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廠房土地使用稅怎麼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公布)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檢發《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15號)第四條規定:「關於納稅人的確定,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工業用地照章繳納土地使用稅。不用繳納土地使用稅的是:
《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如果是新征地且是耕地的,還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
㈢ 工業用地土地稅怎麼交
法律分析:工業土地使用稅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採用定額稅率,也就是說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年應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㈣ 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稅的稅率是多少,繳納流程是什麼
工業土地使用稅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採用定額稅率,也就是說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年應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每平方米年稅額標准具體規定如下:
1、大城市需要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為1.5~30元;
2、中等城市需要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為1.2~24元;
3、小城市需要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為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需要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為0.6~12元。
工業用地土地使用科納稅流程:
1、填寫工業土地使用稅交稅申報表,並且簽好字蓋好章。
2、送辦稅窗口交稅務人員錄入電腦(或用納稅人自助辦稅台自行錄入電腦)。
3、稅務人員開稅票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款。
土地使用稅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稅額的2—5倍范圍內加成征稅。
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稅。
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稅。
㈤ 工業用地要交哪些稅
工業用地要交的稅有以下幾點:
1、增值稅;
2、企業所得稅;
3、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
5、教育費附加;
6、地方教育附加;
7、水利基金;
8、工會籌備金(成立一年後繳納);
9、殘疾人保障金(成立三年後繳納);
10、城市維護建設稅。
增值稅徵收通常包括生產、流通或消費過程中的各個環節,是基於增值額或價差為計稅依據的中性稅種,理論上包括農業各個產業領域(種植業、林業和畜牧業)、采礦業、製造業、建築業、交通和商業服務業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購、生產製造、批發、零售與消費各個環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
(二)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
㈥ 工業用地交易稅費怎麼算
法律分析:工業用地轉讓方要繳交的稅種:(1)營業稅:按轉讓價與購入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2)城建稅:按繳納營業稅計提7%的城建稅;(3)教育附加費:按繳納營業稅計提3%的教育附加費;(4)地方教育附加費:按繳納營業稅計提2%的地方教育附加費;(5)印花稅: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6)土地增值稅: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稅率為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2、承受方要繳納的稅種:(1)契稅: 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2)印花稅: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 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 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應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准文件,同時提供有關證件。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報告、文件、證件審核後,予以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只限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范圍以及其它有關事項。
㈦ 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如何繳納土地出讓金
按商業用地的市場價格與工業用地的差價補交出讓金,同時還要考慮政策因素、規劃因素等諸多條件,原則上由政府收回再公開處置。
㈧ 工業廠房土地稅怎麼徵收
法律分析:工業用地需要交納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為: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按照此規定,土地使用稅應當由土地實際使用人繳納。