度由「三八制」改為「四六制」。2010年,規模以上煤礦企業職工年均收入4.2萬元,比2005年增加1.9萬元;礦區生態修復和環境治理成效明顯,採煤沉陷區治理和棚戶區改造取得較大進展,職工住房條件和生活環境得到改善。 煤炭工業雖然取得了長足進步,但發展過程中不協調、不平衡、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
一是資源支撐難以為繼。我國煤炭人均可采儲量少,僅為世界的三分之二;開發規模大,儲采比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資源回採率低,部分大礦采肥丟瘦、小礦亂采濫挖,資源破壞浪費嚴重;消費量大,約佔世界的48%。資源開發和利用方式難以支撐經濟社會長遠發展。
二是生產與消費布局矛盾加劇。東部煤炭資源日漸枯竭,產量萎縮;中部受資源與環境約束的矛盾加劇,煤炭凈調入省增加;資源開發加速向生態環境脆弱的西部轉移,不得不過早動用戰略後備資源。北煤南運、西煤東調的壓力增大,煤炭生產和運輸成本上升。
三是整體生產力水平較低。採煤技術裝備自動化、信息化、可靠性程度低,採煤機械化程度與先進產煤國家仍有較大差距。裝備水平差、管理能力弱、職工素質低、作業環境差的小煤礦數量仍佔全國的80%。生產效率遠低於先進產煤國家水平。
四是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煤礦地質條件復雜,瓦斯含量高,水害嚴重,開采難度大,開采深度超過1000米的礦井39對。佔三分之一產能的煤礦亟需生產安全技術改造,佔三分之一產能的煤礦需要逐步淘汰。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煤礦安全生產問題突出。
五是煤炭開發利用對生態環境影響大。煤炭開采引發的水資源破壞、瓦斯排放、煤矸石堆存、地表沉陷等,對礦區生態環境破壞嚴重,恢復治理滯後。煤炭利用排放大量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應對氣候變化壓力大。
六是行業管理不到位。行業管理職能分散、交叉重疊,行政效率低。資源開發秩序亂,大型整裝煤田被不合理分割,不少企業炒賣礦業權,部分地區片面強調以轉化項目為條件配置資源,一些大型煤炭企業資源接續困難。准入門檻低,一些不具備技術和管理實力的企業投資辦礦,存在安全保障程度低等問題。 從國際看,世界煤炭需求總量增加,發達經濟體煤炭需求平穩,新興經濟體煤炭需求增長。2010年世界煤炭產量53.3億噸標准煤,比2005年增加9.5億噸標准煤,其中我國占增量的74.7%;2010年世界煤炭消費量50.8億噸標准煤,比2005年增加7.8億噸標准煤,其中我國占增量的91%。但受世界經濟發展不確定性影響,以及應對氣候變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要求,煤炭需求增速放緩。主要煤炭資源大國為促進經濟發展,將進一步擴大國際合作,為我國煤炭工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創造了條件。煤炭開發利用領域廣泛採用高新技術,世界煤炭工業向集團化、集約化、多元化、潔凈化方向發展。
從國內看,國民經濟繼續保持平穩較快發展,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加快,煤炭消費量還將持續增加。考慮到調整能源結構、保護環境、控制PM2.5污染等因素的影響,煤炭在一次能源結構中的比重將明顯下降。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限制粗放型經濟對煤炭的不合理需求,降低煤炭消費增速,也是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的客觀需要,2015年消費總量宜控制在39億噸左右。瓦斯、水害、地溫、地壓等自然災害日趨嚴重,煤礦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更加嚴格,生產成本不斷增加。東中部煤礦轉產和資源型城市轉型難度大,西部生態環境脆弱,實現安全發展、節約發展、清潔發展任務艱巨。
❷ 我國現代煤炭工業取得長足具體表現
煤炭是我國重要的基礎能源和原料,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在我國一次能源結構中,煤炭將長期是我國的主要能源。改革開放以來,煤炭工業取得了長足發展,煤炭產量持續增長,生產技術水平逐步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條件有所改善,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煤炭工業發展過程中還存在結構不合理、增長方式粗放、科技水平低、安全事故多發、資源浪費嚴重、環境治理滯後、歷史遺留問題較多等突出問題。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煤炭需求總量不斷增加,資源、環境和安全壓力進一步加大。
一、煤炭工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是國家煤炭工業的管理體制和政策存在嚴重問題。原煤炭工業部撤銷以後,煤炭主管部門多次撤並,集中統一管理的力度嚴重削弱,資源、規劃、技術管理分離、政出多門、管理人員大幅度減少,吳吟局長講,原煤炭工業部有700多人,現在國家發改委管煤炭的算上他才5個人,根本管為過來,多省的管理體制也是一家一個樣。另外,對煤炭企業的資源政策、稅費政策、銷售政策、成本政策等都很不合理,致使煤炭企業的負擔明顯加重。岳福斌教授講,煤炭行業發展到今天幾乎沒有哪一個政策是對的,包括礦產資源法和煤炭法都存在很多問題。
二是資源開發秩序亂,資源浪費嚴重。近三年來,一些煤炭、電力、鋼鐵企業和有實力的民營企業積極投資煤礦項目,跑馬圈地,炒賣探礦權和采礦權,少數地方出現了拍賣國家規劃區和國有重點煤炭企業後備資源的現象,有的甚至將國家明令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稀鐵焦礦資源化整為零,將整塊資源分割成小井田招標掛牌拍賣,嚴重影響了國家煤炭開發規劃的實行,擾亂的正常的煤炭開發秩序。同時資源浪費嚴重,全國平均回採率只有35%,吳吟局長特別提到溫總理就鄂爾多斯煤炭資源管理和浪費問題,國務院已經兩次派調查組到鄂爾多斯進行調查。
三是產業集中程度低,市場穩定性差。2004年,全國有大小煤礦2.8萬處,平均年產量不到7萬噸。煤礦點多面廣,產業集中度低,企業組織結構不合理,缺乏一批對全國煤炭供需平衡和市場穩定具有一定調節能力的特大型煤炭企業,導致市場競爭過度。當市場供過於求時,眾多企業競相壓價銷售,市場價格大跌,全行業陷入困境;妝市場供應緊張時,不少煤礦超能力生產,拼設備、拼人工、忽視安全和煤炭質量等問題突出。
四是煤礦安全條件差,人員傷亡率高。2002年,我國煤礦事故死亡6995人,其中占原煤總產量70%的國有煤礦佔全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的27.5%,而占原煤總產量30%的鄉鎮煤礦佔全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的72.5%。在事故死亡人數中,瓦斯事故佔34.6%,水災事故佔7.5%。經過近幾年的努力,我國煤礦百萬噸死亡率雖已從2002年的4.94降到2004年的3.08,但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仍屬高死亡率。瓦斯和水災類事故一次死亡人數多,社會影響大,仍是煤礦安全事故防範的重點。
五是綜合利用水平低,環境壓力越來越大。煤炭開采過程中每年排放的瓦期約120億立方米,其中有效利用的只有10億立方米。原煤洗選過程中每年產生煤矸石7000萬噸,利用率僅為30%,已累計堆存近40億噸。煤矸石堆存佔用土地已經超過1萬公頃。部分煤矸石自燃造成嚴重的大氣污染。六是行業稅負不合理,社會歷史包袱沉重。一是現行增值稅計征辦法沒有體現采選業的特點,加重了煤炭企業的稅負。
國有及國有控股煤炭采選業實際增值稅綜合稅率約為9.98%,高於1993年煤炭企業3.35%的平均綜合稅率6.63個百分點,每年多繳納30多億元。二是煤礦企業辦社會的沉重負擔,據測算,國有重點煤礦擔負的礦區黨校、醫院、商業網點等社會服務功能,每年至少需要經遇支出60億元。三是煤炭占鐵路貨運總量的40%以上,每年繳納鐵路建設基金160億元。
二、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意義我國是以煤炭為主要能源的國家。
受能源資源結構的約束,煤炭將長期是我國的主要能源。煤炭問題實質上是中國能源問題,是中國能源安全的基本問題。
新中國成立以來,煤炭工業取得了長足發展,煤炭產量持續增長,生產技術水平不斷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條件逐步改善。煤炭工業發展支撐了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煤炭既是資源性行業,又是高危產業。我國96%的煤礦井工生產、地下作業,礦井開采深度大,水、火、煤塵、瓦斯、頂板和沖擊地壓等災害俱全,煤礦管理和安全生產難度大。長期計劃經濟體制遺留下來的深層次矛盾與經濟轉型期中出現的新問題交織在一起,煤炭工業發展還存在結構不合理、增長方式粗放、科技水平低、安全事故多發、資源利用率低、環境治理滯後,歷史遺留問題較多等突出問題。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煤炭需求的不斷增加,煤礦安全、資源和環境壓力將進一步加大。
三、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對策
(一)強化規劃和管理,完善煤炭資源開發監管體系
第一,加強對煤炭資源的規劃管理。煤炭資源是重要的戰略資源,要改進管理方式,實現由粗放開發型管理向科學合理開發、保護節約型管理的轉變。依法科學合理劃定煤炭資源國家規劃礦區和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嚴格按國家規劃有序開發。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礦區的劃定,由國土資源部研究提出,會同發展改革委共同審定並公布。建立煤炭資源戰略儲備制度,對特殊和稀缺煤種實行保護性開發。
第二,完善煤炭資源管理與生產開發的管理制度。各級發展改革(煤炭行業)主管部門要綜合運用煤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法律法規等手段,加強對煤礦開發建設和煤炭生產的監督管理。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國務院行政法規,規范煤炭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工作,糾正、制止一切越權審批和以招商引資為由越權配置煤炭資源的行為。煤炭開發規劃和資源管理工作要相互銜接,緊密配合。發展改革(煤炭行業)主管部門編制煤炭生產開發規劃、礦區總體規劃時,必須徵求同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意見,並作為批准規劃的重要依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編制煤炭資源勘查規劃、礦業權設置方案時,必須徵求同級發展改革(煤炭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並作為批准煤炭資源勘查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的重要依據。產煤地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落實煤炭行業管理職能部門,並充實和加強煤炭管理力量,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強化煤炭資源和生產開發管理。
第三,加大煤炭資源勘探力度。加大煤炭資源勘探資金支持力度,研究建立煤炭地質勘探周轉資金,增強煤炭資源保障能力。由國家投資完成煤炭資源的找煤、普查和必要的詳查,統一管理煤炭資源一級探礦權市場,在此基礎上編制礦區總體開發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依據礦區總體開發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實行煤炭資源二級探礦權和采礦權市場化轉讓,轉讓收入要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並用於煤炭資源勘探投入,實現滾動發展。
健全煤炭地質勘查市場准入制度,培育精幹高效、裝備精良的煤田地質勘探隊伍。嚴格執行勘查技術規程,進一步完善儲量評估制度,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地質勘探精度,保障地質勘查質量,為合理規劃和開發煤炭資源奠定基礎。
第四,合理有序開發煤炭資源。進一步完善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規范煤炭礦業權價款評估辦法,逐步形成礦業權價款市場發現機制,實現礦業權資產化管理。煤炭礦業權資產化要與科學的生產規劃相結合,按照「統一規劃、集中開發、一次置權、分期付款」的原則有序進行。嚴格礦業權審批,對國家規劃礦區內的煤炭資源,凡未經國家批准開發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的,一律不得辦理礦業權的設置。保障礦區井田的科學劃分和合理開發,形成有利於保護和節約資源的煤炭開發秩序。加快修訂煤礦設計規范,嚴格開采順序、開采方法和開發強度管理,禁止越層越界和私挖亂采。鼓勵採用先進技術,開采難採煤層和極薄煤層。煤礦新建和改擴建項目必須按照隸屬關系,依法取得同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審查批准,並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設施「三同時」制度(同時設計、施工和投入使用)。
第五,保護節約和合理利用煤炭資源。修訂煤炭生產礦井資源回採率標准和管理辦法,凡設計回採率達不到國家規定標準的煤炭開發建設項目,一律不予核准,不予頒發采礦許可證。建立嚴格的煤炭資源利用監管制度,對煤炭資源回採率實行年度核查、動態監管,達不到回採率標準的煤礦,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仍達不到回採率標準的,依法予以處罰,直至吊銷采礦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加快完善煤炭資源稅費計征辦法,研究將煤炭資源稅費以產量和銷售收入為基數計征,改為以資源儲量為基數計征的方案,並在條件成熟時實行;同時,要積極探索多種激勵約束機制,促使煤炭生產企業節約煤炭資源。健全煤炭生產企業資源儲量管理機構,落實儲量管理責任,完善煤炭儲量管理檔案和制度,嚴格執行生產技術和管理規程。
(二)、加快結構調整,加強煤炭供應體系
第一,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設。按照煤炭發展規劃和開發布局,選擇資源條件好、具有發展潛力的礦區,以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為依託,加快神東、陝北、晉中等13個大型煤炭基地建設,形成穩定可靠的商品煤供應基地、煤炭深加工基地和出口煤基地。國家繼續從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或國債資金)中安排資金,以資本金注入等方式,重點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設。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應積極改進金融服務,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切實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准入條件的煤炭開發建設。支持有條件的煤炭企業上市融資,按照國家規定發行企業債券,籌集建設資金,加快建設和發展。
第二,促進煤炭與相關產業協調發展。大型煤炭基地建設要與煤炭外運和水資源等條件相銜接,與相關產業和地方經濟發展相協調。要加大投資力度,改革鐵路和港口投資體制,鼓勵企業法人、非公有資本參股建設和管理,抓緊建設和改造山西、陝西、內蒙古西部出煤通道和北方煤炭下水港口,提高煤炭運輸能力,從根本上緩解交通運輸對煤炭供給的制約。按照政府引導和企業自願的原則,鼓勵煤電一體化發展,加快大型坑口電站建設,緩解煤炭運輸壓力。鼓勵大型煤炭企業與冶金、化工、建材、交通運輸企業聯營。火力發電、煤焦化工、建材等產業發展布局,要優先安排依託煤炭礦區的項目,促進能源及相關產業布局的優化和煤炭產業與下游產業協調發展。
第三,培育大型煤炭企業集團。
打破地域、行業和所有制界限,加快培育和發展若干個億噸級大型煤炭骨幹企業和企業集團,使之成為優化煤炭工業結構、建設大型煤炭基地、平衡國內煤炭市場供需關系和「走出去」開發國外煤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主體。煤炭企業要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積極推進股份制改造,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礦區的資源開發由國有資本控股。鼓勵發展煤炭、電力、鐵路、港口等一體化經營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鼓勵大型煤炭企業到境外投資辦礦,帶動煤炭機械產品出口和技術、勞物輸出,提高我國煤炭工業的國際競爭力。
❸ 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重點任務
(一)推進煤礦企業兼並重組
大力推進煤礦企業兼並重組,淘汰落後產能,發展大型企業集團,提高產業集中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序開發利用煤炭資源,有效保護礦區生態環境。通過兼並重組,全國煤礦企業數量控制在4000家以內,平均規模提高到100萬噸/年以上。
1.推進煤礦企業兼並重組。遵循市場規律,鼓勵各類所有制煤礦企業以及電力、冶金、化工等行業企業,以產權為紐帶、以股份制為主要形式參與兼並重組。按照一個礦區原則上由一個主體開發的要求,以礦區為單元制定方案,實施兼並重組,減少開發主體。山西、內蒙古、河南、陝西等重點產煤省(區),要以大型煤炭企業為主體,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煤炭資源連片開發。黑龍江、湖南、四川、貴州、重慶、雲南等省(市),要加大兼並重組力度,切實減少煤礦企業數量。
2.穩步推進礦業權整合。對尚未開發的煤田,要科學、合理劃分礦區和井田范圍,制定礦區總體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依法向具備開辦煤礦條件的企業出讓礦業權。對已設置礦業權的礦區,鼓勵優勢企業整合分散的礦業權,提高資源勘查開發規模化、集約化程度。規劃期內,重點對山西、陝西、內蒙古、寧夏、青海、甘肅、新疆、四川、貴州、雲南的礦區實施礦業權整合。
3.培育大型企業集團。大型煤炭基地內資源優先向大型煤炭企業配置,優先安排大型煤炭企業項目建設。支持具有資金、技術、管理優勢的大型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並重組,鼓勵煤、電、運一體化經營,促進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
(二)有序建設大型煤炭基地,保障煤炭穩定供應
以大型煤炭企業為開發主體,加快陝北、黃隴、神東、蒙東、寧東、新疆煤炭基地建設,穩步推進晉北、晉中、晉東、雲貴煤炭基地建設。重點建設一批大型礦區。統籌規劃建設能源輸送通道、水源等基礎設施,大力推進上下游產業一體化發展。堅持開發與保護並重,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工程。
神東、陝北、黃隴、寧東基地,加快建設能源輸送通道,有序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重點建設一批世界一流的千萬噸級礦井群。晉北、晉中、晉東基地,重點做好整合煤礦升級改造,適度新建大型現代化煤礦,加快發展煤層氣產業,對優質煉焦煤和無煙煤資源實行保護性開發。冀中、魯西、河南、兩淮基地,做好深部資源勘查,建設接續煤礦,限制1000米以深新井建設。蒙東(東北)基地,內蒙古東部褐煤礦區重點實施煤電項目一體化開發,優先建設大型露天煤礦;黑龍江、遼寧切實做好煤礦技術改造和淘汰落後產能,建設接續煤礦。雲貴基地,加快建設大中型煤礦,大力整合關閉小煤礦,調整煤炭生產結構。新疆基地,作為我國重要的能源戰略後備基地,實行保護性開發,強化可持續發展,重點做好規劃,優先建設大型露天煤礦,生產開發規模要與生態環境承載力和水資源條件相適應,以滿足區內需求為主,適度加大外調量。
(三)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提升小煤礦辦礦水平
以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加強現有大中型煤礦技術改造和淘汰落後產能為重點,全面提升煤礦生產技術水平。
1.穩步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新建煤礦以大型現代化煤礦為主,優先建設露天煤礦、特大型礦井和煤電一體化項目。按照一個礦井一個工作面或不超過兩個工作面的模式,採用先進技術裝備,設計和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按照一次建設、分期投產的原則,儲備一批煤礦產能。晉陝蒙寧甘新重點建設300萬噸/年及以上煤礦,河北、黑龍江、安徽、山東、河南重點建設120萬噸/年及以上煤礦,四川、貴州、雲南等重點建設90萬噸/年及以上煤礦。在適合建設大中型煤礦、且小煤礦多的省(區)推行上大壓小、產能置換,新井建設規模與淘汰落後產能相銜接。
2.加快推進大中型煤礦技術改造。對具備條件的老礦井,採用先進適用技術裝備,以優化開拓部署、簡化生產系統、減少工作面個數、提高生產效率為主要內容,積極推進技術改造,配套完善生產輔助設施。
3.大力提升小煤礦辦礦水平。借鑒山西、河南等地煤礦企業兼並重組、資源整合經驗,結合各地實際,完善小煤礦退出機制,繼續淘汰落後產能。對有條件的小煤礦,以提高生產規模、技術裝備水平、管理水平和職工技術素質為重點,提升辦礦水平。停止新建30萬噸/年以下的高瓦斯礦井、45萬噸/年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項目。在現有技術管理條件下,難以有效治理的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退出生產。
(四)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水平,加強職業健康監護
堅持安全發展,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加強職業健康監護,進一步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水平。
1.加強重大災害防治。在瓦斯防治方面,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全部建成瓦斯抽采系統,做到先抽後采、抽采達標。在水害防治方面,按照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加強煤礦水文地質勘探和主要含水層監測,做好采空區、斷層、陷落柱等重點部位水患排查,落實防治水措施,提高防治水系統能力。在火災防治方面,重點做好阻燃材料應用、電纜電氣設備維護、煤層自然發火監測、采空區注漿注氮等工作,綜合防治火災事故。
2.實施重大安全工程。進一步加強「一通三防」工程建設,提高系統能力及設施標准。建設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綜合治理示範工程,提高瓦斯災害防治水平。建設完善礦井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等安全避險系統,全面提升煤礦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國家和區域礦山應急救援隊,提高礦山應急救援裝備水平,增強礦山應急救援能力。
3.加強職業危害防治。切實落實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有關規定,完善煤礦職業危害申報、監督檢查、治療、康復與賠償等制度,健全職業安全健康監管體系。以防範塵肺病為重點,加強勞動保護設施建設,改善井下作業環境,提高勞動保護用品質量和標准,全面提升職業健康保障水平。
(五)大力發展潔凈煤技術,促進資源高效清潔利用
大力發展煤炭洗選加工,有序建設現代煤化工升級示範工程,促進煤炭高效清潔利用。
1.大力發展煤炭洗選加工。大中型煤礦要配套建設選煤廠,鼓勵在小型煤礦集中礦區建設群礦選煤廠。在大型煤炭基地重點建設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大型選煤廠。採用先進技術和設備改造現有選煤廠。推廣先進的型煤生產應用技術,加強褐煤提質技術的研發和示範,完善煤炭產品質量和利用技術裝備標准,提高煉焦精煤、高爐噴吹用煤產品質量和利用效率,提高動力煤入選比例。
2.穩步推進煤炭深加工示範項目建設。在內蒙古、陝西、山西、雲南、貴州、新疆等地選擇煤種適宜、水資源相對豐富的地區,重點支持大型企業開展煤制油、煤制天然氣、煤制烯烴、煤制乙二醇等升級示範工程建設,加快先進技術產業化應用。不斷創新和完善技術,提高能源轉化效率、降低水耗和煤耗、降低生產成本,增強競爭力。支持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術研究和示範。
(六)推進瓦斯抽采利用,促進煤層氣產業化發展
健全體制機制,推進採煤采氣一體化開發。加大煤層氣(煤礦瓦斯)勘探開發利用力度,遏制煤礦瓦斯事故,增加清潔能源供應,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1.推進煤礦瓦斯抽采利用。建立煤礦企業瓦斯防治能力評估制度,推進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小煤礦兼並重組。完善瓦斯抽采利用標准,全面實施高瓦斯礦井規模化抽采工程,建成36個年抽采量超過1億立方米的規模化抽采礦區。支持煤礦瓦斯民用和發電,加快煤礦區瓦斯管路聯網,集中規模化利用。鼓勵低濃度瓦斯利用,開展乏風瓦斯利用試驗及示範項目建設。
2.大力發展煤層氣產業。支持大型煤炭企業參與煤層氣勘探開采,鼓勵外商和民營企業利用先進技術和資金投資煤層氣開發,提高煤層氣開發利用技術和管理水平。繼續推進大華北區煤層氣勘探開發試驗,加快開展新疆地區低階煤盆地、西南高應力區和中部低滲透三軟煤層煤層氣勘查與開發評價。重點建設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煤層氣產業基地,建成寺河、潘河、成庄、潘庄、趙庄等項目,加快建設大寧、鄭庄、柿庄南等重點項目,配套建設沁水盆地南部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煤層氣產業基地的集輸管網。
(七)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礦區生態環境
按照減量化、資源化、再利用的原則,發展循環經濟,擴大資源綜合利用規模,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礦區。
1.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在大中型礦區內,以煤矸石發電為龍頭,利用礦井水等資源,發展電力、建材、化工等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建設煤-焦-電-建材、煤-電-化-建材等多種模式的循環經濟園區。合理利用內蒙古中西部和山西北部高鋁煤炭資源,推行定點集中利用,建設煤-電-鋁-建材一體化循環經濟園區。擴大煤矸石井下充填、復墾和築路利用量。在大型選煤廠周邊地區建設洗矸、煤泥和中煤綜合利用電廠,新增裝機容量5000萬千瓦。2015年,煤矸石綜合利用量6.1億噸,利用率達到75%以上。其中,電廠利用3億噸,煤矸石制建材利用1億噸,煤矸石井下充填、復墾和築路利用2.1億噸以上。力爭利用含鋁粉煤灰約1080萬噸,形成氧化鋁年生產規模360萬噸。
2.加強礦區生態環境保護。按照建設環境友好型礦區的要求,切實加大礦區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力度,推進由被動治理向主動防治轉變。重點加強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土地復墾和植被恢復,結合新農村規劃建設,做好村莊搬遷。高硫煤、高砷煤要採取洗選加工等措施降低含硫量、含砷量,集中利用、集中治理、達標排放。基本完成內蒙古、寧夏、新疆煤田滅火工作。
(八)加強科技創新,提升科技支撐能力
進一步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煤炭科技創新體系。加強基礎理論研究、關鍵技術攻關、新技術推廣應用、重大成套裝備研製,提高煤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和煤礦技術裝備水平。
1.加強基礎理論研究。重點加強煤與瓦斯突出機理、突水機理、沖擊地壓、煤層自然發火防治、深井鑽井和井壁支護、煤礦圍岩支護機理等基礎理論研究。
2.開展技術攻關。開展煤炭資源的高精度勘探、煤層氣儲層壓裂工藝、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水害防治、深井熱害防治等技術攻關。支持煤礦無人工作面開采技術研發與示範工程建設,開展地下氣化採煤技術研發與示範工程建設。
3.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大力推廣年產600萬噸採煤工作面、年產400萬噸選煤系統等成套技術與裝備,提高煤礦裝備現代化、系統自動化、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廣中小煤礦機械化成套技術裝備、先進的人員安全防護和礦山救護技術裝備。積極推廣煤礦充填開采、保水開采等技術。
4.推進煤礦重大裝備國產化。重點開展年產千萬噸級綜采成套裝備、薄煤層機械化開采裝備、短壁綜采裝備、煤巷快速掘進與支護成套裝備、礦井新型輔助運輸裝備、礦井信息網路自動化系統,以及關鍵元部件的研製及示範應用。開展大型現代化露天煤礦半連續工藝關鍵設備國產化研製。重大事故快速搶險與應急處置技術及大型裝備的研製。
(九)發展現代煤炭物流,建立煤炭應急儲備體系
加快建立社會化、專業化、信息化的現代煤炭物流服務體系,提高煤炭物流效率,降低煤炭物流成本。加快建立全國煤炭應急儲備體系,提高應急保障能力。
1.發展現代煤炭物流。整頓煤炭流通秩序,取消違規收費。加強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和銜接,優化煤炭物流節點布局,整合和利用現有物流資源。在煤炭生產、消費集中地和主要中轉地,建設具備儲存、加工、配送等功能的煤炭物流園區。鼓勵煤炭企業之間、煤炭企業與相關企業之間聯合組建第三方物流公司,發展大型現代煤炭物流企業,推進煤炭物流規模化、集約化。建立完善定位明確、功能齊全、信息靈敏的煤炭交易中心。
2.建設煤炭應急儲備。按照輻射范圍廣、應急能力強、運輸距離短、儲備成本低、環境污染小的要求,在沿海、沿江、沿河港口及華中、西南等地區,加快國家煤炭應急儲備建設。加強對地方和企業煤炭儲備工作的引導和規范,建立全國煤炭應急儲備體系。建立和完善運行機制及管理制度,確保儲得進、管得好、用得上。
(十)積極開展國際合作,深入實施走出去戰略
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堅持多元發展、互利共贏,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境外煤炭資源開發利用,深入開展對外工程承包和技術服務,進一步拓展煤炭國際貿易。
1.加強境外煤炭資源開發利用。支持優勢煤炭企業參與境外煤炭資產並購,加大境外煤炭資源勘查開發力度,提高境外權益煤炭產能。鼓勵大型煤炭企業投資境外煤炭加工轉化項目,延伸產業鏈。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結合境外煤炭資源開發利用需要,開展有關基礎設施建設和投資。
2.開展對外工程承包和技術服務。鼓勵大型煤炭企業承攬境外煤礦建設、技術改造以及運營管理,帶動先進技術和大型裝備出口,促進我國煤炭裝備製造業發展。建立境外煤炭裝備製造基地、零配件基地和技術服務中心,提高技術服務水平。
3.拓展煤炭國際貿易。堅持市場化原則,鞏固和發展與主要煤炭資源國長期穩定的貿易關系,鼓勵進口。鼓勵沿海、沿邊地區拓展煤炭進口渠道,保障進口煤源穩定可靠。北方地區適度出口。
❹ 錢納里的工業化六個階段理論,除了經濟不發達階段,還包括哪些階段
工業化初期階段,工業化中期階段,工業化後期階段,後工業化社會,現代化社會
❺ 現在煤炭的主要細節問題及今後的發展
(一)煤炭資源管理的問題
第一,煤炭資源損失浪費嚴重,主要表現為資源回採率低、煤炭資源利用不合
理和煤炭利用效率低。第二,煤炭資源分配不合理。多種審批機構都代表國家行使
對煤炭資源的元償配置,隨著煤炭市場發育,暴露出一些弊端,其主要表現一是法
人或自然人獲得煤炭資源缺乏效率標准,二是行政分割煤炭資源從基礎上限制了企
業擴張,三是審批具有一定的隨意性。第三,煤炭資源有償使用不合理。主要表現
在一是沒有實現調節級差收益的目的;二是徵收稅費的評價方式過於簡單;三是煤
炭資源產權虛置。第四,缺乏對稀缺煤種的保護性開采措施。山西晉城礦區的優質
無煙煤、黑龍江七台河礦區優質煉焦用煤、寧夏汝萁溝礦區優質無煙煤、離柳礦區
的優質煉焦用煤等均為稀缺煤種,不同程度地受到鄉鎮小煤窯的破壞性開采和自然
因素的破壞,目前尚沒有採取嚴格的保護性開采措施。
(二)煤炭開發布局的問題
1.煤炭開發布局沒有充分考慮資源的經濟可采性。煤炭資源的經濟可采性是
地質條件、開采條件、煤類及煤質特徵、儲量的豐富程度、地區經濟等多種因素的
綜合反映。據研究,在現有的市場、技術和經濟條件下,國有重點煤礦594處礦井
中,次經濟可採煤礦194處,占總處數的32.66%,生產能力16690萬t/a,為總能力
的31.2%;非經濟可採煤礦279處,占總處數的46.97%,生產能力11633萬t/a,為
總能力的21.75%。這說明在計劃經濟條件下,由於煤炭短缺,片面追求煤炭數量的
增長,煤炭生產力布局沒有考慮其開發的經濟性。
2.煤炭開發布局沒有充分考慮煤種特點。我國原煤產量中,煉焦煤產量佔50
%以上,入洗比重低,大部分被作為動力煤使用。而我國煉焦煤資源占煤炭資源總
量的27%,其開采比重遠遠超出其資源所佔比重,作為動力煤使用十分可惜。尤其
是優質煉焦用煤中主焦煤、肥巴煤、瘦煤是短缺煤種,目前沒有採取嚴格的保護性
開采措施。
3.煤炭生產力布局與煤炭消費布局不適應,致使部分煤礦生產能力閑置。據
統計,西部現有礦區有5000萬噸生產能力閑置。
(三)煤炭產業組織的問題
1.煤炭產業組織結構不合理。1998年全國煤礦數量約6萬處,生產原煤12.3億
噸,平均每處生產原煤2萬噸,布局分散,普遍規模偏小,開采主體過多。煤炭企
業數量過多,大企業規模不大,小煤礦數量太多,企業組織結構不合理。
2.產業組織形式缺乏經濟合理性。一是同一塊煤田上有多個開采主體,不利
於形成規模開發;二是現有煤炭企業受制於行政區劃,沒有形成跨區域大型企業集
團;三是延長煤炭產業鏈受到限制。
3.市場競爭推動的集中化過程十分緩慢。競爭能推動集中化過程。除中國以
外,世界10大煤炭公司的市場集中度在40%以上,隨著知識經濟和全球經濟一體化
到來。跨國兼並促使煤炭產業集中度進一步提高,我國僅靠市場競爭來推動產業集
中過程十分緩慢,遠遠不能適應我國加入WTO面臨的挑戰。其原因一是現行傳統管
理體制抑制了企業集中化過程。二是國有煤炭企業負擔沉重,增加了企業兼並重組
的障礙。三是投融資體制限制了企業獲得資金支持。
(四)煤炭產業、產品結構的問題
1.非煤產業小而分散,抗風險能力差。非煤產業涉及的行業多,投資分散,
布點多,項目很難實現經濟規模,大多數幾乎沒有盈利。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各
產業集中化進程加快的今天,非煤產業競爭力較差,面臨嚴峻挑戰,項目符合國家
及有關行業產業政策支持標準的很少。
2.產業結構單一,產業關聯項目少。從國外實踐看,許多大型煤炭企業已經
建立前向與後向關聯關系,從煤鋼聯營發展到煤電、煤化工一體化經營。盡管煤炭
行業新上了一些坑口電廠、煤化工項目和建材項目,但這些項目還不足以對煤炭工
業產業結構的改善和優化起到關鍵作用。這些項目也缺乏國家產業政策的鼓勵和推
動。
3.產品結構不合理。我國已進入由重工業化過程向高加工度化過程轉變,加
工度越深,附加值越大。煤炭工業內部結構的演化最終將落實到產品結構的不斷升
級上來。但是,長期以來煤炭產業追求數量,忽視煤炭質量,重視煤炭產品結構升
級不夠。目前我國原煤洗選比重為25%,大部分商品煤以原煤形式直銷,產品結構
不合理,產品質量低,對環境污染嚴重,不但煤炭企業損失嚴重,還造成外部不經
濟性。
(五)煤炭產業技術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1.科技進步尚未成為煤炭經濟增長的主導因素。目前科技進步對煤炭經濟增長
的貢獻率為35%左右,表明長期以來煤炭產業的發展主要是依靠大規模增加資金和
勞動的投入,科技進步尚未成為主導因素。
2.煤礦技術面貌比較落後。煤礦技術裝備水平較低,不同所有制煤礦技術結構
差距大,手工開采產量仍佔50%左右:安全技術水平低,死亡率高;煤炭產品技術
含量低;科技成果轉化率低、高新技術的應用率低;職工素質有待提高。我國的煤
礦技術水平與國外先進產煤國家相比存在較大差距。
3.科技投入不足,科技發展缺乏後勁。一是國家對煤炭行業的科技投入有所
下降。二是企業尚未成為科技投入的主體。煤炭企業技術開發經費總額佔全部銷售
收入比重較低,國有重點煤礦科技投入僅占煤炭銷售額的0.6-0.8%,而全國企業技
術開發經費占產品銷售收入的比重平均已超過1%。
(六)煤炭產業消費與流通的問題
1.煤炭生產者受制於煤炭消費者及交通運輸部門。煤炭的主要消費者十分集中
,而煤炭生產者卻過度分散,無序競爭,導致生產者低價銷售,煤炭產品的生產者
受制於煤炭產品的消費者。我國煤炭產地與消費地呈逆向分布,煤炭銷售受到交通
運輸部門的制約,煤炭運量占鐵路貨運量40%以上。煤炭產品是大宗物資,長期大
量堆積會引起自燃、變質,運輸環節客觀上存在著對煤炭生產者不利的條件。
2.交易費用過高。一是履約成本高,到1999年3月底,應收煤款327億元,已
超過全年銷售收入的一半,使煤炭企業資金周轉十分緩慢,流動資金佔用增加。據
統計,萬噸能力流動資金佔用情況以1984年100為基數,1985年為115.7,1992年為
194.6,1993年陡增至1319.2,1994年為1676.7,1995年升至1715.1。由此看來,
煤炭市場競爭加劇,使交易費用急劇增加,市場運行狀況很差。二是交易環節多,
費用高。三是交易環節取收高。
3.環境保護政策有侍完善。國家已經出台了《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下
發了《關於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有關問題的批復》、《關於環境保護
若干問題的決定》,北京、上海、天津、以及一些省、市也出台了禁止燃用含硫量
高於一定比例的煤炭產品的規定,對於控制二氧化硫有著積極的作用。但對於直接
銷售和使用原煤限制較少,這不利於煤炭深度加工,也不利於環境保護。各地對小
煤礦破壞環境等問題監督不力。
(七)煤炭產業的困難
1.煤炭產業退出成本高,缺乏資金支持。過去,煤炭產業沒有進行根本性的
結構調整,大量過剩生產要素沉澱在產業內部,產業退出成本很高,急待財政給予
資金支持。
2.煤炭企業融資能力差。長期以來煤炭工業建設資金不足,煤炭項目建設周
期長、投資回報率低,投資風險大,缺乏對社會資金足夠的吸引力,社會資金很難
自發地流向煤炭產業。
3.煤炭產業缺乏建設基金支持。目前水利、電力、鐵路、石油、通訊等行業都
實行了建設基金制度,而煤炭缺乏建設基金支持,而每年要上繳一百多億元的各類
基金和費用,國家不允許建立煤炭工業建設基金,嚴重影響了煤炭工業的健康發展
。
4.煤礦安全投入不足。由於煤炭產業投資收益偏低,地質條件差,自然災害
多,僅靠煤炭企業自身力量解決實力不足,國家應給予適當扶持。
5.煤炭行業稅賦重。煤炭企業比一般企業額外承擔資源稅、資源補償費、礦
業權使用費等資源性稅賦,超過一般工業企業稅賦。
今後煤炭行業主要是靠市場定價,市場調節。你可以到煤炭之家網站(www.coal123.cn)查看更多的關於今後的煤炭發展趨勢。
❻ 關於煤炭產業政策的公告
( 2007 年第 80 號)
為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於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 國發 [2005] 18號) ,嚴格產業准入,轉變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高生產力水平,保障安全生產,提高資源利用率,加強環境保護,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了 《煤炭產業政策》,經國務院批准,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 煤炭產業政策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煤炭產業政策
煤炭是我國的主要能源和重要工業原料。煤炭產業是我國重要的基礎產業,煤炭產業的可持續發展關系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和國家能源安全。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合理、有序開發煤炭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和生產力水平,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國務院關於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 國發 [2005] 18 號) 等法律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 發 展 目 標
第一條 堅持依靠科技進步,走資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經濟效益好、環境污染少的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道路,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能源保障。
第二條 深化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加快煤炭資源整合,形成以合理開發、強化節約、循環利用為重點,生產安全、環境友好、協調發展的煤炭資源開發利用體系。
第三條 嚴格產業准入,規范開發秩序,完善退出機制,形成以大型煤炭基地為主體、與環境和運輸等外部條件相適應、與區域經濟發展相協調的產業布局。
第四條 深化煤炭企業改革,推進煤炭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兼並和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業集團為主體、中小型煤礦協調發展的產業組織結構。
第五條 推進煤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煤炭技術創新機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行業重大關鍵技術。培育科技市場,發展服務機構,形成完善的技術創新服務體系。
第六條 強化政府監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依靠科技進步,以防治瓦斯、水、火、煤塵、頂板、礦壓等災害為重點,健全煤礦安全生產投入及管理的長效機制。
第七條 加強煤炭資源綜合利用,推進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建立礦區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礦區,促進人與礦區和諧發展。
第八條 推進市場化改革,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加強煤炭生產、運輸、需求的銜接,促進總量平衡,形成機制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煤炭市場體系。
第二章 產 業 布 局
第九條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總體部署,按照煤炭工業發展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煤炭生產開發規劃、煤礦安全生產規劃、礦區總體規劃,合理、有序開發和利用煤炭資源。
第十條 穩定東部地區煤炭生產規模,加強中部煤炭資源富集地區大型煤炭基地建設,加快西部地區煤炭資源勘查和適度開發。建設神東、晉北、晉中、晉東、陝北、黃隴 ( 華亭) 、魯西、兩淮、河南、雲貴、蒙東 ( 東北) 、寧東等十三個大型煤炭基地,提高煤炭的持續、穩定供給能力。
第十一條 大力推進煤炭、煤層氣等資源的協調開發和基礎設施的高效利用。在大型煤炭基地內,一個礦區原則上由一個主體開發,一個主體可以開發多個礦區。按照資源稟賦、運輸、水資源等條件和環境承載能力確定區域煤炭開發規模和開發強度,在大型整裝煤田和資源富集地區優先建設大型和特大型現代化煤礦。
第十二條 鼓勵建設坑口電站,優先發展煤、電一體化項目,優先發展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新建大中型煤礦應當配套建設相應規模的選煤廠,鼓勵在中小型煤礦集中礦區建設群礦選煤廠。
第十三條 在水資源充足、煤炭資源富集地區適度發展煤化工,限制在煤炭調入區和水資源匱乏地區發展煤化工,禁止在環境容量不足地區發展煤化工。國家對特殊和稀缺煤種實行保護性開發,限制高硫、高灰煤炭資源開發。
第三章 產 業 准 入
第十四條 開辦煤礦或者從事煤炭和煤層氣資源勘查,從事煤礦建設項目設計、施工、監理、安全評價等,應當具備相應資質,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煤礦資源回收率必須達到國家規定標准,安全、生產裝備及環境保護措施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五條 山西、內蒙古、陝西等省 ( 區) 新建、改擴建礦井規模不低於 120萬噸/年。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等省 ( 市) 新建、改擴建礦井規模不低於 15 萬噸/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等省 ( 區) 新建、改擴建礦井規模不低於9 萬噸 /年。其他地區新建、改擴建礦井規模不低於 30 萬噸 /年。鑒於當前小煤礦數量多、布局不合理、破壞資源和環境的狀況尚未根本改善,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十一五」期間一律停止核准 ( 審批) 30 萬噸/年以下的新建煤礦項目。
第十六條 煤礦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配置地礦類主體專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質。鼓勵煤礦企業從技術學校招收工人。
第四章 產 業 組 織
第十七條 取締非法煤礦,關閉布局不合理、不符合產業政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亂采濫挖破壞資源、污染環境和造成嚴重水土流失的煤礦。
第十八條 鼓勵以現有大型煤炭企業為核心,打破地域、行業和所有制界限,以資源、資產為紐帶,通過強強聯合和兼並、重組中小型煤礦,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鼓勵發展煤炭、電力、鐵路、港口等一體化經營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鼓勵大型煤炭企業參與冶金、化工、建材、交通運輸企業聯營。鼓勵中小型煤礦整合資源、聯合改造,實行集約化經營。
第十九條 鼓勵煤炭企業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積極推進股份制改造,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條 積極引導資源枯竭礦區經濟轉型,支持資源枯竭、虧損嚴重的國有煤礦轉產發展。建立中小型煤炭生產企業退出機制。鼓勵和支持資源枯竭煤礦發揮人才、技術和管理等優勢,異地開發煤炭資源。
第五章 產 業 技 術
第二十一條 鼓勵發展地球物理勘探、高精度三維地震勘探技術。鼓勵發展厚沖積層鑽井法、凍結法和深井快速建井技術。
第二十二條 鼓勵採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建設高產高效礦井。鼓勵發展露天礦開采技術。鼓勵發展綜合機械化採煤技術,推行壁式採煤。發展小型煤礦成套技術以及薄煤層採煤機械化、井下充填、「三下」採煤、邊角煤回收等提高資源回收率的採煤技術。鼓勵開展急傾斜特厚煤層水平分段綜采放頂煤技術的研究。鼓勵低品位、難采礦的地下氣化等示範工程建設。
第二十三條 加快推進小型煤礦採煤工藝和支護方式改革,推廣錨桿支護和採煤工作面金屬支護,淘汰木支護。加快發展安全、高效的井下輔助運輸技術、綜采設備搬遷技術和裝備。
第二十四條 發展自動控制、集中控制選煤技術和裝備。研製和發展高效干法選煤技術、節水型選煤技術、大型篩選設備及脫硫技術,回收硫資源。鼓勵水煤漿技術的開發及應用。
第二十五條 鼓勵煤炭企業實施以產業升級為目的的技術改造。鼓勵通過多種方式進行煤炭勘探、開采、洗選加工、轉化等關鍵技術和重大裝備的研發、集成和自主化生產。
第二十六條 推進煤炭企業信息化建設,利用現代控制技術、礦井通訊技術,實現生產過程自動化、數字化。推進建設煤礦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煤炭產量監測系統和井下人員定位管理系統。
第六章 安 全 生 產
第二十七條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和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煤炭企業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及有關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強化現場管理,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遏制事故發生。煤炭生產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煤炭生產活動。
第二十八條 建立健全礦井通風、防瓦斯、防突、防火、防塵、防水、防洪等系統。堅持先抽後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煤礦瓦斯治理方針,落實優先開采保護層和預抽煤層瓦斯等區域性防突措施,提高瓦斯抽采率。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煤礦水害防治原則,落實防、堵、疏、排、截等綜合治理措施。加強煤礦沖擊地壓監測控制和頂板事故防範。
第二十九條 建立健全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建立和完善災害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堅持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
第三十條 嚴格執行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 「三同時」制度。煤炭生產各環節必須配備必要的安全衛生防護設施,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工藝、設備。對煤礦井下和有關設備、器材實行安全標志管理制度。
第七章 貿易與運輸
第三十一條 嚴格煤炭經營企業資格審查,促進煤炭經營企業結構優化,形成以煤炭生產企業和大型煤炭經營企業為主體、中小型煤炭經營企業為補充的協調發展格局。
第三十二條 積極推進煤炭貿易市場化改革,建立健全煤炭交易市場體系,完善煤炭價格市場形成機制,制定公平交易規則。建立全國和區域性煤炭交易中心及信息發布平台,鼓勵煤炭供、運、需三方建立中長期合作關系,引導合理生產、有序運輸和均衡消費。穩步發展國際煤炭貿易,優化煤炭進出口結構,鼓勵企業到國外投資辦礦。
第三十三條 積極發展鐵路、水路煤炭運輸,加快建設和改造山西、陝西、內蒙古西部出煤通道和北方煤炭下水港口,提高煤炭運輸能力。限制低熱值煤、高灰分煤長距離運輸。煤炭運輸應當採取防塵、防灑漏措施。
第八章 節約利用與環境保護
第三十四條 實施節約優先的發展戰略,加快資源綜合利用,減少煤炭加工利用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煤炭資源回採率和利用效率。
第三十五條 加強節能和能效管理,建立和完善煤炭行業節能管理、評價考核、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獎懲制度。鼓勵煤炭企業開發先進適用節能技術,煤炭企業新建、改擴建項目必須按照節能設計規范和用能標准建設,必須淘汰落後耗能工藝、設備和產品,推廣使用符合國家能效標准、經過認證的節能產品。
第三十六條 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綜合開發利用與煤共伴生資源和煤礦廢棄物。鼓勵企業利用煤矸石、低熱值煤發電、供熱,利用煤矸石生產建材產品、井下充填、復墾造田和築路等,綜合利用礦井水,發展循環經濟。支持煤層氣 ( 煤礦瓦斯) 長輸管線建設,鼓勵煤層氣 ( 煤礦瓦斯) 民用、發電、生產化工產品等。
第三十七條 煤炭資源的開發利用必須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要嚴格實行項目建設 「三同時」制度。按照 「誰開發、誰保護,誰損壞、誰恢復,誰污染、誰治理,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推進礦區環境綜合治理,形成與生產同步的水土保持、礦山土地復墾和礦區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
第三十八條 煤炭采選、貯存、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必須達標排放,防止二次污染。加強煤礦瓦斯抽采利用和減少排放。洗煤水應當實現閉路循環。優化巷道布置,減少井下矸石產出量。
第三十九條 建立礦區開發環境承載能力評估制度和評價指標體系。嚴格執行煤礦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土地復墾和排污收費制度。限制在地質災害高易發區、重要地下水資源補給區和生態環境脆弱區開採煤炭,禁止在自然保護區、重要水源保護區和地質災害危險區等禁采區內開採煤炭。加強廢棄礦井的綜合治理。
第四十條 加強對在礦山開發過程中可能誘發災害的調查、監測及預報預警,及時採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建立信息網路系統,制定防災減災預案。
第九章 勞 動 保 護
第四十一條 煤炭生產企業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建立和完善工傷預防、補償、康復相結合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落實煤礦井下艱苦崗位津貼制度,逐步提高煤礦職工收入水平。
第四十二條 加強勞動用工和定員管理,推廣井下四班六小時工作制。推進礦井質量標准化建設,改善井下作業環境。為井下工人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四十三條 鼓勵煤炭生產企業加大安全和塵肺病等職業病防治投入。發展和推廣職業病防治、職業安全和勞動保護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管理和職業病危害控制體系。
第十章 保 障 措 施
第四十四條 完善有利於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水平和煤炭資源利用率、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稅費政策,完善資源勘查、開發和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實行嚴格的煤炭資源利用監管制度,對煤炭資源回採率實行年度核查、動態監管,對達不到國家規定標準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第四十五條 煤炭資源開發堅持先規劃、後開發的原則。國家統一管理煤炭資源一級探礦權市場,由國家投資完成煤炭資源的找煤、普查和必要詳查,編制礦區總體開發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有計劃地將二級探礦權和采礦權轉讓給企業,形成煤炭資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環機制。中央地質勘查基金 ( 周轉金) 重點支持國家確定的重點成礦區 ( 帶) 內煤炭資源勘查。
第四十六條 支持煤炭企業建立技術開發中心,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煤礦企業可以從煤炭產品銷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用於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推進煤炭生產完全成本化改革,嚴格煤礦維簡費、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使用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按照企業所有、專款專用、專戶儲存、政府監督的原則,煤礦企業應按規定提取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鼓勵社會資金投入礦區環境治理。
第四十七條 實施煤炭行業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加強國家煤礦專業人才繼續教育、培養基地建設和專業人才培養,實施煤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工程,完善對口單招和訂單式培養。規范煤礦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鼓勵企業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培訓。
第四十八條 支持煤炭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加快企業主輔分離。支持煤礦企業提取煤礦轉產發展資金,專項用於發展接續產業和替代產業。
第四十九條 對不符合規劃和產業發展方向的建設項目,國土資源部門不予辦理礦業權登記和土地使用手續,環保部門不予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發放排污許可證,水利部門不予審批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工商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工商登記,金融機構不予提供貸款和其他形式的授信支持,投資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核准手續。
第五十條 發揮中介組織作用。煤炭行業協會應當建立和完善煤炭市場供求、技術經濟指標等方面的信息定期發布制度和行業預警制度,及時反映行業動態和提出政策建議,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業發展。
本政策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煤炭工業有關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政策制訂相關技術標准和規范。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❼ 煤炭業發生了哪些轉變
世界煤炭工業的發展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在技術更新和管理經營方面完成了5個轉變。
(1)從手工作業轉變到機械化採煤,世界上一些主要產煤國家採煤機械化程度都在95%以上。
(2)井下第一線的安全狀況有了很大改善,許多國家每產100萬噸煤的死亡率降到1人以下,有的只有0.1人左右。
(3)從生產原煤轉向加工和深度加工,主要產煤國家生產的原煤,絕大多數是經過洗選加工的,有的經過氣化,不但生產燃料,還回收了許多化工產品。
(4)從單一經營轉為向綜合經營發展,不僅經營煤炭,同時還搞煤炭化工、煤電聯營和其他一些與煤炭有關的多種經營。
(5)煤炭運輸已由小噸位的木質車皮轉變為向大噸位的運煤列車、水上頂推船運輸、自動化裝卸和管道運輸發展。
❽ 煤炭行業發展現狀及趨勢是什麼
煤炭行業發展現狀及趨勢如下:
1、煤炭行業發展現狀:
十一五期間是煤炭行業結構調整、產業轉型的最佳時期。煤炭是中國的基礎能源,在一次能源構成中佔70%左右。十一五規劃建議中進一步確立了煤為基礎、多元發展的基本方略,為中國煤炭行業的興旺發展奠定了基礎。
2、煤炭行業發展趨勢:
中國煤炭工業將繼續保持旺盛的發展趨勢,今後一個較長時期內,中國煤炭行業的發展前景都將非常廣闊。
煤炭問題:
近幾年,煤炭工業發展取得較大成績,但也有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尚未解決。有關專家認為,煤炭工業的發展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問題。
1、資源配置不合理,資源破壞浪費嚴重。
煤礦企業資質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在資源價格走向市場的過程中,一些不具備辦礦條件的企業和個人利用其經濟實力上的優勢參與礦業權競爭,通過炒賣資源牟利,對行業的持續發展造成了不利影響。
2、先進與落後生產能力並存,整體技術水平低。
煤炭行業科技貢獻率僅為24.2%,不但低於全國29.5%的平均水平,更低於美國、英國、日本平均60%以上的水平,煤炭行業整體生產技術水平相對落後。除部分國有大礦之外,大多數煤礦生產技術水平低、裝備差、效率低。
❾ 我國的煤炭行業發展前景怎樣
2019年我國原煤產量保持穩步增長
2020年5月,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發布《2019煤炭行業發展年度報告》。《報告》顯示,2012-2019年,中國原煤產量呈現波動變化態勢。其中2016-2019年呈現逐年增長態勢,2019年中國原煤產量達到38.5億噸,同比增長4.6%。
由於受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行業內企業為抗擊疫情,主要產煤省區的復工復產時間集中在3月份,對於行業內整體產量供給的影響較小。2020年1-5月,中國原煤產量為14.7億噸,同比增長0.9%。
——更多數據請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煤炭行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❿ 有關於煤的資料!!!!!謝謝了啊!!~~~~~
煤的工業分析
1. 水分
(1) 外在水分(Wwz)外在水分是指煤在開采、運輸和洗選過程中潤濕在煤的外表以及大毛細孔(直徑>10-5厘米)中的水。它以機械方式與煤相連結著,較易蒸發,其蒸汽壓與純水的蒸汽相等.在空氣中放置時,外在不分不斷蒸發,直至煤中水分的蒸汽壓與空氣的相對濕度達到平衡時為止,此時失去的水分就是外在水分.含有外在水分的煤稱為應用煤,失去外在水分的煤稱為風干煤.外在水分的多少與煤粒度等有關,而與煤質無直接關系.
(2)內在水分(Wnz)吸附或凝聚在煤粒內部的毛細孔(直徑〈10-5厘米〉中的水,稱為內在水分.內在水分指將風干煤加熱到105~110時所失去的水分,它主要以物理化學方式(吸附等)與煤相連結著,較難蒸發,故蒸氣壓小於純水的蒸汽壓.失去內在水分的煤稱為絕對乾燥或干煤.
2. 分灰
1).灰分的來源和種類煤灰幾呼全部來源於煤中的礦物質,但煤在燃燒時,礦物質大部分被氧化,分解,並失去結晶水,因此,煤灰的組成和含量與煤中礦物質的組成和含量差別很大.我們一般說的煤的灰分實際上就是煤灰產率,煤中礦物質和灰分的來源,一般可分三種.
(1)原生礦物質它是原來存在於成煤植物中的礦物質,質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極難用機械的方法將其分開.它燃燒後形成母體灰分,這部分數量很小
(2)次生礦物質當死亡植質堆積和菌解時,由風和水帶來的細粘土,砂粒或由水中鈣,鎂,鐵等離子生成的腐植酸鹽及FeS2等混入而成,在煤中成包裹體存在.用顯微鏡觀察煤的光片或薄片時,如它們均勻分布在煤中,並且顆粒很細,則很難與煤分離;如它們顆粒較大,比重與差很大,並在煤中分布不均,則把煤破啐後尚可能將它們洗選掉.
煤中的原生礦物質和次生礦物質合稱為內在礦物質.來自於內在礦物質的灰分,稱為內在灰分.一般次生礦物質在煤中的含量也不多,僅有少數煤層中次生礦物質較多,如遷移堆積抽形成的煤層即如此.
(3)外來礦物質這種礦物質原來不含於煤層中,它是由在採煤過程中混入煤中的頂,底板和夾矸層中的矸石所形成的.
其數量多少,根據開采條件在很大的范圍里波動.它的主要成分為SiO2,A12O3,也有一些CaSO3,CaSO4,FeS2等。這類礦物質應通過加強質量管理,機智地使用炸葯,鞏固坑道,合理採煤並通過轉筒篩選機篩選和手選的方法予以減少。外來礦物質的塊度,比重越大時,越易分離,可用一般選煤方式將它除掉。外來礦物質在煤燃燒時形成的灰分稱為外在灰分。
2)煤灰熔融性煤灰熔融性和煤灰粘度是動力用煤的重要指標.煤灰熔融性習慣上稱作煤灰熔點,但嚴格來講這是不確切的.因為煤灰是多種礦物質組成的混合物,這種混合物並沒有一個固定的熔點,而僅有一個熔化溫度的范圍.開始熔化的溫度遠比其中任一組分純凈礦物質熔點為低.這些組分在一定溫度下還會形成一種共熔體,這種共熔體在熔化狀態時,有熔解煤灰中其他高熔點物質的性能,從而改變了熔體的成及其熔化溫度.
煤灰的熔融性和煤灰的利用取決於煤灰的組成.煤灰成分十分復雜,主要有:SiO2,A12O3,Fe23,CaO,MgO,SO3等,如下表所示:
我國煤灰成分的分析
灰分成分 SiO2 A12O3 Fe2O3 CaO MgO K2O+Na2O
含量(%) 15~60 15~40 1~35 1~20 1~5 1~5
煤灰成分及其含量與層聚積環境有關。我國很多煤層的礦物質以粘土為主,煤灰成分則為SiO2,A12O3為主,兩者總和一般可達50~80%。在濱海沼澤中形成的煤層,如華北晚石紀煤層黃鐵礦含量高,煤灰中Fe2O3及SO3含量亦較高;在內陸湖盆地中形成的某些第三紀褐煤的煤灰中CaO含量較高。
大量試驗資料表明,SiO2含量在45~60%時,灰熔點隨SiO2含量增加而降低;SiO2在其含量〈45%或〉60%時,與灰熔點的關系不夠明顯。A12O3在煤灰中始終起增高灰熔點的作用。煤灰中A12O3的含量超過期30%時,灰熔點在1500。灰成分中Fe2O3,CaO,MgO均為較易熔組分,這些組分含量越高,灰熔點就越低。灰熔點也可根據其組成用經驗公式進行計算。
3.揮發分和固定碳
揮發分主要是煤中有機質熱分解的產物,評價煤質時為了排除水分,灰分,變化的影響,須將分析煤樣揮發分換算為以可燃物為基準的揮發分,以符號VR表示。換算分式為:
Vr=Vf100
100-WF-AF
式中:Vr——可燃基(無水無灰基)揮發分,%;
Vf——分析基揮發分,%;
Wf——分析煤樣水分,%;
Af——分析煤樣灰分,%。
揮發分隨煤化程度升高而降低的規律性十分明顯,可以初步估計煤的種類和化學工藝性質,而且揮發分的測定簡單,快速,易於標幾乎世界各國都採用可燃基揮發分(Vr)作為煤炭工業分類的第一分燈指標。
揮發分的分析結果常受煤中礦物質的影響。所以當煤中碳酸鹽含量較高,礦物質在高溫下分解出來的CO2,結果水等也包括在揮發分內。所以當煤中碳酸鹽含量較高,分解出來的CO2產率大於2%時,需要對煤的揮發進行正。也可在測定揮發分之前,用鹽酸處理分析煤樣,使煤中碳中碳酸鹽事先分解。在我國大我數煤中,粘土礦物,高嶺土在560析出的結果水也算入揮發分,因此粘土礦物含量高的煤所測出的揮發分通常偏高。
固定碳就是測定揮發分後殘留下來的機物質的產率,可按下式算出:Cgd=1000-(Wf+Af+Vf)
焦渣按其形狀,特徵的不同可分為八種類型,用來初步表不同煤種的粘性,熔融性及膨脹性。根據揮發分測定後的焦渣可知,泥炭,褐煤,煙煤中長焰煤,貧煤及無煙煤沒有粘結性;煙煤中氣,肥,焦,瘦煤都有粘結性,可作為煉焦煤,而其中肥煤和焦煤沒有粘結性最好,其坩堝焦熔融,粘結良好且具有膨脹性。
煤的形成
在地質歷史上,沼澤森林覆蓋了大片土地,包括菌類、蕨類、 灌木、喬木等植物。但在不同時代海平面常有變化...... 當水面升高時,植物因被淹而死亡。如果這些死亡的植物被沉 積物覆蓋而不透氧氣,植物就不會完全分解,而是在地下形成有機 地層。隨著海平面的升降,會產生多層有機地層。 經過漫長的地質作用,在溫度增高、壓力變大的還原環境中,這一有機層最後會轉變為煤層。因埋深和埋藏時間的差異,形成的 煤也不盡相同。
煤的物理性質 主要包括煤的密度、表面性質(濕潤性、表面積、孔隙度)、光學性質(折射率、反射率)、電性質(電導率、介電常數)、磁性質、熱性質(比熱容、熱導率、熱穩定性)和機械性質(硬質、脆度、可磨性)。
煤的工藝性質
①粘結性。指煙煤在受熱時本體粘結或與外加惰性物質粘結的能力,它是評價工業用煤特別是煉焦煤的主要指標。實驗室測定方法有粘結指數、坩堝膨脹序數、羅加指數等。②結焦性。指在模擬工業焦爐條件下,或在半工業性試驗焦爐內,煤結成焦炭時的性能,實驗室測定方法有奧亞膨脹度、膠質層指數、葛金焦型等。③發熱量。指單位質量的煤在完全燃燒時放出的熱量。它是評價燃料煤的主要指標。根據計算時燃燒產物中水的狀態不同,有高位發熱量與低位發熱量之分,包含燃燒生成的水蒸氣冷凝潛熱的,稱為高位發熱量,不包括水蒸氣冷凝潛熱的,稱為低位發熱量。④反應性。又稱活性,是指在一定溫度下,煤與不同氣體介質如二氧化碳、水蒸氣、氧氣、氫氣作用的氣化反應能力。⑤熱穩定性。指氣化、燃燒用煤在加熱時塊度變化的性質。⑥焦油產率。是評價煤和油頁岩煉油適宜性的指標,通常採用鋁甑低溫干餾法測定。⑦可選性。是反映煤在洗選過程中,除去其中礦物質的難易程度。它是將各級粒度的煤在不同密度的液體中經浮沉試驗而確定的。⑧灰熔點和熔融灰的粘度。將煤灰製成三角錐體,放在高溫爐中,在一定氣氛下加熱,觀察灰錐形狀的變化,從而測定變形溫度T1、軟化溫度T2和流動溫度T3,其中T2表示煤灰熔點。熔融灰的粘度用高溫粘度計測量。
參考資料:http://www.cct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